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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胎》(一)
前言:这个故事是一个完整的故事,因为以鬼胎为故事有二个,故这个故事为(一),鬼胎(二)下期再刊出!小孩子是最容易接触的到“鬼”,可能是小孩的脑波较大人来的弱,所以很容易看到大人看不到的东西!而刚出生或出生不久的小孩,是否因脑部发育没有完全,而更容易造成“鬼入侵”呢?看了以下这一则故事,或许会有答案!!! 经过两次检查,证实阿碧怀孕了。一个少妇怀孕,实在不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世界上每一分钟都有少妇怀孕。可是阿碧怀了孕,对于丁家来说却是大事婆尤其对丁老太太来说是一件头等的大事。 阿碧是丁老太太的媳妇,丁老太太是丁家的家长,丁家庞大的事业,全掌握在她的手里,丁家的家族成员不是很多,但人人都得仰丁老太太的鼻息过日子,这种情形,很像长篇电视剧中的情节。丁老太太其实也不很老,甚至连六十岁都不到,但自从老爷……创业者丁先生过世之后,大家都习惯这样称呼她。丁老太太是这故事中的主要人物之一,她固执、自信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在地所掌握的庞大事业之中,她简直是君临天下的女王,像这样性格的人,也是很常见的,并不需要多作介绍。 还是多说说阿碧吧。阿碧的家庭十分贫穷,父亲是一个泥水工,生了八个儿女,阿碧排行第四。一个在穷苦家庭中长大的女孩子,十岁之后,就没有再上学,参加了维持生计的家庭手工业,十四岁进工厂,十八岁成为一个十分熟练的车衣工人,同时,由于她面貌娟秀,身材丰态被誉为“工厂之花”,在工厂区十分有名,不知有多少各种身分的男人,在打她的主意,可是阿碧却是一个标准的乖乖女,除了工作之外,就是在家里帮助照顾弟妹。阿碧终于成为丁家的媳妇,而丁家是城中著名的富豪之一。 别以为这又是一个现代灰姑娘的故事,不是,不是那么简单。各位听故事的,一定在奇怪了,奇怪为什么介绍了了老太太,又介绍了阿碧,而漏了一个更重要的人物? 对了,阿碧的丈夫:丁老太太的儿子,应该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为什么会漏了他呢?当然不是漏了这个重要的人物,而是由于这个人,有点特别,而且,也是丁家的一个神秘人物。人人都知道,丁老先生在世之日,和丁老太太的感情不算是很好,他们有一个儿子。 但是丁老先生在五十岁那年,坚持要纳妾,为了这件事,丁家起了翻天覆地的争吵,丁老先生最后,宁愿把所有事业的一大半股份让给他的妻子,以换取纳妾的权利。这也是为什么今日丁老太太可以掌握那么多事业控制权的原因。丁老先生终于纳妾成功,但是没有几年,他就心脏病猝发去世。 当丁家起了大争吵之时,丁老先生有几个好朋友问他:“为什么这样做,养几个情妇玩玩不就算了?” 丁老先生的回答是长叹一声,然后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丁老先生不是明明有个儿子吗?这话怎么说呢?谁都知道丁老先生的儿子,自小就在瑞士读书,老朋友们在丁少爷小的时候都见过他,相貌清秀,很讨人喜欢的一个小男孩,丁老先生夫妇,每年也都要到欧洲去一两个月看他们的孩子,算起来,孩子已超过二十岁了,丁老先生这样说又是什么意思? 难道那孩子不是丁老先生的?老朋友还要再追问下去,但是丁老先生只是叹息,并不回答。其实,这件事是不必隐瞒的,但是他们两夫妇当年决定保守秘密,把孩子送到瑞士去,至亲好友,一概隐瞒,久而久之,就不想对任何人说了。这是大富翁丁老先生的一大撼事。 说穿了,其实也很简单,丁老先生和丁老太太的唯一孩子,是一个白痴。从孩子六岁开始,就发现他是低能儿童,遍访名医,结论是无可挽救的先天性白痴把孩子送到瑞士去,一方面,为了能接受治疗,一方面,也方便保守秘密,所以,大家都不知道丁老先生有这样的一件憾事。 故事已逐渐明朗化了,阿碧这个穷人家的女儿,嫁入豪门,嫁的是一个白痴。丁少爷在娶阿碧那年,已经二十五岁了,生理上完全正常,看起来甚至高大英俊,但是智力始终停留在五、六岁的孩童阶段。 丁老太太听人家说白痴的儿子,不一定是白痴,是正常人的机会十分高,她有一个白痴儿子,可是却有希望有一个或更多个正常的孙子,所以,丁老太太一直在替她的白痴儿子物色一个妻子。丁老太太看中了阿碧?经过细心的观察,她向阿碧的父母,提出了条件,条件是如此诱人,而且令阿碧的父母无法抗拒,甚至令阿碧也觉得,自己应该为整个家庭、为父母、兄弟、姊妹一辈子的幸福而牺牲。而且,丁老太太并不隐瞒自己儿子是白痴的这个事实,也曾安排他和阿碧,在一幢豪华的郊外别墅中见面。 当阿碧进了那幢她做梦也想不到的豪华洋房之中时,二十岁,一直在贫穷中打滚的阿碧,像是进入了梦境一般,一句话也讲不出来。在那憧洋房中,她看到了了少爷,丁少爷看来腼腆,像是一个小男孩,可是外表决不难看,如果他不是白痴,那么一切就完美得和电影小说一样了。 在那幢洋房之中,过了三天之后,阿碧在父母兄弟姊妹激切的近乎哀求的眼光下,咬着下唇,答应了这桩婚事。 