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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不速之客
第二章战败而回
第三章飞碟迷踪
第四章火车奇遇
第五章返老还童
第六章疯狂比赛
第七章黄金喇嘛
第八章神秘赌局
第一章不速之客
有人说:“旅行使人存在。”
我却说:“旅行令人觉得自己更渺校”
大自然景像愈伟大,愈发显得人如蚂蚁,微不足道。
这几年以来,我的足迹已踏遍了大半个地球,听来似乎我是个对旅游相当狂热的旅行家,但事实并非如此。
我经常在外地东奔西走,比季侯鸟还忙碌,但绝对不是“为旅游而旅游”。至于到底所为何事,只要各位留意我叙述的种种经历,自会明白。
甫自英国抵港,离开机场后马上赶到教堂,参加一个老朋友的婚礼。
自红勘海底隧道过海到港岛,塞车是必然的事。
既有塞车,就有迟到,这是城市人生活的一部分。
当的士停在教堂门外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
我迟到了整整一小时。
小高在教堂的婚礼仪式,当然早已完成,我这样想。
但想当然的事,往往未必理所当然。
我一下车,就有人为我提行李。
那是一个身高一米九八的大汉,他衣着整齐,穿西装,结上蝴蝶领带,衬衫雪白得像鲜奶。
他是我的管家——老卫。
他最大的优点和最大的缺点,都可以用三个字来形容,那是“少说话”。
我问他:“小高呢?”
老卫答:“等。”
我眉头一皱,道:“他在等什么?”
老卫再答多一个字:“你。”
我吓了一大跳,心中大骂:“小高过了今天便是老高了,做事还是疯疯癫癫。结婚便结婚,等什么?我既不是伴郎,也不是新郎、新娘,我迟到了,又有什么好等的呢。”
我一面心中大骂,一面以一百米短跑的冲刺速度,旋风似的卷入教堂。
一个我认识的老神父,一看见我,便立刻朗声说道:“感谢主,他终于来了。”
然后,我感觉到最少有几百对眼睛同时向我身上望过拉来。
我心中把小高骂得更厉害,但脸上却只得努力地制造一个笑容出来。
小高,你真有出息!
为了我一个人,你竟然斗胆把婚礼仪式押后,让几百为亲友嘉宾,在教堂里呆呆地等了一小时。
我忍不住上前问老神父:“结婚是神圣的事,你怎能容许高天豪先生把婚礼仪式随便押后?”
老神父微微一笑,道:“这并不是高先生一个人的意,而是经过投票决定的行动。”
我陡地呆住,半晌才道:“又不是竞选议员,投什么票?”
老神父道:“在场所有宾客都知道你正由英国乘搭飞机回来时间延误在所难免。但很多人都想见一见你,所以由高先生提议投票决定,是否要等你到达,才举行婚礼。结果,以五百零九票对一票,通过赞成继续等候你。”
老神父说完这些话之后,教堂里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这是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场面。
我并不是什么明星、球星、歌星,只是一个游手好闲、全凭一己喜恶而行事的“浪子式人物”。但小高却把我捧得像个“超级偶像”,真是荒谬绝伦,可恶复可笑。
在这些离奇的掌声下,我的脸不由自主地发热。
这时候,我看见小高正兴高采烈地冲过来。
他比我年轻三岁,属犬,星座是狮子座。
算来算去,都是“犬科动物”。(笔者按:这只是洛云与小高之间老朋友的玩笑话,其他属犬又属于狮子座的朋友,请勿过敏及见怪。)说句真心话,小高的笑脸,实在是很可爱的。
幸好我并不是个同性恋者,否则今天便是我失恋的日子。
和小高拥抱在一起,在这一瞬间,我们既有太多的喜悦,也有太多的感慨。
连小高也脱离了王老五阵营,我却连女朋友也没有,究竟是他太早熟,还是我太迟钝?
难说!难说!
小高笑道:“我还以为你会把英伦的大笨钟抬回来给我做结婚贺礼哩!”
我摇摇头:“你太聪明,大笨钟不配做你的礼物。”
小高退开半步,双手热情地捏着我两边肩膊。“你能及时赶来,已是最佳礼物。”
我哈哈一笑:“早知如此,应该叫人把我用花纸和丝带包起来送给你。”
婚礼仪式很热闹,小高是男主角,我是超级性格演员,反而那个伴郎,沉默得像一块布景板。
至于新娘,绝非等闲人物。
她复姓司徒,芳名婉婉。
姓氏并不冷僻,名字也不怎样特别,但连名带姓凑在一起,却给人一种奇异鲜明、气派独特的感觉。
司徒婉婉的家世,大有来历。她的老头子司徒九,更是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江湖异人。有关这两父女的来龙去脉,以后自有详细描述。
婚礼仪式结束后,我问老卫:“全场唯一投反对票的人,是不是你?”
我以为一定是他,岂料他摇头。
我大感诧异:“不是你又是谁?”
老卫回答:“新娘。”
这答案,出乎我意料之外,但细心一想,却在情理之中。
司徒婉婉果然并非等闲之辈,小高有福了。
晚上,照例大排筵席,设宴在五星级大酒店的宴会部,场面一流,菜式价钱更一流。
但味道却是第八流。
小高本非庸俗之人,但到了结婚之日,这个平时十分潇洒的高先生,立刻变得像个粤语残片里的人物,不断捧着杯子在数十张酒桌间钻来钻去。
看见这俊俏而忙碌的新郎,我庆幸今天娶老婆的人并不是我。
吃不到的葡萄不一定酸,已塞进嘴巴里的葡萄可能又涩又苦。
婉婉当然漂亮,谁敢说她不是个美人胚子?
她若连外表都不及格,小高又岂会一头撞进她的怀抱?
好不容易才吃过炒饭、伊面,酒席散了,一对新人笑吟吟地在一门外送客。
但我走不了。
因为小高千叮万嘱,吩咐我一定要留下来。
平时,只有小高听我的。
但今天,他是至尊我是板凳,他怎样说,我就只好怎样办。
待赴宴亲友一一散去后,小高神秘兮兮地走过来,对我说道:“多谢你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一怔,接着更正他:“你喝醉了,那是结婚贺礼,并不是生日礼物。”
当我说完这几句话之后,我看着小高的眼神,并不像个醉蛋,却像一只小狐狸。
小高得意洋洋地掏出一张身份证,笑道:“今天,既是我的生日,也是我结婚的大喜日子。但你只送一份贺礼,这笔帐是不是非算不可?”
在平时,他若斗胆在我面前玩这等花样,只怕他的鼻子立刻就会“快高长大”。
但今天,我只得唯命是从。
我笑道:“恭喜新郎哥,贺喜新郎哥,你想要什么礼物?”
小高眨眨眼,神秘兮兮地说道:“我若说了,你可不能赖帐,OK!”
好家伙,居然“趁婚打劫”,这种人若早生一千几百年,定必落草为寇,做其梁山好汉。
我大方地点点头,道:“不赖帐便不赖帐,但愿你没有看中我这条裤子!”
小高怪笑:“后天我要去度蜜月。”
我一呆:“你要我送你两张机票吗?”
小高摇头道:“不是你送给我,是我送给你。”
此人果然狡猾,虽然一时间未能猜透他的真正用意,但他早有预谋,为我布下天罗地网,已是昭然若揭之事。
我只好装傻,眨眨眼道:“两天之后,究竟是你度蜜月?还是我度蜜月?”
小高嘻嘻一笑:“我要你送的这份大礼,说穿了简单不过,就是要你陪我们一起去度蜜月。”
图穷匕乃现,好精彩的一个混蛋!
他两口子度蜜月去也,却还嫌旅途过于沉闷单调,于是布下陷阱,网罗了一个叫洛云的大呆鸭来做他两口子的陪客。
难怪我曾经有一个月乘搭六十三次飞机的骄人纪录了。
既然己落入圈套,也就不必再跟小高婆婆妈妈。
我告诉他:“今晚春宵一刻值千金,后天准时在机场集合。”
小高兴高采烈地笑起来。
但我却担心新娘子会用高跟鞋敲穿他的脑袋。
回到云雾居(在下寓所),把约定的事情告诉老卫,老卫屈指一算,道:“险!”
近数年来,他闲来喜钻研占卜算命之法,又掌握了我的生辰八字,所以,我常成为他研习占卜算命的首要对像。
我没有追问他这个“险”字,到底险在何处。
我只是想:“二人世界变成三人世界,决难天下太平,尤其是小高的老婆对我印像平平,此番贸然插足其间,自是碍手碍脚,危险之至。”
左右思量,决定自动消失,一于爽约。
也许小高会为此事而气得呱呱大叫,但只要登上飞机,和新娘子喁喁细语片刻,我这个老朋友的影子,很快就会被抛到九霄云外。
翌日,我已另作安排,准备前往大屿山探访一个忽然出了家的老同学。
我这个老同学是由小学一年级开始认识至今的,他年少得志家庭背景声威渲赫,岂料突然看破红尘,出家做了和尚,当真匪夷笪所思之至。
早上七点,我在中环打电话找老卫:“你明天早上八点三十分到机场通知高先生,说我临时有急事,不能陪他去度蜜月了。”
只等老卫回答一个“好”字,我便会立刻挂断电话然后独自驾驶帆船前往大屿山。
岂料老卫的回答却是:“聂院长在家里等你,已等了三小时五十六分半。”
我陡地一呆,道:“你不是说聂九十先生吧?”
老卫道:“聂院长在上个月再次把名字更改,他现在叫聂一百!”
我呆住了,真真正正的呆祝
聂院长是一位德高望重的社会福利工作人员。当然,他早已退休,因为数年前我在一间不牟利老人院里认识他时,他已年逾九旬。
据说,他每十年都把名字更改,由五十岁开始聂五十、聂六十、聂七十、聂八十、聂九十直到现在,他已成为了聂一百。
聂一百不但是一位资深的社会福利工作人员,也是一位极负盛名的书画家。
但这十年以来,他已不再提笔写字画画,那是因为他年纪老迈,力不从心之故。
如今,他更已成为百岁人瑞,当然更是垂垂老矣。
我呆了好一会之后,才能开口继续问老卫:“聂院长有什么事情,可以在电话里和我谈谈吗?”
老卫答:“绝不可能。”
我眉头大皱:“何以见得。”
老卫道:“我说不上来,你回来看看他老人家的嘴巴,便知道答案。”
老卫的说话忽然多了,用词比平时冗赘好几倍。
我知道,每逢遇上一些特别奇怪或者特别严重的事故,他的说话就会比平时丰富起来。
我决定回家看个究竟。
当我驾车回云雾居的时候,心里不断思索着一个问题——究竟有什么重大的事情,足以令平素深居简出、年逾百龄的聂院长驾临寒舍?
老卫说他的嘴巴似乎相当怪异,到底又是什么意思?
回到寓所,老卫正捧着一碟牛排。
老卫的牛排,是他的拿手好戏,保证色香味俱全,令人垂涎欲滴。
但他为什么会在这时候煮牛排?
我还没有问,老卫已在解释:“我想引诱聂院长张开他的嘴巴,旦失败了。”
我叹了口气,道:“对一个老人来说,牛排就是钢铁,你应该改煮红烧豆腐来引诱他!”
老卫眨眨眼,道:“有理!”然后又溜进厨房。
步入客厅,我立刻就看见一个身穿月白长衫、须发皓然的古稀老者,正是突然造访云雾居的聂一百,聂院长。
最令我感到诧异的,是聂院长的嘴上,竟贴上了一张又阔又长的胶布,手里却捧着一块胶牌,上面用特制的笔墨写着:“我要和洛云会长面谈。”
他是摆明车马,在未见到我之前,绝不与任何人谈话。
当然包括老卫在内。
以老卫的脾性,有人斗胆在他面前拒绝和他交谈,那绝对是无法忍受的侮辱,他一定会让其吃闭门羹。
然而,世事无绝对。
这例外的情况,偏偏今天出现了。理由很简单,因为这个古怪的造访者,已年逾百岁,而且又是德高望重的聂一百。
后来,我才知道,老卫是从一个电视访问节目中得知聂九十己变成聂一百,倒不是聂院长告诉他的。
聂院长自始至终也没说过一句话。
老卫这个人,倒有自己的一套,居然动用秘制牛排为饵,企图弄开聂一百的嘴巴。
可惜失败。
骤眼看来,这事情似乎相当滑稽,甚至有点像是第八流的闹剧,但凭我个人固执的直觉,却感到此事并不滑稽,也绝不寻常。
聂院长并不是个神经质的人,他为人也不风趣,甚至可说是个行事拘谨守旧的老人家。
他忽然会有这样的举动,其间必然大有原因。
此外,近十年来,他身边通常都有护士陪伴着,但今天,他竟然只身前来造访,显见在他心中,此行不但极其重要,而且也是一件非常隐秘的事。
虽然聂院长拄着拐杖,但我仍然小心翼翼地扶着他进入我的书房。
值得一提的是,我的书房不但相当宽敞,而且还附设了一个小型的实验室,放置了不少小巧实用的仪器,都是最新的科技产品。
老实说,我对这些仪器的功能,并不完全了解。例如有一座微型的“古物探测器”,它究竟如何鉴别古物、古董的真伪,我就一直不甚了然,只知道这是惊奇俱乐部第九号会员送给我的圣埏礼物。
岂料聂院长一看见这座“古物探测器”,便紧张万分地向前冲去。
在那一瞬间,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本来还是拄着拐杖,由我一直掺扶着的古稀老者,竟然像一只疯狂的野兽般,以近乎奔跑的速度,扑向摆放在实验桌上的那座“古物探测器”。
我真担心他会摔倒。
但他却成功地冲了过去,然后双手紧扶着拐杖,气喘喘地瞪视着那座仪器。
在这老人的心中,究竟埋藏着一些什么样的秘密?
我忍不住缓步上前,问了一句:“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聂院长喘着气,不住地点头。
我皱了皱眉,又道:“这里是我的书房,门已紧紧关上,我保证在我们之间的说话,绝对不会有别人听到,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聂院长再次点头,然后伸手把贴在嘴巴上的胶布撕开。
胶布,只是很普通的胶布。
但聂院长的嘴巴,却大不寻常。
当他把胶布撕下来之后,随即从嘴里吐出一颗浑圆的黑珍珠来。
那一颗黑珍珠,几乎有乒乓球那么大小,而他竟然把这颗黑珍珠衔在嘴里达数小时之久!
我诧异地望着这颗黑珍珠……不,这不会是一颗珍珠,世间上又怎会有如此巨大的珍珠?
可是,这若不是一颗珍珠,又是什么东西?
霎时间,我呆住了,他却用一双乌爪似的手,把黑珍珠放入那座“古物探测器”内。
在这里,我必须更进一步描述那座仪器的形状和结构。
它大概有三十五公分高,左边有一个方格,可以把物件放进仪器内,只要按下方格上的轻触按钮,便可以从一个液晶体字母显示板上,知道被测试物件是在什么年代制造的。
当然,这仪器只能测试出物件的质料是在哪一个年代出现的要是质料古旧,但却在近代才被加工制成物品,那么在液晶体字母显示板上所出现的,仍会是古旧的年代。
我曾经把一枚恐龙蛋的化石放在里面测试,结果,显示出来的年代,是公元前二亿一千万年。
所谓“公元”年代,至今才不过是二千年左右光景,和二亿一千万年这数字相比,简直不成比例。
但这座古怪的仪器,却总是把超让二千年的古物,冠上“公元前”的字样。
聂院长突然造访云雾后,已经是一件离奇莫测的怪事,想不到他在这书房里的行藏举止,更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
他竟然对那座“古物探测器”的结构及操作程序十分了解,仿佛他才是那座仪器的真正主人。
他神秘地单独前来,莫非就是为了要借用这座“古物探测器”,来鉴定这颗类似黑珍珠的物体?
但黑珍珠并不是一般的古董。
“人老珠黄不值钱”,由此可见,珍珠这种饰物,是会随着时间的消逝,而产生巨大变化的。
但我却可以肯定,聂院长带来的并不是一颗真正的珍珠,那只是种不知名的物体,而且,十属其九是人工制造出来的。
看来,这是最新出炉的科技产品,根本和“古物”这两个字扯不上任何关系。
现代科技的产品,连仿制钻石都可姒乱真,要制造假珍珠,自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想到这里,我不禁对聂院长的来意,有着兴致索然的感觉。
我甚至开始怀疑,这位聂一百先生的精神是否出现乐什么毛玻虽然他正聚精会神地“研究”那颗类似黑珍珠的物体,但我却全然提不起任何兴趣,反正我已知道液晶体字母显示板所显示出来的答案。
我敢打赌,这是公元一九九0年以后的产物。
说不定,这东西本来就是新款的乒乓球!
想到这一点,我不禁有着啼笑皆非的感觉。
倘若来者不是年逾百龄的人瑞,说不定我已经下了逐客令。
但聂一百年纪极老,辈分奇高,既然已给他闯了进来,也就只好任由他“研究”下去。
我并末凑上前陪他一起“研究”,因为我认为根本没有什么好“研究”。
昔有丑生王梁醒波先生,在电影中饰演“乌龙王”,其“口头禅”乃是:“没研究之至。”
在这时候,我心里忽然想起了这句口头禅,不禁为之菀尔一笑。
我并不是个有吸烟习惯的人,平时既不抽烟,也不抽雪茄。
但正当聂院长在埋头埋脑研究那颗“黑珍珠”之际,我却陪他一起无聊地做出一些连自己都为之莫名其妙的事情来。
我百无聊赖地点着了一根古巴雪茄,吞云吐雾一番。
浓郁醉人的雪茄气味,迅速地充斥着整间书房。
正当我感觉到这雪茄的味道很不错时,书房里响起了聂院长的呛咳声。
我陡地一凛,立刻把雪茄重重地在烟灰缸里捺熄。
我心中掠过一阵歉意,就算我再无聊,也不应该让一个老人瑞在书房里饱受“二手雪茄”的煎熬。
这是我的疏忽。
但实际上,我最大的疏忽,并不在于这一根雪茄,而是自始至终,我完全漠视了聂院长此行的重要性。
我甚至没有细想过,那颗曾经被聂院长衔了数小时的“黑珍珠”,它究竟是用什么质料和技术制造而成的。
即使撇开“黑珍珠”不谈,聂院长对那座“古物探测器”竟然如此熟悉,就已经是一件很值得研究的事情了。
可是,我却“没研究之至”。
直至聂院长突然发出了一阵沙哑的呛咳声之后,我才蓦然惊醒过来。
只听见聂院长在呛咳之后,又说了两句十分奇特的话。他道:“黄金!喇嘛!黄金!喇嘛!”
他竟然把“黄金”、“喇嘛”这两句话至少重复了七八次之多。
我不禁眉头大皱,完全不明白他这两句说话的涵义。
我在柔软的皮椅上看着他,他却只凝视著书房的另一角。
我循着他的视线望去,发觉他凝神看着的是我书房的窗子。
窗子打开了一半,外面淅淅沥沥的,原来忽然又下起雨来。
黄金、喇嘛、打开了一半的窗子,看来都是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
再加上“古物探测器”内的那颗“黑珍珠”,更令人有着莫测高深、扑朔迷离之感。
但我却并不重视这一切一切。
我只是在想,如何能够早一点摆脱这个老人瑞的无聊纠缠?
可是,就在这时候,我突然发觉那颗“黑珍珠”并不在那仪器内,也不在聂院长的嘴里。
我不禁为之一愣。
我望着聂一百,聂一百也在这时候望住我,脸上那三百条深刻的皱纹,因为他的微笑而折叠在一起。
他在微笑,诡异地微笑。
有什么好笑?难道他发现了什么?
不,我不认为他能够凭着那座仪器发现些什么特别的东西,相反地,他遗失了一颗曾经衔在嘴里达数小时之久的“黑珍珠”。
但那东西怎会不见了?
难道聂一百竟然把那“黑珍珠”由窗子抛出我的后花园外吗?
不,这是不可能的。
因为那窗子只是半掩着,而聂一百坐在那座仪器面前,就算他真的要这样做,也会因为角度不对而无法成功地把“黑珍珠”抛出窗外。
除非他离开他的座位,再向前走六、七步。才有可能把“黑珍珠”由窗子抛出去。
但他一直没有离开过他现在坐着的位置。
只是,那颗“黑珍珠”不见了,是不是他故意收藏在他身上某个部分,而居然没有给我发觉?
我不再猜测,直接上前问聂院长:“那颗东西在哪里?”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伸出了他那鸟爪般的手。
我不禁又是一呆。
他要和我握手,然后告辞。
我给这老人瑞气得连肺也爆了,我巴巴地赶回来,小心翼翼地陪着他,但他在借用了那座“古物探测器”,神秘兮兮地研究大半天之后,却连半个字也懒得再跟我说,便要告辞离去!
无论我怎样套问那颗“黑珍珠”的下落,他也三缄其口,仿佛我说的是非洲土人的语言,他老人家根本就不懂得我在咕噜咕噜些什么!
最要命的,就是这位老人家的年岁,已达到了横跨两个世纪的阶段,就算他怎样蛮不讲理,说来便来,说走便走,我也是无可奈何的。
假如这人并不是聂一百先生,而是小高的话,恐怕非要给我揍得鼻青脸肿不可。
外面又风又雨,天气变幻之无常,就像聂一百的性情,令人难以捉摸。
聂一百来的时候,坚持单独行动,但他走的时候,却极之乐意让老卫送他回家。
老人瑞既已离去,我本该大大地松一口气,但事实却恰恰相反。
他走了,但他的神秘举止,却在我心中留下了一团谜般的雾。
我是不是错过了某些东西、某些不可思议的怪事?
那一颗“黑珍珠”似的球状物体,到底是什么来历?
也许,我很快就可以在百货公司或者是精品店的玻璃橱窗里,发现类似的“装饰物”。
但也许,那是天下间独一无二的东西,而这东西,却在我书房里神秘消失,无影无踪!
聂院长无疑是个很老的老人,但也不见得人老了就一定糊涂!
当聂院长聚精会神地利用那座“古物探测器”研究“黑珍珠”的时候,我竟然完全不加理会,却在抽什么古巴雪茄!
该死!真是该死的笨虫!
我是应该趋上前探头探脑,陪着他老人家一起研究那颗“黑珍珠”的。
可是,在当时,我竟然认为抽一根雪茄,比起研究那神秘物体还更重要!
到了这个地步,我就算想研究,也是无从入手!
愈想愈是气恼,就在我重重一拳敲打在桃木桌上泄忿之际,有人斟了一杯伏特加,缓缓地向我递了过来。
我一口气把整杯烈酒喝光,然后目光一转,厉视着那个人的脸,同时喝骂道:“春宵一刻值千金,你结婚到现在还不够四十小时,何以竟把娇妻冷落在闺房里,跑到我这里来胡作非为?”
给我劈头便骂得狗血淋头的人,正是小高。
他现在应该已经是“老高”了,但我决不会因为他讨了老婆而改变对他的称呼。
就算将来他儿孙满堂、老得比现在的聂一百更老,他仍然只是我的小高。
这个小高,别的本事也许不怎么样,但若论拍老卫马屁的手段,却绝对是无出其右的。
其实,老卫这个人,并不很难相处,只要充分了解他的性格,要讨好他并不困难。
老卫虽然年纪比我大,但脾气比我还臭七、八十倍。
可是,他对孤寡老弱的怜悯心肠,又远远在我之上。
小高很了解老卫,因此,他在老卫面前,永远都是个侠骨柔肠的好好先生。
于是,老卫对小高的印像是愈来愈好。
此后,小高在出入云雾居的时候,也是愈来愈方便。
当我在书房里抽雪茄的时候,老卫已悄悄地把他放了进来。
我是早已知道的,但却连看也不看他一眼。
这混帐的东西,他现在还是新鲜出炉的新郎哥,却冒着风风雨雨跑到这里来,要是给司徒婉婉知道了,恐怕最少会气得吐出七、八两鲜血!
