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On this page

《衬衫》

“鬼怪”两字常被连在一起,但如果把两个字分开来的话,意义大不相同。怪的含义比鬼来得广。鬼,可以归入怪的一类,而怪却不能归入鬼的一类。所以,“怪故事”可写的范围更广。一切以不可思议的怪现象为题材写的小说,都可以称之为怪故事。 新洗好的衬衫,正如西医法洗衣粉的广告所说的一样,有一股闻起来十分舒服的香味。那种香味,自然是人工的,和天然的阳光的香味有所不同——在现代都市中生活的人,把洗好的衣服用阳光晒干的并不多,如果是,就可以分别自然阳光香味和人工香味之不同。 他做了一件他一生之中最胆大妄为的事,他的心情,又是兴奋,又是紧张,所以当他打开那件新洗好、折叠得整整齐齐的衬衫之际,他的双手不由自主地发着抖,甚至声音也有点发颤:“试着穿穿!” 回答他的,是一个甜腻得令人心醉的笑容,和一双充满柔情蜜意的眼睛,自然,有娇俏的脸庞、几乎完美无瑕的年轻的女体。 那么动人的身体,就倚在床上,在微微喘息着,小巧的鼻子上,还凝聚着细小的汗珠,使她看来更是动人。她只是维持着这个姿势,眼波流盼,并没有接过他递过来的衬衫。 由于他的手在不由自主发着颤,所以他手中抖了开来的衬衫,也在轻轻颤动着,看来给人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她终于有了动作,伸出手指来,在站在床边的他的胸腹之间,轻轻搔了一下,他自然而然缩了缩身子,她发出了一下娇笑声:“害怕?后悔?” 他有点狼狈,深吸了一口气:“当然不!” 她略转了一个身,张开双臂来,声音腻得化不开:“抱抱!” 他顺手搁下了衬衫,两个灼热的身体,重又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这是他四十年生命之中的第一次偷情。在这以前,他从来也想不到自己有这样的胆子,做出这样的事来。 从小是一个孤儿,一直过着严肃而正常的生活,靠着父亲遗下来的小笔遗产,母子相依为命,战战兢兢地过着生活,一切全是那样按部就班,养成了他什么都循规蹈矩的个性。 小学、中学、大学,然后,把遗产的最后部分拿出来,做最稳当的小生意,在生意有了一定的成绩之后,亲友介绍了女朋友,在经过了一段时期的约会(毫无浪漫情调的约会)之后,顺理成章,在他的母亲也很喜欢对方的先决条件下结了婚。 接着,是母亲的逝世,生意渐渐扩展,生活越来越改善,但改善不了的,是他自小养成的性格;非分的事,他别说做,连想也不会想——不是不敢想,而是根本不会想。所以,当娇小玲珑、美丽动人、年轻貌美的她开始出现在他生命中的时候,他全然是不设防的。 他和她开始时的关系十分简单,他是一个业绩需要进一步扩展的中年事业家,需要一个有高强工作能力的秘书。而她,就是那个在他刊登广告之后来应征的秘书。 她出现在公司的第一天,全公司上下的职员就有眼前一亮的感觉,只有他全然未曾觉察到她的娇俏迷人。 如果不是她恰好是一个野心十分大的女性,也不会有什么事发生,可是当她发现这家公司的前程无可限量之际,她对他的兴趣,自然而然提升到了一种发展她野心的特别程度。 可是他是那么刻板的一个人,即使是十分明显的挑逗,他也觉察不到,那几乎使全公司的人都再看笑话;所有人全觉察到了,只有他一个人木然无觉。 在结婚十二年仍然没有孩子的情形之下,他太太开始到处去找医生诊治,一个月之前,在电视节目告一段落之后,他太太说:“英国有一家医院,对输卵管闭塞的手术很有经验,我要去求医。” 他也渴望有孩子,自然表示同意,一个星期之前,他太太独自赴英,留下了他一个人。 接下来发生的事,实在不必要细细描述,她采取了最直接的进攻方法,利用了一次晚上在办公室加班工作的机会,让他尝到了直透生命奥秘的禁果,而在第二天,她就提出了要求:“带我回家去,做你的妻子!” 他当时震惊得脸色白得骇人,她娇笑着:“临时的妻子!” 他全然没有拒绝的能力,下午他们进入他的寓所,她在门口就勾住了他的脖子,缩起了双脚,把她娇小的身躯紧贴偎依着他。他心头剧跳,但还是自然而然抱起了她,把她抱进了门——像新郎把新娘抱进门一样。 几乎还没有进卧室,她已经把美好的胴体展露无遗,他在炽热的情欲之中,再一次得到了罕有的快感,之后在床边呆立了片刻,才取出了衬衫来给他,但等她真正穿上了衬衫时,已是在好几小时之后的事了! 她穿着男用衬衫,露出一双美丽的玉腿,在房子里走来走去,他看着她,心中强烈地兴起了一个念头:如果在房中走来走去的是她,而不是相对了已有十二年之久的妻子——甚至因为相对太久,连面目也有点模糊了的妻子…… 他陡然扑向她,在她面前跪了下来,紧紧地搂住了她的粉腿,把脸贴在她柔软的小腹上。他的双手在衬衫之中向上伸,手心紧贴着她的身子,向上伸上去。 “真的,那件衬衫,全是那件衬衫的事!”他在说那一段话的时候,是气急败坏、满头大汗的:“那件衬衫的领子忽然收紧,自动收紧,箍住了她的头,她开始透不过气来,我怎么努力,也解不开领口的扣子来,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看着被……被那件衬衫的领口……一直箍到窒息,看着她的脸变得青紫,看着她双眼眼珠几乎凸出来,看着她舌头往外伸,一点办法也没有,那件怪衬衫会……杀人!” 以下的一段话,他说来更是声嘶力竭地认真:“我杀她?那怎么会,她是那么可爱,我一辈子从来没有那么快乐过,我甚至已下定了决心办离婚娶她。不是我杀她,是那件衬衫!那件衬衫!” 就算他在以往四十年之中没有说过一句谎话,也不会有人相信他这两段话的。辩护律师以神经失常作理由来辩护,可是专家又证明他精神状态正常,并且指出他一直是正常的,从小到大,一直都在极正常的状态下,过着极正常的生活。 唯一对他有利的一点是,她死于窒息,但却绝不是被扼死的,或是被其他物件勒死的,令她致死的,正是那件衬衫的领子——虽然那件衬衫的领子十分宽。但是主控指出,如果扣上了领口的扣子,在领子后面用力抽紧的话,一样可以令穿着衬衫的人窒息的。 主控官并且指出,这是十分罕有的杀人方法,凶手必然有着某种心理上的不正常,才会这样。 可是他却是一个最最正常的人,他一生中唯一的不正常,就是这次偷情。 当然没有人接受衬衫领口自动缩小的说法,但是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杀人的理由。 或许,被他杀了的是他自己——他结束了他过了四十年的正常生活。