在阿碧答应之后,丁老太太也坦白说出她的目的,是要借阿碧来传宗接代。所以,阿碧必需通过详细的身体检查,以及嫁过来之后,生活要受到严密的监视等这种条件,是对一个少女的莫大侮辱,阿碧的泪水在它的眼眶打滚,可是她没有说什么,一一答应了。 详细的检查通过了,阿碧是处女,这使得丁老太太极为满意,婚事自然没有什么仪再阿碧和丁少爷,是在丁老太太的指导下完成第一次做爱,那对阿碧来说真是毕生难忘的耻辱,她从头到尾,一直都闭着眼睛,身子发着颤。 丁老太太又教了阿碧如何挑逗一帼生理正常的男人的方法,要阿碧努力使丁少爷和她有性生拴阿碧的行动,受着严密的监视,几乎过着和外界隔绝的生括而丁老太太也实践了诺言,阿碧的家人,已搬进了新屋予,按月得到相当数额的金钱。 半年之后,阿碧怀孕了。阿碧在这时,甚至已习惯这种生活了。她是一个十分柔顺的女孩子,丁少爷又不讨厌,把他当作一个大孩子,也没有什么不好。 怀孕之后,丁老太太对她的照顾,更是无微不至。本来,故事没有什么可以发展的了,尤其,当怀孕七个月之后,通过红外线扫描,证明阿碧怀的是一个发育正常的男婴时,简直可以说是大团圆的美好结局了。可是,等到临产时,却发生了变化,阿碧难产,在医院的头等病房中,她发高烧,在胎胞已破,羊水几乎流尽之后,孩子还是没有生下来。 病房中,产科医生对着半昏迷的阿碧摇头,丁老太太紧抿着嘴,医生转过头来,用沉痛的声音说着:“只能保存一个,大人或孩子,十分钟之内就要决定,再拖下去,大人和小孩都无法挽救了。” 丁老太太仍然紧抿着嘴,半昏迷的阿碧荏这时,身子剧烈的发着抖,用微弱的声音哀求:“老太太……求求你……救我……我还年轻……我,还会替你生很多孙子,求求你……救我……” 丁老太太半转过头去,脸上的肌肉,像是铁铸的一样,自她的口中吐出三个字来:“要孩子!” 阿碧发出绝望的呻声,挣扎着想坐起来,她用可怕的声音叫:“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我死了,也不会放过你……” 丁老太太没有再听下去,转身走出了病房。孩子生下来了,白白胖胖,活泼可爱的一个男婴,丁老太太心满意足。 阿碧的家人自然伤心,但在丁老太太大叠金钱的馈赠之下,伤心程度自然大大减轻。 丁老太太十分喜爱这个孩子,亲自照顾,甚至在照顾孩子的同时,还亲手织孩子的毛衣,完全一副慈母的样子。她在这个孩子的身上,找回了失落已久的一些东西。 (缺一页) 虽然发生的事,在半年之后,目击者只有丁少爷:这个白痴口齿不清地说“妈妈在织毛衣,娃娃突然坐了起来,抽下了一支……针,娃娃手中拿着针,说话……娃娃膊……白痴困难地学着:“娃娃膊……我死了,也不放过你,娃娃就把针刺进了妈妈的心口……妈妈就……睡着了……妈妈是睡着了吧?” 但毛衣的钢针,直刺进了老太太的心脏,丁老太太当然不是睡着,是死了。有谁会相信一个白痴的话?孩子只有六个月大,当然不可能会说话,也不会有气力把一支钢针刺进人的心口,于是,丁老太太只好算是意外死亡。 那是很多年之前的事了,白痴仍然是白痴,那个孩子,却在丁老太太死后不到一个月,也死了,死之前,据说不断地笑,笑得又诡异又凄厉。
(全文完) 《鬼胎》(二)
前言:鬼胎的故事是非常的多!但倪匡先生只写了二则,记得以前有部电影,片名忘了!是一部港片,演员是吕良伟,他是一位警察,在办案是杀了一对鸳鸯大盗。就在同时,吕良伟的老婆正在医院生产,而且是一对双胞胎兄妹,此时说巧不巧那对鸳鸯大盗的灵魂进入了吕良伟老婆的肚子里!就“投胎”在他们那一对儿女的身上,并且在长大后找尽机会要报仇!要杀掉吕良伟。电影的结局最后也忘了,只是记得这也是一个以“鬼胎”为题裁的电影。 四十平方公尺左右的小居住单位,加上清雅简洁的布置,大厦所在的地点叉十分幽静,这是汤尼和妲咪的爱巢。 汤尼和妲咪是标准的一对,他们在大学一年级,新生聚会中开始认识起,双方的心目中,就已经知道,自己和对方必然会成为一对。他们由同学而恋爱,由恋爱而订婚,由订婚而直到毕了业,双方都找到了相当理想的工作,然后出双方家长出面而结婚,一切都是循序渐进的,决没有什么转变,也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自然,就算过程极普通,他们两人真心相爱,在爱情中所享受到的那种平静的甜蜜,也远胜过旋风式的,驽涛骇浪式的爱婆他们对目前的生括心满意足,两个人的收入加起来,足可以维持相当富裕的生括他们的亲人和朋友都喜欢他们,他们除了工作之外,也尽量享受着人生,生活对他们来说无忧无虑,宁谧而美态真正没有什么挑剔的了。 唯一令双方家长不满意的是,两人婚后三年了,妲咪走出来,仍然像是一个少女一样,腰肢纤细苗条,一点也没有怀孕的现象。 双方的父母都会叽咕过不少次,他们只是微笑,这是他们早就计划好的,妲咪一直在避孕,两人世界是那么平静舒适,他们不想有小生命来破坏这种宁静,至少,慢慢来不迟。 然而,妲咪知道自己应该中止避孕了。 那天傍晚,他们手拉手在公园里散步,汤尼竟然在一架婴儿车前停了下,而且蹲下身,用手指去逗弄坐在车中的一个女婴,现出极有兴趣的神情逗得那女不住咿咿哑哑地发出声响来。 坐在婴儿车旁的一双年轻夫妇,看到自己的孩子得到陌生人的喜爱,现出父母应有的骄傲的笑容来。汤尼问:“多大了?” 