正当我准备再狠狠地把他臭骂一顿的时候,他忽然亮出了一道护身符。
一看见他这道“护身符”,我陡地呆祝
虽然他亮出这道“护身符”的动作十分快速,但我目光锐利,一眼就看出那是司徒九特制的“九节竹信笺”。
司徒九喜以青竹作为标记,连他自用的信笺,也印制了九节竹的图案,凡是熟悉他老人家的,一望便知。
他早年曾是走租盐帮的一位长老,但却行侠仗义,极少参与帮中事务,反而喜欢云游四海,广交天下豪杰,直至晚年才生下司徒婉婉这个独生女儿来。
老实说,我对于司徒婉婉这个女子的性格,并不怎么恭维,这大概是她有点霸气,性情并不温婉柔和之故。
可是,对于她的老头子,司徒九先生,我却无法不肃然起敬,甚至是从心底里钦佩出来。
司徒九早年的英雄事迹,姑且不论,就以最近几年来说,他仍然不断在华人社会中,有著令人侧目的英勇表现。
他曾经有多次火拼各国黑帮的惊人战绩,在纽约唐人街,他曾以一人之力,闯入波多黎各人的酒吧地盘,把十儿个“鬼脸党”的电单车劫匪杀个片甲不留。
这一战,他胸中三枪,背中八枪。
幸好,纽约市的哈根探长,在这一战前两天,已把他自己的避弹衣借给司徒九,理由不明。
两年前,我在纽约港口的自由岛上,拜会了神出鬼没的司徒九。
我们在自由神像头部的了望台上喝酒,结果却给主管干涉,理由是司徒九在喝酒之后,忽然脱下了裤子。
但千万不要以为司徒九脱下裤子是心理变态的行为。
当时,我们正在谈论“快刀”这个话题。
以我之见,当今世上刀法最快的人,应该是泰国的“刀神”乃猜。
乃猜可以在一秒钟之内,左右手连续挥刀,把一个厚壳椰子切成三十六块。
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纪录,任何人如非亲眼目睹,一定无法可以相信,天下间竟有如此奇人奇技。
但司徒九却不赞成乃猜的刀法冠绝全球。
他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乃猜的刀法,我是见识过,若论刀法又快又准,他是入流的,但最快的刀法,却还绝对轮不到他!”
我愕然,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
我主动追问:“有谁的刀法,能比乃猜更快?”
司徒九没有立刻回答,只是把扁平的银酒壶高高举起,仰头大口地喝着酒。
我性子急,再问。
司徒九的眼神渐渐变得更深沉,一直把银酒壶里的酒喝个点滴不剩,才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只知道他的速度,快得不能再快!”
我听到这里,不禁为之愕祝
司徒九的武功和见识达到怎样的程度,我是十分清楚的。
就以我的刀法来说,虽然不可能比泰国的“刀神”乃猜更快,但却也不致于相差得太远。
但司徒九对我在刀法上的评价,也仅是“勉可”两个字。
但在那一天,他却形容一个连他都不知道是何方神圣的人的速度是:“快得不能再快!”
这句说话若出自小高之口,我只会当作是放屁,但这话却是司徒九说出来的,其意义和分量自有天渊之别。
我在一愣之后,随即问道:“九叔,你是说那人的身形速度极快?抑或是指他的刀法速度极快?”
司徒九道:“两者都快得不能再快。”他说到这句话的时候,一张脸庞涨红得有如熟透了的红辣椒。
我不期然倒抽了一口凉气,嘴里却问了一个幼稚、甚至是愚蠢的问题。
我问司徒九:“有什么证据?”
司徒九一听见这个问题,立时睁大眼睛,早已涨红的脸庞,更添上一分可怖的怒意。
一看见他这种神情,我知道自己失言了。
别说我的辈分,远远不及司徒九,就算是和他平辈论交的江湖兄弟,恐怕也不敢如此质问他“有什么证据”!
以司徒九主观的角度而言,他老人家的说话,已经是铁一般的证据!
要是连司徒九的说话,都只当作是小脚色在放屁的话,在他们那一辈的江湖人来说,简直是匪夷所思的侮辱。
但我并不是他们那一辈的江湖人。
因此,虽然我一时嘴快失言,虽然司徒九立刻勃然大怒,但他的愤怒并不持久。
不到三十秒,他的怒火就化为长长的叹息,然后接道:“年轻人,我当然是有证据的!”
他一面说,竟然一面把裤子脱了下来,露出了左大腿的内侧。
在他左大腿的内侧,竟然怒凸着一条血红的疤痕。
一望而知,那是快刀所造成的刀疤!
只有极快速的刀法,才能造成那样整齐的切口。
司徒九对这一刀,显然一直耿耿于怀。
他是武学上的顶尖儿高手,若单以刀法而论,他绝对在我,甚至在泰国“刀神”乃猜之上。
乃猜的刀法虽然比司徒九更快,但高手过招,短兵相接,刀招的速度,决非唯一决定胜负的因素。
除了刀招的速度,还要视乎攻守双方刀法的变化,以至刀锋上的劲气、步法的进退方位,还有作战者的临阵经验,都绝对足以影响大局。
我深信,乃猜的刀法再快,仍然无法在公平较量的情况下伤得了司徒九。
但司徒九却曾另遇高人。
那人的刀法,以及他本身身形的速度,都是“快得不能快”!
因此,司徒九的左大腿内侧,给划下了一道曾经深可见骨伤痕。
对于那样的一位高人,我当然很想进一步了解他的来龙去脉,但司徒九却坚决避而不谈,甚至连在什么国家、什么地域遇上这位高手,都不肯稍作透露。
这种身份特殊的江湖前辈,一旦固执起来,恐怕用三千只野牛也不能把他移动分毫。
我无可奈何,只好把这一刀当作神话故事,听过了便算。
我只知道,司徒九为了这一刀而耿耿于怀。
而我也因为这一刀没有了下文,同样感到浑身都不自在,仿佛捱了那一刀的人不止是司徒九,还有我!
想不到一别两载,忽然会在这风风雨雨的时候,接到他老人家的信笺。
信封并没有封口,但我相信小高绝对末曾将信件拆阅。
小高也许是个混蛋,却一定不会是个卑鄙的小人。
而他的岳丈司徒九,更是个胸襟远大、光明磊落的正直君子,他相信自己的女儿决不会拣错丈夫,因此由小高交付给我的信件,根本不必封口。
司徒九不但在武学上有惊人的造诣,他的书法也同样苍劲有力,宛如铁划银钩。
信笺上的内容如下:“云老弟如面:速与豪夫妇见我,切切速至为盼。”
没有下款,也毋须有下款。
这绝对是司徒九的字迹,信上所提到的那个“豪”字,就是小高,他叫高天豪。
在这里,有一点必须要补充的,就是这封信是经过卷折重叠的,当小高将之交到我手上的时候,它看来简直和聂院长满是皱纹的脸孔不相上下。
我看了这封信的内容,立刻把它递给小高。
一看之下,他陡然呆住了。
他呆了半晌,才喃喃地说道:“难怪我们的婚礼,他早已声明决不参加……”这一点,我是早已知道的。司徒九脾气怪僻,独生女儿出嫁,他老人家并不在场主持婚礼,在一般世俗人眼中,必然认为事情大不寻常,甚至会认为他对这个女婿有着无可化解的成见。
但我却知道,事情并非如此。
司徒九并不怎么看得起小高,那是事实,但这世间上可以令司徒九看得起的男人,在整个地球之上恐怕还不出五位。
要是必须找一个他老人家看得起的男人才准结婚,我敢保证司徒婉婉十辈子都嫁不出去!
所以,司徒九没有出席婚礼主持大局,和小高是完全没有关系的。
倒是司徒九的宝贝女儿,在老父缺席的情况下,仍然照嫁可也,这才是精彩动人的一页。
司徒九既没有主持女儿的婚礼,却又在女儿新婚后立即送来一封语气十万火急的信,究竟他老人家如今身在何处?又遭遇到一些什么样的事,非要急急和我会面不可?
但我在未问司徒九如今身在何方之前,却首先问小高:“这封信是怎样送到你手里的?”
小高一呆,随即答道:“是飞鸽传书!岳丈大人用鸽子把信送到婉婉手上。”
听到这样的答覆,我不禁深深地吸一口气。
司徒九无疑是个性情怪僻的老人,但他决不致于和现代世界大大地脱节。
踏入二十世纪末,各式各样传送文件的科技产品大量面世,无线电话、图文传真机等等的设备触目皆是,为什么司徒九竟会采用如此古老的方式,要劳烦一只信鸽把消息传送到女儿的手上?
难道他连空邮信件也不懂得投寄吗?
当然不!
他绝对不是一座古老石山,而且,我还知道他曾经在纽约一间颇负盛名的大学担任高级电脑设计课程的讲师!
用一只信鸽来传递讯息,那是上一个世纪之前,人类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会选择的方法。
人无奈,鸽子也无奈。
想不到到了这个年代,信鸽仍然大派用场,但我深信,其中一定有某种原因,否则司徒九绝不会为了“贪玩”而采用这种落后的通讯方法。
看来,他此刻(最少在放出信鸽那一分钟)的处境是极其特异的,而且很有可能正处身于荒芜之地,除了信鸽之外,他再也找不到比鸽子送信更快捷更有效的方法。
从时间上的推敲,司徒九放信鸽之前,小高的婚礼极可能尚未举行。
但司徒九显然早已知道,高天豪即将会娶他的独生女儿为妻,因此才会有“豪夫妇”这三个字的出现。
可是,他老人家到底身在何方?
他并没有在信上写明,而小高也是讳莫如深,完全不晓得这位岳丈大人在搞什么把戏。
那么,唯一有可能知道司徒九下落的人,当然非司徒婉婉莫属。
而且,我更很有理由相信,司徒婉婉是知道这封信的内容的,所以她在考虑之后,才让小高把这封信交付到我的手里。(事后查证,我的推敲完全正确。)正当小高要拨电话找太太证实此事的时候,老卫回来了。
第二章战败而回
外面正在下雨,而且雨势愈来愈大。
老卫的衣衫湿透,头发也湿透。
但我并没有问他为什么不带雨具,因为他变成落汤鸡,并不是一件大事。
比变成落汤鸡更令人惊诧的是,他的两边面颊,不知如何竟然高高地肿了起来。
我再看一眼,已看出那是拳击所造成的伤害。
老卫竟然在护送聂院长回家的途中,遭遇到不明来历的袭击,而且他中的是群拳,显见对方并非一般等闲之辈。
老卫当然是个会家子,就连我的拳法,也有若干招式是由他所传授的。
虽然,拳怕少壮,他年纪渐渐大了,拳力肯定颇不如前,但等闲之辈三、五、七人,仍然绝不是他的对手。
能够令他的面颊饱受重创的,定必高手无疑。
要不然,便是重殴的结果……他孤身一人,好汉怕人多,蚁多踩死像……但答案却大大出乎意料之外。
老卫分明已受了重击,但他却道:“一点点皮外伤,不打紧!不打紧!”
我眉头大皱,道:“只怕你的颧骨也已给人揍得破裂,这是重伤!不是不打紧的皮外伤。”
老卫道:“我……我挺得住!我没事!你别噜嗦!求求你不要在我面前噜噜嗦嗦!”
我的眉头皱得更紧。
每当老卫说话冗赘的时候,他就一定出了某种问题。
我担心他的神经线已给人揍得乱七八糟。
我拍了拍他粗壮的肩膊,道:“对方有多少人,七、八个?
十五、六个?还是二、三十个以上?”
老卫摇摇头,没答话,只是伸出了一根手指。
我和小高互望一眼,两人的神情都显得有点诧异。
只是一个人,便能把老卫揍成这个样子,其人的身手,绝对不容小觑。
老卫的说话渐渐减少,我不再担心他会神经错乱,但却无法不担心和他一起上路的聂院长。
“聂老先生怎样了?”我问。
老卫没有回答这一点,却道:“我败了!真的败了!”
我一怔,半晌才道:“你在跟别人决斗吗?”
老卫点了点头,道:“不错。”
我追问:“对手是什么人?”
老卫忽然笑了,那是苦笑。
他道:“你不会相信的,一定不会相信。”
我给他这种态度气得啼笑皆非,便故意讽刺他一下。
“跟你展开决斗的人,莫非是聂院长吗?”
小高立刻轰然大笑起来,直至我厉视着他,他才把笑声收敛下来。
岂料老卫却在这时候颔首道:“你猜对了,正是聂院长!”
我陡地呆祝然后,我也很想像小高那样轰然大笑,因为我联想到一个世间上最荒谬的笑话。
可是,我的笑意还未充分展现,脸上的肌肉已然僵硬。
因为我在这霎时间,看见了老卫的眼神。
只见老卫的眼球,红得像是火焰一样,但在他瞳孔里暴射出来的寒芒,却仿佛足以冰冻整个世界。
看见他那样的眼神,又有谁还能笑得出来了我笑不出,小高更不敢笑。
但我仍然无法相信他的说话。
聂院长是个连走路都摇摇欲坠的百龄老人,他绝不可能跟老卫决斗,更不可能给予老卫如此严重的伤害。
虽然我笑不出来,但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
而我这种看法,也是任何正常人都会作如是想的。
我再拍了拍老卫的肩膊,同时叹一口气,道:“你太疲倦了,去休息休息罢。”
老卫却只瞪了我一眼,欲言又止。
他若不是老卫,他若不是已经给人揍得七荤八素,我一定会在这时候大吼:“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但老卫并不是寻常人,虽然他是我的管家,但在另一个角度看,他也是我的亲人、我的长者。
我再狂野,也不能在这时候对他无礼。
他瞪着我,我除了耸一耸肩,再叹一口气之外,还能把他怎样?
最后,老卫一声不响地回到他的房间。
他在房里休息也好,在房里抱着枕头嚎哭也好,此事已暂告一段落。
因为我和小高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必须处理。
将来如何为老卫报这一箭之仇,那是将来的事。
我叫小高立刻拨电话找他的新婚太太,我们要尽快跟司徒九会面。
司徒婉婉在家里,很快就接听了小高的电话。
小高问:“岳丈大人在什么地方?他要见袼云,洛云也很想见一见他老人家。”
司徒婉婉冷冷地说:“你不是已经买了机票,要洛会长陪我们一起去度蜜月吗?”
小高给娇妻抢白了一下,登时脸色涨红,叫道:“这是两件事,怎可以混为一谈。”
司徒婉婉道:“两件事,也可能都是一件事。”不等小高答腔,她已挂断了电话。
小高涨红了脖子,正要再拨电话回家,但我制止了他。
我道:“不必了,明天我准时到机场恭候两位便是。”
小高一愕:“但岳丈大人的事怎办?”
我微微一笑:“尊夫人显然早已成竹在胸,连做女儿的都那么镇定,咱们又何必急如锅上蚂蚁?”
小高想了想,终于点了点头,道:“亦是道理。”
然后,他就匆匆离去,准是急于回家,希望可以在娇妻身上套取岳丈的消息。
小高走了之后,我拨了一个电话找聂院长,但电话却没有人接听。
我不禁着急起来。
聂院长是个老人瑞,他由老卫陪同之下一起从云雾居回家,但结果却导致老卫饱受重拳之苦,一塌糊涂地滚了回来。
等到我拨电话到聂院长家中,希望可以从这位老人家口中知道更进一步消息的时候,电话却没有人接听。
我又是着急,又是莫名其妙,忍不住咕噜了一句:“老卫是不是活见鬼了。”
正当我准备找老卫出来,再详细质询“决斗”事件之际,电话铃声突然大作。
我一抓起听筒,立刻听到聂一百先生的声音:“洛云吗?我是聂院长,今天是我表妹八十九岁生辰,我正在和她切生日蛋糕庆祝,谢谢老卫的款待,再见!”
我正要追问“决斗”事件,聂一百已挂断了电话。
我抓住听筒,整个人呆若木鸡。
毫无疑问,拨电话给我的,确是聂院长。他是湖南人,他的湖南口音十分浓浊,又富于独特韵味,我是决计不会听错的。
但那真的是聂院长吗?
骤眼看来,我的描述似乎充满着矛盾,但我却有充分的理由,去解释我为什么会有这种“矛盾”的感觉。
我的理由是——院长的声音虽然没有变,但他说话时的态度、声量以至说话时的神气,却仿佛和半小时之前的聂一百先生,判若两人。
在半小时之前,聂一百的声音是虚弱的、缓慢的,当然也是没神没气的。
但在这短短时间之后,他的声音竟似己变成了另一个人!
显然只是在电话中和他联络,但我却感觉到他是精神奕奕的,再也不是一个暮气沉沉、行将就木的老人!
这声音,怎可能会是聂院长的声音?
但这声音若不是聂院长的声音,又会是什么人的声音?
我缓缓地放下听筒,心中的疑惑变得愈来愈深。
在这一瞬间,我几乎可以肯定,在这老人瑞的身上,一定发生了某种不可思议的怪事。
但那到底是什么样的怪事?
在不久之前,他还是一个说话迟钝、行动不便的老人,但旋踵间却风骚十足地和他的八十九岁表妹切生日蛋糕!
这还罢了,老卫更声称,和他展开决斗的人,正是这位聂院长老先生……难道这是真的?
不!没有可能!虽说太阳之下无新事,但人类的生命,还是受到生老病死的限制,除非有什么灵丹妙药,可以使一个老人在短短时间之内返老还童!
当我想到这一节的时候,脑海中忽然闪过那颗“黑珍珠”的影子。
我心念一动:“莫非……莫非……”
我心中忽然升起了一个模糊的概念,但那概念实在是太不可思议,很快便给我武断地否决了。
我深深地吸一口气,决意不再胡思乱想,解铃还须系铃人,最好的方法,莫如马上找聂院长,向他老人家问个一清二楚。
但聂一百并不在家。
他正在为他的八十九岁表妹庆祝生日,说不定这个老表哥正在亲吻着比他年轻了十来岁的老表妹!
但这位老表妹住在什么地方?
左算右算,前后思量,脑袋中呈现了一片空白。
我眉头大皱,打开冰箱,取出一瓶冰冷的香槟,即开即饮。
两杯香槟下肚,仍然苦思无策。
线索于可奈何之际,只好找老卫再盘问一二,希望可以获得某些线索。
在老卫房门之上,却居然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道:“请勿打扰。”
我拈起这牌子瞧了大半天,呆祝
老卫真绝,他什么时候学懂了这一套?
他把云雾居当作是酒店的房间吗?
我心中有气,决定破门而入。但后来这决定还是给推翻了,因为我了解老卫的脾气,而且,我也不是个极权主义的暴君。
可是,我不去“打扰”老卫,那又如何?除了继续把那瓶香槟喝光之外,我还可以做些什么?
本来,我是有点担心聂院长的,但他却拨了电话回来,这证明他老人家安然无恙,那还有什么值得担心的?
看来,我现在唯一要担心的,反而是另一个老人。
那是如今不知身在何方的司徒九。
大清早,老卫已为我准备了极丰富的早餐,内容夸张之至。
计有:钵酒野菌、泰式冬荫功汤、煲仔天九翅、来自菲津宾的香芒冰淇淋,还有火候恰好达到MEDlUMRAMT程度的阿根廷牛柳。
这还不算,他老人家“杀得性起”,居然在我进餐之际大展身手,以旋律优美的电子琴伴奏,而所奏的乐曲,更是法国路易十四王朝时期小号演奏曲的名作。
虽然,以现代科技产品制成的电子琴来演译著名的交响乐曲,非但力有不逮,甚至可说是不伦不类,但老卫的表演,却还是难能可贵的出色,以致连我在睡眼惺忪的状态下,仍然不自禁地由衷鼓掌赞美。
老卫并不理会我的反应,继续专注地、陶醉地在旁演奏。
乐曲是饮誉一时的名作,但不伦不类的地方甚多,并非仅指用电子琴来演译而言。
我道:“我不是国王。”
老卫答:“你把自己当作是一位国王好了。”
我道:“这也不是晚餐。”
我这样说,是因为老卫演奏的乐曲,是迪拉兰德的名作“国王的晚餐”。
但老卫却道:“这是迟来的晚餐,它来得比晨雾更迟。”
他在强辞夺理。
而且,他的说话又多了起来,我不禁为之疑云骤起,道:“你有什么事瞒着我?”
我这句话还未说完,突然有人捧来一座银铸的烛台,上面插着两根玫瑰红色的洋烛。
接着,客厅内的窗帘被拉上,环境变得黝暗,仿如置身于晚间。
我莫名其妙,啼笑皆非地望着那个捧着烛台的人。
这人身穿整齐西服,衬衫雪白,头发光滑明亮,双手戴着白手套……完全是一个高尚扒房侍应领班的模样。
这究竟是一出话剧?还是本人尚在梦中?
好一个烛光晚餐,迟来了八、九个小时的烛光晚餐!
我快要前往机场,和那对混帐的新婚夫妇度蜜月去了,但却在早餐时分,给老卫弄得天旋地转,不知人间何世!
别以为我真的不晓得眼前的“侍应领班”是什么东西,他并非别人,正是那混帐的小高!
究竟是谁患上了神经病?
是老卫?是小高?还是我?
三个神经的男人,似乎病得最厉害的,还是老卫。
他的面颊昨天才给人打肿,如今瘀气末散,甚至是隆肿得更厉害。他的尊容,本来就已不敢恭维,此刻更是令人为之毛骨悚然,愈看愈是心惊胆颤。
可是,如斯人物,却能把迪拉兰德的名作弹奏得头头是道,堪称异数之至。
至于小高,我实在难以明白,他那位霸气凌人的娇妻,怎会在这新婚燕尔的时候,任由他溜了出来,在这里扮演侍应领班的角色?莫非连司徒婉婉都神经病大发作了?
不!这是不可能的!神经病又不是流行性感冒,就算我们几个人之中,真的有一个突然疯了,也决不可能在一天之间,突然一齐发疯。
既不是神经病作怪,便是早有预谋。
常言有道:“丑媳妇终须见家翁”。无论他们在搅什么把戏,只要静心等候,答案迟早总会出现。
果然,答案来了。
在烛光下,忽然又出现了另一个人。
这人的出现,也很像是一幕经过刻意安排后才演出的话剧。
但她并不是话剧演员。
她是一位影后,拥有千千万万影迷的超级影后。
若这真是一出话剧,她当然就是女主角。
她叫梦。
维梦,方维梦。
维梦,以前长发,现在短发。
她以前娇憨、秀气、活泼、有内涵、懂得欣赏男人的幽默感。更尤其是我的幽默感。
她现在娇媚、神气、冷静、有仪态……但她不再是我的女朋友。
她以前,不但是我的女朋友,甚至是我的未婚妻。
但必须要补充的,就是即使我们从未拍拖,她也是我的未婚妻。
怎会这样的?
理由很可笑,在我们还未出生之前,我们双方伟大的父母,已互相指腹为婚,只要双方生下来的是一男一女,那么他们就结为姻亲,为我们撮合了未来的“大好姻缘”。
不管怎样,在这个年代还有“指腹为婚”这种事,根本就是荒谬的,靠不住的。
但我和维梦之间的破裂,却与此无关。
最少,我们曾经有过一段快乐的日子。
也许,我是形容得太轻描淡写了,实际的情况是:我们曾经彼此相爱。
但最后,我们在热恋中分手。
爱情的诞生和崩溃,都同样是感性的事,它有如三月里的。
风,要来便来,要走便走,谁都阻挡不了,也挽留不往。
我是个怎样的人,我是知道的。
我浪漫而多情,很能吸引异性。
但我同样也是个十分自我的大男人,能够忍受我这种脾气的女人,恐怕并不太多。
维梦,她曾经是我梦中的梦。
我梦中的梦,她今天竟像是另一个不可思议的梦一般,出现在这奇特的“迟来晚餐”里。
短发的她,艳光四射,令人不敢逼视。
她似乎已由娇憨型的女孩,变成了冷艳型的女人。
我没有说半句话,也没有起立款待她,我很无礼。
但我的无礼,其实是因为自己已呆住了。
而当她出现的时候,在老卫和小高的脸上,都不期然地泛现出暧昧的微笑来。
我忽然有着拘束的感觉。
世间上能令我动情的女子不多,能令我在数秒内章法大乱的女子,只怕除了方维梦之外,决不会有第二个。
我木讷地上前,伸出手表示欢迎。
她浅浅地笑,笑得吝啬,却高贵得很。
“方小姐,你很美丽。”我赞美女性,永远用最直接的句子。
她礼貌地再报以微笑:“洛会长,过奖了。”
彼此寒暄儿句,有如初次相识。
我侍候她缓缓坐下,然后面对面跟她隔着一大堆食物谈话。
首先开腔的不是我,是她。她的声音优雅平和,悦耳动人。
“小高结婚那天,我在圣彼得堡拍戏,赶不及回来。”
我凝视她的脸,道:“喜欢那被誉为‘北方威尼斯’的城市吗?”