(全文完)

《鸡蛋》

怪现象的范围之广,甚至可以包罗万象,一些不可思议、无从解释、无从了解的现象,皆可包括在内。但,自然,这些现象都是有解释的,只是人类的知识,还未到足以解释的程度而已。所以,现在,只能看现象,不必寻解释。 鸡蛋,可说是一种十分普通的东西。可是一般人对于这样普通的东西,了解的程度绝不会太深。例如,鸡蛋的形状,为什么要一头大,一头小呢?又例如,鸡蛋中,是蛋白变小鸡呢?还是蛋黄变小鸡呢?等等。 他自然不会对鸡蛋的一些问题感到兴趣,在他而言,鸡蛋不过是一种普通的食物而已,使他对鸡蛋有了食物之外的兴趣,是那晚上他走进他十三岁儿子的房间之后的事。 他的家庭,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城市家庭,夫妇都有一份中等收入的好职业,分配他收入的结果是,他有了自置产业——一幢大厦之中的一层七十平方公尺的单位,小小的三间房间,加上厨房浴室和睡房之外的活动空间,几乎公式化的装饰,和数得出来、应有尽有的各种家庭电器设备,自然也有自己的汽车。一个儿子,顺利地在小学毕业之后进入了名气中等程度的中学,学业成绩不是很好,但也绝不至于差到要令父母担心的程度。 他走进儿子房间的时候,看到孩子坐在楔子台前,正聚精会神地用一柄小刀在切割一只鸡蛋,鸡蛋放在一只盘子上,盘中还有一些白纸衬着,孩子把蛋割成了两半,然后,又把蛋黄蛋白小心拨开来,仔细看着。 他不禁又是吃惊,又是好奇,失声道:“孩子,你在干什么?” 孩子头都不回:“做功课……” 他还没有意会出是怎么一回事,就看到地上放着应该是厨房中的一只小电热炉,在炉中,大约还放着近二十只鸡蛋。 他正待张口再问时,他的妻子已到了他的身边,温柔地依偎在他的背后,低声说着:“别打扰孩子做功课!” 被妻子软馥馥的身子靠着,头后又感到她呼出来的气,有点痒酥酥的舒适。结婚虽然多年,可是情感仍浓,他反手搂住了妻子开始发胖的腰,悄悄后退,并且关上了门。 等到退开了之后,他才笑着问:“把鸡蛋弄碎,这是什么功课?” 谈论中心是他们的孩子,两人的心中,都有一种十分甜蜜的感觉,她也笑着说:“那不是普通的鸡蛋,是能孵小鸡出来的那种,特地到一家鸡场去买来,一共二十一只,放再电炉里,调准适当温度,大约二十天左右,就可以有小鸡孵出来,一天打开一只,观察鸡蛋内胚胎的变化,记下来!” 他细心地听着,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的妻子,在不太明亮的灯光下,他感到自己的身上一定也散发着同样的温馨和满足。 她的笑容在扩展:“不是那孩子说,真不知道,原来鸡蛋之中,蛋黄和蛋白都不会变小鸡,变小鸡的是小的看不见的胚胎,你知道吗?” 他笑着凑近去:“为什么有的蛋孵不出小鸡来,有的孵得出来,你知道吗?” 她白了他一眼,两颊有点红艳艳,他凑得更近,在他颊上吻着,她的喘息开始急促起来。 孩子观察鸡蛋内小鸡成长的过程相当顺利,但也有不少问题,例如未经受精的鸡蛋,既然不能变成小鸡,那是不是能算是生命呢?又例如,在弄破鸡蛋之后,看到半成形的小鸡,据教科书上说,那形状和人胎初形成时的样子,差别甚少,心中有残忍屠杀的感觉,是不是太幼稚了? 孩子的问题总是稀奇古怪的,他们自然也不以为意。 直到第二十天晚上,他正从浴室出来,他妻子已在床上,换好了睡衣,一天快结束的时候,竟然自孩子的房间中,传出了一下惊天动地的惊呼声,接着,便是什么东西倒地的声音。 夫妻两人陡地一呆,她的反应快,孩子有什么事发生时,母亲的反应往往比父亲快。她跳了起来,冲进去,他跟在后面,来到孩子的房间前,推门,却推不开,房间锁着。孩子在十二岁生日那天提出来的要求:我长大了,有时要锁房门,要进来,请敲门。 当时,他们还十分高兴孩子有这样的要求,可是这时,两人不是敲门,而是一起擂着门,一面大声叫着。 大约过了一世纪那么长的一分钟,孩子才打开门来,左手淌着血,一言不发,就在两人间挤过去,进入了浴室,又关上了浴室的门。 两人向孩子的房间看去,除了一张椅子跌倒之外,别无异状,书桌上放着盘子,盘子中有蛋壳,蛋壳旁是那柄要来弄破蛋壳的刀,一切都很正常,看来是孩子在割蛋的时候,割破了手。他们都没有注意到,蛋壳是空的,并没有应该是已成形的小鸡。 在他们转过身来时,孩子已从浴室中出来,手上贴着胶布,脸上有一种十分奇诡的神情,喉间发出了两下听来也颇是怪异的声音。一进房间,就从电炉中拿出仅余的那只鸡蛋来,双手轻轻地,但是又紧紧地握在手里,神情更加奇诡古怪了。 这一晚的事,自然相当古怪,但是孩子并没有什么,两人问了几句,孩子不是很愿意回答,少年人有时不免有点阴阳怪气,他们也不以为意,虽然一夜未得好睡,但是接下来,并没有什么事发生。那仅剩的一只鸡蛋,第二天孵出了一只小鸡,孩子对小鸡呵护备至,八、九个月之后,小鸡长成了一只漂亮的小母鸡,成为孩子的宠物,宠爱的程度,有时会令他们两人感到可笑的妒忌——他们感到孩子和那只母鸡之间,有着某种程度的沟通,有一次他开玩笑地提议要把母鸡杀了时,自孩子眼中露出来的那种极度怀恨的目光,令他心悸。而且,孩子似乎自那天起,再也没有吃过鸡蛋。 这一切,全是一年前的事。一年后的同哟天,他和她下班回来,看到桌上留着一张字条,字条上的字迹扭曲潦草之极,写着“我去露营”四个字,那自然是他们的孩子留下来的。两人到孩子的房门去张望了一下,发现那只母鸡不在,露营而带了宠物去,自然有点怪异,更怪的是,孩子床上的毯子围成了一圈,看起来,十足是一个大鸡窝! 他和她不由自主摇着头:孩子大了,行为越来越古怪,大人越来越难了解了! 天黑不久,电话铃就把他们吵醒,电话是学校一位老师打来的,气急败坏:“你们的孩子,露营时,由于他带着一只鸡……同学不知道那是他的宠物,趁他不觉,杀了……当作了烧烤……。” 他们听到这儿,就知道事情严重之极,不由自主地发出了惨叫声,电话听筒也自手中落了下来,老师的声音继续传过来:“他一知道,就发了狂,用烧烤铁叉刺死了两个同学,逃向附近的一个农场……警方人员正包围了农场在找他,你们赶快来!” 很多人目击逃向农场的“小凶手”,再也没有找到,从此失踪。那农场养着超过三千只鸡,大约不会有人去点数一下,看看鸡是多了一只还是少了一只。