年轻的父亲抢着答:“四个月,很有趣,是不是?” 汤尼用力点着头,表示同意,可爱的婴儿,可爱的新生命。接着,他们继续向前走着,汤尼足有十五分钟之久,一声不出,在沉思。妲咪把丈夫的这种神情看在眼中,心里已有了决定。 她停止了避孕,可是并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汤尼在内。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之中,汤尼有好几次,似有意似无意地暗示着妲咪,他们可以有一个孩子了。 妲咪假装听不懂,可是心里暗暗好笑。一双小夫妻的生括是那么有情趣,那么甜蜜。像蜜糖一样化不开的爱婢到了那天晚上,真是达到了顶峰。那晚上,一切如常,等到就寝之前,妲咪才在汤尼的耳际,低声说了一句话。 汤尼先是睁大了眼睛,足足有一分钟之久,先是盯着妲咪的脸看,然后,又盯向妲咪的腹际,妲咪的胴体,半透明的睡衣之中,看来仍然那样苗条动人,真难以想像在她平坦柔滑的腹中,已经有了一个新的生命在形成,而这个新生命,又和他们有那样密切的关系,是他们的孩子汤尼接着,发出了一下欢呼声,把妲咪抱起来,又抛向床上,紧紧地拥着她:“怎么会,你不是一直在避孕?” 妲咪调皮地眨着眼:“或许是意外?也或许是医生的检验弄错了?” 汤尼怔了一怔,连忙道:“不,不会错的,不会错的,绝对不会错的!” 妲咪闭上了眼睛,感到了无此的甜蜜,享受着她丈夫的热吻和爱抚。 从那天晚上起,他们的生活情趣更丰富了,增加的项目都是为了未来的孩子而准备的。婴儿用品在妲咪的腹际微隆之时,已经堆积如山,而且,汤尼还不断地买回来,当妲咪告诉他实在已经太多,不需要再买了时,汤尼瞪着眼:“谁知道,或许是双胞胎,又或许是三胞胎!多买一点,总是好的!” 妲咪每一次检查,汤尼总陪在旁边,汤尼还说“将来你生产,现在新的规矩,丈夫是可以在一旁看着的!” 妲咪惊叫了起来:“那有什么好看的,我不准你看!” 汤尼抓着妲咪的双臂,用力摇着,像小孩子撒娇一样:“我要看!我要看!我要看!” 妲咪笑得身子乱颤:“你快去参加育婴训练班吧!” 妲咪是说笑,可是汤尼却真的去参加了育婴训练班,和妲咪一起,整个训练班只有他一个男人,成为班中许多未来妈妈的取笑对象。一天又一天,一个月又一个月,和所有的孕妇一样,妲咪的腹际渐渐隆起,穿起了孕妇装的妲咪,神情之间已经流露出了母性的光辉。而汤尼,对于生儿育女的知识丰富十已经可以冒充产科医生了。 那一天晚上,汤尼将手轻按在妲咪隆起的腹苋胎儿的动作,不但母亲可以感到,连父亲也可以感得到了。汤尼突然问:“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 妲咪侧头,任由头发凌乱地披散下来,看来极其妩媚:“要是你心急,可以去做一次红外线扫描。汤尼拒道:“不,可能会影响胎儿!” 妲咪笑:“才不会,每一个孕妇,现在都做的!”汤尼仍然在迟疑,妲咪已经有了决定!明天她独自去医院,然后再把结果告诉汤尼所以,当晚,妲咪没有再坚持下去,两个人说说笑笑,就睡着了。 那一晚上,妲咪睡得一点也不好,胎儿动得厉害,好几次,妲咪要剧烈忍着,才能不尖叫出来,那几次,胎儿动得如此之甚,以致在感觉上,妲咪感到胎儿像是要裂体而出一样。那令妲咪极其惊骇,本来她是不想吵醒汤尼的,可是她一个人,无法独自承担这样的恐惧和惊骇,所以她伸手去摇汤尼的手。她的手是冰冷的,所以汤尼立即醒了,当他看到妲咪脸色青白,满是汗珠之际,惊恐得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妲咪挣扎着道:“胎……动得厉害……” 汤尼失声道:“会早产?”他一面问,一面慌慌忙忙跳起来,去拨产科医生电话,可是妲咪伸手按住了他:“我看不是早产,只是……动得厉害!” 汤尼轻拥住妲咪,他也可以感到胎儿在不断地动,一直到天快亮,胎儿才像是平静了下来。汤尼吁了一口气,他也不准备再睡了,妲咪早已请了假,等到天色大明之后,她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笑着送汤尼去上班,在汤尼吻别它的时候,她笑“还好昨晚没惊动医生,不然员成笑话了!哪一个女人没生过孩子,值得这样大惊小怪!” 汤尼打了一个呵欠,伸手指在妲咪的鼻尖上轻轻点了一下:“小心点:“ 妲咪已打定了主意,今天到医院去扫描一下,看看究竟是男婴还是女婴。 汤尼习惯在办公室时,每隔半小时就和妲咪通一个电话,中午放工前,妲咪告诉他要到医院去例行检查,汤尼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不安,在他的育婴知识中,似乎没有胎儿动得如此剧烈的一页。 下午二时,汤尼在办公室中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他像是疯了一样冲出去,把整个办公室的人都吓得瞠目结舌。 当他赶到医院时,所看到的情景,是他毕生难忘的,他看到在红外线的扫描室外,妲咪披头散发,神情可怖之极,而更令人毛发悚然的,还是她的那种奇怪莫名的动作,她整个人,都是想向扫描室中走去的神态,可是她高耸的腹苋却可怕地扭曲着向外,隔着衣服,也可以看到她腹际的剧烈颤动,腹部那种异样的扭曲,一定还极有力量,使得妲咪非但不能进入扫描室,而且要被逼向外走,可能妲咪却在用尽力量对抗着,她要紧紧拉住一个把手,才不致被扯得向外走,而她却也进不了扫描室,就在这种诡异绝伦的姿势下僵持着。 