圣彼得堡由几十个岛屿拼凑而成,有八十多条水道、五百多座桥梁,名胜古迹多不胜数。
她掀动线条俏丽的黛眉,闪闪眼道:“再美丽的城市,也掩不掉市侩制片商、庸俗导演和满面暗疮的男主角的丑恶嘴脸。”
我皱皱眉:“怎么变得愤世嫉俗起来。”
维梦嘴角掠过一丝冷笑:“在那出戏里,我有点心理变态,因为我的未婚夫是个卑鄙的混蛋。”
戏还没上画,我无法获悉她的说话是否属实,但在现阶段只觉得她是一语双关,又或是指桑骂槐。
她渐渐不怎么礼貌了,但冷冷淡淡的方维梦,居然更美、更艳、更富魅力。
我知道,我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
也许,我真的是个混蛋。
但决不会沦落至卑鄙的地步。
只好当她是说戏。
我不再说话。
她也缄默起来。
我们面对面迸餐。
食物上佳,心情也不怎么坏,但不知为何,心神恍惚,食而不知其味。
偶然眼角斜斜一瞥,只见老卫与小高互相眉来眼去,却又极力掩饰,装作若无其事。
他们才是卑鄙的混蛋。
这一顿“奇餐”终于结束。
她莫名其妙地驾临寒舍,然后又行色匆匆地告辞。
她告辞,小高也告辞,他临走前只是对我说了一句:“机场见。”
我点点头,人如在梦中。
第三章飞碟迷踪
天色明朗,航程顺利,这是小高夫妇的蜜月旅行。
没想过会在这样的情况下,陪着一对古灵精怪的新婚夫妇,来到了新加坡。
新加坡是亚洲四小龙之一,距离香港不远,是香港人旅游热门地点之一。
前往新加坡度蜜月,本来并不是什么奇事,但这只是对一般新婚夫妇而言。
小高和司徒婉婉这一对活宝贝,都是足迹踏遍全球的年轻男女,尤其是近年来,他俩除非不出外走动,一旦出门,所拣选的地点定必冷僻独特,诸如北非摩洛哥的古城非斯、阿尔卑斯山麓的奥地利、深入尚未完全开放的缅甸山区,踏足北爱尔兰的巨人坝上等等……满以为他俩度蜜月,恐怕会组织一支庞大的骆驼队伍,横跨撒哈拉大沙漠,又或者是乘坐热气球升空,在东非肯亚大草原上,俯览成千上万的斑马、大水牛、像、狮、虎、豹、鹿等动物……但谜底一揭开,却是阿公阿婆也可以悠哉悠哉漫步其间的狮城。
未免太出乎洛云意料之外。
我跟着一对新人,从新加坡花葩山乘吊车前往圣陶沙岛。
这对新人,是“新簇簇”的恩爱夫妻,我再不识趣,也得跟在另一辆吊车之后,以免阻碍他俩在半空中接吻。
果然,他俩吻了又吻。
好一对接吻鱼!
放眼吊车底下,水道船艇穿梭往返,一切宁静。
而“圣陶沙”,也是安宁的意思。
周遭环境,果然又恬静又安宁。
此其时也,洛会长更是安静得像个和尚,而且是面壁久矣的和尚。
这个蜜月旅程,不是我的。
我只有一个似是而非,有如雾中幻影般不可捉摸的未婚妻。
但在别人的眼中,她是星光熠熠、国际知名的影后。
一代天骄,人中龙凤。
倘若洛某有此娇妻,岂不羡煞旁人?
但我是个混蛋,说不定在她心目中,还得加上“卑鄙”二字。
可是,她为什么要在我启程之前,驾临云雾轩与我共进早餐?
当然,小高和老卫的刻意摆布,已是毋可置疑,但凭这两块材料便请得动方维梦小姐吗?
我不相信。
此事定必另有内情,另有高人暗中筹划部署。
但那又是哪一位高人,竟能如斯神通广大……愈想愈离奇,只觉得对方手段犀利,但却动机难明,着实可恶可恨之至。
诚然,我可以抓住小高用刑敲问,但如此所为,粗鄙之极,也低能之极。
高手过招,应有高手风范,岂可死缠烂打,一味揽身肉搏?
吊车徐徐横跨水道,靠向彼岸。
甫下车,向前不经意地一望,突然呆祝
我看见了高太太拥抱着一个人。
但那人不是她的丈夫小高,而是我的梦。
维梦。
方维梦!
好一个方小姐,好一位高太太!
这四条粉藕般的玉臂纠缠在一起,你说有多动人便有多动人。
司徒婉婉是朋友妻,再漂亮再迷人也不必在此细表。
但方小姐此刻之美,都足以令人为之窒息。
她穿一件彩霞般绚烂的背心,外罩薄纱灯笼罩长裙,雪白的足踝衬着设计独特的意大利凉鞋。
她衣著有层有次,脸庞轮廓娇俏斯文。
她和我本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在这吊车站上,和她拥抱搂缠在一起的,却另有其人。
幸好是个女人。
但在此之前,我全然不晓得,司徒婉婉跟维梦竟然是如此的熟稔。
我瞪视着这两个神采飞扬的时髦女性,不禁为之啼笑皆非。
至此,“奇餐”摆布者是何方神圣,答案已是昭然若揭。
我闷声不响,沉默是金。
小高则在旁边比手划脚,上至天文下至鹅颈桥底阿婆打小人的绝招,一律绘影绘声,说得口沫横飞兴致勃勃。他在制造另一个圈子,以对抗走在前面的两个女子。
但照我看,小高制造热闹气氛的伎俩,殊不高明。
终于,司徒婉婉在蜡像馆里暗中狠狠踩了他一脚,他才醒觉地陪我一起沉默是金。
晚间,不住酒店,住在“飞碟”里。
“飞碟”并不是外星人的飞碟,而是小高一个朋友的寓所。
小高这个朋友,在东南亚有无数庞大的事业,为人慷慨,满脑子都是千奇百怪的构思。
他在新加坡有三幢别墅,其中一幢,内部装饰以“飞碟”为主,无论桌子、地毯、酒吧、鱼缸以至睡床,都以飞碟形状设计。
于是,我们仿佛变成了外星人。
“飞碟”中,有佣人、有厨子。
凌晨宵夜,炮制出来的美食居然有日式海鲜刺身、高丽参炖鸡、北京填鸭、印度咖喱大虾、意大利薄饼……只是一间平民的寓所,竟可品尝到各种国际名菜,实在怪异得难以想像。
但小高的朋友,根本不在这里。
据说他正在纽约跟一群华尔街大亨开会云云……我们是从香港而来的贵宾,“飞碟”的管家,必须竭尽所能殷勤款待,否则一切严重后果,由这位管家负起全责。
因此,管家一直战战兢兢地、毕恭毕敬地款待我们。
与其说是殊荣,不如说是一种压力。
小高为什么要在这里落脚?
宵夜结束后,小高夫妇进入“飞碟驾驶室”睡觉。
维梦冷冷地望了我一眼:“明天见。”
在新加坡大半天,这是她第一句单对单直接向我说的话。
然后,她进入“燃料储藏库”睡觉。
但我不想睡。
我在飞碟酒吧里,用“水晶飞碟”盛酒,独自慢慢地品尝佳酿。
心情很闷吗?不见得。
内心很兴奋吗?也不见得。
只是因为不想睡,所以独自喝酒。
我一面喝酒,一面打量着这幢“飞碟”。
我敢肯定,负责“飞碟”装饰设计工程的人物,非等闲之辈。
这并不单指他在室内设计装饰方面,有极高水平的技能,我甚至认为这位设计师,对“飞碟”这种神秘的外太空交通工具,有着非同小可的认识。
当然,这全然是一种直觉。
独自捧杯,一杯复一杯,这并不是我的习惯。
我不想这样度过这一晚。
但不想又如何?谁能作伴?
要是在云雾居(鄙人在香港占地二千平方尺的窝居),也许还可以把老卫拉过来作伴。
但这里是新加坡的“飞碟”。
老卫不在这里。
外星人也不在这里。
这里只有稀奇古怪的装饰设计,和一些神神秘秘的管家、佣人和厨子。
喝了三、四杯醇酒之后,心情愈来愈闷。
不禁想起了聂院长,他这个老人瑞,本来在我心目中,全然占不了任何位置,但他突然到访,却在云雾居中掀起了一连串离奇莫测的怪事。
以我的性格,遇上了这些怪事,那是非要彻底查个水落石出不可的,但偏偏小高的蜜月旅行,又己迫在眉睫,我根本没有时间可以进一步追查聂院长的事情。
只好闷在肚子里陪着小高夫妇一起度蜜月。
这时候,小高大概快要给蜜月的甜蜜糖浸上眼眉毛了吧?
嘿嘿,说句动听一点的,那是“只羡鸳鸯不羡仙”。
说得老实一点,却是小高一头撞入爱情的坟墓里,从今以后,都得给一个女人牵着鼻子满山走。
高太太说要到新加坡度蜜月,小高只好乖乖地来到狮城,至于其他地方,休想!
正当我心中不断冷笑的时候,小高忽然由“飞碟驾驶室”走了出来。
他仍然衣履整齐,大可以前往任何超级大国参加国宴。
他甫出来,劈头第一句话竟是:“婉婉不见了!”
“婉婉不见了?”
我一听见这句话,心里陡地一寒。
很奇怪,我全然没有想过,这会不会是他两口子在耍花枪!
我用近乎野豹扑向兔子般的速度,扑入“飞碟驾驶室”。
所谓“飞碟驾驶室”,其实不过是一间平平无奇的套房。(唯一特别的,只是那些飞碟式的装饰设计。)我是亲眼看见小高和司徒婉婉进入这房间里的,而且一直就在门外不远的“飞碟酒吧”旁边独自喝酒。
可算是名副其实的“掌门人”。
在那段时间内,我绝对可以肯定,“飞碟驾驶室”的大门,并没有任何异动。
换而言之,在正常的情况下,决不可能有人能够在那段时间内出入。
但小高一冲出来,就说婉婉不见了!
由于我对这神秘的室内“飞碟”,一直抱着神秘狐疑的态度,因此只要有点风吹草动,立刻便紧张起来。
倘若有第三者冷眼旁观,定必讥笑我是个紧张大师。
但我用事实来证明,我这种紧张的态度,绝对不是捕风捉影、神经过敏。
果然,小高并不是说谎。
他的新婚太太司徒婉婉,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要搜索一间面积五百平方尺的房间,并不需要太多时间,除非要找寻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蚂蚁。
两分钟后,我敢肯定,司徒婉婉并不在这间套房之中。
但搜查并未结束。
因为有另一种可能,而且是很大的可能:这间套房是有“暗格”的。
能够让一个人溜走的“暗格”,自然不会太细校但巧妙的“暗格”,往往都是天衣无缝的杰作,就算整个“暗格”就在面前,也不容易察看出来。
于是,我再花五分钟时间,到处找寻“暗格”,小高自然也拚命到处翻寻。
由于他不见了的是一个如花似玉的新婚太太,那是非同小可的无价之宝,要是就此神秘失踪再也找不回来……真是不敢想像下去。五分钟后,我们已找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小高甚至连浴室里设计有如飞碟形状的马桶也作出彻底的审视,但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而我则小心检查房间的所有窗户。
这些窗户,全都装上牢固的窗花,无论怎样看,都不可能让一个人溜出去。
五分钟的搜索,没有结果,只好加时。
又过了五分钟,我的眉毛似已在眉心上打了个结,而小高更是汗出如酱,一张脸孔变成了紫酱般的颜色。
终于,我们在同一时间之内,放弃了搜索的行动,双双颓然地在飞碟型的圆床边沿坐了下来。
我沉默着,小高却在喘气。
他的脸色实在太难看,以致我几乎不敢再看他的脸。
我只听到他用呻吟般的声音,怪里怪气地叫道:“不见了!不见了!婉婉不见了……”(写到这里,怪事再生,但却与本故事并无直接关连,因此笔者不打算在此描述,以免影响本故事情节之推进。至于此怪事,详情请阅本故事结束后之《后记》。)司徒婉婉神秘失踪,已成定局,但她是怎样不见了的?个中情况,却极耐人寻味。
正欲向小高详细查问,忽然想起方维梦。
她会不会也神秘失踪?
一想及此,登时心中一寒,急急赶往“燃料储藏库”找寻维梦。
要是连这位影后也一并失踪,这肯定是震惊整个亚洲甚至全世界的头条新闻。
而我和小高,也将会顺理成章地,成为这头条新闻的一对主角。
我急急叩门。
这种叩门的方法,是十万火急式的,就连我也觉得这种慌张的态度,未免有失惊奇俱乐部会长的身份。
但现在并不是顾念身份的时候。
过了好一会,维梦还没有开门。
我这一惊更是非同小可,由于小高的太太神秘失踪,我在下意识中总是认为维梦也很可能步其后尘。我这种惊惶失措的心态,是绝对值得体谅的。
我几乎已准备破门而入,就在这时候,“燃料储藏库”的门打开了。
门一打开,我和小高的视线,立刻凝注在门后那人的脸上。
在那一刹那间,我陡然呆往,小高也是呆若木鸡,半晌作声不得。
打开这一扇门的人,并不是方维梦,而是高太太!
小高的新婚妻子司徒婉婉!
霎时之间,我和小高在怔呆之余,却又不禁长长地呼了口气。
一切都已真相大白!
司徒婉婉没有失踪,她只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进了她的死党房中,但却使我们这两个男人虚惊一常事情看来,似乎真的这么简单。
可是,我们这种想法却又错了。
事情的演变,着实匪夷所思之至。我们虽然已找到司徒婉婉,但方维梦却不在“燃料储藏库”之中!
“维梦呢?”我急急追问高太太。
司徒婉婉却像是睡眼惺松、迷迷糊糊的样子,她望住我,望了片刻才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这一次,轮到我着急起来。
我们三个人,像是傻子般在房间里东翻西找,情况就像是刚才我和小高找寻司徒婉婉一样。
但从一开始,我便心中有数,知道这样搜索根本是多余的。
果然,结果又是徒劳无功。
维梦不见了!
她的房门,事前也没有任何异动,但事实却是:司徒婉婉由“飞碟驾驶室”里,神乎其技地溜到了方维梦的“燃料储藏库”。
但方维梦却又不见了。
她是否也已溜了别的房间去?
这一切,都给我一个强烈的讯息,而这讯息所显示的,是这“飞碟”建筑物有鬼!
所谓“有鬼”,当然不是指那些幽灵鬼魂妖怪之类的东西,而是这幢建筑物的结构,内里暗藏机关,以致居住在里面的人,会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失踪,又或者是在各房间之间转来兜去!
虽然,我和小高仍然未能参破这机关的个中奥秘,但说穿了却也一文不值,大不了是一个设计高明的现代迷宫罢了。(但事情以后的发展,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只要各位再看下去,自然明白。)正当我和小高两人的思绪,齐齐陷入乱七八糟境界的时候,司徒婉婉却做了一件十分适当、合情合理的事情。
她去找这座“飞碟”别墅的管家。
可是,遍寻不获。
不但管家不见了,就连那些佣人、花王、厨子,也统统不见了!
而这一群人,在不久之前,一直都在我们四个人身边小心侍候,殷勤款待。
可是,一旦出了问题之后,这一幢建筑物,竟然只剩下了我们四个人……不,不是四个,而是只有三个!
方维梦不见了。
原本是司徒婉婉不见了的,但到后来,却奇哉怪也地演变成另一个版本——真正失踪了的,并不是高太太,而是梦。
维梦。
方维梦!
中国有一句古老格言,洛云自幼便已将之深深印在脑海中。
那是:“静坐寻思己过,闲谈莫说人非。”
到了这个地步,前面那六个字,是必须好好思量思量的。
究竟在这不可思议的失踪案件中,我和小高是否犯了某些不可原谅的错失?
我严肃地审问小高:“你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发现婉婉不见了?”
小高的脸并没有流露出靦腆之色。他已找回了太太,维梦的失踪,他并没有“切肤之痛”。(这并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只是老实地描绘出人之常情。)最少,他现在不会汗出如酱,脸色大红大紫。
但若说他已回复了百分之百的镇定,却也不然。
毕竟事情真相是怎样,还没有弄清楚,而且方维梦神秘失踪,他和婉婉总得担待一些关系。
只见小高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才皱眉道:“当时,我正在床上,拨了一个长途电话到纽约,和温老板谈谈华尔街金融市场的近期走势。”
他说的那个“温老板”,并非别人,正是这幢“飞碟”建筑物的业主,也是他的一个怪朋友。
我并没有理会他和温老板之间的谈话内容,只是集中一点向他质问:“这个电话,你们谈了多久?”
小高很爽快地回答:“两分钟!”
我道:“你绝对肯定是两分钟!”
小高道:“其间偏差,大概不会超过十秒以上。”
我沉着脸再问:“在这两分钟之内,婉婉是不是在你身边?”
他摇头道:“不,当时她正在梳妆台旁边梳理头发。”
我问:“你在谈话的时候,是背对着她的!”
我这样说,是因为我曾经进入“飞碟驾驶室”搜查,对房间里的形势相当了解。
照我推算,小高若坐在床上谈电话,是很有可能背对着梳妆台的。
果然,小高立刻点了点头,道:“不错,但那也只是一、两分钟的事……”说到这里,他苦笑了一下。
显然,司徒婉婉就是在那段时间之内,神秘失踪了!
不!正确的情形,应该说她是在那段时间内,离奇地溜入了方维梦的“燃料储藏库”。
可是,她是怎样溜进那间房间的?
当然,最清楚这件事的人,应该是司徒婉婉本人。
但那只能在一般正常的情况而言,要是其中夹杂了某些不为我们所了解的因素,一切自当别论。
无论如何,司徒婉婉对当时情景的叙述,都是极重要的线索。
对于这件事,小高比我还紧张。他单刀直入向婉婉问及当时情况。
司徒婉婉却目露茫然之色,似是竭力地在思索着。
但那只是十几二十分钟之前的事,她怎会如此迷糊不清?
小高内心焦躁,正想再度催问,却给我伸手掩住他的嘴巴。
足足过了一分钟之久,才听见司徒婉婉道:“当时,我在梳理头发……”(女人果然是麻烦透顶的动物,一早起床固然要梳理整齐,想不到连在睡觉之前,也是一样。)她说到这里,又停顿了好一会,然后才忽然说道:“我在梳妆台上睡着了。”
此言一出,我和小高一齐呆祝
她睡着了!她在梳妆台梳理头发的时候睡着了!
这是一个妙哉之至的答案。
但更妙哉的却还是小高。
他居然追问:“你睡了多久?”
婉婉摇摇头:“不知道,只知道睡得很熟……但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却不在原来的房间里。”
她说不知道,可能真的不知道。正如一个昏迷的人,当他醒过来的时候,也许只是几十秒之后的事,但也许是几天、几个月甚至几年之后的事情。
但她睡了多久,这答案却是再也清楚不过的。
由小高倾谈长途电话的时候开始计算,一直到我们在“燃料储藏库”发现她为止,其间最多不会超过二十分钟。
换言之,她最多只是睡了十几分钟左右。
但到了这个地步,最值得研究的,却不再是她睡了多久,而是这位“睡美人”,怎会在进入梦乡之后,整个人由“飞碟驾驶室”转移到“燃料储藏库”那一边去?
我眨眨眼,目光不期然望向小高。
小高苦笑着,他并不是个笨蛋,当然明白我的意思。
他苦笑又苦笑之后,才用肯定的语气告诉我:“虽然当时我正在跟温老板倾谈长途电话,但要是有人企图把我太太由梳妆台旁边搬运到别的地方去,我是一定会发觉的。请注意:我只是在一间宁静的房子里打电话,并不是在摔角台上跟五、六百磅重的怪物拚命!”
他的解释,完全合情合理。
小高年轻,耳目聪敏,反应迅速,要是有人能够在他附近,把司徒婉婉搬走,而又不为他所发觉的话,那实在是一件难以想像的怪事。
但现在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正是如此离奇莫测的怪事,我沉吟片刻,道:“照我看,温老板这一个人,颇不简单。”
小高道:“你这样说,全然是因为他是这幢建筑物的主人?”
我并不否认这一点。
司徒婉婉却道:“解铃还须系铃人,我们也许应该再打一个电话到纽约。”
小高干咳了一声,耸肩道:“这一次,你打电话,我去睡觉,如何?”司徒婉婉瞪了他一眼:“你这样说,是否不相信我的说话?”
小高忙道:“岂敢!岂敢!”
我叹一口气,道:“这个电话,还是要打出去的,但如何向你的朋友说个明明白白,也许得费点心思。”
小高同意我的见解,他沉吟半晌,才拨电话到纽约找温老板。
但这一次联络不上。
连续试拨多次,都不管用。
小高神情木然,盯着我的脸,道:“怎办?”
我没有回答他的话,却问司徒婉婉:“何以选择新加坡作为你们度蜜月的地点?”
我突然有此一问,她显然给我杀个措手不及。
她怔怔地盯着我。
她没有说什么,但她的眼神己告诉了我——事情果然另有跷蹊。
她想掩饰真相,但我不容许她在这时候还故弄玄虚。
我的措词愈来愈不客气:“你到这里来,究竟有什么目的,本来只是你自己一个人的事情,可是,如今维梦也失踪了,我认为你必须把真相公开,才能避免有更严重的事故出现!”
小高吃惊地看着我,也许他也想不到我会突然发难,毫不留情地向他的新婚太太开火!
别说他只是吃惊,就算他吃了一枚炮弹,我也不会理会。
司徒婉婉却愈来愈镇定,似乎我这种厉言疾色的态度,对她起不了很大的作用。
当然,也有另一个可能,就是她心中早已乱作一团,但表面上却在强作镇定。
但无论她有什么样的反应,我也一定会继续向她逼问下去。
她仍然盯着我的脸,过了好一会,才缓缓地道:“洛会长果然是心思缜密,比起外子,你是聪明得多了。”
她当脸奚落小高是个蠢材,小高的脸色自然变得不大好看。
但不管他的脸色变成怎样,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把维梦找回来。
虽然婉婉在我的脸上贴金,但这只不过是一堆废话,对解决事情并没有任何的帮助。
我立时追问:“令尊是否也在新加坡?”
小高再度愕然。
我心中不禁冷笑起来。
这家伙干什么了?难道他对岳丈大人的行踪,连半点眉目也探不出来吗?倘真如此,他的宝贝老婆倒算是做足了保密功夫。
我一再把话题单刀直入探讨,就算司徒婉婉再镇定,也不禁开始脸色微变起来。
她轻轻地咬着嘴唇,道:“我相信是的!”
她仍然在摆高姿态!
但那又是什么缘故?
司徒九以“飞鸽传书”,告诉我必须立刻和“豪夫妇”找他,但他的宝贝女儿却不怎么合作,只是悠悠闲闲地牵着小高和我的鼻子,在圣陶沙岛上浏览风光。后来,连方维梦也给她扯到这“飞碟”建筑物之内……然后,怪事连篇,维梦不见了,而这位高太太似乎还要继续把她父亲的行踪保密!
在这里,必须要再三补充的,就是我在出发前往新加坡之前,已不止一次向司徒婉婉问及她父亲的下落,但她却一直含糊其词,推说不敢肯定。
这是荒谬的谎言。
而且,照我看,他两夫妇度蜜月,临时“拉夫”也似地把我也拖入这池浑水,未必便是小高的主意。
诚然,以小高和我相识多年的交情而论,这小子一时兴之所至,硬要我陪着他俩来度蜜月做其跟班陪客,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可是,由于司徒九事件的突然爆发,却令我对这桩“邀请”,有了截然不同的观感。
经过再三分析,我几乎可以肯定,这并不是小高的主意。
他只是执行妻子的命令。
是司徒婉婉要我到新加坡,甚至连入住这“飞碟”建筑物,也是她的安排!
