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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把刀电影院.在甘比亚钓水鬼的男人

第一章 大雨中的非洲空气   从台湾到西雅图转机后,还得熬上十八个小时。 第二章 落脚

巨大的厢型车摇摇晃晃颠颠簸簸,穿过不甚有活力的市郊后就一路往上,开了两个多小时,晃过七座危险的吊桥,最后才来到杰米森的研究根据地。  我一开门下车,一边观察周遭环境,一边从容不迫地呕吐。

那是一片被群山环绕着的小平原,大约有三个部落散布其上,共计四千多人。没有遭到人类过度开发的地方,无论如何都是美丽的,有所有大家可以想象的景色,蓝天,白云,骄阳,还有不含戴奥辛的凉风。  甘比亚不是没有干净的饭店,机场附近加上市区,据说各有一间体面的三星级国际会馆,专门招待外宾。但是为了体验完全的当地生活,我跟老师跟着杰米森住进农舍的茅草屋。  我们一个人一间,两座大茅草屋相距大约二十公尺,草屋里头空荡荡的没有隔墙,简单的橱柜跟木板大床、草席,大约只有七坪大小,跟我在台中租的房子差不多大, 但没有任何插座,只有一个煤油灯。不过茅草屋外附有专属的厕所,比起当地人的真正住所已高级了不少。  茅草屋外是一大片苗圃,种了从西方引进的莴苣跟马铃薯,还有一个专门烤羊的炉台,走到茅草屋后方的厕所拉屎,还可以一边欣赏悬崖下的大好景观。原来我们位于群山怀抱,却没发现自己脚底下也是座小丘。  当地人的人力实在便宜,征求老师同意后我自己雇了一个十七岁会简单英文的大男孩当我的向导,也算是增加他们的工作机会吧。  会自己雇用向导的原因很简单,我不想跟着老师跟杰米森的研究角度去看甘比亚,这其中当然也有「我不想妨碍你们的研究」、视自己为累赘的意思,或者潜意识里更包藏着「老师跟杰米森你们自己去忙吧,别打扰我任性的玩耍!」的想法吧!  透过杰米森身边两位仆役的介绍,我很快就找到了合适的向导,这位向导的真正名字很诡异又长,所幸他自己也简单地称自己为 Jim,这样让我方便称呼很多,雇用的费用约一天三十元新台币,算是中高价。  Jim 很高兴,因为我雇用的时间多达九天,而且我是个非常无所求的人,简单讲就是很好应付的老板。  这种很好应付的老板血统也发生在我舅舅身上,他在大陆深圳开了间木工厂,养了条大狼狗守着厂房,不料他回台湾过年后回到工厂,却发现那条狼狗消失了,一问之下,竟得到令人匪夷所思的答案。  「那条狗上吊死了。」工人们遗憾地说。  上吊死的?看到鬼才会相信这种答案。

我舅舅没看到鬼,自然不信,但问了许多人也不得其果,直到半年后才有人偷偷跟他打小报告,说他的狼狗被过年期间留在工地的工人们给冬令进补,说狼狗这么大一块肉光是看门太可惜,还是吃了实在。  知道真相后,我舅舅气得快起乩,但也无可奈何,那些工人吃定了他的好脾气。只是我舅舅从此之后就不回台湾过年了。还且脾气整个坏掉。  有个属于自己的向导,我的旅程才有明确的起点。

每天老师跟杰米森出去做一些我觉得很无聊的仪式研究时,我就会叫 Jim带我到处看看,他起先都带我去比较先进的城里晃(我想是他自己比较想去),包括在罕见的观光咖啡店里让我的笔记型计算机 ibook 充饱电,好让我可以偶而写作纪录甘比亚的生活,或是将数字像机的记忆卡照片存进计算机里,隔天才有空间继续照相。  Jim 可不是笨蛋,能担任兼差的向导都是精明、人际关系良好的人;只有人际关系好的人才有机会透过介绍服务西方人,多接触西方人英语也会渐渐灵光,英语渐渐灵光工作机会就会多了起来,两相循环之下以后就算不当向导也能到领事馆任长期的稳定工作。  聪明如 Jim 两天之后就发觉我不是那么有兴趣逛城里后,于是问我要不要开车到处去乱晃。  我蛮废的,一直到升上硕士三年级的暑假我才在全台湾最便宜的台中学开车,但驾照考过始终没机会真正上路,一来没钱买车,二来不好意思跟朋友借车,台湾的路况让我觉得会把朋友的车给撞坏。  「租车?一天要多少钱?」我问。

「二十盾。一个月以上会便宜一点。」Jim 目露喜色。

「好啊随便,我们就租个八天吧。」我说,这价钱实在很低。  于是 Jim 非常兴奋地租了台接下来一个礼拜都会陪我们上山下海的破车。

有多炮?比古老的裕隆速利还炮。

有多破?我一拳就可以将车子板金击凹的那种破。

更惨的是,那是辆手排车。

我傻眼了,因为我当初学车时偷懒,学的是最简单的自排,现在可好,完全派不上用场,只能干瞪眼。  「你会开车吗?」我问。

「会!」Jim 的声音简直在颤抖。

「那?」我看着他。

「没问题!」Jim 飞快摇晃着手中的钥匙。  后来我才知道是他自己想开车,想开得要命,所以我安安分分坐在一旁不跟他抢方向盘。虽然我自己也很想在非洲开车暴走......但面对手排车我完全无能为力。  接下来几天,只有杰米森表示有可观的祭典时我才会跟老师一齐过去瞧瞧,凑个热闹,或是偶而晚上一起用餐时我才会问老师今天她做了什么鬼,其它的时间我们都不互相打扰。  老师说,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带给人麻烦。

我会牢牢记住。  一个优点已经很少的人要认份,必须牢记别人赞许过的话,免得死后遇见守在天堂门口的天使,严厉地质询我进天堂的理由时,我竟一个答案都孵不出来。

第三章 部落战争

那台破车开在台北市里一定很有KUSO的恶趣味,避震器失灵到屁股随时起飞,后车厢车盖有时还会弹开,但无论如何这破车都是我们最好的代步工具。  似乎出师不利,我们第一次开车出城就遇到下大雨。

那雨势大到我认为车子会熄火,车顶宛若被子弹不断打中,声势十分吓人,如果撑着伞走在外头的话,就算雨珠穿破伞面砸到头上我也不会太讶异。  「怎么办?这样的雨势很常见吗?」我问。

「是精灵在生气了。掌管邻近村落的精灵叫坛科罗拉斯(仅音译),是个暴躁 的五片叶树神。」Jim 严肃地说,看来这雨不太寻常。  大雨让行车视线很差,我们勉强开着车到山谷下的村庄休息躲雨,两个人在车子里听着用古老卡带放出来的、充满拉丁气味的欢乐音乐,一边用简单的英文聊天。  Jim 问我是在做什么的,我说我是学生,但也是个作家,出过十几本书,什么题材都写。

Jim 点点头,一副很了解的样子。  不过我想他将作家与研究者两个意思弄混了。

越是离奇的地方,人类学家、考古学者、中介客这三种奇妙的生物就越多。  甘比亚在国际旅游协会去年的评鉴里,是「喔喔,真不可思议」国家的第四名,所以当然是很离奇的地方,多的是人类学家。这个非洲小国拥有多达五十多的不同种族(这样的分法还算是客气了,如果让当地人来分,他们用祖先姓氏跟掌管部落精灵的名字来分的话,就算出现一千支种族也稀松平常),不管是比较文化学、宗教人类学、或是什么机歪学都很适合在这里发展学术研究,连哈佛大学的特殊疾病研究室都来这里做大规模的基因采样(垄断一整个村落的基因是很常见的,尤其是不与外村通婚的地方,基因链会显得很单纯)。  「这雨还要下很久吧?」我自言自语。  大雨毕竟让人嫌闷,坐在金属构造的车子里,被铿铿咚咚的雨珠撞击声疯狂地环绕,久了会得神经病,或聋掉。  于是我打开雨伞下了车,在附近闲晃,一边构思在这个几乎都是小孩子的小村落里,故事「等一个人咖啡」里的男主角阿拓整天都在做些什么?  在无法睁眼的大雨中跟动物猎人生死斗?

在神秘的洞穴里挖恐龙的粪便?

跟酋长的女儿谈恋爱?  突然 Jim 紧张地下车,要我回到车上不要再乱晃了,因为几个持枪巡逻的民兵搭着吉普车乘雨而来,脸色不善。我识相地照办。  尽管是破车,我们的车子还是太显眼,路过的民兵议论了一阵后停下来盘问。他们在说什么我当然完全状况外,全权交给 Jim 作答,连翻译都免了,我只负责天真无邪的笑容那部分。据说微笑是世界共通的两大语言之一。  然而 Jim 一直说,民兵却不断摇头喝斥,好像 Jim 的答案一路答错到底,再答下去就会拿到一张零分的考卷。  我在旁边有些怕了,胡思乱想自己会不会被一枪打死、从此一堆小说落得断头的地步。许多连载中小说的结局都摆在笔记型计算机里,希望老师不要傻到将它丢进属于我的丧礼的熊熊烈火中。  幸好世界共通的两大语言之二,叫做钱,这语言我们口袋里也有。  只见 Jim 神色匆忙从口袋里掏出好几百盾的钞票,交给民兵后,民兵还气地神闲地一边数钞票一边杂念了几句,当着我们的面将钞票逐人分妥才冷冷地开车离去,刚刚发生的一切好像只是一场预先写好剧本的闹剧。  我当然知道 Jim 刚刚掏出的是规费或是行贿之类的东西,所以他的脸色变得比原先的黑还要更黑,我赶紧说这种打通关节的费用当然是由我来给,叫他别在意,毕竟民兵一定是看我一个外国人,身上一定有钱可以捞,Jim才会遭到池鱼之殃。

Jim 理所当然接受了我的意见,立刻笑了,还说他们将我误认为日本人......  「在这里,日本人很多吗?」我问。

「不算少,而且日本人很有趣。」Jim 说。

「有趣?他们买了很多东西吗?」我不解。

「有些日本人会主动拦下民兵,给他们钱后还会跟他们合照,有些人还会拿起民兵的枪摆姿势拍照。」Jim 若有所思:「日本人是很喜欢照相的一种人类。」  日本!真不愧是出产拖稿大王富坚义博的神奇国家!  我颇震惊,但不是震惊日本人勇于拍照,而是震惊自己刚刚居然没有拉着民兵拍照留念。毕竟可以被钱打通的人,通常脾气也特别好。

大不了惹火了人家,再用钱打通一次也就是了。  「真是失算!」我叹气。  晚上回去后,杰米森找我吃烤豆子饭。

杰米森跟我解释,那些民兵是巡逻村庄查缉游击队的,因为部落之间的小战争常常演变成部落联盟的集体挑衅,失败的一方往往逃往山区变成自治自灭的茫然游击军,留在失败者村庄中的,只有殷红遍野的大屠杀,还有茅草屋上黑烟大火。

大屠杀在部落战争里是很常见的集体运动,只是不晓得谁是观众谁是运动员。  大屠杀后,失败的幸存者逃往山区隐匿,处境十分可怜,因为他们只是失败了,却往往没有东山再起、推翻政府的意图,不上不下的状态最无助了。  幸好我不是住在这里。

第四章 醍醐灌顶  补充介绍一下我的私人向导。  Jim 是长子,有五个弟弟、三个妹妹,可谓人丁颇旺。其中两个弟弟也是在为观光客打杂,不过是短期性质的仆役,好处是可以顺手学英文,将来必可步步高升,朝向导这模拟较高级的工作迈进。  有一天 Jim 问我需不需要人帮我洗衣服等杂事,蛮热情的,特别推荐我他十二岁的妹妹,说她很勤快,而且很爱干净。

而且很漂亮。  我心想应该不用吧,再怎么漂亮都不关我的事,最多也真的只是帮我这个懒鬼洗个衣服而已,况且我到甘比亚之前还特地买了几件质料特殊的排汗衫,合成的塑料纤维嘛,只要落到水里随便搓揉一番就很干净,在室内晾一下,即使天气偏阴也很快就干了。后来我到香港参加大陆今古传奇杂志社举办的交流会(他们称之为笔会),也是拎了两件排汗衫就去,到了当地还多买了两件。

懒人的、聪明的旅行方式。  不过我想了想,看着 Jim 热切地想替家人谋个短工的情况下,我还是答应了,关键仍在于便宜。  到了Jim 的家时,我灵机一动 问 Jim 想不想开车载他的弟妹出去看看、随便瞎晃个什么,Jim 很高兴,他的弟妹更是欣喜若狂,一下子将后座塞满我们便出发乱晃。后来我才知道 Jim 的高兴不是因为可以带弟妹出去玩,而是我邀请他的家人共游,表示我将他当作朋友而不是寻常私人导游,颇有抬高他地位的意思,这点让他在家人跟邻人面前大大露脸一番,很有面子。  不过 Jim 的弟弟妹妹们上了车后,车子里的味道变得有些难闻,不是大便没擦、也不是很多天没洗澡的那种黏腻的汗垢味,而是很神秘的臭味,不过我这种好相处的个性当然没有表现出来任何异样就是。  此时我想起小的时候看过一本书,叫「爱的教育」。

爱的故事里面有一个小故事,大意是说一个水泥工人的儿子到作者家里作客,要走的时候,屁股一离开沙发,作者就发现他朋友落下了些许白灰,他想伸手将沙发上的白灰给拍掉,却给他父亲阻止了。等他朋友走后,他父亲说,当着他朋友的面将白灰清理掉,会伤害他朋友的脸皮甚至尊严,反正白灰什么时候拍都行,但总得先顾虑到人家。  我很同意,如果我被熏到想吐,也会假装是自己晕车,不会牵拖是被臭味陷害。

讲到吐,就不由得遥想起小学三年级的一场学生远足。那堪称是影响我人生的十大重要事件之一(到底是哪十大?说不清的,搬个数目或名次出来无非是想慎重起事)。  那天风和日丽,我们要去某个儿童游乐园玩耍,全班五十多人共乘一辆巴士,座位早就依照身高安排好了,我个子从小就不高,加上老师挺喜欢同我说话(我小时候就很喜欢乱讲话,甚至是编故事耍老师),于是被安排在老师的后面,位置在巴士的最前方部份。  但开车没多久,有个坐在巴士尾巴的同学摇摇欲坠地举手,宣称他体质容易晕车,若继续挂在巴士后头,他铁定要晕到狂吐,强烈要求好心同学跟他调换位置,让他坐前面点。  在他脸色苍白的恐吓之下,一向富有爱心的我举手了(虽然我也蛮容易晕车),说我不介意跟他换位子坐,老师说随便我们,于是我们俩就调换了。

我坐在巴士后头没有晕车,因为我跟隔壁同学玩纸牌玩得挺入神,但跟我掉换座位的同学却出事了。  出事了,可不代表他吐。  而是坐在他后面的女孩子吐了。

这位呕吐的女孩子呕吐的方式很有个人风格,就是站起来吐。

别问我她为什么呕吐非得站起来,这个问题跟去问一个左撇子为什么吃饭要用左手一样蠢,会站起来呕吐的人就是非得站起来吐不可,才能被称为「挖靠,她就是站起来吐的那型」那种人。  惨剧就这么发生,女孩子站起来吐,于是呕吐物便如醍醐灌顶般在那位男孩子头上倾泻而下,当真是震撼人心、魄力十足的一幕!  不久后巴士停在休息站,大伙下去尿尿。那位被呕吐物淋了一身的同学在男厕洗手台前有气无力地梳洗,他将所有人身上的卫生纸跟手帕都借光了,因为他必须将沾黏在头发上的糊状物洗掉,也要将衣服上的汤汤汁汁尽可能消灭,你知道这是多么悲壮的工程。  印象很深,没有人愿意靠近这位苦主,因为他不只身上的东西很脏,还散发出扣人心弦的酸臭,酸臭的范围大到大家尿完后全都没洗手就出去了。  我还记得我尿尿完后,看着孤单单站在洗手台前清洗的他,颇有感悟说了一句话:「喂,黄世颖,如果我没有跟你换位子的话,被吐的人就是我了耶!」鼓励他,然后没洗手就闪人了。  他透过镜子看着我的表情,我这辈子决不会忘记。那堪称是影响我人生最重大的十个表情之一。  后来大家上了巴士,不久后那男生也吐了。  坐在那么前面也吐,实在不能怪他身体虚,而是浇了他一身的呕吐物残留下的余味不断地熏他、蒸他、摧毁他,还将坐在他身边的同学吓跑,宁愿跟后面的人挤一挤也不愿跟他坐在一起。  原本应该是苦主第一顺位的我,当然比谁都要关心事件的后续发展。