(全文完)

吻》

要追『怪故事』这一类小说形式的根,不知可以追溯到多远,几乎在文学可以作为记载工具起,就已经有了。以前,怪力乱神,子所不语,并不等于许许多多的怪事不存在,『子不语』的缘故是,学问再大的人,也无法解释这些怪现象。一直到现在,情形没有多大改变,自认为有学问的人由于在种种怪现象之前,和普通人一样无知,所以,他们『不肯』说——让他们去好了,普通人,还是喜欢怪故事的。 当他走进诊所的时候,在诊所中候诊的病人,都现出惊愕和兴奋的神色来。他看来神情焦虑,但依然风度翩翩,这种风采叫人一望而知,他是一个公众人物。 是的,他是一个知名度相当高的歌星,他唱的歌,极受各阶层歌迷,尤其是少男少女的喜爱。凡是这样的公众人物,自然走到什么地方,都会受人注目的。 一个护士迎向他,立即把他请进了诊室之中,候诊的人之中,也没有什么人表示不满,他既然是那么出名的一个人,自然在某些场合可以享受一些公众所允许的特权。 但是当他走进了诊室之后,十来个候诊者交头接耳、低声议论一番,那是避免不了的。 医生是著名的皮肤专家,到这里来求诊的每一个人,毫无例外,都是患了各种各样不同的皮肤病的,例如那一位一见了他进来,便满脸兴奋得胀红了的少女,面上就长满了大大小小颜色不同的暗疮。 他当然不会是为了伤风咳嗽,或是肠胃不适而来的,看他神情这样焦虑,难道是换了什么严重的皮肤病?可是刚才他进来时,至少在他的脸上,看来并没有异样。 私下的议论维持了一段时间之后,一个中年妇人甚至忍不住向护士问了一句,但除了遭到护士的一个白眼之外,当然得不到什么回答。 他进去了相当久,超过了一般医生诊治病人的时间,大约在四十分钟之后,诊室门打开,他匆匆走了出来,神情更是焦虑,那满面暗疮的少女一个箭步上去,想叫他签名,可是他却粗鲁地推开了那少女的手,匆匆向外走了出去,留下那少女哭笑不得,脸上的暗疮都变了颜色。 自然,又有了一阵新的议论,自然是集中在他的态度如此之坏上,不是很有好评。 他究竟患了什么样的皮肤病呢?那遭到了冷傲对待的少女,事后甚至打了电话给一份杂志,报告了这个『内幕消息』,杂志的记者也奔波了一阵,不得要领,行家之间交换了一下意见,都认为他才结束了极成功的个人演唱会,不可能会患上什么严重皮肤病的,所以,自然也就不了了之。 却不知道,他去找皮肤科医生,正和他极成功的个人演唱会有关。 ☆  ☆  ☆ 已经接近午夜时分了,可是演唱会的气氛恰好进入了白热化的状态之中,他在唱完了最后一首歌之后,几千个观众狂热的呼叫声、掌声、哨子声所组成的力量,是如此惊人,几乎要把演唱会场地的顶部,都轰得飞了起来。 他一再鞠躬,可是伴随着他每次鞠躬,观众所发出的声响也就更加响亮。他的职业经验告诉他,唯一的法子,就是把才那首歌再唱一次。 灯光集中在台上,灼热又明亮,他从台上看下去,晃动着的观众,犹如一簇一簇的幻影,他自然知道,要是没有大批的『幻影』,他就会什么也不存在,所以尽管已经汗流浃背,头脸上的汗水已令他视线模糊,他实在想静静地喝一大杯冰冻的啤酒,可是他还是挺直了身子,开始唱出了第一句。 观众也知道这是他今晚上最后一首歌了,反应益加热烈,所发出的各种声响,把他的歌声全都遮盖了过去。他感到热,脱下了外衣,观众呼啸着,他拉开了领结,解开了衬衫的钮扣,观众一样发出了阵阵的呼啸。 就在他那首歌快要结束之际,突然间,一个少女大叫着,以飞快的步子冲向台上,摆脱了守卫的阻拦,一下子就冲到了他的面前,在他还未来得及防卫之际,那少女已经一下子拉住了他的衬衫,将袖子拉下了一截,然后,又极快地在他的颈肩交接处,深深地吻了一下! 就在那时候,他企图用持着扩音器的手去阻挡那少女的行动,所以那少女吻上去的那『啜』地一声,通过扩音器,变的异常地响亮,全场清晰可闻。 观众更是狂呼鼓掌,两个守卫上来,挟着那少女,离开了场地,他拉了拉衣袖,继续唱完了那首歌,结束了极成功的演唱。 当晚,他泡在一浴缸的热水之中,舒服地喝着冰冻啤酒,兴奋的心情逐渐平复,肯定自己的事业又进了一步,心中欢喜之余,站起身来,对着水气朦胧的浴室的镜子,用自我欣赏的心情看着自己之际,不禁愣了一愣,连忙把镜上的水气抹去了一些,再去看,仍然看到他左边颈和肩的交接之处,有一个颜色红得异样,看起来像是一个模糊了的唇印。 他想起了那个冲上台来的歌迷,口中咒骂了一声,拿起毛巾来用力擦着,可是非但擦不去,看起来却越来越鲜红,红得像是要从皮肤之下渗出鲜血来一样! 他不禁有点战栗,心想:那一定是歌迷的恶作剧,不知弄了什么颜料来,印在他的身上,明天,或许就会褪去。这一晚,他睡得极不安稳,恶梦连连,每次醒来,都向颈际看一看,红印依然,彷佛是与生俱来的胎记。 白天,他情绪很差,红印还在,虽然不痛不痒,但总是心里的一个疙瘩,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在酒廊喝着冰冻啤酒,变得沉默寡言。 不知道谁说了一句:『再过两分钟,又是一天了!』 在这句话之后不多久,所有和他一起喝酒的人,尤其是他自己,听得清清楚楚,在他身上发出了『啜』地一下亲吻声。 所有人都愕然望向他,幸好灯光黯淡,未发现他面色灰败,他连忙又撮唇作声,别人也只当第一下吻声也是因此而来,没有再问下去。 他匆匆回家,在电梯就拉开衬衣,鲜红色的吻痕看起来惹眼之极,他用力搓着,可是越搓越红。 从那刻起,他至少有十来天心神不宁,全然无法工作,那吻痕看来一点也没有什么特别,当作是生来就有的胎记,也未尝不可,令他受不了的是,每当午夜,比电台报时还准,就在那吻痕上,必然发出了『啜』地一下吻声,而且,随着那一声响,他有被人用冰冷湿润的唇吻了一下的感觉,令他全身汗毛都会在那一霎那间倒竖起来,身子不由自主地发抖。 他没有对任何人谈起这件事,反正吻痕所在的位置也很容易由衣服遮掩。可是每到午夜来临之际,他就开始害怕,即使他把自己灌得烂醉,那一下吻和那一下声响,还是准时来到。 他在实在受不了时,去找皮肤科专家,要求把有唇印的皮肤割去,可是专家检查之后告诉他:『没有用,色素深入肌肉,又不能把肉剐去,这种情形十分罕见,这胎记,看起来像唇印,倒很浪漫!』 他只好苦笑着离开。 后来,日子久了,他倒渐渐习惯了,反正没有什么别的怪异,只是每日午夜被吻的感觉和一下吻声——吻上来的唇,像是越来越冷。 他当然不知道,那天晚上冲上台来的少女,被守卫赶出场后,过马路,被一辆疾驶而来的货车撞倒,当场死亡。他怎么会知道呢?谁也不会留意一个藉藉无名的少女的死亡的,对不对?