倘若不是方维梦也被牵连,我也许还能一直按捺着,看看这位高太太还有什么法宝施展出来。
但到了这个地步,已不容我再冷眼旁观下去,因为整件事情,愈来愈是复杂,而事态的发展,也愈来愈是严峻。
由于我瞪视着婉婉的目光,极其严厉,她的态度明显地软化了。
我再也不顾小高会有怎样的反应,我突然抓住司徒婉婉的一双玉臂,厉声喝问:“九叔怎样了?他出了什么事?”
我大动肝火的样子,定必相当吓人,以致连小高也不敢插上一嘴。
事实上,也没有他可以插嘴的余地。
司徒婉婉的脸色异样地苍白,她倒抽了一口凉气,半晌才答道:“我爸爸给绑架了。”
“绑架!”
竟然有人能把神通广大、江湖地位如此尊崇的司徒九绑架!
这真是一件难以想像的事情。
但在那样的情况下,由他女儿口中证实了这一件事,对我来说,却并不算是太大的意外。
绑架案件,在东南亚一些国家来说,几乎是无日无之的事情。
小高一听见“绑架”这两个字,陡地用力拍一拍额角,怪声道:“我的天!你怎么不早一点说!”
他果然是给蒙在鼓里的糊涂虫。
司徒婉婉横了他一眼:“早一点说又怎样?你可以把他救出来吗?”
小高暗红了脸,道:“绑匪要多少赎金?”
司徒婉婉冷冷一笑:“要是金钱可以解决问题,又何必惊动洛会长!”
我嘿嘿一笑,道:“图穷匕乃现,到现在终于要说老实话了。”
司徒婉婉突然把脸孔一昂,挺胸大声道:“不错,把你和维梦扯到新加坡,都是我的主意!”
我沉着脸,道:“包括不住酒店,却住进这幢“飞碟”内?”
司徒婉婉直认不讳:“不错!这建筑物的主人,是小高的朋友,也是我的一个老同学!”
小高又怔往,他显然不晓得,自己的太太居然一早已认识温老板。
但他没有生气。
现在绝对不是生气的时候。
我在这对新婚夫妇面前,来来回回地踱步,好一会之后才问:“高太太,你知道绑匪是什么人吗?”
一般的绑架案,在案件还未曾侦破之前,都很难知道绑匪的来龙去脉。
但当然也有些例外。
司徒婉婉立刻点了点头,道:“我知道绑匪是谁,他就是温守邦。”
小高听到这里,差点没当场昏倒过去。
温守邦,就是温老板。
是这幢“飞碟”的主人。
他目前正在纽约。
但他为什么会绑架司徒九?司徒婉婉明明知道他是“绑匪”,何以还要引领我们在这“贼窝”歇宿?
事情绝不简单。
温守邦是一个亿万富豪,假若他真的绑架了司徒九,那么,内情定必大有跷蹊,决不会是一般为了金钱而掳人勒索的案件。
这一点,司徒婉婉一定比我更明白。
我吸了一口气,问:“温守邦若是绑架令尊的主谋,他要的是什么?”
在我心中,可以在这一瞬间想出无数千奇百怪的答案,唯独“金钱”这个名词例外。
我绝对可以肯定,温守邦先生的“勒索”目标,并不是为了金钱!
不但我这样认为,相信小高心中的想法,也会和我的想法完全一致。
对于一个富可敌国的人来说,纵使他本性贪婪,也毋须为了金钱而绑架一个“穷人”。
并不是说司徒九真的很穷,而是因为温老板太富有,相对之下,就算倾尽司徒家所有家财,对温守邦而言仍只不过是九牛一毛。
因此,我断定这一桩绑架案的目标,决不在于金钱,而是另有图谋。
岂料司徒婉婉的回答,却大出我和小高意料之外。她叹了口气,缓缓地道:“温守邦绑架老爹,是为了金钱!”
小高呆祝
我更呆住,有如一只已呆了八、九十年的呆鸭!
根据小高粗略估计,温守邦在东南亚和世界各地的物业资产,其总值最少超逾一百亿美元以上。
对于“个体户”而言,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要是有人向警方报案,说这位温先生,在幕后策划一宗绑架案,被绑架的是司徒九先生,而目的乃是为了金钱云云……恐怕这一桩案件,很难会被警方受理。
除非有特殊的情况,否则,报案者的口供,很可能会被作为天方夜谭。
又或者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但司徒婉婉并不是随便开玩笑的女人。
在许多场合里,她给我的印像,是一个一丝不苟、处事态度严谨的女生。
尤其是这一件事情,牵涉她父亲司徒九的安危,以她的性情而言,决不会在此时此地胡言乱语,唯恐天下不乱。
因此,她的说话,实在令我大为惊讶。在诧异万分之余,我立刻向司徒婉婉套取更进一步的资料。
我问:“温守邦要多少金钱?”
当我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绝对没有忘记司徒婉婉在两分钟之前讲过的说话。她说,“要是金钱可以解决问题,又何必惊动洛会长。”
但我深信,她的“前言不对后语”,未必就是真的“不对”,而是另有曲折、另有玄机的。
现在,只好假设温守邦真的为了金钱而绑架司徒九,但数目是多少?
一块钱是个数目,一千亿美元也是个数目。
但无论或多或少,总得有一个数目,否则,如何完成“赎身”的交易?
我这样问司徒婉婉,自然是合情合理的。
但婉婉却苦笑,摇摇头道:“不知道。”
我和小高立时互望一眼,两个人都差点没跳起来。小高双眉紧蹙,趋前问道:“怎会不知道的?你不知道,谁知道?”
司徒婉婉又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也不知道有谁知道……我只知道,温守邦掳走了爸爸,只要付出赎金,他就放人。”
她的说话,似乎乱七八糟,又似是有条有理。
一时之间,我和小高给她弄得啼笑皆非,有如“老鼠拉龟”,不知从何入手。
两男一女,彼此面面相觑,事情一直都在蜂回路转,但在左转右转之后,转到这里却变成了僵局。
没有指定金额的赎款,那算是一桩怎样的绑架案?
——只要付出了赎金,温守邦就会放人!
但该付多少?
是开玩笑性质的一块钱?还是根本不可能付得起的一千亿美金?
都是不切实际的臆测。
当然,我还是明白目前景况的。
我沉吟着:“在一些绑架案件中,绑匪先把‘肉票’掳走,然后才研究打算勒索多少,也不是一件奇事。”
我这样说,全然是指一般的绑架案而言。
但很明显地,这一桩绑架案,绝不寻常,甚至到了现阶段,我和小高仍然没有把温守邦当作“绑匪”。
任何犯案者,在犯案之前或在犯案的一刹那,都必定有某种动机。
而这些动机,正是促成罪案发生的主要因素。
除非是罪犯神经不正常,又或者是突发事件、神秘个案、意外巧合等等……才会令人难以获悉犯案者的真正动机。
从表面上看,温守邦绑架司徒九,是为了金钱。
但是只是司徒婉婉片面之词,纵使她为人十分可靠,但对于解释温守邦绑架司徒九的动机,却大大欠缺信服力。
除非是另有解释!
小高望着我,道:“在长途电话里,温守邦完全没有透露任何口风,若不是婉婉忽然吐露真相,我做梦也想不到会发生这种怪事。”
但我现在的注意力,却集中在另一点。
我凝视着司徒婉婉:“为什么要选择在这个地方歇宿?这是不是温老板的威胁?”
我动用“威胁”这样的字眼来形容温守邦的行为,可算是相当不客气。
司徒婉婉缓缓地点着头,道:“不错,这是他的主意。”
我道:“温守邦在什么时候跟你联络过?”
她道:“就在我们启程的前一晚。”
我道:“为什么不考虑报警?”
她苦笑道:“就连我自己也不相信这是一桩真实的绑架案,报警又有什么用?”
我只好陪着她一起苦笑。
法律是公正的,但在执法和裁决的时候,往往存在着人为因素的偏差、人为的不公平,当然更有人力和智慧有所不逮的情况存在。
无数案例结果显示,警察并非无能,却也并非万能。
于是,司徒婉婉不找警察帮忙,却透过小高和我的朋友关系,把我扯入这池浑水之中。
然而,她是愚昧的。
司徒九是德高望重的江湖前辈,他老人家对我更是教诲良多。只要是他的事,我若毫不知情,那是没话好说的。一旦知道他老人家出了事,我又怎能袖手旁观、坐视不理?
但我也不怪责婉婉。
她毕竟是个女流之辈,而且对我的为人,并不怎么了解。
现在并不是互相指责、互相猜疑的时候。当前急务,是要找回维梦,更要把九叔救出险境。
但司徒九在什么地方?他会不会就在这幢神秘建筑物之内?
照我的推断,可能性似乎不大。
理由是在不久之前,我们曾经接获他的飞鸽传书。
一只鸽子,由新加坡飞到香港,绝不等如超音速喷射机,以鸽子的体能来说,那是一项长途飞行的考验。
它要飞翔多少天,才能把讯息传达到我们的手里?
由于司徒九的信,并没有写上日期,我们实在无法揣测,这封信是在哪一天发出的。
他要利用信鸽找我,肯定是置身在一个特殊环境之申,但那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环境,却无法凭空臆测。
而且,我隐隐觉得,要把司徒九那样的人物绑架,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虽然他的年纪已很大,但他的本领也同样大。
甚至是大得不可思议。
假设有一个经验丰富、对司徒九和我都很了解的匪徒,必须在司徒九和我之间作出“绑架对像”的选择,我相信他会宁愿向我下手。
并不是因为我比司徒九富有,而是因为司徒九这副老骨头,比我更难对付之故。
虽然,在这时候研究这种事情,绝对是多余的,但最少也可以反映出,整件事情着实大大的不寻常。
不寻常的绑匪、不寻常的“肉票”、不合理的赎金耍求……还有飞鸽传书和婉婉在“飞碟驾驶室”的奇怪遭遇,当然还有方维梦的神秘失踪。
还包括聂院长的造访……要是有可能的话,我很想独自清静下来。
但这是不可能的,一大串问题,必须立刻想办法解决。
别的不说,就以方维梦的失踪来说,此事已经非同小可。
当然,站在警方的角度来看,一个人只是失踪了几十分钟,根本不能算是失踪,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这个人的失踪,是有重大的危险性存在。
就算我们向警方报案,又如何能把方维梦失踪的危险性向警方阐述?
一时之间,似乎报警又不是,不报警也不怎么对。
正当我们三人面面相觑的时候,忽然听见外面传来了一阵巨大的轧轧声响。
小高首先一呆,他道:“好像是直升机。”
我随即加以更正:“不是好像,而是肯定。”
在此离奇莫测的凌晨时分,居然有一架直升机在这幢建筑物附近出现,莫非又是另一桩不可思议的怪事出现了?
我们立刻以一致的步伐,向外面疾冲出去,看个究竟。
果然,有一架流线型的直升机,正在花园那边徐徐降落。
夜色中,我们看见了一个身段苗条动人的女郎,正从直升机里跳了出来。
她是一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女郎。
但当我们看清楚美女的容貌之后,三个人都同时呆住了。
因为从直升机里跳出来的女郎,并非别人,赫然竟是万众触目的影后方维梦小姐。
维梦!
梦!
我的梦。
我的末婚妻方维梦令我如堕五里雾中!
神秘失踪的维梦,神秘地回来。
遗憾的是:我未能看清直升机驾驶者的脸。
直升机放下维梦后,随即飞走。在我直觉上的观感而言,与其说它是一架直升机,不如说它是魔术师的一种道具。
但我没有把这种观感说出来,以免给小高再度奚落嘲讽。
维梦回来了,她一脸淡然自若,仿佛只是在花园那边遛了一会,享受着夜空下恬静美丽的景色。
她脸上的神情,又似是在暗示着两句老生常谈:“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她徐徐地、微笑着走到我面前。
“洛会长,是不是惊扰了阁下的美梦?”
“没什么,我们只是以为你失踪了。”我强忍怒气,眼神冷冷地盯着她的脸。
司徒婉婉却缠了过来,用右臂穿过了她的左臂,两个女子把臂细语,离我而去。
两个都是美丽的女子,她俩交头接耳,笑态嫣然,倒似是我和小高变成了怪物。
我瞪了小高一眼。
小高耸肩苦笑,他靠近过来,悄悄地道:“我的妻子大有古怪,幸好不怎么像是出墙红杏。”
对于他这种鬼头鬼脑的作风,我并不欣赏。
我冷哼一声,毫不掩饰地道:“但我的末婚妻,却好像正从外面跟情郎幽会完毕,然后乘坐直升机大摇大摆地回来。”
当我说着这几句话的时候,一直冷冷地瞧着维梦和婉婉的背影。
由于我毫不掩饰,并末故意压低声量,我敢百分面肯定,她俩一定可以很清楚地听到我所说的每一个字。
我是故意这样的。
我要看看这两个女子有什么反应。
尤其是维梦。
但她的身子并没有因为我的说话而颤动,就像是没事的人一样。
她如是,小高的老婆大人亦如是。
小高又看着我,嘴角继续挂着可爱的苦笑。
我的脸色一定十分难看,这是绝对可以理解的。
两个小女子,把两个大男人弄得头晕较向满天星斗,而她俩却像是云端上的仙女,只顾傲慢地在空中飘来晃去,连眼角也懒得向我们瞧上一眼。
这算是什么?
难道这就是“女权至上”吗?
荒谬!可恶!混天下之大帐!
但我是个有教养的君子。
就算不是君子,也决不会是一个欺负弱质女流的莽夫。
她俩大耍手段、她俩要把我和小高蒙在鼓里,就且由得这两个女子自由发挥。迟早总要她俩晓得惊奇俱乐部洛会长的手段!
古有名训:“有话即长,无话即短。”
接着以后的情形,是“一宿无话”。
我们这四个男女,在这样的情况下,居然一切如常,各自入室就寝,实在又是另一桩怪事。
小高夫妇,仍然入装飞碟驾驶室”。
方维梦小姐,仍旧进入“燃料储藏库”。
而我,索性在酒吧旁边开樽畅饮,一派“醉卧沙场君莫笑”的气概。
及后,倦了,一直半睡半醒,不敢熟睡如猪,唯恐忽然发觉自己置身于直升机内。
对于一个曾经在海底乘坐潜航时速超逾三千里的交通工具的人来说,居然会对直升机有着莫名其妙的恐惧,是否也可算是奇事?
终于天亮了。
我在酒吧侧的飞碟型沙发上,度过这奇特的一晚。
八点正,我再也忍耐不住,到“飞碟驾驶室”门前叩门。
五秒后,小高开门。
他早已梳洗整齐,衣履煌然。
我不便探头探脑找寻他的妻子,只能问道:“人齐吗?”
他伸出了两根手指,点了点头。
我也点点头,然后又走到“燃料储藏库”那边。
尚未敲门,维梦己精神焕发地走了出来。
才大清早,她已是那样地明艳照人,俏丽的脸庞上毫无倦容。
我怔怔地看看她,她也怔怔地看着我。
她问:“我的脸上是否有两个鼻子、八只眼睛?”
我只好答非所问:“今天是星期日,天色晴朗。”
司徒婉婉的声音同时响起:“每逢星期日,都是典雅之旅的开始。”
我明白她的意思。
在乘搭飞机到新加坡的时候,小高曾对我说明到新加坡的行程。
我们将会乘搭亚洲东方快车,由新加坡北上泰国曼谷。
但那时候,我不晓得方维梦也会来新加坡,一起陪伴小高夫妇度蜜月。
后来,我知道她来了。
但她一度神秘失踪,我又以为她再也不会陪着小高夫妇在火车上出现。
可是,她在失踪后不久,竟从一架来历不明的直升机上跳了出来。
再然后,她和小高的老婆大人联合起来故弄玄虚,对失踪的来龙去脉守口如瓶秘而不宣。
女人弄权,由来已久,于今尤烈。
暂且由她俩摆布摆布,反正给绑架的是别人的老子,犯不着“皇帝不急太监急”。
呸!什么太监?我又不是李莲英之流!
当真胡说八道之至!
第四章火车奇遇
乘搭亚洲东方快车,由新加坡到曼谷,总距离约为一千九百公里,需时四十二小时。
除了短程旅客之外,走毕全程的旅客,需在火车上宿两晚。
火车全长远四分之一英里,共有二十二个车厢,可载乘客一百三十二名。
快车上的旅客房间,共分三个等级。
标准级客房三十六间,豪华级客房二十八间。
还有总统级套房,只有两间。
小高夫妇不惜工本,我们四个男女享用的,都是总统级套房。
但小高夫妇捉狭之至,连象征式垂询的步骤也省掉,他两夫妇搂搂抱抱地进入了其中一间房间,然后把我和维梦置之不理。
有人形容洛云是个风流浪子。
对于这种描绘,我照例不抗辩、不作答、不理不睬。
我是个怎样的人,自己心中有数,而且每个人对“风流”、“浪子”之类字眼的定义,往往大相迳庭,因此,为这些空泛的形容词、名词大费唇舌,是无聊之极的事情。
好了,就算我是个风流浪子,那又怎样?
在此情此景之下,是否应打蛇随棍上,把这个指腹为婚、至今尚未正式解除婚约的未婚妻提前据为己有?
古训有云:“君子不欺暗室。”
但我是个君子吗?
不,我并不是正人君子。
正人君子这种稀有动物,也许早已在地球上绝迹。
现在,人们最流行的人性分析是:“世间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
真可笑,堂堂惊奇俱乐部的洛会长,竟然在一个女子面前行藏闪缩,思想暧昧。
为了是否进入这间总统级套房,我举棋不定,但她却大大方方,处之泰然地走了进去。
替我运送行李的服务人员打量我一眼,用英语说了两、三句说话。
但我没作出任何反应。
因为我心不在焉,正在神驰太虚,根本没听见他在说些什么。
维梦叹了口气,上前对那服务员说了几句,然后给了他一笔惊人的小费,把他打发开去。
我的脸色陡地一沉:“给小费,是男士们的专利。”
她点点头,表示“同意”。
她道:“不错,除了付小费之外,乱发脾气也同样是男士们的专利。”
我闷哼了一声,在套房内的小型酒吧旁边开酒。
其实,我并不是无酒不欢的刘伶。
尤其是在这时候,我根本不想喝酒。
无数乱七八槽的事情,有如缠结成一大团的乱线充塞着我的脑袋,我需要的并不是酒精,而是清清醒醒、有条有理的思考能力。
喝酒又有什么用?
但我还是开了一瓶不知名的酒,直至喝了一大口之后,才知道那只不过是矿泉水而已。
她瞥了我一眼,忽然道:“我口渴。”
我给了她一杯威士忌:“这个最解渴。”
她仰首一饮而尽,然后眨眨眼道:“听说男人在进入更年期的时候,脾气总是古古怪怪的。”
我哼一声,道:“你放心,我并没有提早达到那个境界。”
她把簇新的鞋子脱了下来,笑笑道:“我不喜欢酷热的天气,也不喜欢过分热情的男人。”
我道:“你放心好了,我保证在这两天的旅程中,不会对你——”她没等我说完,已阻止我继续说下去:“别向任何漂亮的女性作出不切实际的保证。”
她的口气很骄傲,甚至是骄傲得有点狂妄。
但我不能反唇相讥,因为她说的都是事实。
她是个漂亮的女性。
她十分十分漂亮……东方快车的保安,看来相当严密。
火车票价已包括了餐费。
快车每天供应早、午、晚二餐及下午茶餐,而且菜色安排,将会依照行经国家领域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虽然在总统套房内有小型酒吧,但维梦正和我展开冷战,为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我宁愿跑到酒吧车厢内喝酒。
但说句真心话,这是很没有礼貌的,因为我在离开房间之前,甚至没有向维梦说过半句话。
这算是君子坦荡荡,还是小人长戚戚?
就连我自己也算不出来。
我要了一杯很淡很淡的伏特加。
在这灯光昏黄、宁静舒适的酒吧车厢里,情调本是相当浪漫的。
悠扬悦耳的钢琴伴奏,殷勤有礼的侍应款待和舒适的冷气系统,令人完全不受车外炎热的天气影响。
无论在任何酒吧,只要你有兴趣,通常都可结识新朋友。
但我没有心情在这时候交朋结友。
我只是一手捧着酒杯,一手翻着内容丰富但仍令我感到说不出沉闷的杂志,独自在打发漫长的时间。
很奇怪,忽然很想念一个人。
更奇怪的是,我想念着的,并不是千娇百媚、刻下正在和我展开莫名其妙的冷战的方维梦,而是我的管家——老卫。
我在想,他现在的情形到底怎样了?
我并不担心他的伤势会恶化,反而担心他会给聂一百老先生再狠狠地揍一顿。
在我离开香港之前,根据老卫的报告,他这一身颇为不轻的伤势,是拜聂院长所赐的。
小高也知道这件事,但他绝不相信。
他并非不信任老卫的为人,只是不相信会有这种事。
根据他的推测,老卫一定是认错人,又或者是聂院长使诈,派遣替身痛殴了老卫一顿。
我曾质问小高:“聂院长遣使别人痛殴老卫,动机何在?”
小高道:“只有福尔摩斯才会处处研究行凶者的动机。在这年代,人类已变成了莫名其妙的动物,尤其是老人,更尤其是活了超过一个世纪的老前辈!”
他愈说愈是不知所云,我没有再跟他辩论下去。
他无疑是个聪明的人。
但他欠缺耐性,凡事只看表面。
我的耐性也不见得很好,但却有自知之明。
而且,我更明白一个真理:“要认识清楚一只蝴蝶,绝不能在它还处于毛虫时代便妄下结论。”
我挂念着老卫,是因为我忽然心血来潮,觉得他很可能再遇到某些难以想像的怪事。
虽然,我正身在亚洲东方快车内,但现今通讯科技发达,我若要拨个长途电话回云雾居问个究竟,也是易如反掌的事。
但很奇怪,我并没有这样做。
我这种心态,大概可说是鸵鸟思想。
我——方面担心老卫,但另一方面,却又这般思量:“要是真的出了事,该怎办?立刻赶回香港,然后把九叔的事情抛诸脑后?”
算了,还是让老卫自己去应付困难吧!
这时候,我翻着的杂志,其中有几页,是报导日本相扑手比赛的实况的。
图片中的“人山”,是无数日本人心目中的超级偶像。
但如此惊人的肉体,是否真的值得令人羡慕?
这必然是见仁见智的问题。
当然,从我的角度去看,还是保持我这样标准的身形为妙。
要是在眼前真的出现这样的“人山”,而这位“人山”却又向我请教“减肥之道”,也许我可以提供七、八十种办法,给对方参考参考。
一个人在旅途上的时候,思绪难免混杂一些,甚至会达到胡胡混混不知所谓的程度。
然而,世事之奇,往往是令人难以理解的。
因为正当我漫不经心地翻阅杂志的时候,忽然发觉在附近的座椅上,正有一个庞大的物体在移动。
我放下杂志,举头一望,不禁陡地呆祝
在那一霎眼间,我几乎以为有一头大象闯入了这列快车。
当然,这只是我的错觉。
亚洲东方快车,不但有严密的保安,而且规定谢绝任何访客,一头大象当然也不例外。
除非这头大象曾经预先订购车票!
当我几乎误以为是一头大象闯入列车的感觉消失后,为了“定一定神”,我把手里的酒一仰而荆这是略带神经质的动作,既不优雅也不礼貌,但我在刹那间,却是“情难自控”。
因为在我对面坐下来的,是一个体重惊人、身高也惊人的日籍巨汉!
由于他穿着和服,加上头顶扎髻,一望而知是个日本人。
而且,极可能他本身便是一个分量十足的相扑手。
我承认,在那短短一、两秒间,我是有点失态的,但那也仅仅是一、两秒之内的事。
这日本巨汉的视线,落在我手中杂志的图片上。
图片上的相扑手,全都体重惊人、腿粗腰阔。
但眼前这日本巨汉,其体型之粗壮阔大,竟犹在图片内所有相扑手之上。
这并不是错觉。
我肯定,这巨汉若真的是一位相扑手,他的体型,极可能是全日本最厉害的。
以他这样的身材,若不参加相扑比赛,夺取日本人认为是无以上之的殊荣的话,那就真的人可惜了。
就连我这个对相扑比赛一知半解的中国人,也感到十分十分可惜。
正当我心念电转之际,这巨汉已微笑着向我伸手:“我是齐藤景夫,幸会!幸会!”