在一旁的医护人员,早已吓得不知所措,汤尼一到,妲咪就叫了起来,声音凄厉:“汤尼,他不敢做扫描,他不知是什么东西,他不敢现形,他想出世,那时已经成了事实,他想造成既成事实……他不敢在末出世之前被人发现他是什么东西,我知道,他不敢……。” 汤尼几乎哭了出来:“妲咪,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啊?” 妲咪声嘶力竭地叫了起来:“你自己不会看?你看到了,他不敢进扫描室,一进去,他就会现原形!” 汤尼当然看到了,看到了妲咪隆起的腹中,似乎有一种力量,强迫妲咪离开,腹际甚至移前了近腰处,成为可怕的畸形。 就在这时候,妲咪大叫了一声,手松开,顺着腹际移动的方向,向外直冲了出去,汤尼和一个护士伸手去拉她,可是她力大无穷,一下没有拉住,她已冲了出去。 汤尼和几个人跟在后面,妲咪奔得极快,一下子到了马路上,然后,人人看得很清楚妲咪用力扭转身子,故意向一辆疾驰而来的卡车,撞了上去。妲咪被弹出了很远才跌下来,怵目的鲜血自她下体流出来,当汤尼在她身边跪下来之际,她用极微弱的声音道:“我……总算阻止了……他的出世!” 妲咪在临死之前,还来得及拉起汤尼的手。放在她的腹际,她的腹苋在迅速变成平坦,仿佛她隆起的肚子中,除了血之外,根本没有别的,血流尽了,腹际也就变得平坦了。 很久之后,汤尼还在不断地问:怎么一回事?可是没有人能回答他这个问题。
(全文完)
《鬼脑》
南仔自小就有点呆头呆脑,可是,他却又不是低能儿童。 南仔的父母,在他四岁的那年,担心他有点低能,曾带他给专家去详细检查过。专家的意见是:一切很正常,虽然孩子看起来有点迟钝,但那是由于孩子的性格不活泼所致。性格活泼的孩子,容易给人以聪明伶俐的印象,性格比较木讷一点的,自然看起来不是那么灵活了。所以,南仔在学校的成绩,普普通通,一班四十个人,他的名次通常是在三十名左右,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不显目,甚至在兄弟姊妹之中,他也不被父母特别注意,就像是周围环境,对他有一层保护色一样,使他决不突出。 世界上大多数人,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南仔的父母,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可是,在南仔的身上,却突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追溯起来,第一次突兀的事情是在那一年的清明节,那一年,南仔才小学毕业,成绩照例普通,小学会考之后,分发到的中学也不算是理想,但总算是升上了中学,他自己和父母都满意了。就在那一年,南仔的祖父去世,所以,那一年的清明节,南仔有了有生以来,第一次的扫墓经验。 南仔的家境相当不错,他父亲是一家小公司的独资老辟,所以,清明扫墓,他们一家,是由他父亲驾着自己的车子到郊外的坟场去的。 那天,下着细雨,雨点时密时疏,在雨水的滋润下,树木荒草,都泛着一片绿油油的悦目色彩。香港其实已经没有什么郊外,但那和满是水泥建筑物的市区,多少有点不同。南仔和一个哥哥,一个妹妹,所以三个人坐在后面,他的哥哥和妹妹,比他伶俐聪明得多,所以三个人坐在后面的的时候,靠窗的位置是轮不到南仔的,南仔永远被挤在中诅那不是一个很舒服的所在,可是南仔从来也不和哥哥妹妹争,三个孩子在车中,南仔照例一声不出,好像不存在一样。 经过了拥挤的公路,有一段路面上,由于前去扫墓的人实在太多,几乎是一尺一尺地在前进,而到了墓地附近,又驶出了老远,才找到了一个可供车子停泊的地方,所以下了车之后,已有点疲倦。 南仔和他的父亲,还要分别提着致祭的物品,他的哥哥妹妹和母亲走在前面,南仔脚高脚低地在后面跟着,经过的小路旁,全是坟墓,有的墓,有人在拜祭,有的墓上,荒草杂生,看得出不知有多久没有后人来过了。 坟墓是一种相当奇特的存在,每一个墓下面,都有一个曾经活过的人在,这个曾经活过的人,如今早已成为一副枯骨了,那副枯骨,当然一点价值也没有,但是在这个曾经活过的人的亲人心目中,都还是可以引起无限的追思。尽管在许多墓前,前来拜祭的人,嘻嘻哈哈,看起来一点也没有悲戚的样子,但是他们总是在亲人的墓前,仿佛,会给人以一种和已死的人,距离拉近了的感觉。 南仔渐渐落后,他父亲要不断停下来,催促他快一点,南仔也就答应着,急急跟了上去。到了他祖父的墓前,摆好香烛祭品,当南仔的父母在致祭之后,转过身来,发现南仔不见了。他父亲皱着眉头问另外两个孩子:“南仔呢?” 妹妹向远处一指;“他向那边走过去了!” 母亲咕浓了一句:“在坟场,到处乱走!” 父亲循着女儿所指的方向走过去,那一带,全是没有什么人打理的坟墓,野草极多了走出了相当远,才看到了南仔。 南仔站在一座坟墓前,那座墓已经有点向下塌下去,看起来年代久远,墓前有二方石碑,石碑也已倒了下来,刻有文字的那一面向下,半埋进了土中,石碑的四周,也全是野草。