(全文完)

《顾客》

不要以为所有的怪事,全是实用科学不能解释的超自然现象,有很多怪事,全然是人为的,可以解释的,但是做这种怪事的人的心态,却相当难以理解,所以造成了怪故事——这一类的怪故事,在以后还会有。 他做这一行,已经有两年了。从一开始如行,他就带着相当庄严的心情,自己再心里。下了决定:只替女顾客服务,绝对不接受男顾客。 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自尊心,即使像他那样,是一个男妓,也一样有自尊,他的自尊建立在他不为男顾客服务的这一点上—这种自尊心有什么用,旁人是全然无法了解的,对他来说,当然有用之极,或许他就是靠着这一点自尊才能活下去,不至于精神崩溃。 不明他底细的人,自然不知道他是一个男妓——做男妓,尤其做一个成功的男妓,也绝不是容易的事,没有俊美的外表和壮健的体魄,也只好空想,这是当他偶然遭到别人异样的眼光时心里感到自傲的一点。另一点是,他至少在表面上有一个相当堂皇的职业(是什么职业不必深究了,以免得罪了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而且,他不属于任何组织,独来独往,顾客只凭熟人介绍,这使他感到自己颇有独行杀手的味道,所以他的神情之中,也往往有一种独行杀手的冷傲,他的顾客之中,有不少喜欢他这种冷傲的神情,理由是:“忽然看到一个脸上有这种神情的大男人,为了钱而跪下来做像狗一样的动作,真十人生最大乐趣。”云云。 那天晚上,一个曾介绍过他多次交易的女人打电话来,用他们约定的暗号问:“状态怎样?” 他答了一句:“正在颠峰!” 那边略停了一停:“这次,你可以得到双份的酬劳,可是顾客的条件有点怪!” 他警觉了起来:“一定要是女人!” 那边笑了一下:“当然是,你的原则。你听着,你到指定的地点去,用一条黑毛巾蒙住双眼,绝不能看到任何东西,准时会有人扶你上车,到达目的地,然后,一切在黑暗中进行,绝不容许有半点亮光,你不抽烟的,不必嘱咐你不能带打火机了!” 他耸了耸肩,“一切在黑暗中进行”,他也不是第一次了,所以不以为怪,只是随便答应了一声:“对方又老又丑?怕我提不起兴趣?” 那边“咭咭”地笑:“别问我,我一点也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是经过了许多重关系找到我的,我找你,够交情了吧!” 他有时也会有适当的自嘲:“和男妓谈交情?” 对方又叮嘱了一句:“准时!” 习惯了和各种各样的女人打交道,他当然已不再有什么神秘感了。准时到,一切全照安排的进行,扶他上车的好象是一个年轻女司机——对于从指尖触摸对方的皮肤,就能几乎准确地知道对方的年龄,他是专家。 然后,他被爱着走路,进电梯,进了几道门,门关上,他听到了一个沙哑而性感,显然是故意装出来的声音:“可以除去眼罩了!” 他解下了蒙眼的黑毛巾,愣了一愣,以往虽然有几次是“在黑暗中进行”,但多少都会有点光,例如自门缝中射进来的光线等等,可是现在,他置身于一个几乎真正浓黑的环境中,黑暗象是胶漆一样,几乎把他浆在中心,令他动弹不得。 这一定是一间密室,不然不可能如此之黑的。不但黑,而且静,他听到了压抑着的呼吸声,他向着声音走过去,一下子,手被握住,被一只凉飕飕、湿腻腻的女人的手握住,那手十分柔软,冷而湿,显然是由于紧张和兴奋的缘故。 他感到极意外,因为他反握着那只手的感觉告诉他,这个女人绝不可能超过四十岁!接着,他又接触到了对方的另一只手,也是凉飕飕的,有点迫不及待地伸进了他的衬衣之中,在他壮实的胸膛上,有点贪婪地抚摸着。 他自然也开始了动作,半躺着的女人,根本是全裸的,当他的双手在她的全身都抚遍之后,停留在丰满而有弹性的肉团上,轻搓着她已变得坚硬的尖端,不禁发出了一下赞叹声来:“你或许不相信,我……从来没有抚摸过这样……感觉……这样好的身体。” 回答他的,是浓重的鼻息和靠向他的一个柔软香馥的身子。 他施展出他出色男妓的本领,经验告诉他,他的服务,令对方满意到了不能再满意的地步,最后,他用自己的鼻尖订住了对方的鼻尖,两个人的鼻尖都沾满了汗珠,他双手捧住了她的脸,轻轻抚摸着,光滑细腻的脸颊,证明她至多不会超过三十岁! 当两人的呼吸都渐趋正常,他感到她在推开他,他识趣地站起来,问了一句:“能不能开灯让我看看我的衣服在哪里?” 他没有得到回答,甚至也听不到除他之外还有人在呼吸,他吸了一口气,摸索着找到衣物,穿着,他想在着漆黑的房间中多逗留一会,可是显然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在了! 循原来的方法离去之后,他收了双倍酬劳,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找到了介绍人,问:“告诉我,什么人!” 介绍人诧异:“为什么?你的职业道德那里去了?” 他的声音有点急促:“我……我……实在告诉你,我生平第一次……高潮!” 对方哈哈笑了起来:“我也不知道,告诉过你,经过多重转折才介绍来的!” 他锲而不舍:“你就请你一重一重追查上去,不,只要你告诉我,我自己来查,求求你,随便你要什么代价。” 那边仍然在调侃他:“男妓也会对女人有兴趣,真是天下奇怪谈!” 他怒吼:“告诉我!” 那边却一点也不买帐:“别对我吼叫,或许你的房屋好,人家尝了还想再尝,会再来找你!” 电话挂上了,他不由自主地喘着气,回想着刚才的情形,刚才,他岂能收酬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欢乐! 他等着,等着这个“顾客”再来找他。可是一天又一天,一个月又一个月,完全没有消息,他曾几千次设想那女人的样子,隆乳、细腰、显然没有生育过的平坦光滑的小腹、几乎和他一样长的大腿、丰臀和摸上去一点瑕疵也没有的脸…… 渐渐地,他幻想出来的美女占据了他整个心灵,对于其他的顾客,他再也没有任何兴趣,酬劳再高能打动他的心,却打不动他的身体,一看到涂着厚厚脂粉的他的那些顾客,他能忍住不呕吐,已经很不容易了。 自然,这种情形已有两个月,他的顾客已完全把他忘记了,城中,像他以前那样生龙活虎的男妓多得很,何必一定要找他? 他一直用尽方法寻找,甚至每个晚上,在那一次(唯一的一次)等车子来接他的那个地点伫立三小时以上,希望再有车子来,把他接到漆黑的房间中去。 如果读者诸君中有人连续在同一地点,看见一个高大挺拔、容貌俊美而憔悴的青年人超过三次以上,能够帮他,就帮帮他吧! 不过,至今为止,只怕没有人能帮他,而能帮他的人,莫非对他那次的服务不满意? 谁知道呢?