我立刻还以礼貌的笑容,和他握手。
他说的是日语,夹杂着极浓厚的关东口音。同是日语,在东京长大的日本人,和在关东山区长大的日本人,其口音就大有分别。
这位齐藤先生,虽然脸上泛现笑容,但在我感觉中,却认为他是很可恶的。
我脸上又没有凿上“日本人”,又或者是“日语通”这些字眼,他凭什么认为我一定听得懂他的说话?
要是我既非他的同胞,又不懂日语,而他一开口便是扶桑土话,那岂非要令本人大出洋相?
但我心思极快,在不到一秒时间之内,己明白个中原委。
原来我翻阅的那本杂志,全是用日文印制的,这巨汉一看之下,自然认为我就算不是他的同胞,最少也该听得懂日语。
看来,这大块头也并不是个鲁莽的笨蛋。
我立刻作出适当的回应:“我是洛云,来自香港的中国人。”
岂料他点点头,道:“我知道,你是惊奇俱乐部洛会长,要是我不知道你的来头,也不会贸然跟你握手。”
他的脸上仍然挂着笑容。
他的笑容,在他一脸厚厚肥肉中迸绽出来,看似有点滑稽,实则深沉厉害,绝不寻常。
虽然他仍在笑,但语气已在瞬息间变得高傲,甚至是冷酷。
我们的手还在紧握着。
他的手掌不但粗壮阔大,而且力发千钧。
一道深沉奇雄的力量,自他手掌四周隐隐逼了过来,似是要把我的手掌连带指骨一起捏碎。
好一个大块头,一上来便向我施展下马威,显然是不怀好意。
老实说,在握手之初,我是绝对料不到他会有此一着的。
要是我早知道他有此一着,我是否有勇气和他较量较量,也是大有疑问之事。
理由是我完全不了解这座“人山”,其腕力和手力究竟强大到怎样的程度。
兵书有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换而言之,知己而不知彼,就该高挂免战牌始属明智之举。
可是,我却一上来便已骑上虎背,就算想“抽手而退”,也太迟了。
除非大叫“妈哟”,或者是索性大叫“救命”,才有机会摆脱手掌被捏碎的危机。
但洛云者,何许人也!
要是甫接触便跪地求饶呼爹唤娘,消息一经传了开去,我哪有面目继续在江湖走动吗?
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齐藤景夫向我不宣而战,手段仿如当年偷袭珍珠港。
但我没有愤怒,也不惊惶。我对相扑不在行,但对江湖上的种种明争暗斗,以至短兵相接死缠烂打,都有相当丰富的经验。
经验告诉我:形势愈凶险,愈不能愤怒,更不能害怕。
愤怒能令脑筋混乱,无法作出明智的抉择。
害怕则使斗志散涣,纵使本有胜机,也会因为怯惧惊惶而顿失扭转局势的机会。
既已势成骑虎,唯有集中精神,凝运全身劲力应付。
已开始有人注意我们之间的“握手礼”,但由于表面上并无任何明显的异动,旁人也不致为之大吃一惊。
心中吃惊的,只有我们二人。
但请注意“吃惊”未必就是等于“害怕”。
我们的吃惊,乃是出于极度诧异的自然反应,而不是害怕得屁滚尿流,面青唇白!
平情而言,我既然在这种情况下跟齐藤景夫耗上了,再诧异再吃惊也不会惊诧到什么地方去。
对方的体重,最少是我三倍或以上!
他这一握之力犀利无比,那是可想而知的。
但齐藤景夫吃惊的程度,必然远远在我之上。
因为他做梦也想不到,他向我施展的这个下马威,非但未能立竿见影,反而给我反逼得极不好受!
虽然他嘴角一直保持着笑容,但眼睛的笑意早已散涣。
眼睛是灵魂之窗,耍掩饰惊诧的眼神,却又谈何容易?
他惊诧,使我渐感骄傲、渐感自豪。
但我的右掌,却已给他捏得快要麻木!
要是我说齐藤景夫这一握之力,只不过是搔痒一般,那是骗人的!
他正值壮年,而他的体形又是那么厉害……只要再多撑三十秒,恐怕我得要另想办法才能解窘了。
事实上,假如我并非置身于亚洲东方快车之上,而是在其他地方,相信我早已采取另一种方式,来对付这个“不速之客”。
但这一列设计独特、布置华丽的火车,车上的旅客,全都是为了享受浪漫舒适的旅程而来。
倘若我在这酒吧车厢之内,突然施展自由搏击之类的功夫,就算可以击退齐藤景夫,也势必会造成极大的混乱。
如此大煞风景、煮鹤焚琴之举,可免则免。
再加上英雄主义作祟,结果逼使我陷入了一场看似平淡实则相当凶险恐怖的比拼。
正当我和齐藤景夫比拼得难分难解之际,在我们两只右手的旁边,突然出现了另一只手。
相加起来,总共是三只手。
三只截然不同的手。
若以粗壮大小顺序排列,最大最惊人的,当然是齐藤景夫的手。
其次是我。
而最细小,但也最美丽的,是第三只手。
是方维梦来了。
方维梦!
维梦!
我的梦!
维梦来了,她不请自来。
但在这酒吧车厢,任何乘客都可以来。
她用不着任何人的邀请。
虽然她美丽晶莹的手,就在我右手侧,但她的眼睛并没有看着我。
她看着的人是齐藤景夫。
她看着齐藤景夫,齐藤景夫也看着她,两人的脸上都带着笑意。
两个大男人握手,不旋踵又有一个美丽的女子出现,她也要和其中一个男人握手,这看来是社交礼仪中最普通不过的事情。
绝对不足为奇、绝对不足以令任何人感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但我感到奇怪、感到不对劲、大大的不对劲。
看方维梦脸上的表,显然是认识齐藤景夫的。
当然,我还不致于敏感到认为她会看上了这个日本巨汉,但个中情由是怎样,却也颇堪耐人寻味。
齐藤景夫终于松开了手。
他那块白熊般又厚又大又多肉的巨掌,已和维梦的握在一起。
这一握,轻柔体贴之至,并不蕴藏半点杀伤力。
我倒不担心景大会“巨手摧花”,除非他是一个疯子。
只听见维梦的声音淡淡地说道:“幸会了!”
她用最普通的说话应酬着,那是日语。
景夫道:“方小姐,我请你们喝酒,赏脸吗?”
维梦嫣然一笑:“恭敬不如从命。”这句话,却是用普通话说出来的。
我以为齐藤景夫一定不明白这句中国话,岂料他不但听得懂,还用普通话作答:“能够与东方著名的影后在东方快车上喝酒,诚属赏心乐事。”
竟然说得头头是道,虽然谈不上字正腔圆,也算是难能可贵之至。
这一男一女互相对答,倒似是我变成了他俩之间的“第三者”。
我心中大为忿然,但表面上不动声色。
在气氛浪漫、环境高雅的地方,每个人都不期然地表现得彬彬有礼。
我也未能脱俗。
也许,这才算是不俗的表现。
我以为这日本巨汉,一定会借酒行凶,紧紧缠住维梦不放。
但他只是随随便便喝了一小杯白兰地,便向我们告辞,回到他的豪华房间。
我目送着他那高大横阔有如一堵墙壁似的背影消失后,实在再也忍不往质问维梦:“他是什么人?”
维梦冷冷地回答:“日本人。”
我大怒,但无法在酒吧里发作,正要离开这座车厢,她却把一包物件塞到我的手里。
我一瞧,怔祝
那是一双手套,纯黑色的皮手套。
手套很精致,是上等货色,但她无缘无故送这种东西给我,又是什么意思?
就在我怔呆片刻的时候,她走了。
她走向车尾那一方。
我瞧着她递给我的这双手套,心中的疑惑愈来愈甚。
我知道,她绝不会是个无的放矢的人。
她在这时候给我一双手套,必定大有原因。
既然她走向车尾,我只好跟上去。
我一面向前走,一面打量着这一双手套。
手套没有什么特别,只是纯黑、精致、品质上乘,除此之外并无任何异状。
唯一最特别之处,便是维梦迟不送来,早不送来,偏偏在我和日本“人山”握手之后送来。
这是巧合,还是有深意?一时间看不透,猜不懂,为之眉头大皱,仿佛自己由天才变成了蠢材。
我一直走向车尾那边,好好歹歹也得厚着面皮,要求方小姐解释解释,以免心中的谜团愈积愈多。
但就在我即将到达车尾之际,我呆住了。
我看见自己的右掌掌心,竟然变成了半透明的形态,而且还隐隐透射出淡绿色的光芒来。
倏然之间,我立刻明白了两件事。第一,齐藤景大和我握手,并不纯然是要和我较量掌力,而是另有目的!
他的目的已达到了!
我和他在握手之后,右掌掌心竟然出现了如此不可思议的变化!
任何人发现自己的掌心变成了半透明状态,而且还在掌心中透射出怪异莫名的淡绿光芒,他的骇意,自当不难想像。
我并不是木头人、机械人,我是个正常人。
当我蓦然发觉掌心出现这奇特变化之际,心中也是大为震惊的。
但这种震惊,很快就给我的战意抑压下来。
有人向我挑战了。那座“日本人山”,绝不是寻常的人物。
还有,连我的未婚妻也不寻常。
她早已认识齐藤景夫,而且知道他会利用“握手骗术”,令我的右掌发生那样的变化。
因此,她早有准备,及时送给我一对纯黑的皮手套。
我匆匆戴上右边的手套,一来避免其他人发现,二来就连自己也不愿意再瞧见自己的右掌。
那一座“日本人山”在搞什么把戏?
维梦又怎样了?她自从在“飞碟”建筑物神秘失踪,接着又再神秘回来之后,似乎连她整个人都变得神秘兮兮起来。
我心中大为不悦。
又有谁愿意看到自己的末婚妻,变成一个神神秘秘莫测高深的女子?
也许,这很刺激,但我认为这种刺激,对每一个心理正常的未婚夫而言,都不好玩。
我心中思潮起伏,愈走愈是缓慢。
终于到了车尾的观景车厢。
在这里,乘客可以与列车外的大自然景色更加接近。
车外两旁的花草树木急速后退,而一直保持平行线条的两条铁轨,也同样飞快地在列车下倒退着。
维梦倚在车尾扶手侧,动也不动。
夕阳映照下,她的秀发呈现着迷人的金光,景色美,人更美。
但我的右掌却变得古古怪怪,以致在炎热天气下,也得戴上手套。
她的脸很好看,但我的视线,却凝注着她的一双手。
她的手,本是雪白晶莹的。
她在跟齐藤景夫握手的时候,并没有戴上手套。
但不到两三分钟,当我在车尾看见她的时候,她的手已不是雪白,而是纯黑。
她也戴上了纯黑色的皮手套。
我心头一震。
这决不是巧合,她的手是否也出现了奇异的变化?
在车尾的观景车厢,除了她之外,当然还有其他旅客。
我看见了一对操德语的年老夫妇、三个来自新加坡的华籍少女、两个黑人(国籍末明)……此外,还有一个中年人。
这中年人看来有点像越南人,但他只是独自在凭栏欣赏风景,一时间,无法判别他的国籍。
但很奇怪,我对这个国籍不明的中年人,似乎有着似曾相识的感觉。
但在这似曾相识的感觉中,却又奇奇怪怪地有着另一种感觉。
那种感觉,却是陌生!绝对的陌生!
换而言之,只是短短一瞥间,这中年人竟令我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矛盾到了极点的印像。
而这种怪诞的感觉,却又是我以前从来没有感受过的。
但这种感觉,只能抽像描述,不能提出任何具体的证据来。
由于这感觉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奇怪了,以致我的视线,至少在三十秒钟之内,完全凝住在这人的脸上。
对一个陌生游客投以如此过分的注视目光,即是不太礼貌的行为。
但我的面皮向来不薄,这中年人又不是花朵一般的少女,瞧几眼,我决不会有不自然的感觉。
中年人似乎没有察觉我正在注视着他,但也可能是故意不理会。
三十秒过后,我决定不再理会此人,并且暂定此乃自己神经过敏,是耶非耶?以后有机会才再作求证。
我缓步上前,在维梦旁边站着,而且一靠边站上去,便用右手握着她的右手。
她没有缩开。
我们的右手,都戴上了黑手套,而在这车尾,是没有空气调节系统的。
当然,我们正在兜风。
但无论如何,在这热带地区戴上皮手套,总是异相的事情。
我握着她的右手,紧紧地握着。
我为什么要在这时候握着她的手?
她是个聪明人,她当然很明白。反而我,并不明白她心里的想法究竟是怎样的。
她是高傲的女性,她在冷若冰霜的时候,其威力大概只有地球上的“大冰川时代”始能与之相比。
但她此刻并不是冷若冰霜,而是披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看来,这有点像是一场游戏,又像是故作神秘的化妆舞会。
只是,化妆舞会遮掩的是脸孔,而我们在遮掩着的,却是手掌。
忽然联想及那些爆窃专家、飞天蜈蚣之类的盗贼。
这些大盗和小贼,都是手套的忠实拥护者,因为手套可以令他们在犯案的时候,不会留下指纹。
但我现在“被逼”戴上手套,却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自己的掌心可以发光。
列车在热带森林中飞驰,太阳渐渐西下。
维梦的脸,无论在什么时候看上去,都是那么风华绝代,仿似烟雨媚阳……她是影后,而且并非一般影后的影后。
但我现在注重的,并不是这位绝色佳人的俏脸,而是她的掌心,更尤其是她右手的掌心。
我以为自己一定会首先打开话匣,但结果却在这时候变成一个木头人。
在她面前,我的舌头忽然无缘无故地打了七、八十个结。
仿如梦中人。
我不开口,结果自然是她首先开腔。她道:“昨晚,我见到了九叔。”
我陡地倒抽了一口凉气,半晌才作出回应:“你是说你看到了司徒九。”
她点点头,视线却凝注在我俩的右手。
我立时追问:“他在什么地方?他有什么话跟你说?”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他受伤了。”
她虽然是答非所问,却也更进一步提供了司徒九目前的情况。
我再抽一口凉气:“他的伤势有多严重?”
维梦这一次却摇摇头:“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受了伤,但伤在什么部位,伤势有多严重,他都不肯说,但我看得出,他的脸色很苍白,似乎曾经大量失血……”我陡地叫了起来:“是——”但我只是叫出了一个“是”字,便硬生生把下面的字句收回来。
这是一列车厢,并不是个密不透风的地下密室。
对其他游客,我并没有太大的警诫心,唯独那个看来像是越南人士的中年人。
虽然极可能只是我神经过敏,但世事奇异莫测,既然对他有着一定程度的狐疑,那么在此人附近谈话,还是谨慎一点较好。
但当我倒身望向他原来所站的位置时,却发觉他已离去。
维梦并不了解我心中的“狐疑”。
观景车厢的游客,渐渐稀疏。
维梦看着我,她黛眉轻蹙:“怎么不说下去?”
虽然她是个梦幻般难以捉摸的女人,但她毕竟还是个女人!
女人的好奇心,决不在男人之下。
维梦的外表也许冷得很,但在她的内心世界隐藏着的,说不定是熊熊烈火,甚至是火山口内高温千万度的熔浆。我压低了声音,才在她耳边道:“是刀伤!一定是刀伤!”
她的语气很平淡,但却令我大为震撼。
她愕然地望住我:“何以这样肯定。”
我道:“他老人家与刀有缘,他是个刀法名家,在自由神像的了望台上,我见过他身上的一处疤痕,正是给使刀高手留下来的‘贴身纪念’。”
维梦闪着美丽的睫毛,眼神却是一片迷惘:“是刀伤?真的是刀伤吗?”
我知道司徒九受了伤,那是事情的一项进展,但最重要的,还是必须查出事情的真相,以及把司徒九拯救出来。
我再问:“九叔在什么地方?”
维梦道:“一条软管之中。”
我呆祝
一条软管,那是什么意思?
我立时再问:“这条软管有多大?它设置在什么地点?是不是和那座‘飞碟’建筑物相连?”
我最后那一句问话,自然是根据昨晚她神秘失踪时的环境而作出的推断。
维梦寻思半晌,道:“我只知道,我是在软管中遇见九叔的,但那条软管究竟有多大,请恕我无法形容,因为……”她说到这里,美丽的脸庞上泛现出一种奇怪之极、也迷惑之极的神情来。
她并不是故作神秘,纵使我知道她是个演技十分精湛的女演员。
我没有催促她,只是用眼神鼓励她继续说下去。
过了一分钟后,她才樱唇启动,缓缓地道:“身在局中不知局。我没法形容软管或大或小,那是因为……”我陡然明白了。
我干咳一下,道:“你是说你根本不知道,当你在软管里的时候,自己的身体是否和原来的样子一般大小?”
我这样形容她在软管里的情况,可能只是一种荒谬的假设,就连我自己也觉得,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除非除非她的身子,在她进入软管之前,离奇莫测地缩小了。
只见维梦轻轻拂扫着秀发,半晌才道:“我无法确切地形容当时的感觉……就算我的身子真的缩小了若干倍,那也是一种真实的感觉。例如在一些科幻电影里,若主角的身体突然变得蚂蚁般细小,他必然会遇上许多‘庞然巨物’,例如是一只还要大的水杯,或是比自己还要粗壮几十倍的蟑螂等等……”我皱了皱眉:“但你没有类似的经历,只知道自己是在一条软管之中,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实物可以作为比例参考,对不?”
她点了点头:“不错,正是这样。”
我又道:“你可记得,当时是在怎样的情况下,进入那条软管之中的。”
她默然片刻,似乎正在努力回忆着。
过了好一会,她才缓缓地道:“我记得,当时我正在梳妆台前,面对着镜子……”我脑海中陡地闪起了司徒婉婉昨晚的说话。
她昨晚说道:“当时,我在梳理头发……”她梳理头发的时候,是坐在梳妆台前,面对着一块镜子的。
无巧不成话,维梦在进入那条软管之前,她也同样是在梳妆台前,面对着一块镜子。
这是巧合吗?
不!这绝不是巧合,而是“飞碟”主人的杰作!
只听见维梦道:“但忽然间,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困倦,便在梳妆台上睡着了……可是,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并不在原来的地方,而是置身在一条奇特的软管内。”
我吸一口气,道:“然后,你就看见了九叔。”
维梦颔首,道:“不错,但他老人家的面色很差,他对我说:我受了一点伤,目前我的身份是个俘虏、是肉票,有人要绑架我。”
我道:“九叔还有什么话说?”
维梦道:“正当我要向九叔继续追问的时候,那条软管突然起了不可思议的变化。”
我道:“你看见了些什么?”
维梦道:“我看见了无数柔和的、颜色缤纷的光团,几乎什么颜色都有,比烟花还更复杂。”
我沉着脸:“那究竟是怎样的光团?九叔又怎样了?”
维梦摇了摇头:“我再也看不见九叔了,他在那些闪幻不定的光圈里消失了踪影。”
我道:“那些光团,在你眼前维持了多久?”
维梦道:“不足一分钟。”
虽然只是不足一分钟的短暂时间,但却已足够产生许多惊天动地、出乎人类想像的变化。
我急急追问:“之后,你看见了什么?”
维梦道:“一个人。”
我给她弄得更急躁:“可以详细形容那人的样貌吗?”
维梦眨着眼,道:“不必形容了,他就是刚才跟你热烈地握手的日本人。”
我呆住了。
维梦认识齐藤景夫,这一点我是知道的,但却末曾料到,他俩的认识,只不过是昨晚的事情,而且彼此认识的地点,又是在一条神秘莫测的软管之中!
霎时间,我的喉头一片干燥,连声音也不由自主地苦涩起来。
我道:“他的手,有什么机关装置?”
要是有人骤然听见这样的一句问话,定必莫名其妙,但维梦绝对不会。
对于这件事,她比我知道得更早,也比我知道得更详细。
我盯着维梦的脸,等待着她的答覆。
但她没有再开口,只是把她右手的手套轻轻脱掉。
她的手背向上,掌心向下。
她用眼神向我示意,她要我也把手套脱下来。
我不明白她的真正用意,但在这时候,无论她说什么我都会照着她的意思去做。
我把右手手套除掉,也是手背向上,掌心向下。
我没有看自己的右掌,倒不是因为害怕,而是不希望给其他游客发现这个秘密。
这毕竟是太骇人的事情,而且,就连我也没弄清楚,那是怎样的一回事。
当我也脱掉手套后,维梦用她的右手,紧握着我的右手。
在她掌心稍为翻动的时候,我看见了她的掌心,也隐隐透射出一种奇异的光芒来。
她的右手,果然也和我的情况一模一样。
本来,能够紧握着维梦的纤纤玉手,无论怎样看来,都是一件愉快的事。
但在这一刻,我的感觉却是前所未有地怪异。
我实在不知道,当我们这两只会“发光”的手掌接触时,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我不知道,维梦也不一定知道。
问题只在于:她并没有把昨晚神秘失踪以后的全部经历诉说说出来。
她只是说了其中一部分。
但一定还有其他情节,她并末向我透露。
她只是要我握着她的手。
在这列车的观景车厢内,有一对德国籍的老夫妇,他俩看着我们的手紧握着。
老夫妇在微笑。
在他俩的眼中,定必以为我们正在享受着浪漫的旅程。
茌这风光旖旎的环境下紧握着情人的手,确然值得令旁人艳羡。
但内里乾坤,别说是这一对老夫妇,就连我也大惑不解,只能见一步,走一步。
当维梦的手,紧握着我的手之际,我第一个感觉,是她的手十分柔软,跟齐藤景夫的大手,真有天渊之别。
十秒钟后,奇异的感觉来了。
我的右掌,显然像是接收到某种神秘的讯息,手背上的肌肉不断在颤动着。
那种感觉,并不可怕,反而令人有着十分舒畅的感觉。
仿如在接受水力按摩。
又过了十秒,她的掌心发出热力。
她的掌心发热,我的掌心也在发热。
我不由自主地紧皱着眉,这情况,倒有点像是武侠小说中的武林高手,正在互展内功,发动硬拚。
这热力,愈来愈是厉害,简直达到了“烫手”的程度。
但在如此“高温”之下,我并没有感到火炙般的痛楚!
而就在掌心温度最高的时候,四周的环境,全然出现了极不寻常的变化。
列车的观景车厢,仍然是观景车厢,我仍然可以看见那一对头满银发的老夫妇,正在凭栏欣赏车厢外的风景。
可是我看到的风景却已完全变了。
在列车以外的风景,根本已不再是任何风景,而是变作一团又一团的光团!
这些光团,颜色缤纷,看来并不刺眼,但却复杂得难以形容。
但眼前的维梦,她那美丽的容貌,却没有改变。
列车不断在路轨上飞驰。
我看见在路轨上,出现了一条长长的软管。
列车飞快向前疾驰,路轨不断向后倒退,但这一条长长的软管,竟然一直在车尾部位,直追上来!
当然,那是幻觉!(最少我主观上认为如此。)但那种幻觉,却又是那样真实,我甚至认为,只要自己把手伸出去,便可以触及这一条怪异莫名的软管。
这条软管,就像是另一列快车,随后跟了上来一样。
但天下间又怎可能有一条这样古怪的软管?
不!这是绝不可能的!
但这若不是一条软管,又是什么东西?
倏地在软管管口之上,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仿似世外高人的老者。
他的脸色不怎么好,很苍白。
他是九叔!司徒九!
第五章返老还童
给神秘绑架的司徒九,终于出现了。
他出现在这列快车之后、一条奇异的软管管口上。
列车在飞快行驶,软管却能紧贴在列车车尾之后,首尾相距不及两公尺!
这当然是幻觉。
但幻觉又怎会如此真实?
两公尺,并不是一个太远的距离,我可以很清楚地看见司徒九的脸。
他的脸有数不清的皱纹,但眼睛始终炯炯有神。
我呆了片刻之后,忍不住叫道:“九叔,是你吗?”
颇怪异的呼叫。
司徒九在管口上向我微笑,道:“难道你以为我是演唱会里的黎明吗?”
我叹了一口气,道:“就算你真的是黎明,看来也不会令我更感意外!”