我仔细看着站起来呕吐的那位女孩,嗯,实在是很丑,而且丑到将来也没机会变美。  一个人长得丑不丑其实没什么好评论的,漂亮也不见得个性好或是善不善良什么的,但在呕吐这件事上,美丑就产生了很严肃的差别。  如果站起来呕吐的女孩子是名模林志玲,至少那位被醍醐灌顶的男孩在长大后,还可以指着电视上的美女说:「哈!想当初我国小三年级时,这个大美女还吐了我一身呢!万一当初我没跟柯景腾换座位,她还吐不到我身上咧!」  靠,多么的骄傲!  但很可惜,那位跟我换座位的男孩子一辈子也不会有这种机会,这件事也肯定影响了他以后的人生。

例如他绝对不会跟任何人换座位,一旦换了,说不定头顶上的风扇突然坠落。

例如他决不会跟人交换乐透彩彩卷,免得错过头奖。

例如他决不会跟人家玩换妻,免得干到签王。  扯得太远。  不过小鬼头的臭味不容小觑,我在颠簸的老旧车上的确不太舒服,于是藉了个故打开窗户,呼吸新鲜空气免得出糗。  搞不好他们反而觉得我很臭......一个人要真的臭,他也闻不出来的。

第五章 一塌糊涂的奶晕  讲到臭,就不得不说说在甘比亚的洗澡经验。  有条精力旺盛的小河贯穿了我住的小村落,于是大家都在河边洗澡。

尽管有水井,虽也不是什么珍贵资源,但里头的水那是用来喝的,因为从井舀出来的水是很清澈的,水里的线虫跟红虫一条条看得一清二楚,不若河里的有些泥黄,吃进什么东西都不晓得。  我去的时候是半雨季,河流水源充裕,堪称幸运。

干季的时候,河流干了,河道上的土变成烂泥巴,听说那时大家都卯起来不洗澡,水井也真的成为稀有资源,它储存了雨季时的老天恩惠,绝对是要喝的,可不能拿来洗澡。  甘比亚人不分男女老少都在河边一起洗澡,算是社交行为的重要一环,友好的两人还会相互涂抹香料,有点像是灵长类相互整理毛发、抓虱子吃食的亲密交流,这种交流让两人产生互信互赖的共生感,奠定了原始社会的和平基础。  「Giddens,要跟我们一起洗澡吗?」Jim 问,爽朗地说:「我知道你们不习惯 跟大家一块洗澡,你可以用屋子大瓮里的存水洗身子,我再叫小妹挑水补满,不费什么力的。」

「当然一块洗啰。」我为了表示想融入当地日常生活,自然决定参加河边的天体营宽衣解带,而不是躲在茅草屋里舀大瓮里存放的清水洗澡。  到了河边,我发现甘比亚的女人不只身高可以灌篮,奶子也都很大,不过几乎清一色都下垂,如果牛顿当初没有被苹果砸到,见了这么多对下垂的吊奶想必也会有所领悟。  我没有被下垂的奶子林给吓跑,却被那些女人大的一塌糊涂的奶晕弄得十分心惊。每沱奶晕差不多都有我的巴掌大,久视之下会有世界末日就在眼前的莫名焦虑。  在受到奶晕攻击后,身为视奸界椅子人的我也没办法抬起头来炫耀亚洲巨炮的实力,而且我发现我的外号起错了,什么GG大,大个屁,Jim 垂在肚子下的那只才叫妖怪,就连他十岁的弟弟都是一副神力天授的模样。  有鉴于士可杀不可辱,大部分时间我都将下半身泡在水里专心擦拭,一边感叹人类的进化果然十分分歧,一旦走岔了路,皮肤黑白黄红各不同,长短也分了高下。  正当我感叹民族荣誉的危机时, Jim 那即将替我洗衣煮饭的十二岁罗莉小妹也下水洗澡。我才惊觉原来有些东西还是精巧美观就好。

还未遭到地心引力的蹂躏前的甘比亚女孩最美。  「我妹妹帮你擦香料。」Jim 坚持。

「随便。」我也不反对。我说过我好相处。  Jim 小妹用奇怪的香料撒在我身上,香料一沾到我原本就湿湿的身体时就糊成一团,好似软软的香皂,小妹就这么搓着、捏着、有点像是在我身上杆面似的,香气很浓颇有催情效果,我深思若取得这香料的代理权回台湾,岂不要大赚一笔?  小妹将我的背搓揉完毕,就换前胸。  这可有些不大妙,许多男人的敏感之处都在双乳,我也不例外(尤其是豪迈的左乳),一个弄不好就要勃然而起,我赶紧矮了矮身子,确定下半身都泡在水里后才放心让小妹帮我擦,免得等一下脸丢大了。  小妹似笑非笑,搞得我人心惶惶,捏着香料面团的双手动作得越来越慢,还叫我将双手举起,她好清理我鸟窝般的胳肢窝,情势可说是越来越危急。  「嘴巴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这句经常出现于各大A片的佳辞美句,自动自发从我的心底冒了出来。我赶紧点头说可以啦我很干净啰,不如换我帮妳涂涂。  「不不,只有夫妻才互相擦澡的!」Jim 连忙阻止。  是吗?真是太可惜了!  洗完澡后,我走上岸用毛巾擦干身子时,一抬腿,赫然发现屁股跟大腿后侧吊了好几只肥孜孜的水蛭,少说也有十来只,个个吸得眉开眼笑。

Jim 见状也不奇怪,笑嘻嘻地将吸在我屁股跟大腿上的水蛭利落地给拔掉,动作之快让我来不及反应。  我吃了一惊,因为这样拔水蛭似乎会伤到我的皮肤,我还以为要洒盐让水蛭自动脱落才是稳健的、有科学常识的做法,然而 Jim 的手法非常快速,肯定是有练过吧,水蛭几乎没有抵抗就被轻松解决。  「&^^&$$^&()(^%$@……」Jim 嘴巴里绕着一大串叽哩咕噜的土话,然后将放在地上的水蛭一条条投进了河里,并没有要处死水蛭的意思。  我注意到除了我之外还有几个人的屁股也挂了几只水蛭,显然 Jim 将水蛭丢回进河里并不是因为他们有防范水蛭的妙招,例如在屁股上事先涂上特制的药膏之类,所以一定有其它的理由,例如「水蛭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水蛭在甘比亚是保育类动物」、「水蛭是我们这个部落经过认证的祖先」。  「Jim,为什么不拿石头砸死水蛭,反而要丢回河里?」我就直率地问了。

「这条河的精灵叫屋丧邦哥,是一头像大树般粗大的水蛭,这些水蛭都是她的小孩,要不是吃掉,还是放回去的好,不然屋丧邦哥会不高兴的。」Jim说。  有没有这么夸张啊?

虽然我在小说「狼嚎」里也写到许多条潜伏在「不知道通到哪里河」中的巨大水蛭,每一条都长达数公尺,龇牙咧嘴的十分恐怖,还能将木舟卷起来咬碎。

我的背脊突然发凉,如果真有屋丧邦哥,万一她刚刚咬了我屁股一下,我的屁股一定遭到连跟拔起,那我以后该怎么大便?难道有人肯捐屁股给我?  胡思乱想之余,我想起了我所写的故事中,独一无二又超人气的大魔王 Hydra 。  Hydra 翻译过来有两个意思,一是九头龙,传说中活在赤焰沼泽,每被斩下一个头颅就会再生的妖怪,后来被希腊兄贵英雄贺库力斯做掉,做掉的方法是每斩下一个脑瓜子就用 3M 瞬间胶封住创口不让妖怪的头颅再生。第二个意思是水螅,

一种活在清水中脑袋像水芽的小生物,但水螅并不是水蛭,但我以前误会两者是同一种东西很久,还是热心的读者来信提醒我我才恍然大悟。  尽管水螅非水蛭,但误会已久,我就是想起了 Hydra 这号总不学好的人物。

既然见面三分情,我也不能不好好招待他老人家一番。  「我可以留下一条吗?」我问,蹲在地上。

「留下来?」Jim 讶然:「这里没有人吃水蛭的,难吃,不好吃。」

「嗯,我想养着。放心我不会随便杀掉他的。」我信誓旦旦。  于是 Jim 帮我将一条还未丢回河里的水蛭放在一个舀水的小盆子里,我就这么带回茅草屋养。

Jim 自始至终都很不解,不过他没有反对,毕竟他见过我施展自创的巫术过(下一章节),相当尊重我莫名其妙的做法。  甘比亚人认为事事必有逻辑,有些逻辑尽管不可探知,但终究是存在的。

人类要理解各式各样精灵的想法本就不易,何况是来自台湾的荒谬习俗。  我想,死观光客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很奇特的生物,只是他们没心思研究我们吧!    第六章 葬发仪式  甘比亚狮子很多,虱子更多。  我刚到的第二天就觉得头很养,这才发现杰米森秃头的好处,也震惊大多数人类学家都是行事低调的秃头,原来跟虱子这回事有关。  「真不愧是人类学家的十大秘密之首。」我断定,忿忿不平。  我叫 Jim 带我到城里将计算机跟数字相机充电时,顺便剪了个头发,是个清爽利落的大平头。  我不敢在村子里剪,怕剃头刀不够干净会得爱滋,这种事有时会听闻,挺恐怖的。不过这只是原因之一。  真正的原因更恐怖。  原本 Jim 带着我先在村落里寻找理发师,但理发师是个右眼瞎掉的老婆婆,记性不太好,光是翻箱倒柜寻找那把大剪刀就耗了大半天,最后才发现原来是插在一个装满豆子的大瓮中。  至于大剪刀为什么会插在那里我一点都不想知道。  老婆婆的大剪刀不仅巨大,刀片跟铁制的把手都鳞布褐红色的锈,哭诉它的身经百战。在台湾,我们会叫这种剪刀「啊!这不是剪布的那种剪刀吗?」这名字,所以我结结实实地吓到了。  「这老婆婆剪头发没问题吧?」我小心翼翼地问。

「我不知道。我的头发都是妈妈剪的,现在则是自己随便剪。」Jim 摸着自己头上的小卷发,说:「不过你放心,这老婆婆是村里有名的智者,她不但会剪头发、算命、看星象、医病,这把年纪了还会接生呢!」  我更疑惑了,看着老婆婆手中的大剪刀,说不定那柄鳄鱼剪还喀擦过脐带呢!  「我看还是算了。」我叹气。  我输了。  城里的理发店就明亮得多,不仅有干净没有生锈的剪刀,还有烫发、染发的高级服务,因为理发店要接待的可能是外交官家属、跟来不及得到秃头防虱子的观光客。  我注意到他们用的剪刀跟剃刀比起单眼老婆婆的小了好几号,研判应没有剪过脐带。  放了心,我一边打瞌睡一边被剪发,此间想起了一个恶搞 Jim 的小游戏,于是特别吩咐彬彬有礼的理发师将剪落的头发小心翼翼地包了起来,让我带走。

理完了发,我神秘兮兮,叫 Jim 将车子停在人迹罕至的路边大树下。  「要做什么?」Jim问。

「嘘。」我将手指放在嘴巴前。  噤声中,我们在树下找了个土质稍软的地方掘了个小洞,我将头发埋了进去,口中念念有词(当时我念的是有规律的往生咒跟药师琉璃光如来咒,两者我都朗朗上口),刷了火柴烧掉,然后再用一块挺有气势的大石头压着发灰,填土盖好。  Jim 始终表情严肃地看我做完这个仪式,一言不发,深怕打扰到我进行仪式的节奏。  等到我们回到车上时,我的表情如释重负,Jim 终于忍不住问了我那是什么仪式,为什么要葬发烧发?  我老早就编好了,跟他说恶灵(甘比亚的宗教完全相信恶灵,且常常出现,恶灵可说是不肯学好的、遭到惩罚过的堕落精灵)都是死盯着一个人的头皮跟踪的,所以我们台湾人每隔一阵子剪完头发,都会将头发埋在地洞里,痴傻的恶灵误以为我躲在地洞,便会钻了进去。

「那石头呢?」Jim问。

「我用石头将钻了进去、附在头发上的恶灵给镇压住,至少可以获得一个月的清静不被恶灵打扰。」我说。

「恶灵推不开石头吗?」Jim 不求甚解。

「我先连同头发烧了它,恶灵受了伤,一般需要好几个月才会恢复力气呢。」我解释,不费吹灰之力。

要知道作家可是胡说八道的高手。  Jim 不停地点头,直说原来还有这个办法,还说只可惜他大概学不会我念的往生咒。  我莞尔地浅笑,心想他们该不会也常常故事做些乱七八早的事骗人类学家吧?

这种怀疑是有道理的,毕竟人类学家大部分时间都挺无聊,整天瞎缠着原住民,要看这个要看那个的,当地人总不好意思教他们空手而归?  说不定有些无中生有的「传统」习俗根本就是大伙串通好的,将人类学家耍得团团转。可谓大规模、有系统、有组织的集体诈骗活动。  因此后来 Jim 一路上跟我聊起他们甘比亚人(或者说,部份甘比亚人)对付恶灵的种种方法,我也在肚子里怀疑 Jim 是不是在虎滥。不过我明白只有我才会这么无聊。  「有没有除恶灵仪式可以参观?」我随口问。

「那要先打听哪里有人被恶灵缠身,那里才会有除恶灵的仪式。」Jim 说。

「这样啊,那甘比亚常常有人被恶灵缠身吗?」我举手。

「嗯,但要临时碰上也不简单。」Jim 笑笑。

「被恶灵缠上会怎么样?发烧?呕吐?还是睡不着?」我问。

「嗯,大概的意思是这样了。依照身体哪里不舒服,巫师会判断是哪一种恶灵缠身,然后会烧药草跟念咒语驱走恶灵,或是请其它好的精灵帮忙赶走恶灵,方法很多的。」Jim 说:「年纪越大的巫师,会用的方法就越多。」

「能不能自己发明赶走恶灵的方法?还是每一种方法都是老方法?」我看着窗外,窃笑。

「大部分都是老方法,不过有些有大智慧的巫师会发现新的药草,如果有效,就会继续被使用。」Jim 略有得色,说:「我们也是会进步的。」  我同意。  「那有没有什么仪式可以碰上的?比较方便点的?」我问:「我常常流鼻水,会不会也是恶灵缠身?如果是,能不能带我去除恶灵?」

「台湾来的恶灵我们恐怕驱不走,有点麻烦呢这件事。你们的病还是找你们自己的医生比较有办法,你们的恶灵听不懂我们念的咒语,怎么会怕呢?」Jim 摇摇头,深怕万一甘比亚的巫师驱不走我的流鼻水病,他会觉得丢脸。

「那祈雨仪式呢?」我问。  许多人类学的教科书都会提到几种重要的、非研究不可否则就拿不到补助经费的原始部落仪式,祈雨就是其中的大宗,或许还是最大宗。  「祈雨仪式?我可以带你去,看一次三十盾。」Jim 很爽快,向我推荐东村的老者,据说那是一群类似「祈雨俱乐部」或「祈雨同好会」的智者团体。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可是雨季啊 Jim ! 祈雨仪式都是在干季的时候搞的吧?」

我大笑。

「但是可以做给你看!」Jim 很诚恳。  我想贩卖仪式给观光客看,也是一种甘比亚风格的浪漫吧。

浪漫如我当然没差。但如果装熟魔人阿拓如果正坐在 Jim 的旁边,他会怎么做?  「走吧,那一定很好玩!」我笑着。  在非洲,答案永远都是那么简单。    第七章 在雨季祈雨的神秘老头  在雨季举行祈雨仪式这档事看似很不合理,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平常没有好好练习,等到干季再来祈雨,技巧不圆熟的话就不可能成功。

所以雨季祈雨合理。  又,干季既然叫做干季,没有雨也很正常,祈雨也是多此一举,例如你在冬天临时起意要看熊,就别指望在林子里找,因为林子里的熊都挖洞躲起来冬眠了,真要看就要跑去马戏团,看失眠的熊踩龙球。不在雨季祈雨根本错过祈雨的