(全文完)

《钞票》

银行职员对他并不陌生,他的样子再平常不过,存款的数字也绝称不上为「大客户」,这样的顾客,本来是绝不会引起特别注意的。可是他第一次来开户的时候,就引起了注意。那是多年以前的事,那时银行的分行规模十分小,现在的分行主任,那时还在当出纳。他捏着三张钞票,有点腼腆地要求开一个储蓄户口,等到一切手续办妥,他捏着钞票,有点不是很舍得放手,然后,小心翼翼地问:「我将来每个月都会存钱进来,我甚么时候要领,都可以提出来?」他得到的回答是:「当然!」他又咽了一下口水,摊开了他紧捏着的三张钞票来:「你看……钱赚来不容易,这钞票上,我都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把钞票递过来,的确,每一张钞票的水印部份,都有毛笔写着相当工整,但书法绝不怎么样的三个字,他的名字。以前很多人有这样的习惯,喜欢在钞票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现在很少人如此了,那也不是什么怪事,怪的是他提出来的要求,令当时银行中所有的人,连那个提着步枪的护卫员,也失声笑了起来。他提出要求时吱吱唔唔的:「我不知自己什么时候会来提款……我每次存款,都会在钞票上写上自己的名字,若是几年之后,我来提款,能不能拿回有我写上名字的钞票?」在一阵轰笑声过去之后,胀红了脸的他得到的回答是:「当然不能!钞票每天都在流通,一张钞票从你手中用出去,再回到你手中的机会等于零……如果你一定想要回那些有你名字的钞票,可以……嗯……在本行开一个保险箱,把钞狈沤O障淙ァ还庋鹗Я死ⅲ呛懿缓纤愕陌。 ? 他居然相当认真地考虑了一下这个不会有人接受的提议,然后摇头道:「算了吧!」他讪讪地解释:「赚钱不容易,血汗钱,写上了名字,有感情,想要回来!」银行中所有的人仍笑着,有人告诉他:「你喜欢,将来提了钱,还是可以写名字上去的!」从此,银行的人都认识他了,他每个月定时在月初来存钱,有的时候多,有的时候少,但是每个月一定来,只存入,不支出,存进来的时候,每张钞票上都有他用毛笔写着的名字。一年一年过去,分行的规模渐渐扩大,他仍然是忠实的顾客,每次来存钱,都会和职员闲谈几句,也总有人问:「钱存得不少了,是不是准备什么时候提出来,做点什么生意?」 他总是摇头:「做生意要冒风险,还是小心一点的好」他的小心谨慎也算是出了名,有两件事,银行里的人印象都十分深刻。一次,是在股市疯狂上涨的日子,他和另一个看来是经纪人模样的,一起走进银行,那时,人人口中所说的,除了股票还是股票,那经纪十分肯定告诉他:「把存款全拿出来,投进股市去」他咬着牙,冒着汗,一直等到把一条手帕因为抹汗而抹到可以绞出水来,结果,还是摇了摇头:「这些钱……是我的血汗钱,要冒风险,我不干!」那经纪骂出了连石头听了都会脸红的话走了,他反倒心安理得,呼了一口气。第二次,是金市狂涨的时候,情形差不多,结果一样,他并没有提取存款,仍然是每个月有数量不等的存入。不知不觉,过了十年。 十年,一切变化自然极大,小职员升了主任,不免要摆摆架子,但每次他来了之后,主任就会向别的职员说他当年来开户时的笑话,使银行中的气氛变得轻松一些。这样的一个好顾客,那天下午,忽然满面笑容走进来,说是要提取全部存款之际,自然不免惊动了主任,走过来和他交谈。十年来,他看来老得很快,自然这代表了生活并不好过,主任说:「储蓄了十年,数字不少哇,是不是要一张银行本票?」他又兴奋又紧张:「不,不,我想要现钱,全部现钱,有没有问题?」主任笑起来:「当然没有问题,立刻照付,不过,无法给你存进来的,有你名字的那些钞票!」他腼腆地笑了起来:「你记性真好!」主任随口问:「拿那么多现钱去买什么呀?」他笑得一面咽口水,一面搓着手:「娶老婆,赏脸的话,我送帖子过来!」主任也笑了起来:「恭喜、恭喜!」他把几迭钞票小心包好,又放进了一只崭新的皮包中,双手捂着,看来十分心满意足地走了出去。 第二天,主任看到报上的消息:「中年苦力惨遭骗婚,毕生积蓄化为乌有。」内容是千篇一律的:通过介绍,认识了一个中年单身汉梦寐以求的对象,要求并不高,现款若干,立即可以议婚。对象自然是经过精心挑选的,那种被对方触摸了一下手背就会整张俏脸都红起来的类型。能使中年男人编织出世界上最好的梦来,于是,觉得自己几十年的辛苦,有了结果。结果也是千篇一律的,等到钱给了之后,对象不见了,介绍人也不见了,被骗了的中年人,还不相信自己被骗,他就是一个例子。第五天,他失魂落魄的来到银行,问主任:「有没有看到我老婆?」主任同情地摇头:「你应该去报警!」他苦笑:「我……报警?我连她相片都没有,介绍人……是那天我在路上碰到,自认是同乡……根本以前……想起来,见也没有见过!」主任想安慰他几句,例如「可以从头来过」之类,可是看了看他的情形,实在说不出口。又过了十天半个月吧,报上有一则不为人注意的中年人投海自杀的新闻,死者无亲无故,孑然一身云云,照片刊出来,银行里的人都叹息摇头。 又过了十天半个月左右吧,一双男女嘻笑着进银行来开户口存钱,男的和女的看来都不像正派人,女的十份俏丽,皮肤黝黑,装扮入时,男的戴着金光闪闪的手表,唯恐人家看不到,把衣袖捋得老高。好几迭为数不少的钞票递进了窗口,数钞票的女职员才数了一张,就发出了一下惊呼声:「主任,来看!」坐在后面大桌子的主任忙走过来,看了一下,也呆住了,职员还在数钞票,每一张钞票上,都有他的名字,用毛笔写的。主任抬头去看那一男一女,那一男一女心虚地变了变脸色,男的道:「什么事?」主任说了一句话:「这些钞票,我知道是怎么来的!」男的探头一看,也尖叫了起来:「有他的名字!上面有死鬼的名字,怎么会?怎么会?」他的问题无人回答,他和那女的连身份证都忘了拿回去就夺门而逃,每张钞票上都有他的名字,那是他的血汗钱!