司徒九道:“但这并不是个演唱会,而是一幕又一幕的决战。”
我听得一呆:“什么决战?你曾经和别人决战过吗?”
司徒九点了点头,道:“不错,你瞧瞧我的脸色,就知道我遭遇怎样了。”
我吸一口气,道:“你中了敌人一刀?”
司徒九道:“不错,而且位置和上一次几乎完全相同。”
我道:“对手呢?是否都是同一人?”
司徙九道:“你猜对了!”
我道:“他在什么地方?”
司徒九道:“你想领教他的刀法吗?”
我道:“不想,我只想见一见这位世外高人。”
司徒九道:“今天不行,明天有机会。”
我道:“为什么要等到明天?”
司徒九道:“因为今天并不是比赛的日子。”
我一怔,道:“什么比赛?”
司徒九道:“赢取钞票的比赛。”
我感到莫名其妙,道:“蠃取钞票?这是谁的比赛?”
司徒九道:“这是绑匪大人一手主办的比赛。”
我问:“你也是参赛者之一?”
司徒九摇摇头,道:“我没有参加比赛,我是个盗取钞票的人,所以,给绑匪掳走,条件是必须把钞票交还出来!”
我听到这里,心中一阵震动。
司徒九的为人,我是相当了解的。
他绝不是一般鸡鸣狗盗的小贼。
基本上,他并不是贼,而是一个老式江湖人物。
以司徒九的江湖地位来说,他重名誉远远重于金钱上的得失。
他重名誉,但并不是沽名钓誉的一种人。
他要保持的是清誉,而并非人人称赞的盛誉。
盛誉往往是刻意营造出来的,但清誉并不然。
只要自惜羽毛、不贪脏枉法、不淫邪、不盗窃、不出卖朋友任何人都配得上“清誉”这两个字。
我不相信司徒九会是一个为了金钱而出卖自己的人。
我不是说他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人物,只是不肯相信他是一般的窃贼。
除非另有内幕,另有玄机。(后来事实证明,我并没有看错九叔的为人。)正当我要向九叔套间更多有关内情的时候,列车外颜色缤纷的光团忽然消散。
软管和司徒九也在一秒钟之内,消失在我视线之中。
列车没有改变过,它一直都在路轨上飞驰。
当那些光团、软管和司徒九全都消失以后,映入我眼帘的,是路轨旁田野间的水牛、花草树木间的平房、村落。
我又发觉,车速减慢了。
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目睹铁路两旁迷人雅致的景色……我又发觉,我的右掌掌心不再炙热,但我仍然紧握着维梦雪白的手。
我凝视着她,她也望着我。
我吐了一口气:“我看见的,你都看见了?”
她点头。
我又道:“九叔的说话,你都听见了!”
她又点头。
我问她:“什么叫‘蠃取钞票的比赛’?”
她连眼睛也不眨一下,爽爽快快地回答:“蠃取钞票的比赛,就是蠃了比赛的优胜者,可以获得奖赏,而奖赏就是钞票!”
答得很中肯,无懈可击之至。
却等于没有作答。
我当然不服气,正要展开大逼供,她却转身走了。
这是一列火车,她走来走去,仍然是火车内的范围,除非她跳车来逃避我!
她大不了回到总统套房里,又或者是去找小高夫妇,总不见得有可能插上一双翅膀飞上天去。
我再看看自己的右掌。
我的右掌已恢复了原来的形态,既不再发光,也看不出有任何异样。
看来一切俱如往昔。
但我知道,这并不是一件寻常的事。
当我和维梦两手紧握后所目睹的事情,看似幻觉,实则不然。
但那到底是怎样一回事?这就有待稽考了。
维梦离去后,我独自在车尾观景车厢里寻思。
我脑海中,忽然闪过了一个奇特的念头。
在那一瞬间,我脑海中几乎同时闪现出两个人的形貌。
一个是聂一百,另一个却是在不久之前,才在这车厢中给我遇上的中年人。
这两个人,可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但很奇怪,我却隐隐觉得,在这两人之间,似乎有着某种难以言喻的关系。但那究竟是怎样的关系,却又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我只是感应到某些玄妙之极的事情,已发生在这两人之间。
而且,我这种发自脑海中的神奇感应,仿佛愈来愈是强烈。
最后,我决定不辞冒昧,直接找那人问个明白。
但他会在列车的什么地方?
黄昏,斜阳乏力地从椰子树林间映照出来,把餐厅车厢的窗子染成暗红色。
小高夫妇和维梦并没有在这时候出现。
也许,他们并不饿。
东方快车有两个餐厅车厢,我在其中一个车厢里看见我要找的那个中年人。
旅客在东方快车上的衣着,白天整齐干净即可,到了晚上,则较为隆重。
我披上外套,结上领带,俨然赴宴的模样。
那中年人的衣着,却比我更有气派。
在他面前,已摆放着一盆香味四溢的烤虾,还有白酒。
他只是一个人,在他座位的对面,是空着的一个座位。
我礼貌地向他打了一个招呼,然后用英语道:“我是洛云,很对不起,打扰阁下了……”如此措词,虽则杂乱无章,但开始便摆出了客客气气的姿态,他总不成用杯子里的酒来泼我。
那中年人却连眼皮也懒得抬起,一面吃烤虾,一面喝酒,然后才用含糊不清的声音道:“你若有兴趣陪我这个老人瑞共进晚餐,欢迎之至。”
他的说话,本来没有什么怪异之处,但他却竟然自称为“老人瑞”!
在那一刻间,我整个人为之僵硬着,仿如在千丈深渊下遇上僵尸一样。
总算还有相当定力,并未“咕咚”一声栽倒地上。
隔了一会,我才能勉强镇定心神,把手向前伸出,道:“阁下是……聂……一百先生?”
中年人漫不经意地伸手,只是和我轻轻一握,便神清专注地举叉动刀,津津有味地品尝美食。
我缓缓地坐了下来,同时目不转睛地瞧着中年人的脸。
在观景车厢骤然遇上他的时候,他给我的印像,是不到五十岁的中年人。
但在这时候,我近距离注视着他的脸,却觉得他最多只有四十岁左右。
他看来懒懒洋洋,实则双目精芒内敛,有如正在大树下乘凉的一头黑豹。
我甫坐下,服务员已上前殷勤招待。
我随便指指点点,大概是有什么吃什么的样子。
这种顾客,最易招呼。
当我喝第一口红茶的时候,中年人忽然望住我,一本正经地说:“我姓聂,正确名字叫本源,什么八十、九十、一百之类的名字,如今看来只是一个笑话。”
见他这样描述自己,我脑海中不期然又再“轰”的一声响了起来。
他这样说,已单方面肯定——他叫聂本源,也就是聂一百聂院长。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固然,我早就感觉到这中年人和聂一百之间,极可能有着非比寻常的渊源。可是,就算给我三年时间天天去想,只怕也无法想像得到,这中年人赫然正是聂一百本人!
那是超乎一般想像的事情。
当然,一旦谜底揭穿了,那可简单得很,只消用四个字便可以形容透彻。
那是:“返老还童!”
以聂本源超逾百岁之龄,忽然变成了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虽然尚未名副其实地变成一个“童子”,但只怕也是相差无几的一大怪事。
我看着聂本源。
聂本源也在看着我。
我看着他的时候,眼神大概像是看着一个怪物,而他看着我的眼神,却像是盯着一个“IQ零蛋”的蠢材。
烤虾、椰子鸡相继摆放在我面前。
既来之,则吃之,唯独食而不知其味。
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我问聂本源:“在那W-N921之内,你看见了些什么?”
W-N921,就是我住所中那座“古物探测器”的代号。
我不晓得聂本源是否知道那座仪器的代号,但此刻姑且试他一试。
就算聂本源不晓得什么叫“W-N921”,也不能就此断定他并非聂一百。
可是,我才说出口,聂本源已然嘿嘿一笑:“要是我连W-N921是什么东西也不清楚,又怎会在阁下的书房里,忍受着难闻的雪茄气味?”
好厉害的老人瑞!
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话,已包含着连消带打以及阐述当天景况来证实他自己身份的双重意义。
凡是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没有抽烟、更没有抽雪茄的习惯。
而那一天,我是在无聊和特殊的情况下,才会抓起一根雪茄抽起来。
坦白说,我也许比聂一百更讨厌雪茄的气味。
我继续打量聂本源的脸。
我愈来愈相信他就是聂一百。
因为我突然想起当天老卫的遭遇。
老卫是“护送”聂一百离开云雾居的,但当他回来的时候,他的脸又青又肿。
他曾经与别人决斗,而且对手就是聂一百!
老卫败了!他败在聂一百的拳下!
这种事,小高当然不会相信。
至于我,处境尴尬之至。
我不相信聂一百可以击败老卫,那是十分合情合理的判断。
可是,倘若我连老卫的说话也不相信,还可以相信什么人的话?
而且,我知道老卫决不会是个随便虚构故事以博君一笑的无聊之徒,他的说话,永远比一颗钉子还更实在。
只是那一桩怪事,除了老卫之外,并无别的目击者。
虽则老卫言之凿凿,但最少小高就绝不肯相信。
要是“捏造事实”的人并不是老卫,而是其余的人等,小高早已破口大骂,绝不留情。
那一桩怪事,在我心中成为一个无法解释的谜团。
直到这时,事情终于露出了端倪!
因为聂一百竟然“返老还童”,他已不再是百龄人瑞,而是一个骠悍的中年人。
可是,我心中却又冒起另一个疑问。
纵使聂一百真的返老还童,由一百岁老人变成了他现在的模样,但一个普通的中年人,就可以击败老卫吗?
不!这是绝不容易的事情!
除非聂一百在年轻时,是个武术根基十分深厚的武林高手。
否则的话,我敢保证,在一万个中年人里面,也未必有任何一人,足与今时今日的老卫匹敌。
老卫的武功底子有多少斤两,小高和我都很清楚。
正因为小高对老卫的底子也很清楚,所以他绝不相信聂一百能够击败老卫。(当然,他根本不知道,聂一百突然“返老还童”。)为了要更进一步证实,眼前的聂本源的确就是聂一百老先生,我忍不往又再问一句:“那一天,你离开书房之前,曾经说过些什么话?”
聂本源冷冷一笑,突然用餐刀在餐桌的台布上,虚画出四个汉字。
我知道,聂一百是个书法高手。
他这几下子虚画,别人就算站在他身边凝神注目,恐怕也未必能够看得出什么名堂来。
但我总算是肚子里有点墨水的人,一看之下,已知道他这几下虚画,所写的乃是“黄金喇嘛”四个汉字。
至此,这位聂本源先生的身份,已是无可置疑。
我不禁长长地叹了口气,道:“阁下的旅游证件,似乎必须在事前花费一番工夫!”
聂本源道:“果然聪明,倘非如此,我又怎能在短短一两天之内,紧随小高夫妇到此。”
我道:“连东方快车的车票,也预早作出了安排?”
聂本源道:“当然!”
我把烤虾囫囵而吞之,道:“这一列快车,本来只属于一般旅游性质,但却好像有人临时加插了一些‘杂耍表演’。”
聂本源喝了一口酒,又用白布擦了擦嘴角才道:“你若要这样形容这一件事,也无不可。但据我所知,洛会长也是杂耍表演艺员之一。”
我脸色一沉,道:“你是说明天的比赛。”
聂本源加重了语气,道:“不错,是蠃取钞票的比赛!”
我蹙着双眉,道:“我为什么要参加这种不明来历、不明主办动机的比赛?”
聂本源道:“也许是为了司徒老先生吧!”
我一怔:“阁下不但神通广大,而且消息灵通之至。”聂本源冷冷笑,道:“要是什么都不晓得,只能算是个胡混度日的蠢材,又怎配得上‘神通广大’这四个字。”
我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
到了这个时候,我又再明白了另一件事。
仍然是老卫当天“决斗受伤”的事。
以老卫的本性,就算聂一百老先生要和他决斗,他又怎会接受一个百岁老人的挑战?
那根本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但事情发生了。
在老卫和聂一百之间,的确曾经展开过一场匪夷所思的决斗,而并非聂一百对老卫施以偷袭。
事实上,就算聂一百要偷袭老卫,若以正常的情况而论,也几乎是绝不可能成功的事情。
要是一个百岁老翁突袭老卫,而又能够把老卫揍得鼻肿脸青的,那么单就这一件事,已可列为奇迹!
然而,根据老卫的叙述,那并不是偷袭,而是双方摆明车马的一场决斗。
到了现在,我面对着当天把老卫击败的“老人瑞”。
眼前的聂本源先生,虽然年纪比“老人瑞”相差了一大截,但却变得更加老气横秋,态度嚣张而且并不友善。
尤其是他经常摆出冷嘲热讽的表情,那种目中无人的态度,实在令我相当反感。
我不知道聂院长在中年时代,是个怎样的人。
我只知道,当我第一次认识聂院长的时候,他已经垂垂老矣,连说话也提不起劲。
这样的一个老人,当然连“老气横秋”的资格也不存在,更不会嚣张到什么田地去。
但他在四十几左右的时候,又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我出生太迟,根本无法明白,似乎也不可能有机会明白。
可是,倏然之间,聂一百回复了六十年前的他!
他的气焰又回来了!
他不再是一个濒临老死边缘的衰翁!
这就难怪老卫会接受他的挑战了!(其后直接质问老卫,情形如所料。)聂本源并不是个易与之辈。
他瞧不起任何人。
在以前,他已具备这种性格,也许到了七、八十岁以后,情况才告“好转”。
他不再理会我,迳自回到他的房间去了。
他的突然出现,固然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但也解开了某部分的疑团。
但却有更多疑团在我心中,乱七八糟缠结在一起。
聂本源离开餐厢之后,一个巨大的身影在我面前出现。
以为必然是“日本人山”齐藤景夫,定睛一看,却又非也。
竟是一位著名的重量级拳王泰利。
泰利是美国职业拳师,曾一度登上世界拳王宝座,但其后却自动退出拳坛,理由至今仍是秘而不宣。
他是黑人,浑身上下肌肉结实有如钢铁,堪称黑得发亮。
我认得他,那是因为他的知名度极高,几乎仅次于当年的阿里。
泰利连问也懒得问一下,便大模大样地在我对面坐了下来。
我虽然认得泰利,但他并不是我的偶像。
正待扬长而去,泰利却在这时用鼻音浓浊的嗓子对我说道:“我是一号,你是二号,明天的比赛,我们是第一组的参赛者。”
我陡地呆往。
过了一分钟之久,我才盯着泰利粗犷的脸孔道:“什么时候开始比赛?”
泰利道:“正午十二点。”
我吸一口气:“地点在哪里?”
泰利干笑着,笑得像是一头可怖的大猩猩。
他道:“你是应该知道的。”
我哼了一声:“好!明天正午十二点,车尾见。”
他笑得更愉快,伸出了巨大的手掌雯和我握手。
经过了“日本人山”的教训,这次的握手,当然是可免则免。
如无必要,又有谁喜欢整天戴着手套以掩人耳目。
我不再在这里逗留,我要回总统套房去。
回到房内,维梦正在看小说。
她有小说,我也有。
她看她的,我看我的。
小说有多种功能,其中最伟大的一种,谓之“催眠”。
清清醒醒的人,只要一页一页地追看小说,往往很容易就会进入梦乡。只是,凡事不可一概而论。
今夜一口气看完了三十余万言的小说,连“版权位”都巨细无遗地看个一字不漏,结果仍然龙精虎猛,全无困倦之意。
倒是维梦,她睡着了。
她的小说,只看了一半。
她是万众触目的超级影后方维梦。
维梦。
梦。
我的梦。
把我带人梦乡的并不是小说,而是悠扬乐韵。
其后,把我吵醒的并不是列车上的任何声音,而是维梦在我的耳朵轻轻吹了一口气。
在男人的耳朵吹一口气,听说已成为一种“潮流”。
她呵气如兰,给她这样子吹一口气,那种感觉是十分奇妙的。
恰似一道暖流,自耳朵一直吹入心肺中。
要是唤醒我的人是老卫,我一定立刻像是山猫般跃起。
但给未婚妻这样吹一口气,却整个人为之酥软下来,此谓之——贱骨头!
我懒洋洋地不起身,但她却没有再吹一口气,只是打开了房门,然后又再关上了房门。
可恶!我的末婚妻独自溜了出去,再也不瞧她的未来丈夫一眼。
只好认命,梳洗完毕,呆愣愣地跟了出去。
早餐后,又在车尾看风景。
风景颇有改变,我们已远离新加坡,朝着北方进发。
维梦在观景车厢独自站着,我上前问:“怎么不见小高夫妇?”
维梦答:“若不是跳出车外自杀,便是蒙头大睡,不愿起床。”
我叹一口气:“没想到你在晨早时候,说话也是这么凉保”她道:“人生中每一句对白,本都是戏。”
我大不以为然:“人生是人生,戏是戏,硬要把人生与戏混为一谈,那是逃避现实的哲学。”
她睨视着我的脸,道:“你这样说,全然是为驳斥而驳斥,根本不是你心中所想!”
我厉害,她更厉害。
我恼羞成怒,突然搂抱着她,在愤怒中吻她,并且准备接受她两记耳光。
但她却给我吻了。
她冷冰冰地望着我,仿佛她是从天上掉下的圣女,而我却是泥沼里爬出来的禽兽。
如此一吻,自是索然无味。
只好浅吻即止,以免给别的游客误会“狼来了”!
我放开了她,闷哼一声。
她突然摊开了右掌,在我面前晃了又晃,然后说道:“一切如常,昨天的奇异功能,不再复见。”
我也摊开了自己的右掌,看了又看,也是一切如常。
我冷冷道:“要它发亮,有何难哉?只要去找齐藤景夫,和他握一握手,即可历史重演……”话犹未了,一只巨大的手掌已在我眼前出现。
好巨大的手掌!
除了那座“日本人山”,谁会有这么大的一只手?
第六章疯狂比赛
握手!
可以是一件最普通的事。
但也可以是复杂得不可思议的怪事,就算用大型电脑再加上天才横溢的人脑,也没法子可以详细分析出来。
就像是眼前的齐藤景夫,我只不过曾经跟他握握手,其后却引发出一连串令我绝对无法想像的怪事。
不到一天,他又来了。
而且,他再度伸出了的他的巨掌!
他要和我握手!
当然,我是可以拒绝的,而且似乎也不应该和他再来这一套。
可是,实际的情况却是——再握手。
齐藤景夫对于我这种毫不迟疑便和他再度握手的勇气,似乎甚为惊诧。
当他最初出现在车尾的时候,他脸上的肌肉,一直都浮现出嘲讽和藐视之意。
他心中必然认为,我是一定不敢再跟他握手的了。
就算最后愿意把手伸出来,也一定是相当勉为其难的事情。
但他错了。
我连眼睛也没眨动一下,便把右手伸了出去,并且和他热烈地握手。
看来“状甚老友”。
但在骨子里,这也是另一场神秘的斗争,最少,他很有可能全力发动,企图把我的手掌捏碎。
然而,这一次的握手,他并没有使出惊人的力量。
他只是热烈地跟我握手。
他脸上嘲讽和藐视的神情,也随着彼此的握手而迅速消散。
他用日语对我说了一句:“早晨。”
我用日语回应:“除了握手,阁下还有什么指教?”
齐藤景夫呵呵一笑,道:“比赛提早进行,所以提早和你握手。”
这时候,我们的手己分开,我隐隐发现自己的右掌心开始在发亮。
齐藤景夫的巨掌却狡猾地握成拳状,不让我看见他掌心有什么样的异状。
我不禁脸色一沉:“我连比赛的法则和对手是谁也不晓得,那算是什么样的规矩?”
齐藤景夫皮笑肉不笑:“别装糊涂了,你的对手是泰利,你是知道的。”
我哼一声:“那也只不过是登车之后的事情,而在此之前,我根本没有任何准备。”
齐藤景夫道:“泰利的情况,也和你一样,但他却欣然参战。”
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泰利己出现在他背后。
以体积而言,泰利当然比不上齐藤景夫,却也远在我这个东方人之上。
他是重量级职业拳师,而且是拳王。
他一出现,便已赤膊上阵,完全是一副职业拳师即将跳上擂台的装束,但一双拳套却还没戴上。
他瞳孔精光暴射,他绝对在巅峰状态之中。
我冷冷一笑,“好极了,我们若是比赛打羽毛球,我可以每周让他八分!”
齐藤景夫仍然皮笑肉不笑,道:“比赛还没有开始,谁晓得是打拳还是打羽毛球?”
他说这两句话的时候,使用的却是美式英语。
泰利一听之下,初时仍面露猩猩的笑意,但随即脸色一寒,叫道:“当然是打拳!”
他一面说,一面把两只拳套互相交击,发出了沉实的“噗噗”声响。
握手!
泰利己伸出了他的手!
他的掌心,果然也是透明的、发亮的!
由于我已有过这种“握手”的经验,泰利这么一只“怪掌”,我是毫不害怕的。
列车如常在路轨上行驶。
我和泰利都在整列快车最尾的部分……这时候,齐藤景夫望着我、维梦望着我、泰利也望着我。
每个人都望着我,看看我是否有勇气接受这一次的挑战。
但这时候,我心里却想念着另一些人。
那是远在香港的老卫、在这列快车里的聂本源和小高的岳丈大人司徒九。
当我一想及司徒九的时候,我暗暗叹了口气。
我认为,他是我愿意接受泰利挑战的最大因素。
司徒九是我的前辈,而且为人颇具大侠之风,是个值得尊敬的人物。
既然此事牵涉及他老人家,我又还有什么好考虑的?
泰利是重量级拳王,他的手掌也许比齐藤景夫的还更可怖,但到了这个时候,我己没有选择的余地。
当我们两手紧紧握在一起之后,我和泰利的视线同时望向车尾后面的路轨。
果然,预料中会出现的景像,很快又再呈现在我们的眼前。
在车尾的路轨上,出现了一条巨大的软管,而在这软管出现之前,同样有无数色彩缤纷的光团不断在周遭闪现着。
那是一个充满幻影的世界,看业像是一场梦,但比任何一场梦都更令人为之目眩。
软管一直贴近车尾。
但这一次,软管内没有人。
我看不见司徒九,也没看见其他人。
只看见了一座擂台。
拳击比赛的擂台!
对一位拳师来说,擂台不啻是他们的家!
跳上擂台,就等于回家一样。
有自信、有实力的拳师,决不会惧怕擂台!
就算心底里对擂台恐惧,也必须征服这种恐惧的感觉,否则,擂台便不是拳师的家,而是拳师的坟墓。
泰利是勇猛、经验丰富的拳师,他简直可以把擂台当作是温暖的被窝。
但我又怎样?
嘿嘿,真是妙极了,在不久之前,我也曾经在另一个擂台上大展拳脚(详情请阅《恐龙人》,想不到这种事竟然有如西洋人看走马灯,陆续有来!
而且,这一次的对手,更是一位拳击之王。
要是可以选择的话,这一场比赛我百分百愿意弃权!
但这时候,我却只能硬着头皮,见一步走一步。
我握着泰利的手。
泰利当然也同样紧紧握着我的手,他唯恐我会临阵退缩。
我不是不想退缩,但在种种怪异莫名的因素驱使下,我被逼参赛了。
也许,这是我有生以来,最没有把握的一仗!(情况比上一次打擂台更糟。)泰利那双铜铃般、布满血丝的眼睛直瞪着我,突然吼了一声:“上擂台吧!”
一眨眼间,我们已双双置身在擂台之上。
但我们是怎样到达那巨大的软管擂台之上?
是一起跨过车尾,一起跳入软管之中吗?
过程并不是这样。
但不是这样,又是怎样的?
很对不起,并非洛云存心偷工减料,减省文字不向各位作出详细而忠实的报道。而是过程实在十分怪异……其过程怪异之处,就是根本没有任何过程可言!
真实的情形,应该作如下描写当泰利吼叫一声“上擂台吧!”,然后,在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内,我们已双双站在软管之中、擂台之上!
那情形,简直和电影的接驳镜头一样快速!
假如这是轻功的表现,那么,我和泰利的“轻功”,肯定是古往今来天下之冠,什么“草上飞”、“一阵风”、“神行太保”之类的武林高手,全都给我们比了下去。
本来单就这一个现像而论,己很值得洛云慢慢研究。
但在这一刻,我面对着最急切的问题,并不是研究轻功而是应该盘算一下怎样在擂台之上击败拳王拳利!