实质意义。

所以雨季祈雨合理。  再来,如果观光客在干季付钱要求看祈雨仪式,其下场肯定是等不到雨,

先不说观光客难掩「干!被骗了!」的失望与气愤之情,举行祈雨仪式的祭司也感脸上无光、民族自信心低落。

所以雨季祈雨再合理不过。  想通了以上三点,我抱着开朗的心情在一个大阴天与Jim来到某部落。  Jim两三下就找到五个擅长在雨季祈雨的老人,看他们拼命推荐自己的模样,甚至破口大骂对方所用的祈雨术不道地(当然是Jim翻译给我听的),我忍不住问了祈雨仪式的价码。  「三十盾一场雨。」Jim说,又补充:「如果付五十盾,就可以见识大雨。」  我笑了,这几天下午都马是下大雨,哪天是下小雨了?  「这样吧,他们五个人一起来,我付一百五十盾,我要看非常非常大的雨。」我说。  但Jim将我的话翻译过去后,五个老人连忙摇手,表情凝重地说了好一些话。

Jim解释,那些老人不愿意为了一点钱制造大洪水危急全村,那可是灾难。

此时我颇为内疚,虽然是抱着好玩的心态(加上一百五十盾实在是个小数目),但我的举止完全是个自以为是的暴发户,完全忽略那些祈雨老人的专业精神。  「好吧,那我付五十盾,由那个老人执行。」我指着一个看起来年岁最大的老人,他看起来很像樱桃小丸子里的爷爷「樱桃友藏」,颇有一股痴傻又和蔼的亲切感。  其余落选的老人只好失望走开,还边走边吐口水泄愤。

接下来,就是限制级的祈雨仪式。  说是限制级,是因为我们要宰动物祭精灵。

说明一下好了,甘比亚的宗教在人类学的划分中属泛灵论,各种自然现象都是由林林总总的精灵所控制,这些精灵并不是至高无上、不可抵抗的神祉,而是一种「有喜好的拟人化灵体」,挺人亲近的,例如中国的树神、石头公、河伯,或是由动物变化而成的类人灵体,如白蛇传里的白素素、聊斋里的狐仙。这些在甘比亚通通有!  泛灵论将许多人类周遭的事物都神话化,但人类学通常并不称泛灵论为「宗教」的一种,而称其为「巫术」。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原始部落的泛灵论信仰不够资格被称为宗教,只能沦落为怪里怪气的巫术?  不,不是的,是定义问题。  在「宗教」的定义里对「神祉」的定位比较高,高到「人类无法通过任何方法或仪式,去改变神祉的意向」,例如路德教派的天选说 ,或大到整个基督文明、传统佛教 。  也就是说,只要信仰体系中的「神」可以因为人类的「烧纸钱」、「拜拜」、「掷茭」等方法去了解这位「神」在想什么、甚至去改变神的旨意以符合祭拜者的现实需要,那么这位「神」其实很逊炮,其实是被祭拜者所操控的。

在这定义下,祈雨这种跟神订立交换契约以达成目的的仪式,当然也是巫术的一种。  我想这种定义跟订定人类学的总部是设在崇仰基督文明的西方国家有关吧,他们总是在吹捧自己时又不忘机歪一下别人。  课上完了,现在回到限制级的祈雨仪式。  我要被迫杀一头小牛。  「不要吧?一定要我动手?」我呆住了,看着小牛颇有灵性的眼睛。  这小牛很瘦,几乎是一头长了角的野猫,全身都在颤抖,似乎已预见等一下的血腥命运。

就因为一个死观光客的好奇心。  「是的,这动作必须由要求祈雨的人来进行,不过因为大雨是降在全村的土地上,所以祭品小牛最后是归全村所有,不是你,所以并不能算是你杀了小牛。」 Jim解释,似乎看出了我不想杀小牛的心态。  但小牛死掉,怎能说跟我没关系呢?  「天啊,我收回祈雨的要求可不可以?钱我照给。」我叹口气,完全无法动手。  「那我建议,举行只要三十盾的小雨仪式就可以了,这样就不用杀死小牛。」Jim说。  果然是善解人意的向导。  「不早说,不过小雨仪式要杀什么?」我松了口气。

「杀油瘩。」Jim说,然后花了好些时间比手画脚,试着跟我解释什么是油瘩。

「算了,就杀油瘩吧。」我听不懂,但杀什么油瘩的总比挂了小牛好吧?  虽然我已经后悔莫及,但此时已骑虎难下。

于是,老人慢吞吞从家里捧出一只小水桶,然后用小铲子挖出一条长得像蜗牛加上海星的综合体的怪东西,缓缓爬动,身上的触角不断扩张探视。  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但我必须说,那不是嵘蝯,也不是基因突变的蜗牛。完全不是那个样子。  呼,无论如何,我确定他不是哺乳类的动物后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人类在面对道德难题时总会出现一些看似正确的道德出口,以求解脱自己的罪恶感。  「怎么杀?」我问。

「随便。」Jim做出斩下去就对了的手势。  我拿起刀子,准备剁下油瘩的脑袋时,突然很凑巧的,天空开始降下毛毛雨。

不乱盖,真的就那么凑巧,毕竟黑黑的云已经积了那么厚,就算大雨一口气倾泻而下也不奇怪。  这时我替祈雨老人甚至是Jim感到尴尬,毕竟在祈雨仪式开始前就开始下雨,这祈雨仪式要不要举行就变得不上不下的。  但老人与Jim的脸上却不见丝毫窘态,只是在等我下手。

「去吧!稻中桌球社!」我刀子剁下,还连剁了好几刀。  我总觉得,减少挣扎绝对是好事,所以从第二刀开始我几乎没有犹豫,一刀比一刀更干脆。尽管油瘩看起来实在不像是会痛的东西,但被砍成了渣总不是值得回忆的事。  老人哼着调子平淡的歌曲,拿出几个模样古怪略带色彩的小石子,依照某个看似深思熟虑过后的哲学,慢慢摆置在油瘩尸体附近,大约摆了十几颗,然后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内,我跟jim就在大雨中跟老人跳来跳去,在大雨中继续祈雨。  顺时针跳,然后老人会弯下腰将石子移动,像是在做调整,然后每次调整完,就会从顺时针变成逆时针,然后再调整、再顺时针。反反复覆的,完全不受已经正在下雨的事实影响。  「真是勇气百倍、决心十足的民族。」  我暗暗佩服,猜想老者调整石子的排列或许是在控制大雨落下的时间长度,看他信心十足的样子,蛮替他高兴。  此时我想起人类学有趣的反骨名作「天真的人类学家」里的一段爆笑经验,该英国研究者在多瓦悠兰跋山涉水,辛辛苦苦寻访到当地最传奇的祈雨老人后,老人慎重其事拿出祈雨仪式的最关键工具:「几粒里头镶有彩虹色彩的神秘石子」时,研究者竟讶异那些石子居然只是几粒「透明弹珠」。该研究者脸上的斜线可想而知。  我确定我眼前的祈雨老人放在油瘩尸体旁的几粒小石子不是弹珠,不由得感到欣慰,免得尴尬的情况发生。  许久后老者进到屋里,拿出一把香料撒在油瘩尸体身上,点火。

令人惊异的,在大雨中油瘩尸体烧得很旺,一点都不受大雨影响。我想油瘩这种特殊的怪动物身上一定有很高很肥的油渍,加上特殊的香料,所以火势反而越烧越旺。  油瘩体燃烧的气味很臭,我忍不住皱起眉头。

长得酷似小丸子爷爷的老人注意到我的表情,于是很人性地宣布仪式结束。  我们进老人的屋子里等待雨停,Jim拿出粗布让我擦拭身体,老人则幽幽地坐在屋檐下抽烟草,也不搭理我们。  依照惯例,大雨至少还要下一个多小时,我跟Jim擦干了身体,到屋檐下坐在老人旁边,讨了点烟草来抽。

我没有犹豫,虽然我这辈子只有在国小时偷偷在巷子里抽过一次烟,当时被呛得不断咳嗽,回家后喉咙还发炎了。我对烟从没抱持过好感。  「但这里是甘比亚啊。」我高兴地接过烟草。  大雨一直下。

第八章 香吉士  甘比亚的传统市集很无聊。  这种断语出自一个受西方知识训练的研究生之口或许听起来很刺耳,好像对落后国家的污蔑。  不过说很无聊还算是客气的了,甘比亚的传统市集比起台湾最冷清的菜市场还要不热络几倍,零零散散的小贩们有气无力地叫卖一些吃的东西(例如干干瘦瘦的蔬果,比起来台湾的农夫真的很会种东西)、或是即将被吃的东西(例如营养不良的小牛、毛色稀疏的鸡,但价格在他们眼睛都是昂贵的),至于日常生活用品诸如草篮或篓子等,这里家家户户都会做,所以也没有人笨到拿出来卖。

这种冷清的市集是常态,在落后国家再正常不过。  号称开创社会学的三大名家之一的涂尔干先生,将社会的构成分成「有机连带」跟「机械连带」,主张在原始社会里几乎没有职业分工的情况,也没有必要分工,例如每户人家都养饲养一点禽畜、都会种一点莴苣跟甘藷,也很不幸男女老幼都会编织跟粗糙堪用的手工,于是「纯粹」货品的交流变得很没有必要,缺了就做,饿了就种,少了就生。  甘比亚部落就是这种尚未出现精细职业分工的社会,大家所作的事都半斤八两,所以没有谁非得需要谁的问题,也所以部落之间都不太合作,甚至在情感上壁垒分明,部落战争常常打个没完,如果莴苣村专产莴苣,甘藷村专产甘藷,两村好好交流一下就不会整天杀得血流成河。

社会学这门学问强调「分工」是现代社会之始,而「资本主义乃推动分工的内在动力」,我想也是颇有道理的。  回到市集。  在甘比亚部落,会把鸡牵出来卖的人,大多是因为这只鸡已经生不出蛋了,自己吃舍不得(不是舍不得杀,而是吃了牠等于吃钱),所以干脆牵出来试试机会,既然下不了蛋,会买鸡这种奢侈品回去吃的人还真是少。

至于家里那只会生蛋的鸡不幸死去的人们正好要出来买只会生蛋的鸡,那才有一点交易的可能,不过Jim告诉我会生蛋的母鸡价格是不会生蛋的老母鸡的三倍,啧啧。  这种传统市集自然引不起我的兴趣,没逛两下我就意兴阑珊,事实上我也不认为有什么学术研究的价值。

我的老师也颇有同感,敏锐的杰米森发觉我们涣散的眼神后,就决定开车带我们到邻近市区龙蛇混杂的大市集开开眼界。  地球开发的越快,世界各地所体现的不协调性就越大,这点在甘比亚尤其轮廓分明。

邻近市区的大市集聚集了一大堆的商人,所卖的当然还是不可避免有蔬果,但蔬果饱满丰实的多,标价也高,显然这些商人认为会来到这里挑选货物的人都比较有钱(大多是西方脸孔,游客少,外交官眷属却多),鸡鸡鸭鸭也不少,羽色鲜艳、看起来能下蛋的机会也大得多。  我们随意乱逛到一个卖鸡的热络小摊前,其中有一只看起来很安静、很有风格的母鸡引起了我的注意。

牠既不太叫,也不太动,虽然没有眉毛,但我可以看出牠正在皱眉。  我想起了一部日本漫画,叫「痞子勇士」,里头有个凶恶的疤面流氓在高中时养了只鸡,用狗链子拴着,就这么牵在学校里,很屌,尤其那流氓始终不解他的鸡为什么不生蛋,旁边的小跟班也不敢跟流氓讲明,因为牠是只公鸡。  让我们回到「很屌」那两个字。  是啊,养一只鸡用链子牵着,真屌!

在台湾我可能终其一生都养不了鸡,所以此时正是出手的大好机会,加上我一直都在思考应该在回台湾前送Jim什么礼物好,如果送钱未免太土也太野蛮,但如果是只鸡,我想应该是份还可以的礼物,要宰要卖要养都随便他啦。  不过今天因为是杰米森带我们出来的,所以Jim并不在身旁帮我翻译,我买起鸡时困难重重(不是疑云重重),虽然按照原价买也不是多贵,但了解杀价是万国夜市语言的我还是不愿白白当冤大头,于是用简单的英文就地喊起价来。  「五盾。」我比了个五。

「三十盾!」小贩用力挥手,毫不客气。  干,三十盾我都可以命令老天爷下一场雨了,还可以顺手宰了头不知名的油瘩。

跟你买只鸡?  「五盾。」我坚持。

「三十盾!」小贩别过头不看我,还一直挥手。  我冷笑,摊开双手。  「九把刀,你也太夸张。」老师用鞋子踢我的屁股。

「十盾!」我摇摇头。

「二十五盾!」小贩还是没有看我,挥挥手。  果然价钱是彼此逼近的,谁都不能坚持。  「十盾!」我指了指那只风格沈稳的母鸡。  只有像牠那种会思考的鸡才配当小说家的鸡。  「二十盾!最后!」小贩拎起那只鸡,直接放到我前面,作势要拿绳子将牠的脚绑起来给我。

「我还没决定,二十盾,太贵!」我说,坚决地摇头。

「九把刀,你买鸡要干嘛啦!」老师有点不耐烦,杰米森却是老神在在、一副事不关己的懒样。

「拜托啦让我买一下。」我转头,恳求老师。

「我们等一下还要继续逛,你一开始就抱了只鸡,要怎么逛?」老师警告我。

「我没有要抱,要用牵的。」我郑重澄清,用抱的好蠢。  要是回台湾后让大家知道我牵了只鸡逛大街,大家一定觉得我屌爆了。  「十五盾!」小贩或许看出我老师跟我在争执这只鸡要不要买,赶紧降价,

然后迅速帮我将鸡脚用绳子绑好,倒吊提了给我。

「好!」我也不再啰唆,但硬是跟他要了一条绳子,比手划脚要他帮我绳子绑在鸡的脖子上而不是脚上。  但小贩怎么绑怎么不对劲,那牢固至极的绑法让我感觉到那只鸡没几分钟就会窒息而死。于是折衷,鸡贩在母鸡的脖子上随便系住,然后在鸡的身上缠上两圈绳索,打结,我将鸡脚上的绳子解开,让牠可以开步走。

有点样子了,虽然绳子绑在鸡肚子上是有点怪怪的,但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只要别人觉得古怪,我就觉得有够神气。  「香吉士!走!」我轻轻拉了一下,香吉士皱着眉头踱步前进。

「什么香吉士?」老师叹口气,觉得很丢脸。  杰米森哈哈大笑起来。

第九章 懒惰到了顶点的技艺   于是我就牵了香吉士继续逛市集。  甘比亚非传统市集真正有趣的地方,不是可以买到适合小说家豢养的鸡,而是商品琳琅满目到令我啼笑皆非的地步。  因为这个市集位于市中心与部落交接的地方,就文化上的意义来说,这市集体现了资本主义假文化的荒谬性。  为了做稀少观光客跟外交官家属的生意,大量西方「辗转沦落」进来的货品充斥其中,有塑料玩偶(不可思议的,我看到一个断了一条手的原子小金刚、尾巴跟身体分开来却没有人理会的哥吉拉)、各种性交造型的打火机(我严重怀疑是从九份流进来的)、乐利包水果饮料(好加在还没过期)、一大堆塑料火柴盒跑车、麦当劳随儿童餐附赠的廉价玩具。  不过里头最恐怖的首推好几盒过期的保险套。

包装纸盒上写的是日文、还附赠一个穿着和服半露酥胸的淫娃真人相片,保存期限是阿拉伯数字,写着1985年5月到期。真不可思议,难怪满街都是活蹦乱跳的小孩。  我在许多毫不陌生的废弃商品中试图寻找第三世界传说里神秘的干瘪死人头(据说部落战争里常常将敌人的首级割下,用线将七孔缝住以囚禁敌人灵魂,然后浇上盐水反复晒干后,就会缩成一个拳头大的那种脑瓜子),虽然找到的话我也不敢买,即使带回台湾一定酷呆了……但总想见识一下。  我发现我那了不起的老师拿起一个长方形像框端详许久,我忍不住凑过去看。