南仔就怔怔地站在那座坟前,一动也不动。 父亲十分不耐烦,一看到南仔就大声叫着,可是南仔一点反应也没有,父亲来到了跟前,大嚷:“南仔,你在干什么?” 南仔仍然没有出声,只是仰起头来,十三岁的少年,身形相当高瘦,向他的父亲看了一眼,他父亲又呼喝:“快到阿爷的墓前去,快起来!” 南仔顺从地跟在他父亲的身后,向前走去,扫墓的事,很快就被忘记了,一直到三天之后,南仔的父母在就寝之前,他的母亲才道:“你有没有注意,这几天,南仔一句话也没有说过?” 南仔的父亲呆了一呆,顺口道:“他本来就不是很出声,管他的。” 母亲道:“可是,几天一句话也不说而且,他……很怪,那是他哥哥说的。” 南仔和他哥哥合用一间房,他哥哥中三,很看不起呆头呆脑的南仔,做父亲的皱了皱眉,日间繁忙的商务和应酬,使他十分疲倦,实在不愿意再讨论下去,他一面向床上躺去,一面道,“什么怪,哼,老大想自己一个入要一间房,看看什么时候叫南仔搬到……” 居住的单位已没有空房诅叫南仔睡在客厅,南仔多半也肯答应的,做父亲的偏心起来,也很够瞧的。而就在这时候,外面突然传来大儿子的叫声:“南仔,求求你,别再装神弄鬼好不好?” 父亲愤怒地坐了起来,准备向外面大声叱责,他还没有开口,又传来了女儿的一下尖叫声,父亲大怒,一下子跳了起来,打开房门。 当他打开房门,向外面看去时,他也呆住了,而在他身后的母亲,也发出了一下骛呼声。外面,是相连的客厅和饭厅,他们看到,大儿子和女儿,骇然站在房间门口,南仔在饭桌旁,厅中所有的灯光全关着,在饭桌上,都点燃了许多支蜡烛,蜡烛排列成两个圆圈,在摇曳的烛光之中,是一盆水,在水中,浸着一具骷髅,那骷髅有一半浮在水面,骷髅上两个深溜溜的眼睛,正好向着上面,看起来极其可怖。 而南仔,则半伏在饭桌上,双眼发直,盯着那骷髅,口中喃喃地在说着话,也不知道是由于气氛的诧异使人心头发震,还是南仔说的话模糊不清,并听不清楚他在说些什么,做父亲的看到这种情形,又惊又怒,大喝一声:“南仔,你在搞什么鬼?” 南仔恍若未闻,女儿已经惊叫着,奔了过来,投向母亲的怀中,大儿子勉力镇定,也帮着父亲呼喝着,父亲一直来到南仔的身边,怒气勃发,忍无可忍,一下子抓住南仔的肩头,把他提了起来。 可是,他还未曾来得及呼喝,南仔已陡然瞪大了眼:满面怒容,大声讲了一句话,同时,一下子就十分有力地把他的父亲,推了开去。做父亲的向后跌了开去,几乎没跌倒在地上,南仔又指着他的父亲,大声讲了几句话,就算在再惊骇的情形之下,也可以听到南仔的声音,可是那时,南仔讲的话,他的一家人,都全部听不懂! 父亲吓得傻掉了,母亲不由尖叫起来,大儿子和女儿只是发抖。 南仔的神态像是缓和了些,转过要去,又盯着那骷髅看了好一会儿,当父亲总算缓过神来之际,南仔才又说了几句话,可是仍然没有人听得懂。接下来,一家人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南仔做他怪异的动作:南仔取出一只相当古旧的木盒子来,打开,然后,从水中把那骷髅取了起来,小心地抹干,放进木盒中去,双手捧着木盒,一下一下把所有的蜡烛吹熄。当所有的烛火次熄之后,厅中变得十分黑暗,一家人都因为恐惧而发着颤,南仔却捧着盒子,向外走去,打开门,一直走了出去。 一家人由于实在惊骇太甚,甚至忘了去阻止他!等到定过神来,父亲追出去,不见南仔踪影,大厦的看更人说看到南仔上了一辆计程车,手中捧着一只木盒,上了车。 父亲决定报警,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在坟场附近,找到了南仔,南仔在坟墓中呆立,警员把南仔带回来,南仔看来已回复了正常,在警员离去之后,他对他父母道:“真对不起。” 父母相视苦笑,在接下来的一、两个月中,南仔除了拼命去买旧书之外,看来并没有什么不正常,他看的是外文书,他父亲拿了其中一本,去给别人看,那是一本葡萄牙文的书,是讲航海的,是一本十分专门的书。 南仔竟然会懂葡萄牙文呢?虽然南仔不讨人喜欢,但发生了这样的事,还是令人担心的,父亲在当天晚上,把南仔叫进房间来,南仔的脸上,现出他从来也未曾现出过的一种狡狯的笑容,只说了一句话:“别理我,我很好!” 父亲低声下气:“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南仔的回答十分坚决:“不能!”他随即提出:“我要进航海学校。” 那是十年前的事,南仔接着进了航海学校,成绩之优异,令人吃惊,他十七岁那年,就是一艘大轮船约三副,二十一岁,成了船长,他的葡萄牙文,流利得比来自当地的土著更甚,只要他在香港,他也常去看他父母,不过,更多到坟场,在那座不知是什么人,石碑已塌下的墓前去伫立,一站就站好久。 其实这个故事是介绍“被鬼附身”!一个本来呆头呆脑的小男孩南仔,去了墓园之后,回到家行为不但改变,连从来没有接触过的葡萄牙文,居然会讲的比土著还要好!这证明另一组脑波组进入了南仔的脑中,取代南仔的脑波了! 被鬼附身的例子很多,甚至有“借尸还魂”的,最有名的例子是好多年前发生在金门的“借尸还魂”的事件,该名女士仍活在世上。 或许南仔的头脑比较迟钝、反应比较慢,所以有较强的脑波存在,就很容易的入侵到南仔的身上。但事实是否真的是这样呢?毕竟以目前的科学仍无法探知一些不可思议及无法解释的神秘事件!