泰利己戴上了拳套。
他的拳套重量是标准的,而且是新簇簇的,完全没有任何损破。
这是绝对合乎规例的比赛拳套。
但这里并不是美国的体育馆,而是一条神怪莫测的软管。
这嘲比赛”的规例到底是怎样的?
很可笑,擂台上并没有拳证,也没有任何人、任何声音或者是任何指示,向我们两位“参赛者”阐述比赛的规例。
这算是什么样的比赛?
在那一瞬间,我忽然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
而且,那并不是“重量级”或者是“轻量级”的愚弄!
那是“重量级”甚至是“超重量级”的愚弄!
这嘲比赛”,在许多重要的环节上,根本就是空白!空白!一连串莫名其妙的空白!
例如这嘲比赛”的主办机构,已经是一个空白!
此外,“比赛”的理由、“比赛”的规则、“比赛”的观众,甚至连我的拳套在什么地方,都是空白!空白!荒谬绝伦的空白!
这时候,我身上的装扮,完全是一个正在写意地度假的旅客,但忽然间,却置身在一个奇怪的擂台上,面对着一个猩猩般粗壮的世界重量级拳王!
而且,比赛似乎随时都会开始!
他妈的,我是不是还没有睡醒?这只不过是一场他妈的大头春梦?
说起来,绝对是个梦。
但事实上,这并不是个梦。
一切的感觉,都是活生生地存在着的。
因为当我用牙齿咬一咬舌头的时候,我差点痛得流下泪来。
就在这时候,原本许多许多的“空白”,忽然“充实”起来!
不可思议的空白!
不可思议的充实!
首先,我和泰利同时感觉到,在擂台四周,突然人声鼎沸,气氛热烈到了极点!
软管不见了!
代之而起的,是规模宏大的看台!
在看台的背后,有山、有另一个看台……在山上,有密密麻麻的高楼大厦……看台的一方,有巨大的荧幕……荧幕上有两个清晰而巨大的人像。
一个是赤膊、胸膛肌肉贲起、肤色黑得发亮的拳王泰利。
而另一个,是我!
泰利是典型的职业拳师风范,而我,却像个文员、像个小学教师、像只还未睡醒觉的呆鸭!
我真的呆住了!
因为我认得这看台!认得这个地方!甚至认得擂台下那块备受各界猛烈批评的草地!
看台是宏伟的、美仑美奂的、设备先进的。
但这草地,却是千疮百孔、泥松草烂、不知所谓……此谓之“草地与看台不相称”。
这里竟然变成了我这个香港人最熟悉不过的“大球潮!
大球场!
香港政府大球场!
而且,这大球场高朋满座,每一个座位上都有观众。
气氛热闹无比,四万观众的呐喊声,喧声震天,噪音可能直达八十分贝……我呆住了!
这并不是没有观众的“比赛”!
而且,极度哄动之事相继发生!
看台上,忽然跳下了两个洋人!
一跳下来,便己浑身赤条条,一丝不挂!
连裸跑也出现了……这……这到底是怎样的一嘲比赛”?
正当我目瞪口呆的时候,泰利却趾高气扬地高举双臂,接受全场观众喝彩与喝倒采。
球场巨大的电子画板上,忽然亮出了两行清晰的中文字:“喝彩观众:二万八千零六十一人。喝倒采观众:九千二百三十三人……”尚余数观众,既不喝彩,也不喝倒采,大概正在饮饮食食,无暇呼叫……和泰利相比,我显然大为逊色。
幸好“比赛”尚未开始。
泰利忽然逼近过来,狞笑着问:“你是不是香港人?”
我沉着脸道:“我是中国人,在香港出生和长大!”
泰利脸上的笑意更可恶,“好极了,你将会在全港所有观众面前,接受生命中最惨痛的大败!”
他是拳王、极度嚣张的拳王。他这种目中无人的气焰,把我的斗志从怒火中燃烧起来。
他恶狠狠地瞪视着我,但我决不畏缩!
他是拳王,但我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起码在不久之前,我也曾有过决战擂台的宝贵经验。
他的拳头比我大、人头也比我大。
但打拳打的是拳法,并不是比拳头的大校在他还没有把我击倒之前,我决不认输!
我是中国人!
我是在香港出生和长大的中国人!
我在香港政府大球场比赛!
我有“主潮之利!我有强大的拥趸力量支持!
这一仗,我一定拼尽!
可是,我的拳套在哪里?……忽然间,全场四万观众,欢声雷动!
我看见一辆开蓬巴士,徐徐地驶入大球常巴士顶层上,全是歌影视红星。
其中甚至包括好几位夺取过奥斯卡金像奖的最佳男、女主角。
但最触目的一个人,却在巴士最前排的位置上。
那是一座“人山”。
赫然竟是身穿瑰丽和服、壮观之至的齐藤景夫!
在此同时,球场上巨大的画板,又再出现了一行汉字:“球证:齐藤景夫!”
我怔往。
泰利也怔住,他怔怔地瞧着电子画板。
因为这一次,除了中文字之外,也有英文并列出来。
泰利看了大半天,忽然怒吼:“弄错了!是拳证!不是球证!”
他既愤怒,也莫名其妙。
我本来早已给泰利激怒,但这时候已冷静下来。
泰利莫名其妙。
我也同样莫名其妙。
正当我们莫名其妙的时候,身形巨大的齐藤景夫已踏足在擂台上。
他的一双手,粗大有如树干。
他的手指,像是香蕉一样。
他两手各挽一桶,桶很大,可以载得下五十个棒球。
齐藤景夫把两个大桶,分别放在泰利和我的脚下。
他告诉我们:“每人有五十个棒球,彼此互掷,谁先倒下,谁就输了这场比赛。”
泰利大怒:“我是拳师,并不是棒球员!”
齐藤景夫并不动气,更亲自为泰利脱下拳套。
齐藤景夫在他面前,皮笑肉不笑地解释:“拳套是你自己戴上的,又有谁曾经对你说过这一场是拳击比赛?”
泰利愣住,当场为之语塞。
这一场不可思议的比赛,即将开始。
全场观众“再展新猷”,忽然玩起“人浪”来!
“人浪”一浪接一浪,把热闹的气氛继续推向顶峰!
就在“人浪”起伏如潮之际,擂台突然一分为二,而且向后倒退。
直至双方距离大概五十尺左右,齐中分裂开的擂台方始固定下来。
擂台本有围绳,也在擂台分裂之际神奇地消失。
齐藤景夫在擂台以外,大声宣布:“比赛开始!”
他才说出第一个字,泰利己先发制人,连续三球飞掷而至!
飒!飒!飒!
每一球都劲度十足!
我闪开了两球,第三球再也闪避不过,“噗”的一声击中了我的左肩!
棒球,有硬式和软式之分。
我们现在每人拥有五十个棒球,都是属于硬式,其坚硬程度几乎有如石头一样。
事实上,我和泰利并不是进行棒球比赛,而是利用棒球当作石块来投掷对方!
我们只有棒球,并没有棒球手套,也用不着使用球棒。
棒球本是近代科技产物,但此刻我和泰利的“比赛”,却和几十万年前原始人攻击野兽的方式毫无分别!
泰利把我当作野兽!
我把泰利当作猩猩!
猩猩用“石头”飞掷过来,我也用“石头”还击!
这一战,倒也凶险!
在棒球比赛,棒球员的手套,其作用几乎与战场上将士们的盾牌相等。没右手套的棒球员在球场上,根本毫无防卫能力。
现在,我和泰利正处于这种怪异的处境中。
论臂力、论腕力,泰利虽然在我之上,要是真的举行西洋拳击大赛,他的蠃面最少超逾九成以上。
当然,倘若采取自由搏击方式比拼,我的蠃面也会大幅提升。
然而,比赛方式奇峰突出,这根本不是短兵相接,而是原始之至的“掷石攻击比赛”!
有一点,是必须弄清楚的:投掷比赛,技巧和力量都是同样重要!
空有一身蛮力,但却没掷不得其法者,定必成绩欠佳。
反之,投掷技术优良,但其人手软脚软,纵使命中目标,威力也不会太大。
这是力量与技术的考验!棒球运动是美国的国技,泰利身为美国公民,他除了拳术一流之外,是否对棒球也别有一手?
转眼间,他已向我投掷了二十几个棒球!
他绝对是“力量型球员”。
他的臂力相当惊人。
可是,他的投掷技术并不特别出色。
但也不特别差劲!
要是我像只呆鸭般任由他当作球靶,就算逢五中一,也定必变作滚地葫芦、鼻肿脸青!
但我决不是呆鸭!
我不断在擂台上有限的空间左右闪躲,也趁隙发球反击。
我每发一球,全场观众立刻齐声呐喊助威。
我能闪避,泰利当然也能闪避。
他是状态颠峰的拳王,他的跳跃闪避能力,相当不错。
我投掷了十五球,只有一球在他的右腿外侧擦过,自然毫无威胁。
而当他投掷了接近三十球的时候,我又中了一球!
这一球,击中我左边面颊,虽然只是中了面颊侧,却也非同小可,差点没令我当场昏倒过去!
泰利得意地大笑,继续全力掷球!
我略为定一定神,也发球还击!
但我的球速,明显不及泰利!
泰利似乎也占了绝大优势,但真实情况却又怎样?
泰利是武夫!
他勇猛、凶悍,一出手便决不留半点余地。
难怪在他的职业拳师生涯里,曾多次在第一、二回合便把对方击倒。
倘若这是一场西洋拳比赛,我能否捱得过第一回合,实在难以预料。
但投掷比拼,却是“离行离列”的一种斗法。
我并不怀疑自己的投掷技术,更尤其是棒球!
当然,我并不是美国职业棒球好手,但却是一位业余棒球的外野手兼投手!
这是我无数业余嗜好之一。
我喜欢的运动项目太多了,可谓不胜枚举。
棒球运动是其中之一。
但泰利显然不知道。
他更不知道,我除了精于此道之外,在这一场怪异莫名的比赛里,更运用了《孙子兵法》。
《孙子兵法》有云:“兵者,诡道也。”
《孙子兵法》亦云:“故能而示之不能。”
《孙子兵法》更有明训:“强而避之……卑而骄之……”更有一着:“出其不意!”
在最初二、三十球之内,泰利是强势惊人的。
不宜与之力搏。
只可捱打,并以半力还击,骄其心志!
果然,他中计了!
他以为我“技止此矣……”
他以为他已稳操胜券!
但很对不起,这只是他的错觉!
“能而示之不能”,是我在决战之初的战略。
我“强而避之”,我“卑而骄之”,然后“出其不意”,施展浑身解数,全力反攻!
一记快速直线球,首先令他吃了一惊!
这是我发出的第二十一球!这一球,比先前每一球都快得多!
但他仍然闪开。
只是,他这一闪之势,异常狼狈。
他重心已失,整个人失去平衡。
但最可笑的,是他在失却平衡之余,还妄想回敬一招!
他这一球,劲则劲矣,却全无方寸,竟然一飞冲天,不知去向。
如此一来,他全身都是破绽,问题只在于我是否能够把握机会,一举将之击溃!
正是“良机莫失,失机者斩!”既有大好机会,我又怎肯轻易错过!
“飒”的一声,我扣劲发球,棒球以弧型之势,曲坠式急射泰利左膝!
若在平时,泰利必可轻易避开,但他重心己失,我这一球又是觑准而发,岂容他有轻易避开的机会!
泰利应声中球!
由于这一球是觑准他膝盖关节位怒射出去的,既已命中目标,就算他要硬充好汉,也是没法子硬撑得住的。
他剧痛攻心,单膝跪下。
他瞪大眼睛,又惊又怒,狠狠地望我。
他的模样相当吓人,但吓不倒我!
他瞪视我,我还以“洛云式的微笑”。
《孙子兵法》有云:“凡军好高而恶下。”
此刻形势,正是我在高处,敌已跪下!(虽然这种分析与《孙子兵法》的原意不同,但亦可引申借用一二。)(中国语文,偏偏就有这般妙用,难怪老番学中文,愈学愈是头顶冒烟,往往给气得“吹须瞪眼”)我笑里藏球!
我笑意轻柔,出手却狠。
兵法有云:“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故五行无常胜,四时无常位,日有短长,月有死生。”
套用粤语简化之,大概等于“风水轮流转!”
我大发神威,左一球,右一球,逼得泰利狠狈万分。
但真正叩杀的一球,却是垒球投手独特招数——风车式投球法(WIMDMILL)!
而且,这是刁钻异常、足以令对手防不胜防的INSIDECUTCORNER!
高手出招,岂是等闲之辈!
泰利虽然把眼睛瞪得又圆又大,但这一球绝对不是他能够闪避得了的。
我这一球,射中了他的右膝盖关节!
泰利左右膝盖先后中招,那种痛楚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他给这一球击中之后,整个人的重心侧向右方,而他的人正处于擂台右侧边缘,这一侧之下,登时仆跌落擂台之下。
由于擂台上的围绳早已消失,泰利这一跌之势,可说是毫阻拦的。
他一倒下去,胜负已分,全场观众欢声雷动。
我成为了比赛的胜利者,全场观众心目中的大英雄!
然而,这是真实的吗?
我不是在亚洲东方快车的路轨上吗?怎会忽然置身于香港政府大球场内进行这种怪诞的“比赛”?
我并不是个脑筋一塌糊涂的人,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幻像,一切都并不真实。
可是,这种幻像,却又太真实了,连吹在身上的,都是香港那些很熟悉的风!
事情极不寻常!
我明知道是不真实的,但竟然没法子可以看出破绽在哪里。
真的看不出,唯有等。
我在等候着环境的改变。
果然,不到二十秒,“现场环境”再生转变。
我突然发觉,我并不在香港政府大球场,而是在一座高峰之上。
放眼四周,全是皓白的积雪。
气温骤降,定必在零度以下。
但我居然并不感到寒冷。
这是绝不合理的,因为我的衣衫,相当单薄,只能在亚热带以至是热带穿着。
但这是冰山之巅!
可是,我很快就发觉,我的装束完全改变了。
在那一瞬间,我竟然穿上了厚厚的皮袍、棉裤、雪靴,连手上也戴上了暖洋洋的皮手套。
而且,在我腰间,还有一把刀,刀很沉重,它紧紧地插在金碧辉煌、镶满了宝石的刀鞘里!
在最初,我无法晓得自己究竟身在何方,但过了一分钟后,我向冰峰下俯览片刻,赫然发觉自己竟然置身于尼泊尔高山之上。
尼泊尔是高山之国,东北方一带全被高峻的山脉围绕。
而我站立之处,向下俯视,可以看见不少寺院,而这些寺院,是我以前曾经以旅客身份观光过的。
这时候,我心里想着的,却是另一个异常奇特的念头。我在想:“我会在这冰山之上遇上什么人?”
但很奇怪,在冰山之巅,并没有任何人的动静。
只有我一个人,呆愣愣地腰悬宝刀,莫名其妙地停立不动。
没有观众,也没有任何类型的“对手”。
而最奇怪的,就是我由香港政府大球场忽然来到这里,呼吸竟然毫无困难,并未因为身处氧气稀薄的高山之巅而有所不适。
我仰望天色,万里无云,晴空如洗。
气温虽低,但天气却是很好。
可是,我在这里干嘛?我又不是攀山专家,而且还有一大堆谜团未能解开。
我离开这里,但该向谁申诉?
正要放声大叫,忽然天边出现了一列金光灿灿的汉字:“程序错误,有待更正!”
它看来像是烟花,但却比任何类型的烟花更灿烂夺目,更不可思议。
别忘记,这是白昼!
可是,我除了觉得这八个汉字美丽壮观之外,也感到更为茫然。
“程序错误,有待更正!”这算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表示我来错了地方?
我本来身处大球场,倏然之间却在尼泊尔冰山之巅,但在蔚蓝天幕上,竟亮出这等讯息,这算是什么样的玩意?
我站错了地方?
我不该站在这里,又应该站在何处才对?
我忽然感到愤怒。
我愤怒,是因为我有着给别人玩弄的感觉。
我忿然抽出宝刀。
刀锋一亮,光芒夺目,竟然令我无法再看见天上的八个汉字。
但在刀锋光芒暴闪后,周遭环境突变。
我知道,我又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去了,但这是什么地方?
过了片刻,我的视力才能适应下来,我揉了揉眼睛,环顾身边景物。
只见黄沙处处,触目所见,都是滚滚沙尘。
但在视力可及之处,我看见了一座宏伟的宫殿。
那是驰名中外的布达拉宫。
虽然我置身之处,距离布达拉宫相当遥远,但这巨大宫殿的气势仍然动人心弦、不同凡响!
布达拉宫的气势,固然十分慑人,可是在这时候,我却感觉到,在自己的背后,竟然有一种奇怪的力量,其慑人的程度,犹在布达拉宫之上。
我心中隐隐有这种感觉,而且,也了解到这力量之所以特别慑人,乃是由于和我相距得很是接近的缘故。
有一点,是必须要补充,甚至是加以强调的。
我手中仍然握着那一柄神秘的宝刀!
这宝刀是从哪里来的?
宝刀虽在,但我身上衣服,却又变了。
我现在身上的衣物,不多不少,恰好可以适应这地域的天气。
当然,我知道拉萨的气温,早晚变化甚大,但最少在这时候,我身上的衣着是很适合的。
只是,我对这一身色彩艳丽的衣着,感到十分陌生,这并不是我的衣物。
可是,我却穿上了。
我是在什么情况下穿上这些衣物的?我原来的衣着鞋袜又怎样了?这似乎是一件荒诞滑稽的事,但在那样的环境下,就算有人用手搔我的腋窝,我也一定笑不出来。
此谓之“唧都唔笑”!
现在我最关注的,并不是远方的布达拉官,也不是身上的装扮,而是在我背后,出现了一个绝不寻常的人物!
而那些慑人的气势,正是发自我背后那人身上。
我手里有刀,刀已出鞘。
我猛然回头,面对着一个人。
这人手里有刀!他是个用刀的高手!
他是一个喇嘛!
黄金喇嘛!
第七章黄金喇嘛
在云雾居,我的书房里,聂一百聂院长曾经翻来覆去地叫着四个字,那是:“黄金!喇嘛!黄金!喇嘛……”可是,那时候我一直以为黄金是黄金,喇嘛是喇嘛,在两者之间,并没有太直接的联系。
但到了现在,我才明白聂一百的意思。
黄金!喇嘛!根本就是同一物体!不,应该说是同一个人!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身高一米七左右,身穿黄袍的喇嘛。
但这喇嘛,竟然是金光灿烂的!
他并不是涂上金漆的金漆喇嘛,而是彻头彻尾,都是用黄金铸造的喇嘛。
最明显的,就是这喇嘛的瞳孔,并没有黑白分明的眼珠子,而是金眼眶、金眼球,一切都是黄金!
倘若这黄金喇嘛是用黄金实心铸造的话,其“体重”定必远在一般人,甚至是远在齐藤景夫之上。
黄金,是世人梦寐以求的财富,但这黄金喇嘛的出现,却绝未曾令我有着“发了大财”的兴奋感觉。
因为眼前的喇嘛,虽然是用黄金铸造出来的,但他并不是一件固定不动的物体!
他竟然能活动自如!
而且,在他的手里,更握着一柄刀。
一柄灿烂夺目的金刀!
这金刀的外形甚为奇特,有点像是日本武士刀,又有点像是中国的柳叶刀。
到底它应该算是哪类型的刀,请恕洛云孤陋寡闻,不能正确地辨认出来。
这金刀的外形固然奇特,但若跟眼前这个能够活动的黄金喇嘛相比,那就根本完全算不上是一回事。
霎时之间,我呆楞愣地望住这个诡异莫名的黄金喇嘛,也不知道应该采取什么行动!
我应该怎办?
跟这块体积巨大的黄金打打招呼?
拚命逃走?
还是咬实牙关,不管对方是真神还是假鬼,首先劈他一两刀,然后再作道理?
都是办法,但这些办法,全都不见得怎样高明。
只好“抱元守一”,以不变应万变。
敌不动,我不动。
敌一动,我先动。
从没想过,我竟会把一大块黄金视为大敌。
这定必是个梦!
可是,我的感觉却又很强烈地告诉自己:“这是真实的,这并不是梦,你必须提高警惕,切勿给这手握金刀的黄金喇嘛一刀劈了过来!”
这是我对自己的严重警告。
这警告似乎很可笑,但在这时候,气氛肃杀紧张之至,又有什么值得一笑的?
一切都是那么真实!
我甚至开始感觉到,西藏的风沙已在蠢蠢欲动。
黄金喇嘛突然咧嘴一笑,他这一笑,使我很清楚地看见,他所有的牙齿,都是金牙!
他的舌头和口腔也是由黄金组成的!
他绝对不是由人类装扮而成的“金人”!
正因如此,这黄金喇嘛的笑意,显得分外震撼!
他笑了,我甚至可以听见他那生硬有如金属撞击时所发出的声音。
这种怪异的声音,也就是黄金喇嘛的笑声。
在这一瞬间,我全身汗毛直竖,那是一个正常人面对不寻常事情的正常反应。
我忍不住深深地倒抽一口冷气,然后问:“有何指教。”
如此这般的发问,也可算是惊惶失措之至。
黄金喇嘛不再笑了,他立时道:“我要和你比一比刀法,在我十根指头上,每一根都刻上某种刀法,任君拣选其一。”
他是一块巨大的黄金,但他也能够说话,甚至向我提出不可思议的挑战。
在这时候,我脑海中所想着的,居然并不是如何挑选黄金喇嘛指头上所刻着的刀法,而是司徒九身上的那一道刀疤。
我明白了,突然完全明白!
在司徒九身上劈了一刀的人,一定就是这个喇嘛。
黄金喇嘛!
在列车上,齐藤景夫不时露出一种皮笑肉不笑的笑意,这种笑脸己很令人感到浑身不自在。
但要是和这黄金喇嘛脸上的表情相比,齐藤景夫的笑脸,却是可爱得多了。
到了这个时候,我才蓦然惊觉,自己对黄金的认识,竟然是那样地肤浅。
黄金喇嘛的金眼睛,正直勾勾地瞪视着我。
这是很不客气,充满着压迫力和挑战性的瞪视。
也正因为他这种毫不客气的挑战,燃起了我旺盛的战意!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反正已面对着这么一个怪诞的刀手,就算要我避而不战,也是绝非心中所愿的!
我和司徒九都是武者!
司徒九是刀法名家,他老人家在刀法上自有独到的造诣,但我在这方面的修为,却也不是一般三脚猫之流可比!
这一战,我决定全力以赴。问题却在于对方是块巨大的黄金,就算我能够一刀砍中了他,也不见得有什么作为。
换而言之,这极可能是“以卵击石”的一战。
可是,我并不打算逃避。
我冷冷地望着黄金喇嘛的脸,希望可以找到他的破绽。
但这块金澄澄的脸孔,却比钢墙铁壁还更牢固,并无任何“破绽”可言。
我尽量保持镇定。我吸一口气,叫道:“左手大拇指!”
黄金喇嘛立刻把他左手向外伸张,只见他左手五根手指上果然“刻”上了五种刀法的名堂。
而他左手大拇指“刻”着的几个字,乃是“京流刺法”。
我陡地一呆,叫道:“这是日本传统中的古老刀法!”
黄金喇嘛道:“你很识货!”
我只好凝神握刀以待。
“京流刺法”是相当厉害的刀法。相传日本战国时期,一代名将武田信玄麾下的重臣山本勘介,极精于此道。
可是,那是十六世纪的人物!
现在,我置身于西藏拉萨,面对着一个诡异得出奇的黄金喇嘛,想不到他竟会用十六世纪的东瀛古老刀法来跟我决斗。
这是难以预料的比拼。
黄金喇嘛的声音又再响起:“开始吧!”
他在等我首先出刀。
我却双手握着金刀,动也下动。
风沙忽然大作。
我不动,但黄沙却在我和黄金喇嘛之间翻腾飞舞,而且,这风沙似乎愈来愈大。
黄金喇嘛大概已等得不耐烦了,我不出刀,他便首先出刀。
他的刀法极快,快得完全没有机会让我闪避。
我不能避这一刀。若我只顾闪避,就算可以闪开,也定必背侧空门大露,再也没法闪开对方的第二刀。
在这一刹那间,我根本没有时间作出判断。
只好凭着本能硬拚!