那金属像框里头有张大大的黑白照片,一个带着小圆眼镜、梳着中分头的陌生男子咧开嘴巴笑着,整着人头塞满了画面。  是谁的照片?有点像末代皇帝溥仪,但又更像谁都不是的那种人。  「老师,这不是甘比亚的总统吧?」我狐疑。  我在机场依稀见过甘比亚总统的玉照,那是一个穿着军服、全身缀满奖牌、勋章、只差没有拿着奖状的模范军人。而且黑白相片里的可是亚洲人。  「那是遗照。」老师沈吟了片刻,突然领悟。

「谁的遗照?是哪个伟大的亚洲人?陆皓东?谭嗣同?」我问,越看越不对劲。

「百分之百不是伟人的遗照。」老师笃定地说。

「干。」我快晕倒。  好扯,一个亚洲的死老百姓的遗照竟然会飘洋过海跑到甘比亚的市集小摊上,真是什么都能卖的好国家!死者家属不知该作何感想。  老师将莫名其妙到有点恐怖的遗照放下后不久,我的脑袋还盘旋着陌生死者的笑容,一个正在表演忍耐力的街头艺人吸引了我们的目光。  喷火?吞剑?喉咙顶长枪?胸口碎大石?都不是。  这位仁兄身上插了十几根细细长长的针,每根针大约有三十公分长,只见他卖力向周遭的观众吆喝着什么,一手拿着长针一手拿着盛零钱的瓦罐,越叫越大声。这位街头艺人的名字我当然不知道,不过他接下来要做的事很了不起,所以让我们抱着尊敬的心叫他阿忠吧。  一个穿着勃肯拖鞋的西方男子好奇地投下一枚硬币,随后拿起阿忠手中的一条长针,在身边女友的兴奋尖叫声中试探性地慢慢刺进阿忠的左手臂!  「天啊,不会吧!」我傻眼了,立刻明白阿忠身上琳琅满目的针是怎么回事。  阿忠怪叫,任那西方男子将针钻进他的手臂上,随着针的没入他越叫越大声,到后来甚至有点凄厉。  围观的人有的不信或不能理解,一个接一个丢了硬币到阿忠的瓦罐里,其中一个没穿胸罩的西方肥婆拿起针就往阿忠的大腿插,阿忠虽然没有逃开或倒在地上打滚,但充满痛楚的声音却越来越高亢,甚至还流下了眼泪。  「马的,阿忠都不会痛吗?」我抱起香吉士,遮住牠的眼睛不让牠看。  然后我发觉双脚正颤抖着。  「他会痛吗?还是有先哈麻?还是他其实乐在其中?」老师问杰米森。  我那老师曾在人类学的课上说过一个真实案例。

一个美国SM女王出了一本书讲述她服务顾客的有趣经验,有一次她帮一个男同性恋「拳交」,也就是用拳头钻进那男客的屁眼里,慢慢往上钻啊钻的,整只胳臂都给插了进去,要是一般人早就痛到一头撞死,但那位男客却神魂颠倒到不行,还要求SM女王继续把手往上伸,直到手掌触碰到横隔膜、轻轻按摩着心脏为止,该男客才到达疯狂愉快的高潮。  我在这里举这个例子并不是要说这世界上什么变态的人都有,而是想说各式各样的行为都可能让某个特别的人感到相当愉快,就好像一个萝卜一个坑。

也许阿忠正是这种喜欢被针插的天才!  「很不幸当然会痛,他们是靠忍耐力在赚钱的,可以说是一点技术都没有的街头表演。」杰米森感叹地解释。

「啊?」我不解。

「甘比亚人不是顶勤劳的民族,他们连特殊才艺都懒得学,也没什么人教他们,即使是在空中丢耍三个瓶子都会要了他们的命。」杰米森说:「不过他们懒归懒,倒也懒出了名堂,就是用忍耐力做表演,许多观光客都吃这一套,钱给得不少。」  我傻眼了,真是懒到令人肃然起敬的伟大民族!

阿忠看着我,我看着阿忠,两人的灵魂在眼神交会的瞬间擦出了火花!  「阿忠,加油。」我简直热泪盈眶。  于是我丢了两盾,擦干眼泪,拿了一根针戳进阿忠的肩膀的「叮咚穴」(人体十大好穴之一),只见阿忠龇牙咧嘴地吼着,硬是承受了我这一击。

我必须承认我再度、完全输了。

在我针刺进阿忠肉里的十几秒里,我几乎是瞇着眼、整张脸歪歪曲曲的状态,内心的恐惧猛兽般吞噬了我,害香吉士从手中摔了下去。  「我快受不了了,好想吐。走了吧?」我脸色一定很苍白。

「别急,帮我照相。」老师将数字相机递给我,然后快快乐乐地丢了好几盾到阿忠的瓦罐里,前前后后共插了三枚针在阿忠的后颈、腹部、还有背部。  我想我的手震一定很严重,百分百将照片给拍坏了。

告别了阿忠,离开市场前我们还看到一个瘦骨如柴的高高男子站在街头表演假装有硬气功的伪硬气功,任一个西方女子在他的肚子上猛殴拳,他这种咬牙挨拳的精神虽然比不上挨针的阿忠(挨拳是瞬间的事,挨针则须忍受慢慢钻刺的痛苦),不过仍是相当令人敬佩的硬汉。  「等等,九把刀,你手震了。」老师停下脚步,端视着手中的数字相机,语气颇为不满。  当时我足足花了三分钟才说服老师别走回去继续刺阿忠,我说我恐怕会吐了出来。

这件事直到我们回台湾后老师还是耿耿于怀,可见她老人家真是个狠角色。    第十章 甘比亚的水蛭一吸  逛完市集已是傍晚。  我一个人回到茅屋,Jim 的妹妹正在外头帮我打水,笑嘻嘻说要帮我洗脚。

我无所谓,将香吉士拴在柱子,便坐在茅屋前面一边吹着晚风一边让她帮我洗脚,虽然不是什么脚底按摩的好技术,但 Jim 小妹十分仔细地搓揉我每个脚趾,让我觉得很舒服,但这种舒服不是「我是有钱的大老爷、正在被服侍」的感觉,而是被细心照料的一种无微不至的呵护感。  好吧,想太多。  Jim 小妹对香吉士的出现感到很新奇,不过她的英文不大灵光,所以我很难跟她说明本人为何会通过养这只鸡得到「九把刀你好屌」这样的赞美,更难解释香吉士在漫画「去吧!稻中桌球社」里可以是流浪汉、在漫画「海贼王」里却是个爱抽烟的厨师这么有趣又有典故的命名出处。  我撒了一把碎谷在地上,香吉士吃得津津有味,却依旧沉默。  洗完脚,肚子饿了,不过老师跟杰米森跑去市区吃东西,据说是啃龙虾。

龙虾没我的份,晚餐得自己打发。  吃什么好?  有 Jim 在的时候我根本不必烦恼,Jim 带我吃过昂贵的烤全羊,也带我吃过浇上生鸡血的糌米饭,东西未必好吃,但只要我敢吃保证都不会饿着。  今晚 Jim 多半不会找我,早先我已跟他说过不必劳烦,放他一整天假。

此刻我不只要解决我的胃,还得照料 Jim 小妹的可爱肚子,让美女饿着可是大罪。  我打开背包,里头还珍藏着几片苹果面包跟两包维力醡酱面,我问 Jim 小妹有没有吃过泡面,她天真无邪地摇摇头,不知道是没吃过还是不想吃。

我问她会不会肚子饿,她点点头。  甘比亚人吃东西不是用手抓、就是用形状不规则的手工木碗,我的橱柜上也有几只大大小小的木碗,不过看起来都脏脏的,还飘着奇怪的气味,其中一个还是我半夜不敢出去尿尿暂时储存的伪尿桶(我必须声明,虽然我很怕鬼,但我怕的是穿着白衣披头散发具有亚洲传统风格的鬼,我想我在这里看不到那种鬼,但半夜出去我怕被蚊子叮,若是将将好叮在小鸟上我会痛不欲生)。  幸好龟毛如我事先跟杰米森要了几个大大的粉红色塑料碗,于是将两包泡面拆开,干面块跟配料粉一块倒在里头,然后倒了些水在铁盆子里烤煮,确定滚开后再倒进塑料碗里,最后用一片芭蕉叶盖住。  等待泡面煮好的几分钟里,Jim 小妹好奇地看着一切,我则研究着她头发里有没有虱子。我数到第七只时泡面也差不多好了。  我将汤汁倒在另一个塑料碗内,然后将维力醡酱面的最精华「黑黑黏黏的东西」挤在面身上,用汤匙胡乱搅拌一番,大功告成。  「一起吃吧!」我说,笑笑。  于是我们两个开始用手捞起热烘烘的醡酱面,在非常愉快的气氛下共享了醡酱面,就像天真无邪的小情侣(?!)。  我很在意 Jim 小妹会不会爱上台湾史上最强泡面(这牵涉到民族情感),所幸醡酱面在几分钟内就清洁溜溜,而 Jim 小妹也开始舔手指,显然回味无穷,让我十分欣慰。  台湾维力醡酱面果然是,行!  干掉了面,我们点了甘比亚特殊的驱蚊熏香(有淡淡咖啡香的感觉,点火在一堆放在芭蕉叶上的褐色粉末即可,一次可烧足好几个钟头),坐在茅草屋前捧着泡面汤汁轮流喝着。  夜幕点点星垂,晚风吹来身边女孩的发油味,我竟有种老头子谈恋爱的温暖错觉。  离题一下。

年轻的女孩总是能勾起垂垂老矣的二十六岁的我的美丽回忆,让我想起我幼儿园的初恋小情人(对不起我不该忘记妳的名字!)、国小四年级暗恋的刘宜怡、国小六年级暗恋的洪菁骎。稚嫩的过往回想起来总是徒乎负负。  热汤刚刚喝完,我也从老头子的温暖错觉里醒了过来,因为我觉得头痒痒的,大概有几只不乖的小虫子从 Jim 小妹的头发里跳到我头上。干。  「好吃吗?」我问,比手画脚。

「嘻嘻。」Jim 小妹很满足。  晚饭后我躺在床上、打开笔记型计算机随便敲打今天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只是简单摘记,然后将数字相机里的照片传到计算机里。

Jim 小妹则拿着小树枝,坐在地上戳弄着我养在水盆里的水蛭。

她抬头跟我说了几句很像英文的话,多半在问我养在盆子里的水蛭该怎么处置?  我低头一瞧,那头水蛭正依偎在一堆水草中,显然是 Jim 小妹白天到河里捞来放的,大概是怕水蛭孤单单地吸在木盆子里太无聊。

真是体贴的小萝莉。  不过我要养水蛭干什么?

我怎么可能知道!太难了!一个人怎么可能料到还没发生的事咧!

一想到人类自以为自己所作的每件事都有意义、都会有后续发展,我就开始生气。

人类真是太自以为是了。  有个理论叫混沌理论,又叫蝴蝶效应,大意是北京一只蝴蝶振翅,说不准会引发南太平洋上的狂暴飓风。然后这理论还给拍成了电影,卖得很好。  但这个理论告诉我们什么?

告诉我们无关痛痒的事也会引起一连串的连锁反应然后演变成意想不到的结局?

告诉我们飓风的形成原因不是因为什么冷热空气强烈对流等气象学,而其实是某只蝴蝶搞的鬼?

告诉我们蝴蝶即使是无辜的,但牠毕竟还是某个风灾的始作俑者?  「太可恶了,根本弄不清楚是哪只蝴蝶嘛!」我忿忿不平,踢了水盆一下。  Jim 小妹不解,但我也很难跟她解释我为什么要养水蛭这件事。

我自己都搞不清楚了。

说不定这件事还是水蛭搞的阴谋。  或许混沌理论也有个水蛭效应,句子可能是「甘比亚的水蛭一吸,台湾的总统候选人就挨了两粒花生米」这类充满若有所思的哲理。  一直到离开甘比亚、前往机场的车上,我才知道水蛭跟我之间的关系。

水蛭效应就是这么奇妙。

第十一章 钓水鬼   大家一定很奇怪这本书的名字怎么会这么畸形,所以这一章要好好交代我的恶搞执念。不过还是照例要从很远的地方开始讲起。  嗑泡面那天是第二次 Jim 小妹睡在我茅草屋的晚上,Jim 似乎很放心把她妹妹交给我,要不就是根本不在意。  我在「世界珍奇风俗」一书中读到蒙古人怎么招待远方来的朋友,就是将自己的蒙古包跟老婆借给朋友睡一晚。蒙古人原来是游牧民族,生性浪漫点也是应当的,但蒙古是蒙古,甘比亚是甘比亚,我是我,不能乱七八糟搅和在一块儿。  所以我让小妹睡在我床下,还将我的席子让给她免得她受地气侵袭而感冒,我则在有些冰凉的木板床上呼呼大睡。  我在台湾常常失眠。

不是喝咖啡上瘾的关系,而是我的脑袋思虑太频繁,常常处于思考「故事该怎么写」的情况,要停也停不了。这是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是我很怕鬼,睡觉常常得背靠着墙壁(后面有鬼比前面有鬼还恐怖,背顶着墙安稳些)、点微灯(免得鬼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却没发现)、放点宫崎骏动画的钢琴轻音乐(听音乐比听见鬼的脚步声还要营养),种种天时地利人和之下我才能够成眠。  但即使睡着了,我天生容易做梦的作家体质也让我睡眠品质变差,运气好些时,我会得到有点色色的美梦,但大部份的时候我运气很背,梦的都是恐怖的、背景是世界末日的怪梦,以前一躺即睡、几乎没有做梦习惯的毛毛狗跟我一起睡时也会跟着发梦,跟据「睡不好的十种原因」 一书指出,这是毛毛狗的潜意识受到我高度震荡的脑波影响所致。

从前也说过,小说「异梦」就是得益自我一个极度恐慌的烂梦。  在台湾我难入眠,但在甘比亚我倒是睡得挺香,除了第一天晚上我都是一觉到天亮,大概是我认为台湾的鬼追不到甘比亚的关系吧。  天还没破晓,远方才刚露出一丝蓝色微光时,Jim 就来找我。

他在门外大声嚷嚷把我唤醒时,我吓了一大跳,因为我看见 Jim 小妹就睡在我旁边。  乖乖不得了,这是为什么?我有变态到这种地步吗?

我快速回想,完全没有任何记忆。

人格分裂?