(全文完)
《鬼屋》
前言:鬼屋在各地都时有所闻!能成为鬼屋的条件,不外乎这间房子曾发生过凶案或出过人命的意外事件。造成阴灵聚集,所以鬼屋也称“凶宅”或“阴宅”。以前有线电视的鬼怪节目盛行时,也常介绍报导全省各地的鬼屋!但要拍到鬼的样子,却是非常的艰难。或许鬼们还是不太愿意主动在我们面前出现吧?接着请看下面的鬼故事吧。 一些人在一起,一提起鬼,必然有一个或数个,自命为相信科学的人说“如今科学昌明……”企图用科学来否定鬼的存在?这种人认为如今人类的科学已可以解释一切了,十分可笑。而这种态度,也不科学之至。一些人在一起,谈到鬼屋,倒不是一定十但在很常见的情形下,会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自命为大胆的人,加以否定:那里有什么鬼屋,全是骗人的。在有一些情形之下,一些人言之凿凿,一些入否定,就会形成一种赌赛:不相信有鬼的人,会自告奋勇,到鬼屋过一夜,以证明那不是鬼屋。 那天晚上的情形就是这样。那是一个中学毕业班同学的露营之夜,二、三十个十六、七岁的男女青年,围着营火,天南地北地交谈嬉笑着,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忽然有人提起了鬼,于是各种各样的鬼故事交替着,几乎每一个人都发了言,反而是在平时最多话的阿包,一言不发。当阿包十句话也没有说过的情形被同学发现了之后,大家就逼着他一定要讲几句。阿包一开始就推辞,而且态度坚决,但是大家一起闹,阿包非说不可,他只好叹了一口气,用少见的正经语气道“说起块,我实在不想说因为我会有过十分可怕的经历。” 阿包很有说鬼故事的天分,他一开口,所有人都静了下来,七、八个女同学靠成了一堆,人人都望着阿包。阿包在停了一停之后,继续道:“四年之前,我父母带着我到香港来,我们什么也没有,只好去投靠亲戚。” 一个男同学叫了起来:“谁都知道,你有一个表舅大人物,绅士,大老板。” 阿包道:“是的,我们就是去投靠这个表舅,这不算是什么亲戚,他也对我们很好的,我们当然不能住在他的花园洋房中,他说在郊外,他有一幢房子空着,我们可以暂时去住着,只要有栖身之所,我父母已经求之不得了,自然连声道谢!” 他请到这里,略停了一停:“当天,他带我们去吃了一顿饭,然后,吩咐司机送我们去,路很远,在路上,司机和我父母攀谈,言谈之中,对表舅很不满意,说他刻了父母说表舅人很好,肯让我们住他的屋子,司机哼了一声说日什么好心,那屋子,是鬼屋。” 阿包讲到这里,又停了片刻,才又道:“当时我父母听了就哈哈大笑,说是在乡下,什么都见过了?鬼屋不鬼屋,根本不怕。司机也没有说什么。到了那屋子,附近没有人家,屋子相当旧,也相当大,还有一个已经荒废了的大花园,一切家俱全,我们一辈子也没有住过那么好的屋子,心满意足,就住了下来。一个女同学用快快的声音道:“后来……见鬼了?” 一个个子高大的男同学大声道,“听阿包胡说八道,根本没有鬼屋”另一个喜欢辩论的同学道:“请注意,根本没有鬼屋,和根本没有鬼,是截然不同的!”好几个人一起叫了起来:“别吵!让阿包说下去。” 在营火的照耀,阿包现出一种十分怪异的神情来,他伸手在自己额边,用指甲用力地挤着一颗暗疮,挤得附近的脸上,都红了起来。人人都在等着他耐心说下去,可是他一开口,却道:“也……没有什么,我们住了一个月,父母都找到了工作,嫌交通不便,就搬出来了!” 在众人的哗然击中,那身形高大的同学道:“是不是,根本没有鬼屋,连阿包也伪造不出来了!” 阿包在陡然之间胀红了脸:“有的,那真是鬼屋,不是我伪造出来的。” 那高大的同学尽量扮着鬼脸:“你见到了什废样的鬼?是男鬼?女鬼?一定是女鬼,阿包的处男,可能就是呻那女鬼吃掉的!” 涉及性方面的谨言,使这些青年感到了兴奋,阿包成为嘲谑的对象,那使他又窘又怒,终于,他站了起来,指着那个高大的同学:“阿大,你不要口硬,你敢去那屋子过一晚?” 阿大是体育健将,一向是同学心目中的英雄人物,他运半分钟也没有考虑,就拍着心口:“去就去,什么时候,你带我去?” 阿包道:“不必,那屋子离这儿不远,根本没有人,门也没锁,你只管去,我指路给你!” 阿大拿起一只电筒来,这时,他也不禁有一丝快意,所以他问:“谁和我一起去?”同学都静了下来,阿大旺地一声:“全是胆小鬼!” 阿包在地上画着路:“十分钟就可以到了。”他在讲了那句话之后,忽然现出十分骇然的神情来:“算了吧,算是我伪造的好了,根本没有鬼屋,阿大,别去了!” 阿大也有意趁此打退堂鼓,可是有好些人,一起发出了嘘声来。阿大仰笑“一定要去,明天早上你们在这里等我!” 阿大大踏步向前走去,走出了几步,阿包才道:“阿大,在楼下过夜好了,千万别到楼上去,尤其是楼上左边第三间房诅万万不可以进去。” 阿大阿呵笑着:“卑鄙,你吓不到我的!”阿大拿着电筒走开了,各人都可以看到他的电筒光芒在黑暗中闪耀着,不一会儿就看不见了。 阿大走了之后不久,就有女同学问,“那屋子中真有鬼?