(全文完)

《房客》

怪事,有时是真正的怪事,有时,只是牵强附会,或是自己吓自己。如何分辨是真的还是假的,相当困难,因为不论是真是假,表面上看来,全是怪事——不然也不会被当作是怪事了,而通常,人们都易于受表面现象的迷惑,很少有人深具寻根究抵之精神。而且,人们内心可能还有一种恐惧:查撤查下去,如果真有怪事,那怎么办呢?所以,怪事就越来越多了。 长篇电视剧告一段落,荧光屏上出现广告的时候,他转动身子,向近大门口的那间房间的房门望了一眼,压低了声音问她:“今天有没有见到王先生?” 她也向那房间的门望了一眼,也压低了声音:“没有。”然后,她犹豫了一下:“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房间里面!” 他没有什么表示,取了一支烟来,转动着,又不立时点燃,看来像是决不定该不该去点它。过了一会,在电视上唱出了一支熟悉的广告歌之后,他才点着了烟,深深吸了一口。 他和她口中的“王先生”,是他们的房客。 香港人大都会精打细算,自然也基于香港日子并不好过的缘故。像他和她这样的小夫妻,两个人各自有一份职业,合资购买一个居住单位,每个月的分期付款,就占了他们收入的三分之一,既然暂时不打算有孩子,两人在家里的时候有不多,把空着的一间房间租出去,收点租金,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为了选择房客,他们真的伤透脑筋,人家有房出租,总希望快点租出,但他们在广告上已经特别声明:只租爱静、爱干净的正当单身仕女,不可煮食,不能招朋聚友,不能…… 而几个脾气不好的人来看了房子之后,相当喜欢,但由于条件不合而被拒之后,甚至口出恶言,骂他们:你这间房间,要这样的条件,最好租给一个死人! 可是他们坚持自己的原则,这个居住单位是他们的心血,不得已要分租一间给别人,已是心痛不已,自然要小心从事。 皇天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有了王先生做他们的房客,王先生按门铃近来时,就给他们好印象,卅左右,身型高高瘦瘦,一派斯文,讲话不快不慢,谈吐十分文雅,看了房间之后,他们还没有提什么,王先生自己先道:“两位,我脾气很怪,十分爱静,几乎不能忍受任何骚扰……我现在白天有工作,晚上有兼职,自己也在学点东西,所以需要安静,而且我生性孤独,不善交际,所以要先说明一下。” 他和她齐声道:“太好了!太好了!这正是我们理想的房客!” 王先生果然是理想中的好房客,搬进来一个月,他们总共只见过他两次——第一次是来看房子,第二次是搬进来,从此之后,这个房客就像不存在一样。一天早上,他和她离家上班去,看到饭桌上有一只信封,信封中有房租,他们才想起王先生搬来一个月了。 这样的房客,自然让人心满意足,他们也没有忘记人家王先生喜欢静,所以看电视或听音乐的时候,也尽量把声音调低,新婚燕尔,有时不免调爱嘻戏,也尽量在他们自己的卧室之中进行。 可是这样的房客,在将近三个月仍然见不到他之后,他和她的心中都不免有点猜疑了:同住再一个居住单位中,不可能三个月都碰不到的! 他们开始留意,第一件发现的事是,王先生白天的那份职业,上班的时间比正常的迟,因为每当八点卅分左右,他们赶着要去上班,免得迟到之际,王先生的房间中,仔细听,总还有点声音发出来,表示他还没有离开。 而王先生晚上的兼职,却又相当迟才能回来,有几次他们存心等他回来,等到将近午夜,呵欠连连,终于忍不住上床睡觉,当他们在床上紧搂着的时候,听到王先生开门进来的声音,自然也没有兴致起来去打个招呼了。 而假日,王先生足不出房间,有一次,他去敲门:“王先生,我们烧了几个菜,请出来一起吃饭! 王先生的声音透过门传出来,其冷如冰:“对不起,我不喜欢被人骚扰,以后请注意一些!” 他在门口窘得半晌出不了声,只好转过头来向她作了一个鬼脸。自此之后,甚至连王先生是不是在房间中也不能肯定了。 不过,房租仍十按月放在饭桌上,有一次,他实在忍不住,而且又肯定王先生不在,和她商量了一下,取了钥匙,想打开房间来看看时,才发现门锁已经被王先生换过了,他无法打开房间。当然,他也无法看到房间中的情形,他曾趴在地上,希望从门缝中张望进去,但仍然未能看到什么。 大约半年之后,“今天有没有见到王先生”几乎成了他和她就寝之前的例行对话,而答案也照例是“没有”。当他们在和别人谈起他们的房客之际,称呼已由“好房客”变成了“怪房客”,大家都不相信,怎么可能有这情形,而七嘴八舌得出的结论:必有古怪。 他们也越想越奇,先是等了几晚,等不到王先生回来,就留了条子,在门缝中塞进去:“王先生,盼赐一谈。”十分文雅的留字,王先生的回条也很简单:“有何见告,请赐字。” 还是见不着!王先生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在他们的记忆之中,几乎已逐渐模糊了! 那天晚上,他们参加一个喜庆宴会回来,他略有酒意,他先去睡了,他先贴耳在王先生房门外静听一会,又大着胆子,拼着挨骂,敲了敲门,没有回答,肯定了房间中没有人,才拿了一本厚厚的小说,坐了下来。 他立定心意,要等王先生回来,哪怕等到天! 常言道“有志者事竟成”,他果然等到了天亮,王先生并没有回来,或许是他其间几度睡着了的时候回来的?这不但令他沮丧而且令她埋怨不已,两人甚至因此发生了结婚之后的第一次争吵,吵得十分剧烈。 那次之后,这个怪房客在他们平静的生活之中,形成了巨大的压力,简直有点提心吊胆,王先生像是在和他们捉迷藏一样,最后,她想出了一个办法:把铁门的横闩移上,单有钥匙,打不开门,王先生回来,就非按铃不可,他们就可以见到他了,自然,见了他之后,要郑重道歉,说自己不小心,一下子忘了还有人没回来。 这个办法可以见到王先生,那是万无一失的,可是那晚上,王先生又没有回来。 他们简直精神崩溃了,逢人就说,也请教了不少人,王先生若是没有欠租,不能擅自入房间,也不能无缘无故叫他搬出去——事实上,王先生除了不露面之外,实在是个好房客,可是屋子里有一个存在而又几乎等于不存在的人,这种气氛越来越是诡异,却也实在让人无法可以忍受得住。 终于,最后一次,他和她上床之后,听到王先生回来的声音,两人飞快披衣出去,恰好看到王先生的房门关上,两人冲到门前,用力敲着门,敲得像是要拆屋子一样,房间中却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们忽然住了手,感到一股寒意遍及全身,不敢再敲下去,互相扶持着,退开了几步,盯着房门。 他们胆小,不敢再敲门了。 换了是你,敢吗?