我远远看着养在水桶理的水蛭,愤怒不已:「一定是你搞的鬼!是你!」

我伸出手指放在 Jim 小妹的鼻子上,好险还有呼吸,若是不小心跟萝莉如何如何都还有死命道歉的余地,若是不小心死了个萝莉难道我要游泳逃回台湾?  我戒慎恐惧叫醒身边睡到缩成一团的 Jim 小妹,她揉揉眼睛不住地跟我道歉,指着地上的香吉士,再指着自己的脚。

我大概明白了,原来是香吉士不乖,半夜里乱啄 Jim 小妹,所以她逃难到床上来投靠我。  我拍拍脸,走出茅草屋跟兴致勃勃的 Jim 打招呼,Jim 指着租来的车上问我今天想去哪里,我说我没特别的想法,干脆要他给点建议。

此时 Jim 小妹牵着香吉士走出屋子,Jim 笑了出来,问我那只鸡是怎么回事。

我突然觉得有些丢脸,因为天就要破晓了,但这只母鸡却没有啼,从牠呆若木鸡的表情看来好像也没有啼的打算,未免也太有个性。  「今天不管去哪里,我都要牵着香吉士。」我说。

「什么?你替这只鸡取了名字?」Jim 愣住。

「Sunkist,香吉士。」我重复,试着不去看 Jim 发噱的表情。  后来 Jim 开车,我坐在前座,Jim 小妹则在后头抱着香吉士,模样十分开心。

小妹兴奋异常是可想而知的,甘比亚不是母系社会,尚年幼的小妹更是地位不高,能跟我们这样出去乱晃让她露出无法掩饰的开怀笑容。  三人花了一个多小时攀山跃岭来到另一个小部落,在车上据 Jim 说这里他认识的几个朋友有时候会搞些表演,蛮受观光客的欢迎,建议我可以看看。  「该不会是忍耐力的表演吧?我昨天在大市集上看过了。」我笑着。

「喔喔不不,是别的表演,战斗!战斗!」Jim 自信满满说着。  他眼中对接下来的表演颇为自负,就好像我昨夜很期待小妹会爱上维力醡酱面的心情。  「战斗?生或死的那种战斗?」我也沾染到 Jim 的兴奋。

「喔喔不不,是表演!」Jim 突然有些泄气。我真是个坏蛋。  到了该村,那是一个居民颇多、观光客也不少的大村,律动感强烈的牛皮鼓声一直没有停过,朝气,活力,还有丰盛的食物。

还没吃早餐的我们肚子都饿了。  「吃什么?」我问。

「@#%$^%^&*^^%(#(&@#)!)Jim 说了一个名词。

「听起来不赖。」我随口说道,鬼才晓得。  十几分钟后,我才知道那句不明意义的字符串是什么东东,可以翻译成「从树上刮下来的虫子,混着鸡蛋一阵爆烤后的高蛋白质营养早餐」。

一个赤膊着上身的壮汉在路中央为大家升起熊熊大火,双手拿着大铁锅不停翻滚里头的虫子跟蛋,浑不怕热,还用力吆喝,看得许多日本观光客给了掌声。  坦白说我并不是很喜欢吃虫,不过爆烤过之后的虫子的确很香,鸡蛋的搭配也是相得益彰,只不过扮相差了点。  我拿起数字相机拍了几张,打算投稿到美国麦当劳总部推荐,看看能不能取代难吃的蛋堡早餐,或成为加乐氏香甜玉米脆片的新配方。那时我就发了。  然后这一篇还是没提到这本书为什么会叫「在甘比亚钓水鬼的男人」,标题起错了。  不好意思。    第十二章 跟死日本胖子比武  吃过了虫,Jim带我到村子中央观看即将开始的比武表演。  那有座用圆滚木搭架的弯桥,桥下没有水,显然是乱搭一通,观光性质。

桥的两旁则是稀稀落落的观众,有几个戴着草帽的日本人正盘腿吃着甜筒,令我惊讶不已,因为我敢打赌我没看见任何一个卖甜筒的贩子在这村子里,而那些日本人也没背着保温箱。  日本人果然是很了不起的,什么都能弄到手,早安少女组的人气王牌松浦亚弥不脱,照样找了个酷似她的高树玛丽亚拍 A 片。  「快开始了!要押注吗?」Jim问我,语气颇振奋。

「好啊,怎么赌?」

我拿出一张十盾的钞票,小妹抱着香吉士在一旁笑嘻嘻。

「看你要押左边出场的武士赢,还是押右边的。」Jim露出两排略黄的板牙,笑着。  武士要等观众事前都押完了,才会从两端走出来,在此之前观众不会知道哪一边的武士身材较高大威猛,根本无从判断。  「那些日本人押哪边,我就押另一边。」我说,对着那几个日本观光客微笑。  一阵急促的鼓声后,桥的右边走出一位全身涂满红色油彩的战士,手持一把木斧,腰上配戴着一柄歪歪曲曲的短木刀,大吼,单脚用力踏步,观众报以热烈掌声。  「我表哥!我表哥!」Jim拉着我,兴奋不已,指着出现在桥的左边的削瘦男子。  小妹也很激动,香吉士似乎感受到了,张开翅膀象征性干啼了几声,几个日本人朝这边看了过来。  木桥左边的战士身上涂满绿色的油彩,手持一只看似脆弱的圆盾,另一只手则挥舞着木制的长枪,双脚微微跳动就像蓄势待发的拳击手,应该是快速灵动的那型。  「你表哥会赢吗?我赌的是他吗?」我问。

「你赌的是他,不过会不会赢我也不知道。」Jim说。

「红色的战士代表守护这个村子的沃土精灵,绿色的战士代表这个村子的祖灵,这场比武的胜负将由两位精灵决定。」穿着西装表示慎重的主持人宣布,Jim为我翻译。  然后两名战士跳舞般斗在一块,红色的壮汉怒气腾腾,手中的木斧不断重重砸在绿色战士的盾牌上,发出很有魄力的撞击声,但谁都看得出来红色壮汉的攻击全都针对着盾牌,而非绿色战士。  绿色战士不断在地上滚着,用盾牌挡住红色壮汉的怒击,长枪像蝎子尾巴般回动、试图螫击壮汉,但红色壮汉的木斧吓吓有风,将绿色战士的长枪豪爽地架开,不让得逞。  两名战士就这么跳舞,你来我往,谁都没有占到谁的便宜。

这种比法当然不是真打,但很热闹,也出奇的带动观众情绪。  「好!好啊!」我凑兴大叫,即使是假的,但配合得颇有娱乐效果。  那些日本观光客吃完了甜筒,于是镁光灯此起彼落,很爱照相的美名果然不是盖的。  大约过了五分钟,绿色战士手中的盾牌被击飞、脱手落在桥下,红色怒汉大吼一声,双手抡起木斧停在半空,停得颇久,应该正表演着「时间在胜负决定一瞬间停顿」的效果,非常有戏剧性。  怒汉眼睛看着倒在地上的绿色战士,眼看就要劈落。  就在危急时刻,绿色战士一个鲤鱼打滚,避开了怒汉的青天一击,然后绕到怒汉背后,轻轻将手中的木枪往前一递,没入怒汉的胳肢窝里、被紧紧夹着。  怒汉悲愤嚎叫,然后倒在桥上死了。  「我赢了吧!」我笑笑,拍手。

「是祖灵赢了!」Jim大笑,不久后将彩金拿了给我,我让Jim吃了红,他直搂着我鬼叫。  看了还算精彩的红绿战士互斗后,主持人询问有没有人要上来跟战士们比划比划,只要五十盾即可。这价钱在当地很高,显然是专诓死观光客用的。  爱照相的日本人当仁不让,一个胖胖的男子将相机交给同伴后就上场,要了那把红色战士的木斧,指定绿色战士当对手。  接下来的情形就让人作呕了。  胖日本人怪叫着,几乎是用全身的力量在挥舞那把木斧,每挥一次,全身的肥肉就啪搭啪搭撕动一次,而绿色战士敬业地举起木盾抵挡,斧盾交击时发出可怕的声响,不管是木斧断裂或是盾牌迸开都不奇怪。  几次胖日本人的木斧几乎都要砸中绿色战士的身子,十分危险,即便斧头不是真的,但万一被带到一下,肯定要瘀青甚至骨折的。  但绿色战士不管是满地打滚,甚至站起来要逃,但就是不敢将长枪真的递出,毕竟对方是付钱打擂台的大爷,总得要让对方打得痛快,只是对方完全不留力,一副有钱人打死穷人的臭嘴脸。  Jim的表情也很紧张,显然这情形不常见。

我看着小妹,她已经用手掌摀住了脸,害怕地在指缝中观战。  「那日本胖子太过分了,我去教训他。」我忿忿不平。  我将五十盾拿给Jim,说我要代替那位绿色战士出场。

Jim瞪大眼睛,确认我的意思。我点点头。  我在少林寺苦练多年的杨家枪没有一日旷废,终于要派上用场。  Jim错愕地跑到主持人身边耳语一番,于是绿色战士下场,换我上阵代打。  我一手抓起木头盾牌,挖,这家伙外表看起来很脆弱,但实际上沉得很,挥舞不易,幸好我在台湾有举哑铃的习惯(甚至举到疝气发作),臂力还不算差,而木制长枪则轻多了,我检视了枪头,完全是钝的,挺好。  在我热身的时候胖日本人气喘吁吁,还微笑跟我打招呼,我也哈哈大笑先跟他握了个手,向他介绍我是从台湾来的。  「Taiwan?Good place!」胖日本人随口乱赞。

「Taiwan,KongFu!」我哈哈大笑。  两人开开心心站在一块,让底下的照相机捕捉一番。  然后对决开始!  死胖子并没有因为我的上场有所礼让,木斧照样重重砸落,每一下都发出结实的巨响,我的耳朵几乎要聋掉。  盾牌很重,我的左手将盾牌尽量靠拢身体,让身体承受大部分的震动,免得左手太早脱力报废。

但我的右手长枪可没有绿色战士这么客气。  「呼呼呼呼呼.....」死胖子涨红了脸,狞笑,木斧又落。

「吓!」我盾牌一格开斧头,右手枪快速刺出。  死胖子多半没料到我会这么快痛下毒手(谁跟你拖脱拉拉?盾牌很重!),肚子猛然被枪头刺中。  死胖子惨叫,跪在桥上。  「你跟海门比起来,差、多、了!」我大笑,长枪毫不客气往死胖子的背上又一刺,死胖子哎哎乱叫,连忙跳起,却仍闪不过我苦练十年的杨家枪。  台下一片哗然,几个日本人激动不已乱叫,好像国亲联盟在嘶吼重新验票那般脸红脖子粗。  「叫屁啊!」我好乐,绕着死胖子小跑步。  我又要刺他,死胖子却认真的怕了,抓起斧头要挡,我却不刺,直接用扫的,命中他的屁股,像是教训混帐小孩。  然后又一枪,扫中他的肥腰,油腻腻的触感真差!  「多吃蔬菜啊肥佬!」我怒吼:「肉都被你吃光啦!」  死胖子丢下斧头,干声连连地冲下木桥,我则举起杨家枪接受合村的欢呼。  幸好我身边正好没有一副「东亚病夫」的招牌,不然我只好命令那死胖子将它给吃下去,好一报当年精武门的惨案之仇。  后来有个日本年轻人上台向我继续挑战,不过请各位读者原谅我,我实在不忍将详细过程写出,不过海他肋骨断裂的那个摩门特的那个嘴脸,也堪称影响我人生十个重大表情之一。    第十三章 割包皮的高手  如果你对非洲这块大陆有非凡的兴趣,又碰巧读过几篇非洲原始部落的风情研究,你一定知道割礼是什么。  祈雨、成年礼、婚礼、丧礼、丰年,从这五大仪式可以窥见一个民族的世界观,身为一个死研究生,既然假借学术研究之名踏上这块人类学家票选为「最值得吹毛求疵研究的土地第一名」的非洲,自然是要好好考察一番,也顺手为大家上一堂简单易懂的人类学课。  祈雨仪式表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与通过什么样的沟通方式完成彼此的期待,从仪式的构成可以知道一个民族对神明的想象。

这个部份我先前提过了,没有在大雨过后感冒发烧是值得喝一杯庆祝的事。  然后是成年礼。

成年礼的内容五花八门,我们通常有个刻板印象,认为成年礼是针对男性而来,但其实有些成年礼只针对女性,毕竟女性青春期的生理特征很明显、毫不含糊,就是月经。  对于月经这档事,有些印第安人视之为邪灵附身,非要初潮来临的女孩独居在山里两三年、净净身,脚底板跟手心还要裹上厚厚的麻布,免得脏了土地为祸众人;但在另外一群不同地带的印第安人的眼中,月经初来临的女孩具有治疗的神奇能力,祭司还得在月光下好好赞叹她们一番。  但月经就是月经,企图对月经做任何文化上的解释都不会改变月经是一团血的事实。这些解释可谓「社会性的解释」,社会性解释的方式凸显出某些种族的想象力,与文化的发展基础。  成年礼的时间也没有真理上的确定意义,在台湾,你一旦满十八岁,政府便承认你是个敢作敢当的汉子,让你可以考驾照,也可以申请现金卡刷到父母气到炸掉,但万一杀了人就不能进少年法庭管训了事,要枪毙的,所以大部分过了十八岁的台湾人都成了胆小鬼。  至于在部份无法停止跟他族战斗的原始部落,族人对一个人是否够资格称为成年,得好好考察他的战斗能力。于是族人鞭打他、要他扛石头走路、跟野兽对峙、或干脆割下他的手指头挂在他的脖子上以激起荣誉感,劳其筋骨苦其心智,殷殷盼盼这孩子将来能成为第一流的杀人凶手。  有些原始部落就和气多了,或者说他们的文化并不着重在战争上。

他们对一个人是否成年的资格,是视他能否完整地跳完一首祭神舞蹈、或是在一定期限内捕获一定量的白带鱼。

轻松多了吧?如果这个部落不巧生在上一段的部落旁边,没几个月就要遭殃。

不过我们可以知道,在这类和平的部落,要承认一个人是否成年的年纪,理所当然要比战斗性的部落要早一些,因为学会跳舞比学会杀人总是要容易点。

因此我们知道「成熟」的定义并非生理性的,而是「社会性」的。  在非洲,成年礼中最普遍的形式可能是割礼。

割礼仪式表现人对于自身成长阶段如何做出截然果断的划分,果断到必须切除身体的一部份才能作数,因此是很讲究的,毕竟祈雨不会痛、婚礼不会痛、丧礼不会痛,可是割礼很痛很痛!  割礼对女生来说,就是割除性器官的外阴蒂,所幸并非所有的非洲部落都奉行这样的仪式。这种残忍的割礼据说会女性丧失自己手淫达到高潮的机率,所以应该是男人掌权下的集体阴谋。

割阴蒂的过程也格外触目惊心,近年来有许多女性主义者大力疾呼非洲部落废除这项仪式,甚至要求非洲政府立法禁止。

是应该如此,光听就很痛了。  割礼对男生来说就简单多了,就是割包皮。

犹太人在小孩子一出生就会拿剪刀将婴儿的包皮给切掉,象征切除不洁。

非洲人因为人种太多导致人多口杂,对割包皮的时间点众说纷纭、各自表态,有的认为十岁割包皮后就算成年,有的认为十五岁割包皮才算好汉,有个坚持结婚当天割包皮才是王道(新婚之夜想必痛不欲生吧!)。

这些也是社会性的解释。  不只是割包皮的时机问题,大家对要怎么割包皮才能表现出受害者的英勇也是你说你的、我干我的,有的人要炙得火红的小砍刀,有的跟西方人借剪刀,有的坚持用祖先头盖骨磨成的刀子,有的则很不讲究的用宴会营火旁的碎石。  Jim在比武表演后,跟我摇着芭蕉叶在树下乘凉。  「你割包皮了吗?」我问Jim,他点点头。

「三个月前才割的。」Jim有些腼腆。

「很痛吧?」我问,真是废话。

「的确。」Jim的表情居然有些害怕。

「哈哈,不过你不是已经十七岁了,这样的年纪才举行成年礼会不会太晚熟了?」我问,就我知道这把年纪才切包皮在非洲来说算是蛮晚的。

「没办法,因为我爸爸的姓氏是阿图奇,掌管阿图奇姓氏的精灵是西风之子特古奇拉,所以要等到猫头鹰停在我家门梁上一夜之后,我才能割掉包皮。」Jim一副往事不堪回首。

「原来是这样,所以猫头鹰三个月前才去你家报到?」我点点头。  Jim身处的部落对成熟的定义还真是懒惰,居然是占卜性质,如果猫头鹰等Jim七十岁才飞到他家的门梁,Jim不就那时才要割掉皱巴巴的包皮?  「可不是吗?牠如果在我爸爸死掉之前来报到的话,我割包皮会好过一些。」Jim叹气,十分懊丧。  他看着远方,但不像在思念亡父。  「嗯?」我不懂,只等着Jim将话说完。

「按照规定,我的包皮是要由我爸爸动手割的,不过我爸爸过世后,我就得亲自动手,实在令人困扰。」Jim叹气。  我睁大眼睛,当真是令人困扰。那不是跟「异梦」里的佐柏京子一样了吗?  「别人不能代劳?非得自己来不可?」我眼珠子都快滚出来了。

「可不是?虽然我知道你们瞧不起我们凡事都按照规定来,但规定就是规定,我想你们也有自己的规定吧。总之要割包皮的那天,我先叫我弟弟帮我将包皮使劲拉长,然后涂上一层油膏在上面止疼,但我怕,所以还是先吃了麻药,然后再用刀子切下。」Jim说着说着,索性拉开裤子,让我看看他成为男人的代价。  Jim说,第一刀他没有使劲全力,因为心怯、加上吃了麻药视线有些不清,怕一个闪失将小鸟整只剁掉,所以没能将包皮完全斩掉。怎办?  这种事大概是人生中最不能半途而废的十件事之首吧,Jim只好再接再厉挥下第二刀,这才将包皮的另一端斜斜劈开。