什么样子的?” 阿包的口唇颤动了几下,可是却没有讲话,就在那时候,陡然有一下尖呻声,自附近的树丛中传了出来,吓得女同学尖叫,男同学也呆得出冷汗。 可是接下来,却是阿大哈哈的笑声,自树中走了出来,道:“我才不上你当,一个人在一间空屋子中过一夜,没有鬼也吓出神经病来:“阿包如释重负一样,连声道:“那最好,那最好,别去了!” 有几个同学想讥嘲阿大胆小,可是也都不开口,因为一开口,只怕会轮到自己去。阿大虽然胆小不敢去,又折了回来,可是他刚才着实把人吓了一跳,面子过得去了,所以他又若无其事在火堆边生了下来,只有一个女同学扁了扁嘴:“闹半天,还是胆小!” 阿大脸上有点讪讪地挑不住,在这种情形下,女孩子的好奇心比男孩子强,又一个女同学说道:“反正那屋子离这里很近,我们一起去,可好?” 阿包还没有回答,已经有一大半人叫好,夜探鬼屋,又有那么多人壮胆又刺激又有趣,还有什么不好的,阿大的胆子也大了起来,豪气万分地道:“走!” 阿包想阻止,也来不及了。二十多个青年男女本到了屋子前。 花园的铁门是锁着的,但轻而易举,就翻了进去,嘻嘻哈哈,进了屋子,屋子下层是一个大厅,各人在提着电筒,互相扮鬼,吓着别人,喧闹声就算一公里之外也可以听得到。在楼下玩了一会儿,几个同学向楼上走去,阿包忙呻道:“别上去!” 可是他那里阻止得了,走在最前面的是阿大,他道:“左边第三间房,非去看看不可!” 开始还有人犹豫,但接着,所有人都向楼梯上涌去。楼上,是一条相当宽的走廊,阿大一马当先,到了那间房间前,推了推门,没有开,一脚踢出,把门踢了开来,所有入连阿包在内,一堆而入。 那是一间相当大的房间,空无一吻,二十多个人进来,也不觉拥挤,电筒光在晃着,各人都笑了起来:“鬼在那里?” 阿包一声不出,走过去把门关上,转过身来,道:“把电筒全都熄掉!” 一半电筒立即熄掉了,另一半,犹豫了一下,感到有那么多人在,不必怕,也熄掉了电筒。整个房间中,变成了一片漆黑。不但一片漆黑,而且陡然之间也静了下来,静得连呼吸声也没有,人人都由于警骇而屏住了气息。 在一幅墙上,一黑下来之后,就现出一团团绿幽幽的光团,光团在一开始的时候,是接近圆形的,接着,就变成了一张张的人的脸,也不是特别恐怖,可是却就是那么诡异,一张张的脸,却是那么令人心悸的暗绿色,发着幽幽的光,尤其是双眼,发出来的那种光芒,使得每一个人都如同置身在冰窖之中一样。人脸在浮动着,看起来不像是可以离开那幅墙壁的样子,但是这情景,已足以令得所有年轻人都惊骇得几乎窒息了。 在黑暗和沉寂之中,不知是谁先发出了一下尖叫声来,接着,人人呻吟着,撞开了门,向楼下冲去,有好几个简直是滚下去的。他们翻出了花园的铁门。 一直向前奔着,奔到了营地,才各自挤成一团,火光下,每一个人的脸都是惨白的,几乎就和在墙上浮现的那些人脸一样!一直到天亮,还有一大半人未停止发抖,阳光照射下来,情形才比较好了一些。 阿包叹了一声:“这些倒没有什么害处,可是真怕……那些……鬼……我……真怕他们会离开那墙……扑出来……”几个女伺学一起哀求:“阿包,别提了!求求你,再也别提了!” 真的,从此之后,就算是同学的聚会,也没有人再愿意提起那种可怕的经历来了。
(全文完)
《鬼哭》
前言:这个故事蛮有想像空间的。看似平常无奇的结局,如果加点想像,可能会有意料不到的结果。看完故事就能知道! 从律师事务所出来,阳光普照,秋高气爽,南和眉青兴奋得手紧挽着手,但觉世界上充满了幸福。 幸运之神似乎一直在眷顾他们,南在工作上升了职,眉青的幼稚园业务也蒸蒸日上,他们结婚两年,积储了一笔相当数字的存款之后,就开始物色他们可以买得起又合乎他们理想的房子。自己真的房子,当然在计划中要住很多年,在他们自己的房子里,他们会生儿育女,呵护着儿女长大,所以那是不能随便,一定要在尽可能范围之内,找到自己最喜欢的住所。 当他们一天忙碌之后,他们含在灯下一条一条地把自己所要的条件写下来,连细节都写好了,例如屋子一定要向南,向南的屋子,夏天有凉风,冬天满屋子都是太阳,种植室内植物,也可以生长得茂盛等等。他们也不断商量着,如何布置他们的家庭,最好要有三间房诅他们计划有两个孩子,连他们自己,就需要三间房间十孩子自己有自己的房诅就可以养成独立的精神,他们的生活是充满了憧憬和甜蜜。 可是在开始找房子的时候,他们的困扰也来了,他们发觉,理想的住所不是没有,可是稍微惬意的离他们的理想还很远,房子的售价之高,已经还不是他们所能负担的了! 他们曾考虑过住到郊外去,郊外的房子一样不便宜入而且连带而来的问题极多,当然只好放弃。 在半年之后,他们几乎已心灰意冷了,自然,半年来,储蓄又增加了不少,可是比起房子的售价来,还不知差了多少。美丽的计划,看来变成了泡影,这真是令人沮丧之极。 当他们已有一个多月,谁都不想提起房子的事情时,好运气突然来了。