(全文完)

《狗》

宠物店工作的他注意这小女孩好几天了,从这小女孩第一天出现时他就注意到了,主要原因,是因为那小女孩的长相十分讨人喜欢,小女孩大约七、八岁,很瘦弱,甚么都是小小的,小脸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小小的两条细长的辫子,使她看来细细巧巧,有一种不是很实在的感觉。 小女孩一来,就站在那个笼子前,楞楞地看着笼子中那只小沙皮狗,这是令他注意她的另一个原因,由于小女孩盯着那只小狗时的神情是那么专注,所以他知道。这小女孩和那只沙皮狗会成为好朋友,这一点,熟悉狗性的他自然也可以从那小沙皮狗的眼神中看出来,人和狗,有异样的投契。一般来说,小女孩很少会喜欢形状古怪、一身粗皮打折,看起来终日愁眉苦脸,连带令它的眼神也有异样忧郁 感的沙皮狗。可是那小女孩却显然对这小沙皮狗入了迷,开始一、两天还只是站在铁笼前楞楞地看着,看上很久,一动不动。 第三天起,她伸出她小小的手。轻轻地去触摸那小沙皮狗的头部,小沙皮狗也发出鸣呜的声音来,甚至伸出舌头来舔她的小手。他看着这情景,觉得很感人,走过去,开了口:「小妹妹,喜欢这小狗?」小女孩用力点着头,以致她的发辫前后晃动着,神情看来极其坚决。他笑:「叫你爸爸来买,买回去养,这小狗会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小女孩咬了咬嘴唇,又点了点头,眼神有点闪烁,忽然低下头去,怯生生问:「要是我……不买,可以天天来看它……只是看看?」他点头:「当然可以,不过这种狗很多人买,过两天叫人买走了,你就看不到它了!」他所说的话是实情,可是当他看到自己的话害得小女孩眼中泪花乱转时,他觉得自己做了错事,可是又不知如何向一个小女孩表示歉意,他忙又补充了一句:「还是叫你爸爸买吧,买回去,永远是你的了。」小女孩忽然叹了一声,那么小的小女孩。叹起气来,竟然像大人一样。 当天,她又看了一会。逗着小狗玩,他还特地将小狗自笼中捉出来,给小女孩抱了一会,小女孩的脸上充满了感激的神情,第二天,小女孩在该来的时候没有来,他倒也未曾在意,可是到了店快打烊的时候,小女孩急急奔了过来,进了店门,又转身向外招手,跟着进来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小女孩指着那小沙皮狗,男人一副不耐烦的神色,问:「这小狗,多少钱?」他说了价钱,已经压低了,他希望小女孩得到那只狗,而且他在那男人的神情上,看出这宗生意根本做不成。果然,那男人一听,就大声骂小女孩:「你听到了没有?卖了你也不值那么多!」 然后,他又咕哝了一句:「到银行去抢,钱来得更容易!」他年纪轻,于是忍着气:「这种象牙白色的纯种沙皮狗是很贵的,要不是这只小狗肚子上有一大块棕色,要是纯白的话,三倍价钱也不够!」这时,小沙皮狗正横躺着,可以看到他肚子上确实有人手掌大小的一块是深棕色的,小女孩正伸手进去,在它的肚子上轻轻搔着,男人已经吆喝了起来:「走!走!走!」一面喝,一面去扯小女孩,小女孩的身子那么瘦弱,几乎一下子就给那男人提了起来,小沙皮狗陡然站起来。发出了吠叫声,他也有点脾气,喝道:「对小女孩别用暴力!让她自己走!」那男人松开手,转过头,向他望来,他尽量使自己心平气和:「你女儿很喜欢这小狗,这种狗不难养。你多少钱才肯买?」那男人「哼」了一声:「送给我,我也养不起!」他说着,就扯了小女孩离开了店堂,令他怅然良久。第二天小女孩又来了,他把小狗放出来和小女孩一起玩,同时告诉小女孩:「这狗我不卖给人,一直到你再也不想见它!」小女孩细瘦的手臂围住了他的颈子,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事情就这样定了,宠物店是个的家族事业,家族事业中还有相当具规模的狗场,留下一头狗不出售,不会有人理会。小女孩几乎每天来,习以为常了,他和小女孩也渐渐熟悉起来,知道小女孩就在附近住,正在念三年级,八岁,他把她当自己的小妹妹。日子一天天过去。小狗一天天长大。小女孩也一天天长大,他仍然在打理着宠物店,专心一致。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十年,小女孩变成大女孩了。他第一次吃惊地感到小女孩忽然间那么大了!沙皮狗也老了,动作有点蹒跚。他有点难以再把她当小女孩了,十年前相差十二岁,一个是大人,一个是小孩,十年后,看起来,却是一对很登对的年轻伴侣,她告诉他,中学毕业了。无法再上学,她要去投考一个甚么训练班,他还取笑她:「狗有训练班,人也要训练么?」她温柔地笑,依然那么细巧,十分古典。她果然考取了那个甚么训练班。 接下来的两、三年。她的照片在各种场合下出现,她的名字常被人挂在口边,她演的古装戏,从电视到电影,谁看了都赞好,她变得很忙,可是不论怎么忙,只要一有空,她一定来看那只沙皮狗。有时一个人来,有时由不同的豪华轿车送她来,他会很正式地提出:「现在你环境不同了。可以把狗带回去养了!」她考虑得很认真,但终于摇头:「不好,你也喜欢它,我不能独占它,让你难过。」他默默不语,他自然喜欢那头狗。他对那头狗的感情,甚至十分异样,把对她的感情也融合起来,注入了对狗的感情之中。他从来也未曾对她表示过半分自己的感情,她也一直没有说甚么,只是两个人,有时中间隔着狗,会互相凝视好一会,连眼睛也不眨一眨。然后,在她的演艺生涯如日中天的时候,突然宣布和他结婚,记者怎么追新闻,也追不出她和他的恋爱经过来。 她下决定,是那天她忽然双臂勾住了他的颈,在他脸颊亲一下:「我真笨,狗是我们两个人的,我们结婚,不就可以两个人都和狗在一起了吗?」他呆了半晌,当然不是拒绝。而是被快乐震呆了,新婚之夜,她钻进他的怀中,问:「你知道为甚么小时候一见那只狗。我就不肯走?」他摇头,她神情娇羞,掀起丝质的睡衣,袒露了她诱人的腹部,在欺霜赛雪的白嫩皮肤上,有一块深棕色的胎记,形状大小和沙皮狗腹际的一模一样,那沙皮狗就躺在床边,是有得印证的……。