所以Jim的小鸟龟头,在造型上看起来有些怪怪的。  「真勇敢,我是说真的。」我轻轻弹了一下Jim的龟头,表示敬意。  Jim大概以为弹龟头是国际礼仪,只是全身缩了一下,并没有反抗。  「你呢?你应该割了吧?是你们的医生割的?还是父母?」Jim问我。  我淡淡地摇头。

对于割包皮,我是敬谢不敏的。  自从我在报纸上的医药新知里看见「包皮可用作口腔癌的皮肤修补用」后,我才了解万一有一天你得了口腔癌,喉咙里的皮肤会少了一大片,这时你必须从你的屁股或是大腿内侧(毛稀少甚至没有的雪白地带,也就是非角质化的部份)割一片下来,往喉咙里缝做治疗。  包皮正巧也是非角质化的皮肤,很珍贵的,除了平时帮主人藏污纳垢之外,它还兼具了被缝在喉咙里的特异功能。  虽然我在我的人生规划里并没有「我在XX岁时,立志要得口腔癌」这个项目,但万一不幸得标,我养皮千日缝在一朝,包皮这好派上用场。谁愿意跟别人讨包皮缝在自己的嘴巴里呢?万一你用的是好友大义捐赠的包皮,每见一次面好友都拍拍你的肩膀要你打开嘴巴,说:「九把刀!张开嘴巴!我要瞧 瞧我的包皮在里头过得好不好!」你不会想死吗?  「所以我的包皮大有妙处,我得一直留着。」我解释,Jim似懂非懂地看着我。  然后我想起了Jim那几个小弟。  我跟Jim说,哪一天夜里调皮的猫头鹰飞到他们家门梁上,他的小弟们就得自个儿剪掉包皮,个个都是小英雄,请代我向他们致意。  「你误会了,猫头鹰是针对我,也就是家里的长子来的。次子跟其它排行的各有不同的动物来代表,像我八岁的弟弟,他去年就自己剪了包皮,是我们家最早成为男人的成员,因为有五只锅牛同时出现在门板上,这就是征兆。」Jim说。  我一点都不敢想象,一个七岁的小男孩是怎么剪掉自己包皮的,那场面一定是哭天抢地,令人拍案叫绝。  Jim早死的老爹,你真是害人不浅啊!  「你想看割包皮吗?」Jim突然问我。

「有得看吗?」我猛然抬头。

「很多观光客都喜欢看,研究者更喜欢看,所以不难打听。不过要收钱的,拍照也要另外加钱。」Jim把话说在前头,免得我掏钱时觉得自己上当。  但我是这种吝啬的人吗?这种超痛的仪式,收点钱当然是理所当然啊!  「要多少钱?」我问,打算就这么干。

「跟祈雨差不多。」Jim说。  真是数学差劲的民族。

包皮只有一条,但雨可以祈很多次,下也下不完。  「行的,我还会多给。」我说。  接着Jim就叫他表哥(那位拿着盾牌的绿色战士)靠他的人际关系在这个村子里问问,看有没有割礼是今天或最近要举行的,还特别讲明有人愿意付钱观看。  表哥点点头,高兴地说我是他的朋友,他一定会帮我找到愿意割包皮的人,我连忙摇手,说我只想看恰恰好要割的人,可不要因为我愿意花钱就刻意找个还不到时辰收割的倒霉鬼,不然我会很内疚。  表哥说他了解,叫我放一百个心,跑走了。不过我看他还是不了解。  就这样。

一个小时后,我就站在一条过时的包茎前,错愕地拿着大剪刀……..

第十四章 喀擦!

有鉴于上一篇的篇名叫「割包皮的高手」,可是却还没真的割到包皮,我在此郑重致歉。

为了慎重起事,我将这篇的名字取作「喀擦!」,意味着切掉包皮那一瞬间的感动,跟不再离题的觉悟。  「那是他,他今天碰巧要举行割礼。」Jim的表哥,绿战士说道。  村落广场旁,一间颇大的茅草屋前,一个肚子鼓鼓的中年男子坐在长条椅子上,抽着远远就令人呛鼻的厚重烟草,被一群好事的人给围住。  我实在是不能接受。  「是那个男子吗?肚子很大那个?」我很想停下脚步,但身旁两人一直簇拥着我。

「是的,他的姓氏叫齐歌妹,祖灵是蜈蚣精灵的义子,所以刚刚蜈蚣出现在他家的大瓮里时,就注定了他今天要成为蜈蚣精灵认可的男人。」绿战士说,Jim翻译着。  我头很晕,似乎已经骑虎难下了。

但骑虎难下的人似乎不只我一个。  那位看起来四十多岁的肥肚子男人,手里抓着的细线绑着一条号称刚刚在瓮里抓到的蜈蚣,蜈蚣很小、身子抽动。  肥肚子脸色并不顶好,可说是颇为无奈。  「是不是真的啊?」我说的每个字都很艰辛。  我实在不想因为我想看割礼,就有人自告奋勇要割他的陈年包皮给我看。  他穷,想赚钱,可以理解。

但我可不是嗜爱花钱看人割包皮的变态。  「那条蜈蚣就是铁证,蜈蚣精灵的安排就跟多第里思山(甘比亚境内第一高山)一样,重的不可更改。」Jim说,拍拍我的背,大声地向围观看好戏的众人介绍我尊贵的死研究生身分。  围观的众人不停地点头,议论纷纷。

我的脸一定红得滚烫。  「如果我现在转头就走,那个男人是不是还是得割自己的包皮?」我深深吸了口气。

「啊?可是你不是想看的吗?」Jim讶异。

「既然蜈蚣精灵的安排就跟那座多多山一样有够重,重到不可更改,那么我走了也没关系吧?他割他的吧,我突然不想看了。」我摇摇晃晃的说。  Jim大吃一惊,连忙拉着我,疾呼不可以这样,那样的话就......  「就怎样?我听不懂。」我竖耳倾听,但真的听不懂Jim在说什么。  他似乎不想将话语翻成英文,又来不及说谎,所以干脆说了一大串我听不懂的土话,好让我摸不着边际,但他的语气急迫、无奈、好像我犯了什么大错。  我中计了!

百分之百,这是个强迫别人付钱看斩包皮的局!  「干,随便啦!」我投降,要割就割吧!  割死你!  当时我真有一种被丢进流沙里游泳的感觉,而且是被信任的好友当着我的面踹进去的背叛感。  为什么我要看!为什么我一定要看这老男人割包皮!  我发誓,Jim,我一定要报仇!要知道惹火变态小说家的代价是很高的!  接下来,在众人鼓噪之下,肥肚子男人脱掉了裤子,周遭的女人一个也没有回避,还高谈阔论了好一番,要是脱裤子的人是我,我该有多么的想死!  看着肥肚子男人跨下的那头老包茎,我的心情好多了。因为小鸟被众人如此品头论足的他,心里一定是很机歪吧,看着他饱受风霜的奸诈嘴脸,我叹了一口气。  「真是服了你。早不割,晚不割,等待四十年的你今天终于下定决心。」我拿出五十盾,交给了Jim。  临时串通好的割礼当然没什么排场,不过刀子无论如何都还是有一把。

那是把柴刀。

不消说,上面也是锈迹斑斑,好不爽快。  「在蜈蚣精灵还是他的祖灵的安排里,他的包皮应该要怎么割的好?」我问:「是村子里有智慧的智者,还是他的父兄?母舅?还是跟你一样,得自己来?」

「这我可不懂,我问问看。」Jim随即跟绿战士讨论了起来。  此时肥肚子男子却直盯着我瞧,瞧得我浑身不自在。  「我表哥说,蜈蚣精灵安排的规矩是,他可以指定任何一个想替他割包皮的人为他割包皮,通常是他眼中最尊敬的长辈,会是村子里的英雄,这样他会感到很荣幸,蜈蚣精灵也会礼赞他。」Jim说,我却感到浑身发毛。  我原本就是个胆子很小的人,此时此刻更是感到一股寒意袭上背脊。

果不其然,肥肚子男子站了起来,毕恭毕敬地将柴刀递了给我。

我勉强接了,谁都看得出柴刀在颤抖。  「干你娘咧我何德何能?」我用台语干骂着,脸色和善。  我转头看着Jim,Jim也感到讶异,随即问了身边的人。

他跟我说肥肚子男子认为我初到该村,蜈蚣就爬进了他家的大瓮,显然是他命中注定的贵人,要不是我,他也不会在今日成为被大家认证的男人,在村子里的地位从包皮断掉开始就会大大提高,他也才有资格娶第二个老婆。  「这样啊?干你娘喔呵呵呵呵~」我心底完全傻了,脸上却笑得厉害。  众人一阵吆喝,一个女人急急地跑了过来,大家赶忙让了条缝让她进来。  女人拿着一只木碗,里头药草辛辣得刺鼻,肥肚子男子挖了满手指药草涂在皱皱的包皮上,然后嘴里含着刚刚从树上拔下的大片不知名叶子,大概是麻药。  一个似乎精通割包皮的老人蹲下,干练地拉住肥肚子男子的包皮,一扯,再扯,然后将紧绷的包皮按在一个木桩上,拿起一个钉子,叮咚一声将包皮前端钉在桩上。  整个钉包皮的过程我都丧失意识地看着,完全来不及反应。

等到我抬头,才看见肥肚子男子咬着牙、涨红着脸的硬汉模样,整团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大家都在等你呢。」Jim大声鼓舞着我,说叫我别客气、一刀下去就对了!

「Jim!你钓过水鬼吗?」我微笑,看着Jim。  「啊?我听不懂!」Jim摇摇头,要我快一点。  但我实在无法说服自己就这么爽快的砍下去!我很怕砍歪了或是砍短了,把鸡巴给切掉了。  切鸡巴赔鸡巴,我可赔不起。  但肥肚子男子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斗大的汗珠不断自额上、鼻上、脸颊滚落,眼睛里充满血丝。  他的忍耐已经快到了极限,跟酱爆一样就快要爆了,随时可能从我的手中夺回柴刀自割!  「快!我要剪刀!」我大声说,比手画脚。  刚刚那位拿药碗冲来的女人拔身而起!飞快冲出人群!  「一定要剪刀吗?」Jim着急地问,那种包皮极度拉扯的痛苦他三个月前才受过,绝对能设身处地。

「一定!」我坚持。  要不切短了,拿你的鸡巴来赔要不要!

肥肚子男子五官扭曲,原本大嚼有麻醉疗效叶片的嘴巴也停了,紧紧咬牙,我完全感受到他全身神经正快速收缩着,肌肉也绷紧,似乎一个放松,包皮就会硬生生「啪!」断裂。  我很抱歉,但,没办法,最多我再贴五十盾给你。

毕竟,我也是个有坚持的男人。

有所坚持的男人才能活出自己的格调,有格调的男人,每个女人都喜欢。  肥肚子男子焦躁又濒临抓狂的情绪快速在方圆十公尺内渲染开来。

一个小孩子哭了。

一个胖大女人掩面不忍卒睹。

蹲在地上负责钉包皮的老人假装在想事情。

Jim小妹太用力抱着香吉士,香吉士痛苦地聒聒叫。

然后第二个、第三个小孩子也哭了。  众人都感到疯狂难受。  「^<$$##$&!!!」bibi」女人高高举着剪刀,以跑百米的速度冲进人群!

那剪刀如同奥运圣火!众人慌乱地叫嚣,迅速将圣火......喔不!剪刀!传到我的手上!

「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我拿稳剪刀,大叫,众人纷纷兴奋叫好。  然后就是这篇文章的标题,啪擦!

我已经忘记那是什么样的触感,因为我压根就不想记得。

肥肚子男子振臂狂呼,大概是整头人都疯掉了。  「做得很好!做得很好!」Jim啦啦啦的手舞足蹈。

「很好很好,很好很好。」我淡淡地回应,将剪刀归还给女子,女子却不住地弯腰称谢,真不知在谢个屁。  正当我接受众人的欢呼时,我的眼角瞥见钉包皮专家鬼鬼祟祟在进行着什么。  专家小心翼翼将包皮放在清水里洗一洗,将辛辣的麻药洗掉,然后好整以暇放在两片厚实的叶子里,用线捆一捆,然后吐了一口口水。  接下来大概在场的所有人都朝着包皮吐了口口水,脸上还故意挤出嫌恶之色,表示附在包皮上的厄运或是恶灵之类的坏东西从此离开,再也影响不到肥肚子男子了。  最后,不可避免的,专家将包皮递在我面前,露出黑色又残缺的牙齿笑笑。  「你应当留下的!你够资格!」Jim用力拍手,大家也跟着拍手。  我诚惶诚恐地接下这片由我九把刀亲自剪断的包皮,差点没有喜极而泣。

当时我心想,也好,就把它带回台湾,将这块珍贵的陈年包皮当作本游记的抽奖礼物,送给幸运的读者。也许那位读者不巧得了口腔癌,这块包皮正好救急,那该是多么可遇不可求的幸运啊!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我心想,拿着包皮。以后我再也不想花钱看仪式了。  此时,围观的人群里有个抱了个婴儿吸奶的女人靠了过来,吸哩呼噜跟我讲了一串话。  「她问你,明天要不要参加她弟弟的婚礼,她说你会是个贵宾,你能去的话,婚礼会变得隆重。」Jim翻译。

「要割新郎的包皮吗?」我有点腿软。

「哈哈哈哈,不会的,要去吗?」Jim大笑,将我的话翻译大声翻译出来,全场捧腹大笑。

「行。」我举起包皮,腼腆地接受邀约了。

第十五章 坐地起价的婚礼   看完了割包皮,让我们回到部落仪式的人类学课。

不上点课,你翻完这本书只会觉得肚子疼而已,脑子里却只有一张皮。  说到部落仪式,其实这些仪式当然并不是原始部落所独有,婚丧喜庆乃至成年礼在每个人类社会都存在,只是有些人类学家认为原始社会的仪式是最初的、甚少经过演变的单纯形式,例如法国社会家大师涂尔干就是这类主张的佼佼者,他跑到澳洲研究土著的图腾与巫术,就是想了解人类集体生活与宗教的「起源」。  研究它们有助了解人类的基本生活形态之构成。  但这个见解被另一群人类学家所不齿,他们觉得妄自论断甲地的宗教初始状态是乙地的原始宗教,根本是毫无道理的。  「文化人类学」的作者潘乃德认为研究原始社会的目的,在于了解人类文化的种种可能,他认为文化好像一个大拼盘,拼盘上有许多项目诸如征战、和平、集体、自私等,但每个聚落不可能每个项目都发展的很完满,大多只是针对其中某一个项目不断精进,所以每个人类社会的主题都不会一样,价值演化的过程与终点站自然也殊异。  例如中国人着重儒家,于是我们讲究君臣伦理、疾呼兄友弟恭,美国人则对民主疯狂着迷,着迷到如果哪个国家不民主便要射飞弹过去。  婚礼,则是两大家族(甚至是两个部落)开始产生绵绵不绝关系的起点,这部份倒是与现代社会相似。   喂奶女人的弟弟,是个看似忠厚老实的胖子。

在甘比亚,胖子不多,但不代表好吃懒做就是有钱人的特征。

大白天一早,我们就驱车回到这个村庄,却没有嗅到婚礼喜气洋洋的气氛,没有迎娶新娘的队伍(我期待看见很多只羊或是牛的排场),也没有人全身涂抹奇怪的颜料唱歌跳舞,只是人潮比昨天要多了些。  我想起我那老师昨晚跟我一起烤羊时说的话,她叫我小心点别被骗了,她看过许多人类学者的旅游杂记,有许多人类学家在当地参加婚礼,不小心触犯了禁忌(这些禁忌往往是居民设下的圈套,这些圈套的特点就是你一定会触犯),结果被迫迎娶坐在一旁歌唱的女子、或是新娘的姊妹,从此便在异乡组了个莫名其妙的小家庭,还生了小鬼,最后还得了忧郁症。  「九把刀,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有什么话要我带回台湾的?」老师的语气很冷淡。

「把我救出去,我们连夜飞回台湾。」我说,拿着大刷子刷羊。  杰米森在一旁帮腔,他说他认识一个考古学的前辈,某天前辈参加村长儿子隆重的婚礼,还被奉为上宾,不料那年村子大丰收,引起敌村的觊觎,于是婚礼大宴当晚敌村的人来抢亲、顺便搜刮财物,一时之间矛来箭往,众人混战之际该前辈躲进新娘的帐篷避难,等到敌村的人被赶跑,前辈从帐篷里如释重负走出,却被巫师指责他趁着方才的混乱与新娘通奸。  「这么倒霉?结果他娶了新娘?」我发笑。