那天早上,南和眉青照常要离开租来的住所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南拿起电话来,电话是一个售卖房屋的经纪打来的,他们为了找房子,也曾托了不少经纪,而每一个房屋经纪在听了他们的条件之后,都摇头不已,认为他们可能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想用那么少的钱,去买那么好条件的房子! 他们也早对房屋经纪不寄予任何希望了,可是意外地,那个电话中,经纪告诉他们:“有一层房子,很适合你们的条件,业主急于出售,要不要来看看?” 南的声音苦涩:“只怕我们买不起!” 经纪的回答令他们又有了希望:“售价低到难以相信,错过了这个机会,再世不会有,你们要来看的话,下午二时按址前往,有很多人会去看。” 看屋子的人很多,至少有十来个,当南和眉青,一到了那幢大厦门口之际,他们已经摇头,那是一憧相当高级的大厦,地点适中:单位面积一百平方公尺,这种房子,他们是买不起,只是姑且上去看看,业主是一位不怎么喜欢讲话的老人,对于其他看房子的人批评房子这个不是,那个不好,显得极不耐烦,只对一言不发的南和眉青表示好感,甚至示意经纪把其他人全部赶走,然后,对南和眉青说出了价钱。 南和眉青一听,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售价只及市面房价的一半,南是老实人,忍不住问:“为什么?老先生,你的房子,不只值这个价钱!” 业主没有说什么,只是问:“要不要?要,明天就到律师楼办手续!” 他们两人一垂声地道:“要!要!当然要!” 几乎一切都合乎理想,世上竟然有那么幸运的事,难怪南和眉青,搅得幸运之神降临在他们身上了。 三个月后,经过了悉心的布置和装修,他们搬进了新居。照习价,新居入伙,他们分批请亲友来吃饭,大家看了那么好的环境,又知道售价如此之低,都十分羡慕,称赞他们好运气。 只有一个老太太,摇着头道:“世上那有那么便宜的事,这屋子……莫不是有什么古怪吧!” 眉青和南当时就笑了起来:“有什么古怪?总不会是有鬼吧?” 太太摇着头:“唉,你们这些年轻人!” 眉青和南当然不会把老太太的话放在心上,可是,在搬进去之后的第一个星期六,南的公司有应酬,只有眉青一个人在家,已经接近午夜了,眉青还在整理着衣物,她站在卧室的窗橱前,背对着房门,房门是打开着的,房门外是一条短短的走廊,走廊中有另外两间房间的房门,都关着,那是他们准备给未来的孩子的房诋就在那时候,眉青突然听到,其中的一间房间中,陡然传来了哭泣声。 眉青陡然怔了一怔,她也立即弄清嫂那决不是什么收音机或电视机中的声音,哭泣声十分清晰在抽噎着,环境十分清静,所以哭泣声听来,也十分清嫂那间房间中,有人在哭,眉青在那一刹诅整个人都僵住了,她想叫,可是怎么都发不出音来,拿在手中的一件衣服,在发着抖:她甚至连转过去看一看的气力都没有,她一之中,从来也没有那样害怕过!在她混乱无比的思绪中,她只想到了一个字“鬼”! 哭泣声一直持续着,直到她快要昏过去时,才听到了开门声,南叫唤声,眉青知道丈夫回来了,她想大叫,但这时,哭泣声也消失了,她紧咬着下唇,不便自己叫出声来,南走过去入在她的背后,搂住了她,才发觉它的身子,抖得像筛糠一样。 眉青没有告诉南她那天晚上听到的哭声,只是在第二天,她去买了一个老大的十字架,放在那间房中诅以后,每当午夜惊醒,她就竖起耳朵来听,除了南轻微的鼾声之外,并没有什么别的声音。 然后,又有一个星期六,眉育有一个旧同学结婚“她独自去喝喜酒,当她回来的时候,发现南正在大口喝着酒,神情十分古怪,可是又没有说什么,第二天,眉青发现南买了好几串干的大蒜回来,把其中的两串,挂在那间房间里。眉青感到了一股寒意,望着南,南避开她的月光,眉青叹了一声:“南,我们互相之间不要再隐瞒了,这……屋子里……有鬼!” 南比眉青更脆弱,他几乎哭了出来:“是……是……昨晚我一个人在的时候,那间房……有女人的哭声……”接着,他接近崩溃似地大叫了起来!“为什么?为什么?我辛辛苦苦工作,赚钱,买房子,你为什么来找我们?为什么?”他叫着,打开那房间的门,房间中还很凌乱,他对着房门,大声吼呻着,眉青要用力把他拉开来,他们不约而同,一起离开,一直在外面不想回来,当晚,在一间酒店过了一夜。 第二天,他们才鼓起了勇气回去,接下来几天,他们都不让对方单独一人在屋子里,一直又到了星期六,接近午夜时分,哭泣声又从那间房间中传了出来,他们除了紧紧相拥之外,一点办法也没有,谁也提不起勇气来把那间房间的门打开来看看,一直到天快亮,哭声才停止,两个人的精神,已到了崩溃的边缘了,眉青低声说“把它……卖了吧!当时……那么便宜,就该知道……别买便宜的好。” 南的脸色铁青:“不!找人来做法事,把……它赶走!” 眉青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南紧握着拳头,狠狠地瞪着那间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