(全文完)

咒语》

每逢农历年,几座平日就香火鼎盛的庙宇,更加挤满了人,去焚香拜神的,一般被称为「善男信女」,其实,并不尽然,去拜神祈福的人,很有些行为不堪,甚至凶神恶煞的人在,奇怪的是,这一类人,也十分相信神灵会庇佑他们,所以他们在拜神那一刻,心中是十分虔诚的。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今年已将近三十岁了,很早就在社会上混,若要数他做过的事,连他自己也记不清。可是毫无例外,没有一桩事是可以登大雅之堂的。虽然说「职业无分贵贱」,但是诸如替毒贩运送小额的毒品,例如非法赌档的打手。例如舞厅的保镳,以及应召站的联络人等等,这种职业,总不宜堂而皇之在公众场合大声宣扬。 他的日子并不好过,早几年。曾有一段相当风光的时间,经他「介绍」出去,成了某种特殊「职业女性」者。超过十个人,口袋裹的钱也多,出入歌台舞榭,也俨然阔少,可是好景不常,那一阵风光过了之后,一年此一年差。所以,在农历新年。他世到庙宇来拜神,希望能转转运。 还未曾看到庙宇的建筑物,人群已经壅塞在路上,大有寸步难行之势,甚至有大量警员在维持秩序,他施展本领,一个劲向前挤着,不但肆意推撞在他身边的,和阻住去路的人。而且,口中不断地发出一迭声的咒骂。那种粗言秽语,加上他那一副一看就知道不是好惹的神气,倒也使得别人纷纷让路给他。所以,他很快就挤身在庙堂之中了。 这使他有点自觉神气,并且。也好像在那一刻间,悟出了一点人生的大道理:要成功向前,就得不择手段地向前挤,不然,就要吃亏,他悟出的这点「哲理」,其实正是这个大城市中绝大多数人的心态,不足为怪。在庙堂中,他踮起了足尖,伸长手,想去抓几柱香在手,在满是烟雾缭绕,人气蒸熏之中。他的视线有点模糊。可是他还是一眼看到了,在神坛前,正在上香的两个衣着入时的女郎,是他的旧相识。 他一时之间记不起她们的名字来,多半是丽娜、黛芬甚么的,在肮脏的小公寓里,他和她们挤在一张床上睡过,后来她们离开了工厂,到了甚么夜总会中。他在她们身上,也得过不少好处,后来,听说两人一起被人包了去,包她们的人自然相当有钱,这一点,从至少有一年未见她们再出现在应该出现的场合,和如今她们的衣饰上可以看出来。两人高举着手,想把手中的香插进神坛上的香炉中去,手指上的钻石戒指闪耀出来的光芒,令他不由自主地干咽了几下口水。 这一发现,让他大为兴奋,他大声叫着,把足尖踮得更高。可惜他一来无法正确记得她们的名字,二来,庙堂之中,人声嘈杂。把他的叫声完全淹没,他要引起她们看到他的唯一法子,自然是挤过去,接近她们。 所以,他一面骂着,一面竭力向前挤着,但庙堂中的人几乎已挤成了一个整体,他实在难以找到隙缝向前去,他双手手肘向外抵着。好不容易扒开了两个人。身子才前进了一步。这时。在他前面的,是一个看来伛偻的、瘦小的穿著黑衣服的老妇人,他毫不犹豫地伸手推去,一面喝道:「老东西,让开!」 经他一推。那老妇人身子一转,转过身来,变成了面对着他,他一看到那老妇人的脸,心中就打了一个突,他从来也未曾见过这样老的一张脸!脸上几乎已经没有了皮肤,取而代之的是无数粗糙的、残旧的皱折,口中也早没有了牙齿,干瘪的口唇上满是干裂的皱纹。可怕地凹向内,像是一个在蠕动着的甚么怪物一样,她的鼻子上也全是皱纹,看来只要碰上一下,就会像朽木一样,化为腐粉,簌簌地落下来。 她的双眼迷蒙。已难以分得出眼珠和眼白,就是这样的一双眼睛,这时却直勾勾地望着他,令他感到一阵恶心,才想再伸手去推开她,自他的身后,有人拥了过来。在老妇人的身后,也有人在挤着,竟然在一下子之间,令他和那老妇人的身子,正面紧贴在一起。虽然香火的燃烧使得庙堂之中充满了刺鼻的气味,可是他的鼻端还是闻到了自那老妇人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腐败的,接近死亡的一股臭味。 那使他不由自主地发出了一下呻吟声,那老妇人的脸实在太丑恶了,而且离得他如此之近,他用力抽出左手来,整个手掌按向那老妇人的脸上,不顾一切地把那老妇人的脸向后推。也不理会这

has loa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