「不,结果他的腿被打断了,胸口还被刺上诅咒,诅咒他若是踏进新娘十步之内的距离,就会全身腐烂而死,一年之内若是离村,也会全身腐烂而死。」

杰米森语重心长地说:「他的腿被打断,他的同伴全都在一旁观看,没有人敢插手,因为被十几支弓箭围住可不是闹着玩的。」

「那他后来怎办?连夜逃走?」我嘴巴张大。

「怎么逃?他被诅咒了啊,要当一年期限的奴隶。他可是乖乖地待在村子里,饱受虐待啊。」杰米森阴气森森地说。

「干,他真相信那种诅咒?」我呆掉。

「小子,在非洲,没有不可能的事。」

杰米森专注地烤羊,脸孔被火光印得通红。   不过我还是来到婚礼。

应该说我胆子大?不,我出了名的胆小鬼。

所以我是无聊的好事之徒,很多事我不见棺材不掉泪,船到桥头自然直。  我跟Jim、Jim小妹来到喂奶女人家敲门,门打开,她蓬头垢面拖着她号称今日要结婚的弟弟,我说过了,是个大胖子。  女人机机渣渣讲了好些话,好像是在责骂她弟弟,她弟弟也点头表示同意。  「她弟弟是个不务正业的败家子,母亲死后就跟着她住,吃她的用她的,最近她老公实在看不下去了,非要赶她弟弟走不可。」Jim翻译。

「嗯,早点结婚也是好的。」我笑笑,拍拍胖新郎的肚子。

「不过对象还没有着落,她弟弟的懒惰可是远近驰名的。」Jim翻译,胖新郎打了个呵欠。

「还没有着落?今天不就是婚礼?」我吓一跳。

「是的,今天的确是婚礼,因为今天是这个村子的三大守护精灵之一,三片叶精灵图渣渣尔的生日,所以是个好日子,今天村子要举行婚礼的人可不少。」Jim直接解释给我听。

「嗯,我大概能够理解了。」我说。  我将婚礼的形式想象成东方的迎娶或西方的公证,大概犯了先入为主的大忌,照Jim的说法,甘比亚人的婚礼,或是甘比亚这个部落的婚礼,是日子先定、然后当天择偶当天结婚的,一次搞定毫不拖泥带水。  「不过,既然令弟是这样远近驰名的懒惰货色,有哪个女孩子要呢?」我好奇。

「是啊,所以需要你的帮忙。」Jim又翻译。  我浑身发冷。

是个圈套!

甘比亚人真不能小觑!

一个不留神被骗也就算了,我全神戒备还是着了道!  「怎么个帮法?」我深深吸了口气。

「你是个贵宾,昨天不仅帮忙我表哥不受到观光客欺侮,又接受认证剪了包皮,大家都信任你,就请你帮她弟弟说几句好听话,这样她弟弟一定卖得出去。」Jim欣羡地看着我。  喂奶女人喜孜孜地拉着胖新郎,胖新郎则羞涩地向我道谢。

后来我才知道,能够担任一个准新郎的「推荐人」是德高望重的,推荐人本身也感到很光彩,其道理就跟赛神猪的饲养人脸上有光是一样的。  「交给我。」我挤出一个笑容。   到了中午,我吃着昨晚刻意留下的半只羊腿,一边坐在村子广场中观看新郎拍卖的公开仪式。  那天真是个好日子,这点我倒没受骗。  许多新郎轮番站在竹搭子上,有的我瞧比Jim年轻,有的甚至一脸稚气,有的老成持重,有的根本就是中年痴汉,来此拍卖自己娶得第二或第三个老婆。  台下则坐满了未出嫁的女子及其家属,你一言我一语十分吵杂,像极了渔市场中喊标黑鲔鱼的行家。据了解今天虽是结婚的好日子,但女方也未必急着嫁掉,端看新郎的价值而定。  每个新郎都有「推荐人」为其助讲,推荐人绝大多数是老者(不分男女),在竹搭子上大大宣扬新郎的种种好处,身子壮健是一定要的,勤劳是一定要的,家里有钱也是一定要的,不过重点还是摆在新郎的姓氏跟血统,例如是某某精灵认可的、祖先做过什么样的好事、祖灵在固有神话中占有什么样的角色等。  有时推荐人说完,惹得广场台下一阵毫不给面子的笑骂,出的价码竟是几粒鸡蛋,但明明新郎就长得一表人才。有时推荐人才说没几句,台下的女方家属就开始出价竞标新郎,奇货可居(了不起的祖灵姓氏早已如雷贯耳),最高出到八头羊加上一只鸡跟什么的,新郎的祖先真是积德不小。  「换你了!」Jim说。  我拍拍脸,振奋精神。

Jim小妹嘻嘻笑看着我,我微笑响应。

放心!这场面我从台湾的选举看多了,难不倒全世界最懂选举的台湾人!  我站在台上,拍拍以懒惰飨名天下的胖新郎,Jim则紧张地在我身边翻译。

大家都静了下来,拭目以待。毕竟一个亚洲人千里迢迢来贵村割了条包皮,现在又不辞劳苦赶来拍卖一头猪,绝对是极其罕见的妙。  我清了清喉咙。  「我!Giddens!Nine Blades!」我大声介绍自己:「来自亚洲,是全亚洲最厉害的小说家!很高兴站在这里!」  大家点点头表示理解,有人在底下窃窃私语,多半在讲述昨天我割包皮、差点逼疯众人的传奇故事。  「对了Jim,新郎的姓氏叫?」我转过头,想起这件重要的事居然没问。

「阿踏阿!」Jim扯开喉咙宣布,算是答了我。

「阿踏阿!多么勇敢的名字!」我仰望着天,大叫:「在遥远的亚洲国家,阿踏阿这名字代表了猪!而且是一头非常勇敢的猪!」  Jim愣了一下,但还是大声为我翻译。

大家哗然。  「大家说,对不对!」我举起双手,热情地喊着。  大家哑口无言,真是没受过训练的一群。  「阿踏阿!连亚洲都知晓的名字!我们的总统还曾奖赏过当时最大的猪!封为猪神!那头猪真是了不起啊!大家说,对不对!」我热情澎湃,高高举起胖新郎的手。  大家摸不着头绪,不过个个都难掩得意之色。

甘比亚的一头猪的名字,竟然飘洋过海,被整个亚洲所认识,还真为甘比亚人争一口气。  「亚洲最伟大的一头猪!曾在一千多年前!跟亚洲最伟大的猴子!跟亚洲最伟大的光头巫师!一起冒险!战斗!走了一千公里!最后击退了一千个恶灵!拿到了历史上最伟大的咒语!」我奋力吼着,再次高高举起胖新郎的手,大叫:「大家说,对不对!」  Jim一翻译完,全场欢声雷动啧啧称奇,准新娘家属纷纷现场下单竞价,最后甘比亚史上最扬名天下的猪,以五头半羊成交!  「你真是太神奇了!」Jim高兴抱着我,他知道只要抱着我他的地位就能提高些。  喂奶女人高兴地哭了,她大概死都想不到她弟弟居然值得了五头半羊。  我呢?

当然很有成就感,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适合拍卖猪,如果以后有总统候选人苦苦拿银子砸我、求我站台,我保证将他以高票卖掉。  拍卖结束后已经快黄昏了,该部落共计成交了十一位新郎,真是不小的收获。

值得纪念的一天。

第十六章 吃掉爸爸   让我们继续上课。  还没介绍的重要部落仪式还有丰年祭、与丧礼。

丰年庆典本来不值得一题,只不过我想起了「文化模式」这一本人类学的经典,里头描述的丰年仪式有些相当有趣。有个部落特喜欢在庆典上大赐毁坏珍贵的物资,以彰显自己的富足,例如将黄金首饰或是巨大的贝壳丢进火堆里(脸上还要装出这些东西不过是我家产的九牛一毛的表情),或是将捕鱼的船只一把火烧掉等等。从丰年庆典中我们可以知道一个部落能够有多疯狂。  在甘比亚,我无缘赶上雨季过后的农作物大丰收,也没赶上部落战争后的胜利大庆祝,所以丰年庆典是没法子多加详述。  倒是路过了一场哀伤的丧礼。  丧礼则尤其能表达一个部落对神灵、不可解的力量的信仰方向。简单说就是处理死人的方式依民族喜好各有不同,最有名的死人处理法莫过于古埃及人的干制尸体,也就是木乃伊。  多亏地广人多,中国人在丧礼上所表现的创意算是多采多姿,将死者埋进土里、放火烧掉、任意放在地上喂秃鹰、将棺木插进悬崖、丢进海里喂鱼、或是贴个符咒在死者额头上唤他跳来跳去成了免费的劳动力等,不过这些处理死者的把戏,在无所不用其极的非洲大陆上,都只算是创意贫脊的手法。  要知道甘比亚有五十多个大大小小的部落,处理死者的方式也可能多达五十多种,非常不团结。  参加婚礼的前一晚,我们开车回我住的村子时,碰巧在路边遇到一场进行到一半的丧礼,Jim大概应付观光客多了,也没问我就将车子停下。  「那边有场丧礼。」Jim指着路边,Jim小妹在车后摇下窗子,探头张望。  几个表情肃穆的男女将死者围住,嘴里正唱着歌,声音很低很低,但依照声波学,相同能量的音波,若是震幅趋缓,波长就会拉大,所以我们在车子里也听得清清楚楚。  冥歌很规律,没什么起伏,似乎有安定心灵的效果。唱个没完也是真的。  死者除了脸部之外,全身被白色的布层层裹着,安静聆听家属为他哼唱的送别曲。  我瞇起眼睛,但无法分辨死者是男是女。  「他们不晓得已经唱了多久,一般来说,若丧礼是以吟唱进行的话,家属都要唱个十几个小时。」Jim说。

「我们来的时候没看见他们,也许他们才刚开始不久。」我说。

「要不要付点钱,请他们唱快点?」Jim问,应该是开玩笑。

「免了,别闹了。」我郑重其事。  打扰死者,绝对是「发生鬼故事」的十大原因之一。

根据民明书坊在去年修订再版的「见鬼,你不可不知道的几种方法」(注1) 一书里,如果你想要看到鬼会被鬼看到,不分名次的十大方法如下:  (1)不幸杀到容易变鬼的人。但什么样的人死后容易变鬼则众说纷纭,曾经有国科会研究专题研究此一题目,但研究团队因不明原因遭到政府高层强力干预,并停止补助,最后不了了之,十分遗憾。  (2)跟朋友乱打赌。英国南部的齐格尔村百年来流传着谚语:「赌徒若坏到跟朋友打赌,不见鬼也难啊!」果然有道理。  (3)玩麻将蛮不在乎地打出四西风流局、或是打出邪门的「一筒归西」。  (4)在午夜零时零分,于镜子前将自己用榔头打成猪头(注二) 。  (5)跟好朋友借一大笔钱,然后第二天一起吃饭时装傻说:「啊?有吗?你不会在开我玩笑吧!」  (6)偷老板的二奶、甚至三奶。高获利当然伴随着高风险。  (7)在四分钟之内,连续看四个丑得心惊肉跳的AV女优,连续打四次枪。这种情况不是看到鬼就是变成鬼,毕竟四是不吉利的数字。  (8)打扰死者。打扰死者的方式包罗万象,一般人即使没有事先准备、不需要特别的创意也可做的很好。若你对打扰死者一事认真起来,打算成为此道的佼佼者,请详阅惹火死者的高手宫本喜四郎在明治时代的名著「喂!醒醒!」(注三) 。  (9)夜里骑着家里的小50,跟马路上的飚车青年寒暄:「喂!大半夜的吵死人了!学测不是快到了吗!」别忘了面带微笑。  (10)在KTV跟朋友庆生,听到隔壁包厢传出枪响时,去敲门瞧瞧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是自己能帮得上忙的(例如帮忙弃尸、帮忙接子弹、帮忙打电话绕郎)。   洋洋洒洒罗列出见鬼的十大必干之事,并不是表示我曾仔细研究如何见鬼,而是时时提醒自己不要犯禁。所以我不想打扰死者,抱歉。  注一:本书一推出即造成日本轰动,更传说有命相师按照书中所提的方法一一尝试,结果见鬼发疯而死,更是当时著名的社会事件,本书初版就卖了七十二刷,后来每次改版都谓为风潮,因为时代历经变迁,见鬼的方式也不断推陈出新。  注二:榔头最好使用特殊强化过的原子牌的CKU第二型(Can Kill You),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敲爆自己,否则七天内全额退费。  注三:因为内容极度妨碍善良风俗,经过害怕死后遭到骚扰的大众严正抗议,本书在世界各国都是极难求得的禁书,但网络上已可寻找到完整的版本。请爱用Google。  我们坐在车上,静静地观察不断吟唱的丧礼进行,有种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气氛。  我想起了在彰化民生国小念低年级时,常常在溜滑梯上跟喜欢的女孩儿一起吃甜筒的往事。  不晓得住在阴矮的小房间里、卖甜筒的老婆婆是不是死掉了?  「我爸爸过世的时候,是我这辈子最难过的时间。」

Jim突然开口。他也感受到了丧礼的哀伤气氛。

小妹不断点头,表示同意。  「嗯,为你难过。」我拍拍Jim的肩膀。  「不,你误会我的意思了。因为我爸爸的姓氏是阿图奇,掌管阿图奇姓氏的精灵是西风之子特古奇拉,所以我们不得不吃了我爸爸。」Jim的双手紧紧抓着头皮,又是这个理由!  「干!吃了你爸?」我的背好像紧贴着车门。

简直令人匪夷所思。  「没办法,我们也不愿意。我们总共吃了一个多月,吃得最后大家都吐了。」

Jim感叹:「因为妈妈不是跟我们同一个姓氏,所以可以不必吃爸爸,那时每天看妈妈吃别的东西,弟弟妹妹都吵着要跟妈妈姓。」  我呆呆看着Jim小妹,她吐吐舌头。  「幸好后来吃完了。」Jim痛苦地笑着。  「一定得吃吗?」我还是无法接受。  「规矩就是规矩。如果规矩可以依照我们的意愿随意更改的话,规矩就一点意义也没有了。」Jim富有哲理地说完。  的确如此。

我尊重每个想要恪守原则的硬汉。  「你爸爸......」我开口,然后又闭嘴了。  我本来想问他们是怎么吃掉他们的爸爸的。

清蒸?油炸?烧烤?是整个尸体吃?还是切成一块块吃?谁吃的最多?那条东西也有吃掉吗?  虽然我异常好奇,身为作家也必须保持浓烈的好奇心,不过谁都知道这是个残酷的问题。

我宁愿不知道答案。  「我们回去吧。」我提议。  Jim点点头,发动油门,离开了充满包皮、肥猪、安魂歌回忆的奇妙村落。  我实在畏惧不可得知的习俗。

万一那些死者家属唱完歌后,因为他们姓氏被某某顽皮精灵掌管的关系,必须切割死者的尸身分享观礼的宾客的话,那样我就很失礼了。

第十七章 钓只水鬼吧!Jim!   上完了人类学五大仪式课程后,我也快回台湾了。

拍了很多照片,经历了不少荒唐事,交了一个好朋友,可谓不虚此行。不过有件很重要的事,我在甘比亚还没做。  那事非干不可。  我写了一系列的短篇故事,叫哈棒传奇,里头有个顶着鸟窝头的高中生就叫哈棒,哈棒老大可了不起,是那种看他什么时候有空、就可以什么时候统治世界的那种狠角色。

哈棒老大有项有钱人也玩不起的休闲娱乐,叫钓水鬼。  「钓水鬼?」Jim小妹听得一愣一愣的。

「是的,在台湾,我们会钓水鬼来祈福。」我微笑,笑得很灿烂。  黄昏,我们三人一鸡,坐在河边抽烟草、看人家洗澡。  「什么是水鬼?是水的精灵吗?」Jim歪着头。

「不是精灵,是一种人死后变成的鬼魂,在水里溺死的话,人就会变成水鬼,住在水底下。water ghost,get it?」我解释,阴风阵阵从河面卷来。

「祖灵?」Jim还是不感到害怕。  笨蛋!笨蛋!不要逼我到极限!  「有一点像。不过水鬼很凶,他们躲在水底下跑来跑去,如果有人在河里游水,他们就会抓住他!呜~~~~~~」我模仿着台湾鬼片里的女鬼低吟声。  Jim跟小妹皱起了眉头,但不是害怕,而是完全不晓得我配这种音要干嘛。  「抓到后呢?」Jim勉强问道。

「他们会把人淹死,然后死去的人也会变成水鬼。」我冷笑,又是一阵呜呜呜呜。

「这样有什么好处?」Jim继续问,脚踢着水。

「那么之前的水鬼就可以变成人,回到陆地上,不必再住在阴阴冷冷的水底下,水底下的世界很不好过,只有鱼,还有烂泥巴,还有其它丑得要死的水鬼,这种地方你住不住?不住嘛!所以水鬼都急着要拉人入水,好代替他。」

我说,凝视着水面,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我想气氛已经够了。  「甘比亚也有水鬼吗?」Jim疑惑。

「这条河难道没有人淹死过?」我深深说道。

「......」Jim难以辩驳,小妹则开始不安。  香吉士啄着岸边的沙石,抬头,低头,抬头,然后凝视水面。

好鸡!  「那......那我们要钓水鬼?」Jim支支吾吾的。

「是的。」我站了起来,拍拍屁股。

「钓......来作什么?」Jim显得局促,不太情愿。  我本来想回「卖给王国的妈妈」,就像哈棒老大一样。

「难道你们都不想看看水鬼长什么样子?」我神秘地说:「很恐怖的,上回我看了一次,从此闭上眼睛就会发抖,恶梦一个接一个......」

「哇~~~~」  是的,小妹哭了起来。  「你用说的就行了,用不着真的把水鬼钓起来啊!」Jim赶紧说,拍拍小妹的胸口:「要不,用画的也行。」

「那多不好玩。」我耸耸肩:「在台湾,钓水鬼很刺激的。」

「怎么个钓法?用鱼线?鱼网?还是用篓子?」Jim看起来有些昏了。

「用人。」我用字简洁有力。

「哇~~~~~」  是的,小妹又哭了起来。  「在台湾,我们用铁链将一个人圈住,绑紧,然后将他投进水里,当饵。水鬼一看到他就会游过来、抓住他的脚,让他没办法踢水、游泳,而其它人一看到饵快溺死了,就知道水鬼上钩啦!」我绘声绘影、比手画脚:「这时大家就拼命把他拉上岸,运气好就可以钓到水鬼!」

「不可能!不可能!」Jim慌忙摇摇头。

「是真的。」我笃定不已:「我跟我朋友就钓到过一只,呜呜呜呜呜呜~~~~」

「水鬼不会逃走吗?怎么可能被钓上岸?」Jim开始抵抗了,他知道如果身为老板的我硬要钓水鬼,当饵的决不会是我自己。  而是他。  「这就要靠当饵的人的勇气了。」我语重心长地拍拍Jim的肩膀,说:「上次我们下水当饵的人,拿了一把刀子插进水鬼的脖子,硬是把水鬼拖上岸。」

「这......」Jim的眼睛已经失了焦。

「如果当饵的人不幸溺死了,其它人也可以等待,等到溺死的人直接变成水鬼后,还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直接用铁链将水鬼拖上岸,大功告成!」我面露喜色。  Jim看起来很苦恼,将脸埋进双手里。  「我不想钓。」Jim摇摇头,不敢看着我。

「可以看见水鬼耶!」我蹲下,摸摸凝视水面的香吉士。

「看到水鬼没什么好......实在是没什么好......」Jim痛苦地说,双手捧面。

「卖给你们村里的巫师,可以卖不少钱吧?到时候我们两个对分,怎么样?」

我嘿嘿嘿。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今天一定得钓吗?」Jim颓丧。

「明天我就要回台湾了,今天不钓,要什么时候钓?」我的手撩拨着水面,说:「黄昏时钓水鬼再好不过,既有即将入夜的阴冷,视线却没有入夜的差,一见到饵呼救,就可以第一时间将水鬼钓起来。」做了一个钓起水鬼的沉重手势。  Jim无言,小妹到后来已经没有哥哥的第二层翻译,眼中只剩下茫然,但即使天真如她也预见大事不妙。  看来我的计谋已经得逞。

既然有吓到,我也不必逼人太甚。  「Jim你会不会游泳?」我问。

「会一点点。」Jim抬起头来,瞳孔已经完全散乱。明明昨天问Jim,他说他是水中蛟龙,还兴冲冲说他知道哪个海边常有观光客在那边玩浮潜,想开一整的天带我去。  如果有什么字刻在他的脸上,我想,那一定是个「死」字。  「跟你说一个故事。」我笑笑,又蹲了下来。   从小我最讨厌做劳作。

美术课可以干很多事情,老师若要全班画画,我会高兴得不得了,每个成长阶段、每个班级,我都是班上画图最行的那一个,兴致一来还会帮其它同学构图打草稿,大家都排队等我帮他们画,我画完了,他们光着色就行。

后来我国中考上了美术班,还跟哈棒老大同一所学校。   不过我最痛恨美术课上劳作,还不如拿去考试,或整节课老师都拿来打手心都好些。

那是一种憎恨!我一直认为劳作课会折煞英才。如果要我写一篇关于劳作的长篇小说,我可以洋洋洒洒写下十五万字,每一个字都是「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什么纸黏土、什么灯笼、什么剪纸、版画甚至用吸管盖房子,我通通做不好,也完全没心思做,常常胡乱造个东西就交差了事,分数低我也不在乎。  我国小五年级时,有一堂美术课又给我上劳作,而且还是高难度的造风筝。  「风筝?懂吗?」我问,指着天空。

「嗯,我看外交官的小朋友放过。」Jim说,脸色依旧凄苦。   造风筝?造你娘个大鸡笆。

我用竹子瞎凑了个不规则四方形,纸糊一糊就交给老师,速度全班第一,只花了十分钟不到。  但老师这次不买帐,说不能飞上去的东西别拿去给她打分数,浪费彼此生命。  我怒极,立刻搜集全班用剩的竹子,趴在教室后面的地板上疯狂拼凑,还用上铁锤跟强力胶,最后我将贴在教室后面的墙报扯下,用订书机一块块钉在竹子骨上,两节课过后,超级豪迈的巨大风筝完成!  一堆小朋友在偌大的操场上等着看我的笑话。  能飞吗?老师说,不能飞就没有分数。

我吼回去,它不只能飞!还可以载人咧!  老师不信,还给我冷笑,那个冷笑堪称是影响我人生的十大冷笑之首。  我气不过,立刻叫班长给我过来,我用风筝线仔细绑在他的脖子上,然后要他开始跑,不断地跑,最后稳能飞上去。  「真的假的?这风筝好大!」班长面露鄙夷。

「林俊宏,想飞就飞!跟我还客气什么!」我说,拍拍班长的屁股。  那时一阵风吹了过来,我瞇起眼睛,那风很豪爽,也很难忘。  「结果呢?」Jim听得入神。

「林俊宏飞走了。」我揉着眼睛。

「飞走了?被风筝?」Jim瞪大眼睛。

「风筝真的很可怕,那东西肯定不是人类发明的。世事难料,对人要更好。」

我鼻酸,说:「后来我上了高中,才从朋友的朋友口中得知,林俊宏在我们国三那年才在意大利南部着陆,身上奇臭无比,毕竟五年多没有洗澡了,真不晓得他在半空中都吃什么、过什么样的生活。」  我的语气充满悔恨,Jim则是摇摇欲坠,显然开始怀疑自己的英文听力。  「然后呢?」Jim已经分不出我到底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后来我发誓,我一定不再犯相同的错误。」我坚决不已。

「不再放风筝?」Jim愣愣地说。

「干,不是。」我摇摇头:「我发誓,不再失去任何一个朋友。Jim,你放心,就算钓不到水鬼,我也不会用你当饵的。」  Jim惊喜交集,全身都在发抖。  「我们去干几个稻草人,让他们当饵,我施咒,说不定水鬼还以为是真人呢!不过稻草人不能在瞬间抓住水鬼,这点倒是有些遗憾。」我微笑,Jim差点没狂喜得打滚。  后来我们果真去果子园里偷偷干了两头稻草人,我喃喃乱念咒一番,便用麻绳绑好稻草人,我一头,Jim一头,两个人坐在岸边嘻嘻哈哈地钓水鬼,小妹则不知所以然地在一旁遛香吉士,哼着小曲儿,还帮我们烤鱼。  最后,我们当然没有钓到半只水鬼。

不过那天晚上,香吉士在河边下了我们邂逅以来,第一颗蛋。

那颗蛋让我想起国小四年级养了一颗蛋的种种,当然,那又是一段啰哩啰唆的故事了。

第十八章 再见了,干妹妹!   隔天就要启程回台湾,Jim陪着我钓水鬼到深夜才驱车离去,情深义重。

小妹尤其恋恋不舍。  Jim走后,小妹帮我洗完衣服,为我了做了顿豆子渣米饭,然后我们相拥而眠,身上的跳蚤不断地跳来跳去。

轻轻抱着她,我唱着台湾的流行歌曲,小妹起先很乐,但后来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小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生命发生的趣事特别的多、特别的频繁,我想过没多久小妹就会忘记我这东方面孔的轮廓,我也不觉得渐渐熟睡的她会记住我现在唱的「牵挂」、「无情的情书」、或是「十年」。但记得了几天就是几天,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要美好就是如此简单。  身为一只作家的鸡,香吉士显得颇有个性。牠不发一语,在地上走了大半夜,偶而啄食从床落下的跳蚤。  而水盆里的水蛭挺耐活。牠这几天不吃生牛肉块上的血(因为血已经凝固),也不吃螺,身体一天天缩小,但就是不死,等待着我对牠生命做进一步的安排,或是等待我发现我跟牠之间究竟产生了什么样奇妙的联系。  天一亮,我将原本就很简单的行李收拾好,坐在屋檐下等待杰米森跟老师过来找我。昨晚我太晚回来了,但老师竟然彻夜不归,比我还猛,现在不晓得要睡到几点。  我杵着脸,打了个呵欠。

香吉士斜躺在地上,用奇怪的姿势睡回笼觉。  身为一只作家的鸡,香吉士还是没有啼,保证是只价值连城、毫无时间观念跟责任感的鸡。  「你好样的,小心别给人家吃了,有危险就逃。」我瞪着香吉士:「逃到台湾,我保你一辈子。」  在我收拾行李的期间,小妹替我做了早饭。

是昨天香吉士下的那粒蛋,淋上剁碎的生羊肠,然后撒上盐跟胡椒。甘比亚传统饯别食品,骇人听闻。  我们一起吃了,还真是津津有味。  「香吉士就送给妳吧,谢谢妳,干妹妹。」我笑笑,比手划脚。  小妹又惊又喜,抱着香吉士跳来跳去。

如果她能理解「干妹妹」是什么意思,我想她一定会更高兴的吧。  Jim来了,同样开着那辆破烂汽车。

我付了他应得的薪资,还多给了三天汽车的租金跟油钱。  「开车载你弟弟妹妹去玩吧,休息几天不工作也是挺好。」我抱着Jim,他哭了。  虽然你比我高两个头,但你终究还是个17岁的孩子啊Jim,别太急着长大,即使你已经吃掉了你爸爸。  我拍拍Jim的背,偷偷擦掉了眼泪。

杰米森开了厢型车过来,老师已坐在车上。  「九把刀,跟你的朋友们说再见了。」老师疲惫地说,抽着烟。  老师的脸上彩画着蓝色的图腾,一脸睡眼惺忪。

妳也玩得很起劲嘛!  「嗯,甘比亚再见!甘比亚再见!」我大笑,再次拥抱了Jim跟小妹,然后偷偷踢了香吉士一下。  香吉士啼了。

车也开了。

Jim在原地用力挥手、跳跃,而小妹终于号啕大哭。  我打开车窗,拼命深呼吸。

将甘比亚趣味盎然、活力十足的空气通通吸到身体里,从此不分不离。  「九把刀,我睡一下,到机场时再叫我起来。」老师说,含着烟就这么睡了。  后来上了飞机我才知道,老师昨晚到一个偏远部落,拿起粗制滥造的步枪,跟着当地的民兵组织打了一晚的猎。教我好生羡慕。  老师睡了,杰米森也睡了,只有一个仆役醒着,因为他开车。  我莞尔,拿出预先盛满清水的竹筒,打开,轻轻捏着竹筒里头水蛭那虚弱、缩小的身体,小心翼翼地放在杰米森肥肥的脖子后的衣领里。  水蛭身子一紧,瞬间咬住杰米森的脖子。

杰米森忙着打呼,浑然不觉。  据说水蛭吸饱了,吸到快爆炸了,就会自动脱落,满肚子的血足以让牠存活十几天。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这只水蛭会遇上我、被我抓起来豢养的原因。

当时不解,只是时机未到。  「加油,你也要好好活下去。」我哼着歌,将头探出车窗。  飞往西雅图的飞机上,老师打开笔记型计算机,聚精会神地记录这趟旅行的一切,也将数字相机里的照片传到计算机里编号存盘,脸上的彩绘也在海关要求下洗掉,恢复专业研究者的架式。  我吃着飞机上久违的冷冻汉堡,在一旁看着老师这些天拍的相片,包括她昨晚猎到的树獭、全村倒立行走一整天的倒立庆典、住在巨大鱼笼里十年的偷窃犯,当然还包括那个令人肃然起敬的忍耐王阿忠。

琳琅满目,不输给任何一个死日本观光客。  「原来在甘比亚能遇到的新鲜事真多,被错过的趣事也是一样多。」我下了批注,把玩着手上的物事。

「嗯。」老师点点头,然后看着我,然后疑惑地注视我手中的东西。

「那是什么?」老师问,本能地皱起眉头。

「是一块珍藏四十多年的老包皮。」我说,递了过去。  一秒后,飞机上所有正在打盹的人都醒了,空姐全跑过来,我也差点聋了耳朵。        我想,这就是甘比亚的浪漫吧。

浪漫到,一个根本没有到过甘比亚的我,还能够掰出这么浪漫的游记。

是该好好解释一番了。

终章 G大的浪漫  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

假的。  坐在计算机前,连上网络,一个人尽管屁股跟椅子黏得牢牢的,还是可以轻易透过Google查到各式各样详尽的数据,了解这个世界正如何运作。

了解美国有多少大头兵在伊拉克整天瞎忙着虐待囚犯,了解电影蜘蛛人二如何打破北美票房记录,了解总统大选全面验票的最新进度。甚至透过网络信息、旅游杂志、作家游记,做一场感同身受的旅游。

用「了解」取代了「触摸」,用「彷佛身历其境」取代了「身历其境」。  这是个虚虚实实、幻幻真真的世界。  写下这本书,并不是想来个划时代的唬烂,让网络研究者在书写论文时可以记录下一笔:「某知名网络作家利用网络收集大量信息,编造了到非洲小国一游的过程,这个现象让我们得知网络信息的方便性,并体现了后现代主义的主体去中心化......」所以我完全不倚赖过溢的信息,我靠的是拔掉煞车的「纯幻觉」。  纯粹的幻觉不见得输给了「到此一游」,更远胜认真吸收信息后绑手绑脚的欺骗。只要你跟对了向导,一个疯狂想象的向导。  于是我写下了甘比亚游记,题名「在甘比亚钓水鬼的男人」。  一方面,我恣意想象一旦踏上非洲大陆所能遇到的荒诞趣事,让自己在虚构的游记里迈开大步,体验不曾体验的体验,让自己比亲身旅游的人更快乐。  只因为想象是没有时速限制的。

我时常在想,一个人写了游记,若首要目的是为了让读者快乐,未免也太不伦不类,我写游记当然得先让自己笑得开怀,开怀到好像真的到过该地一游的那种程度。  另一方面,念了三年东海社会学研究所、当过一年人类学助教的我,也随兴采用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知识与见解,拼凑出甘比亚部落的信仰体系与仪式进行,期间我未曾考证甘比亚的面积、人口、地理环境、国情、机票钱、航机时程等一个正常人要鬼扯前总会想办法得知的、唾手可得的信息,只是用有底子的知识。

我掰,但可不瞎。  这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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