我以快打快,挺刀硬接黄金喇嘛的金刀!
他的刀势,不但速度极快,力量更是沉猛可怖,我虽然能挡得住他这一刀,却立时虎口麻痹,脚步更跄踉地倒退数尺!
形势不妙!
敌势强大,而且他的刀法堪称出神入化,仅比拼了一招,我己全面屈居下风。
与此同时,漫天黄沙飞舞,眼前的景像浑浊不清。
我的对手是黄金人,他的眼睛,也是黄金。照此推论,他的眼睛,是不会给这种风沙所影响的。
换而言之,黄金喇嘛更占优势!
我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苦战,自一开始至今,我实在想不出有任何取胜的机会。
要击败强敌,最重要的,是必须知道敌人的弱点!
但这黄金喇嘛的体形、结构、刀法、力量以至心态,我根本无从想像!
天地茫茫,对手又是如此诡异,就算我能一刀劈在他身上,恐怕也是于事无补的。
但这是刀法上的较量!
黄金喇嘛纵使刀枪不入,我还是要尝试给他“致命袭击”,否则,只守不攻,就算我能够支撑一千招,最后还是非败不可!
正当我心念电转之际,黄金喇嘛已发出了第二刀。
他的刀法又快又急劲,我挡格了一刀之后,深知“功力”远远不及对方,只好尽量闪避。
黄金喇嘛的第一刀,完全没有机会计我闪避,但第二刀却不然。
那是因为我已领教过他第一刀的速度,而且双方距离拉得较远,所以他这缮二力虽然也很厉害,却给我一个滚地葫芦闪了开去!
滚地葫芦这种姿态,固然绝不美妙,但为了保住性命,只好应滚则滚了。
但当我滚开十尺左右之后,突然感到地势大有异样。
而在此际,黄金喇嘛第三刀又已疾劈过来!
面对着黄金喇嘛的金刀,最聪明的办法,乃是避之则吉。可是,在这刹那间,我却突然采取截然相反的办法,不但不避这一刀,更急急挥刀直迎上去!
黄金喇嘛使用的,应该是日本古老的刀法,但究竟是否“京流刺法”,请恕洛云实在见识有限,未能百分百加以确定。
但不管黄金喇嘛此刻使用的是什么刀法,我都一定毫不犹豫挥刀直迎上去。
为什么?
情况太特殊了,因为我必须借助黄金喇嘛这一刀的力量,才有机会脱险!
此话怎讲?
原来当我在滚地葫芦,滚开了十尺左右之际,突然右足向下一沉!
我不晓得自己身处何方,却立时发觉我的右足已陷入流沙。
这里怎会有流沙?
我不了解。
我不了解的事情太多了,又岂仅这流沙而已?
我没有任何时间,可以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决定采取何种方法脱险,唯一有机会可以扭转乾坤的,只有靠自己的潜能!
黄金喇嘛的刀势是沉猛的,力量是惊人的。
我若以硬接第一刀的姿态,再度两刀交锋,恐怕我立刻就得整个人沉没在无可臆测的流沙内。
但刀法是千变万化的,更是奥妙无穷的。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这一刀并不是硬挡黄金喇嘛的金刀,而是以“黏”字诀与对方周旋!
但根本上,连“周旋”这两个字也不正确。我这一刀,是要借力打力,利用对方强大无匹的力量,把我从流沙边缘拯救出来!
换而言之,这两柄刀,就等于是两根绳索!
只要两根绳索能够缠结在一起,才有机会逃出生天!
当然,这两柄刀纵使真的“缠结”着,彼此所能维持的缠结状况的时间,决定不会超过半秒!
但在决定生死的一刹那,半秒钟的时间,已足可把大局彻底扭转!
在“黏”字诀神奇力量带动之下,我成功地借取了黄金喇嘛金刀上的强大力量。
这是生死关头的一刀,我自然绝不怠慢,手中宝刀刀法,由“黏”字诀迅速一改,改为“捺”字诀。
若要说得动听一点,那便是由“黏刀势”化为“捺刀势”。
但真实的情况,却是“慌不择路”,无论是“黏刀势”也好,“捺刀势”也好,都是因“为势所逼”而施展出来的!
一旦奏效,尚且还有活路可走。
要是不灵光,那便只好“冤沉沙底”,就此呜呼哀哉,下落不明去也。
但我的刀法,总算没有白练。
养兵千日,用在一朝。
我成功了,而且并非只是成功脱险,更能把握着这千载一时的机会,把“黏”字诀化为“捺”字诀,在逃出生天之余,更把“借力打力”的刀法的最高境界尽情发挥!
请注意,当我施展“捺刀势”的时候,我整个人早已藉着“黏刀势”之力,身子翻腾在半空之中!
能够令我大翻身的着力点,就只在于那不足半秒时间的一黏!
一黏即起!一起即随机应变,把刀法另一境界毫不迟疑地尽情施展!
这种刀法,大可以运用最普通的一句话来形容,那是“打蛇随棍上”!
凡是能够随棍而上的蛇,都一定是灵蛇,决不会是条又蠢又钝的笨蛇。
以我的武学修为,虽然不算是天下第一高手,但也决不致于被列入“笨蛇一族”!
我不知道黄金喇嘛是否拥有人类一般、甚至是超乎人类的特殊智慧,假如他真的十分聪明的话,那么,他此刻最聪明的做法,只有一个,就是——撒刀!
因为在那短短一两秒时间之内,我已成功地操控着两柄刀!
我的刀和他的刀!
老实说,要是没有他的金刀,而我一条右腿又已陷入了来历不明的流沙之中,就算我的刀法再精妙百倍,恐怕也只能叹一声:“英雄无用武之地!”
黄金喇嘛手中威力最强大的武器,到了最后关头竟帮助我脱离了“险地”!
这柄金刀,不但帮助我自流沙中逃出生天,更令我有千载一时的难得机会,施展“捺刀势”把黄金喇嘛连人带刀直压过去!
“捺”,也就是“压”!
轻轻一捺,等于轻轻一压。
但在这生死拚搏之际,我这一捺之势,又岂会只是点到即止。
我是用尽全力,得势不饶人地重重地“捺”下去的。
我已说过,黄金喇嘛在这一刹那间,唯一最聪明的做法,只有“撒刀”。
但他似乎并不怎么聪明。
虽然,他有第一流的刀法和强大得不可思议的力量,但他的应变能力,却并不见得怎样高明。
结果,我在两秒之内,由死亡边缘反败为胜,不但逃离流沙,更顺水推舟,以“捺刀势”把黄金喇嘛连人带刀逼人流沙之中!
黄金喇嘛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他究竟有多重?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当黄金喇嘛一掉人流沙,便立刻迅速下沉。
我怔怔地望着流沙的表层。
流沙表层渐渐回复了平静,看来和我此刻站立着的地方没有什么异样。
但它却能吞噬了黄金喇嘛,甚至也许能够吞噬掉一座摩天大厦!
大自然的力量,又有谁能小觑?
正当我望着那流沙表层怔仲不已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疏落的掌声。
掌声疏落,那是因为只有一个人在鼓掌。
我一听这掌声,便知道鼓掌的人是谁!
他是司徒九!
司徒九是个很奇怪的江湖前辈,他连鼓掌也有他自己的一套节奏。他曾经对我说过:“人类最原始、也最方便使用的敲击乐,就是鼓掌!”
思之不无道理。
我一听见那种独特的掌声,便知道鼓掌的人就是九叔。
但他在哪里呢?
我环视四周,除了可以远远地望见那座神秘的布达拉宫之外,竟然再也看不见有任何人!
布达拉宫在拉萨。
拉萨的人口决不稀疏,但除了已给流沙吞噬了的黄金喇嘛之外,至今我竟然末见过其他任何人。
这当然是绝不合理的,除非这是一个梦,又或者是虚无飘渺的幻像。
但我敢肯定,这既非梦,也不是幻像,而是一个我以前从末涉猎过的神秘境界!
倏然之间,四周景物突变!
我又处身在一团又一团灿烂的光彩中。
这是什么力量?我知道这种光团可以令我在空间迅速转移,但这一次,我又将会被转移到什么地方?
第八章神秘赌局
灿烂的、匪夷所思的光团渐渐消失。
这种光团,并没有令我产生晕眩或不适的感觉,它只是令我内心产生极度的迷惑。
我并不喜欢这种感觉。
因为我一直都处于被动,有如骰盅内的骰子。
骰盅不动,我大可以呆着,骰盅一动,我便得滚来滚去,变作滚地葫芦,甚至差点滚人深不可测的流沙中!
但从另一个角度去看,这末尝不是一个神奇兼且难得的经历。
当那些光团完全消失后,我发觉自己又回到了那条古怪的软管中。
我再次听见了列车在路轨上飞驰研发出的声响。
软管内,我看见了两个人。
一个是在鼓掌的司徒九,而另一个,却是我素未谋面,只曾在无数财经杂志、报章上见过其照片的亿万巨富温守邦。
温守邦出现了!
我不禁为之啼笑皆非!
两个人,一个是“绑匪主谋”,而另一个则是“肉票”。
可是,当我由香港政府大球场,一直决斗到西藏拉萨回来之后,却看见这两位人物,有如老朋友般,完全没有任何“绑匪”与“受害人”的敌对气氛存在!
尽管司徒九仍在鼓掌,而且两人的面上,都对我露出嘉许式的微笑,但我并不愉快。
我即席挥毫,把怒意写在自己的脸上!
温守邦是大老板。
这样的大老板,全球绝不会超过二十位。
他的模样并不令人讨厌,尤其是当他展露笑容的时候,那种成熟而开朗的风度,决不是一般暴发户所能比拟的。
他还没有四十岁,头发乌亮,身材微胖,但精神奕奕有如状态良好的狒狒!
狒狒?
为什么把他形容为一只狒狒?
不为什么,因为他的模样虽然并不讨厌,但他们的行为,却令我产生相当程度的反感。
因此,我形容这样的人物做“狒狒”,已经是他妈的十分客气!
软管是奇怪透顶的软管。
在这软管内,居然有质料上乘的会议桌,和令人坐得很舒适的椅子。
我经过连场苦拼,身心疲累无比,既然能够舒舒服服地坐下来,自然懒得像只企鹅般一直站立下去。
我才坐下,司徒九已抓住我的手,赞道:“我没有看错人,果然,只有像你那样的年轻高手,才能战胜黄金喇嘛!”
我苦笑了一下,道:“我能够获得最后胜利,纯属侥幸!”
我这样说,并不是因为自卑感作祟,而是按照实情实话实说。
我之所以有这种观感,全然是因为在拉萨一战,若不是有流沙之助,我能否绝处逢生、扭转战局击败黄金喇嘛,实在是一件难以想像的事情。
姑勿论怎样,我还是蠃了!
我对司徒九,无论如何还是必须客客气气,甚至是毕恭毕敬的,因为我向来都很尊重这位江湖前辈。但当我说完这一句话之后,目光一转,转在温老板脸上的时候,我的目光立时有着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我的目光变得凌厉,充满着难以言喻的敌意。
但温守邦毫不理会我脸上的恶意,他仍然保持着一贯的笑容。
可是,他的第一句说话,却并不是对我说的。
他凝视着司徒九,道:“你蠃了——”
司徒九蠃了?那是什么意思?
对付泰利和黄金喇嘛的人是我,并不是司徒九!
战胜的人是我!怎么蠃家反而是司徒九?
但我再想了一会,便已想出了个中原因。
原因太简单了,那是因为司徒九和温守邦正在互相打赌,而且很明显地,司徒九是押注在我身上的,所以,我的胜利,也就等于是司徒九的胜利!
我很不高兴。
我不喜欢在这种情况下成为别人押注的对象,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正在这样打赌。
但这一场赌博,对所有人来说,都已成为了过去的事。
结果是:我蠃了,司徒九也蠃了。
但整件事情的真相,我仍然被蒙在鼓里!
就算我器量再宽宏,也非要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不可,否则的话,我这个什么惊奇俱乐部的会长,大可以辞职,退位让贤了。
我冷冷地盯着温守邦的脸,突然向左左右右指指点点:“这条软管是什么玩意?”
温守邦面对我这种恶劣的态度,却并无愠色,只是淡淡一笑,问道:“洛会长,你对图文传真机这种科技,有多少认识?”
他不答反问,而且这一个问题,骤耳听来,堪称突兀之至,也莫名其妙之至。
但我并不认为他是在跟我开玩笑,又或者是说着一些无聊的废话。
由于我并不十分明了他的意思,所以我的回答,可算是含糊得很的。
我道:“对于图文传真机,我是个用家,而不是这一门科技的发明者。”
温守邦道:“这已经很足够了。要是在三十年前,有人告诉阁下,世上会有一种这样的仪器,能够在同时间内,把任何文件的内容由亚洲传送至欧洲或者是美洲,你会相信吗?”
我冷冷一笑:“也许深信不疑,因为在三十年前,我还是个婴儿!”
温守邦并不理会我对他的嘲讽,继续说道:“人类的科技进展,自从欧洲工业革命以来,一直以几何级速度不断飞跃进展,这已是毋庸争辩的事实。”
我哼一声:“这几何废话,可以省掉!”
温守邦道:“我很富有。”
我怒道:“阁下有亿万家财,那是阁下的事,别以为你有钱,我就非听你的废话不可!”
温守邦道:“你误会了,我并不是这个意思。”
我又再哼一声,不再说话,同时心中暗自检讨:我是不是太暴躁了?
我很快就肯定,我一上来就已沉不住气,这是弱点!
固然,我对温守邦的为人,绝无半点好感,但反正事情己演变到这个地步,我若一味焦躁、冒火、不问情由采取强硬的敌对态度,肯定是相当不智的行为。
因为,有太多事情,是在我知识范畴以外的。
在真相未明之前,决计不宜轻举妄动。
于是,我强自按捺着火爆的脾气,继续倾听温守邦的说话。
温守邦缓缓地说道:“实不相瞒,这十年以来,我一直都在秘密发展先进的科技工业,而且,更屡有重大的突破。”
我尽量沉住气,道:“请举例加以说明。”
温守邦吸了一口气,半晌接着道:“我们的科学家,已成功地制造出——万能传真机!”
我眉头一皱:“请恕我并不怎样明白‘万能传真机’的意思!”
我是真的不明白,但不是完全不明白。
在我心坎中,已隐隐知道了那是怎么样的一回事,但由于心中所想像的情况,实在是太惊世骇俗了,所以在潜意识中,绝对不愿意相信心中所想像的情况,竟会是事实。
除非有别的证明!
除非由温守邦的口里亲自说出!
温守邦没有迟疑,他很快就向我作出详细的解释:“图文传真机,只能传送文件,而‘万能传真机’,却能把任何生命,由一条小毛虫,以至一头非洲大象,传送到地球上的任何一个角落,而且,在那个角落里,根本毋须另一部;万能传真机‘作为接收器!”
温守邦的说话,竟然和我心中所想的情况,完全吻合。
我睁大了眼睛,神情怪异莫名。
要是我未曾经历过刚才的两场决斗,我一定无法相信温老板的说话。
可是,在短短一个上午之内,我已经由东万快车,给某种神秘力量转移到香港政府大球场,和重量级拳王泰利展开一幕史无前例的“棒球大决斗”,然后,又到了拉萨,与来历不明、结构也不明的黄金喇嘛比斗刀法!
而且,其间更曾在尼泊尔的高山上出现过一段时间,但原来却是“程序错误”!
这一切,都是我从来末曾经历过的怪事。
而且,那绝对不是什么春秋大梦,又或者是神经衰弱所引致的“幻觉”等等……这两场决斗,不但令我筋疲力竭,而且还受了一定程度的伤害!
可是,“万能传真机”这种科技产品,实在是太惊人了!
它竟能把生命传送到别的地方!而且,在“传送”的过程中,被传送者并没有给放人传真机内的感觉!
我怔呆了好一会,温守邦才接着说道:“在云雾居、在我的‘飞碟’别墅中,你们所享受的各国美食,其实都是分别由几个国家,利用万能传真机传送过去的,甚至连那些仆役,都是用这种方法,由别的地方传送到各位眼前!”
原来其他人对那顿“奇餐”早已了然在胸,只有我一直被蒙在鼓里。
我倒抽了一口冷气,问道:“就算可以把我和泰利传送到香港政府大球场,但那些观众、能够分开的擂台,还有那些棒球决斗细节……又是怎样弄出来的?”
温守邦道:“你所感受到的现场气氛,当然是伪造出来的,情况就像是电子游戏机一样,只不过效果更逼真、更立体化,尤其是当你已身在擂台上的时候,你是无法可以看得出破绽!”
我道:“但那些棒球,每一个都是货真价实!”
温守邦道:“岂仅棒球货真价实,在拉萨一战,你手里的刀,和那黄金喇嘛的金刀,都是利器中的利器!”
直到这时候,我才蓦然惊觉,我身上的装束又己变了,变得和在列车的时候一般无异。
至于那柄宝刀,当然也早给某种神秘力量所“缴械”!
这种“万能传真机”,似乎不但能把一个人由甲地传送至乙地,更能把被传送者身外之物随意转换!
在这样的情况下,被传送者岂非任由他人鱼肉了?
一想到这一点,我不禁为之手心冒汗。
我手心冒汗,可不是为了自己这一次的经历。
事实上,这一次的经历,已经成为过去,就算我要担心,也应该担心下一次的情形将会是怎样。
而令到我大为震惊的是,这种“万能传真机”,固然是大大冲破科技障碍的发明,但要是一旦流于世上,这个地球又将变成怎样?
由于“万能传真机”可以随意把任何生命体,传送到地球上的任何一个角落,那么,一旦落入歹徒,甚至是恐怖分子的手里,情况将会变成怎样,实在令人难以想像!
只听见温守邦又道:“你能够把握唯一机会,凭借流沙之助击败黄金喇嘛,可算是机警敏捷,兼而有之。”
我吸一口气,道:“那流沙,也是你们利用‘万能传真机’转移过去的?”
温守邦点头道:“不错,这种科技,即使对我们来说,也只是新鲜出炉的玩意,幸而总算很成功!”
我冷哼一声:“若把这种新鲜出炉的玩意玩得不伦不类,我便连这千分之一可以侥幸取胜的机会也不会有!”
温守邦道:“但事实证明,我们的科技是成功的。阁下的身手,也是天下无双!”
虽然他向我大拍马屁,但我并没有因此而飘飘然。
我再问:“那个黄金喇嘛……”
“这东西可与我无关。”温守邦不等我说完,便立刻急急自辩:“天下间出色的科学家,愈来愈多,现在已并非爱迪生时代。”
我眉头一皱:“那黄金喇嘛,肯定不会是血肉之躯,它是否一个机械人?”
温守邦摇摇头,但随即却又点点头。
一般而言,任何人在我面前有这种表现,他注定是要给我教训一顿的。
这一次却例外,因为我明白他这种矛盾动作的意思。
我倒抽了一口冷气:“黄金喇嘛……是个半机械人?”
温守邦沉吟半晌,道:“可以这样说……但正确一点的名称,应该说是‘外机械人’。”
“外机械人?”我陡地一愕。
温守邦道:“不错,他的外层,全是金属,但在他的体内,却是有血有肉的生命!”
我脸色一变:“他是否已经在流沙中死了?”
温守邦道:“可能如此,但也有另一个可能,就是他的主人,利用另一种超时代的科技,把他拯救回来。”
我呆祝
我的思想,并没有陷人太混乱的状况,但要把这样的事情一一理解,却需要一定时间。
最后,我问:“你可知道有关一颗黑珍珠的内幕?”
温守邦微微一笑:“那不是珍珠,是钞票!”
“钞票?”
“不错,但这种钞票,并不属于一般金属制度,它是另一种形式的财富。”
“另一种形式的财富?”我陡地一呆,心中若有所悟,但在霎时间,却又未能一下子把事情的核心说出来。
温守邦望住我的脸。
他目光闪动,道:“人们常说‘健康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但在人类社会的金融制度上,钞票并没有和每个人的身体,产生直接的关系。”
我突然明白了。
我用力在桌上敲了一下,道:“对了,聂老先生就是因为突然勘破那种‘钞票’的奥秘,所以才会……回复青春,甚至把失去了的健康体魄恢复过来……可是,他怎会因此而知道黄金喇嘛的事?”
温守邦道:“黄金喇嘛,是和那种‘钞票’大有关连的,假如那‘外机械’并未曾经得到那种‘钞票’的帮助,他根本没有足够的体能,由一个普通人变成‘外机械人’。”
我渐渐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点了点头,道:“当聂老先生利用‘古物探测器’不断研究那类似黑珍珠的‘钞票’之际,他终于解开了一连串的哑谜,所以才会乐极忘形地唤出‘黄金’、‘喇嘛’这些字句!”
温守邦笑了笑:“阁下那一座‘古物探测器’,不但可以探测古物,也可以对某些神秘物体,作出详尽,甚至是匪夷所思的分析!”
我喃喃地道:“那是惊奇俱乐部一名会员的杰作,可是,我一直未曾将它放在眼内!”
温守邦道:“阁下经常夸誉惊奇俱乐部会员,何以竟对会员之高科技产品,毫不关注?”
我沉着脸,道:“我要关注的事情,远远在尊驾想像之外,你若以为我是个无所事事的人,那可大错特错!”
温守邦显然想不到我会用无赖式对白自我辩护,不禁听得有点发怔。
我并不理会他心中对我这个人的评价如何,我只顾用洛云的方式,去探索洛云心中的疑问。
我又道:“这是‘嬴取钞票的比赛’,现在,我已获得胜利,但我的‘钞票’在哪里?”
温守邦道:“你的‘钞票’,就在列车上。”
我陡地一呆:“什么意思?……我只知道,列车上有一位恢复了青春的聂先生!”
温守邦道:“你很聪明,一下子就想到了事情的关键!”
我吸了一口气:“但我还是不明白。”
温守邦道:“那种可以令人回复青春的‘钞票’,发行量极其有限,而且面额最大的一种,已溶入聂本源先生的身体里。”
我脸色一沉,道:“你这样说,我倒算是明白了!”
温守邦目光一闪:“你明白了什么?”
我冷冷一笑:“聂先生是‘钞票人’,既然我在这钞蠃取钞票的比赛’中获胜,那么,这‘钞票人’就是我的奖品,而我要得到这种‘钞票’,最直截了当的方法,就是把聂先生蒸熟来吃掉,对不?”
温守邦不禁为之哑然失笑。
我却冷冷地看着他:“尊驾是否也想分一杯羹?”
温守邦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道:“我知道,你对我们所做的事,并不怎么赞同,但凡事都可以通过商讨,把问题一一解决。”
“你这种观念,未免是太乐观了。”我愤怒地说。
倒有点像是愤怒青年。
温守邦微微一笑,隔了半晌才和颜悦色地道:“虽然面额最大的‘钞票’,已无法和聂先生分解开来,但据我所知,在聂先生身上,还有另一种面额较小的‘钞票’,要是阁下不嫌弃的话,这份奖品同样是十分珍贵的。”
此人幽默之至。
我冷哼一声:“我有一个请求。”
温守邦道:“不必客气,要是有什么事情,鄙人可以为阁下效劳的话,一定无有不从。”
像他这等超级富豪,居然对我如此毕恭毕敬,倒算相当难得。
但我却不为所动,只是说:“把一个普通人脱胎换骨,变成‘外机械人’的科学家,其科技之高超,只怕并不逊于温老板辖下那群科学家。”
温守邦绝对同意我的观点,他由衷地点了点头,但接着却又斩钉截铁地道:“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惜,就连我也无法跟对方见面。”
我立刻面露狐疑之色,而且脸上的神情肯定很不愉快。
在这种大财阀面前,我可能有着某种程度的自卑心,一旦谈不拢,我会毫不掩饰内心的愤怒,藉此掩饰那种不可理喻的“自卑”!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
事实上,我是否真的有这种自卑心理,就连我自己,都不清楚。
因此,那只是“可能”,并非“肯定”。
温守邦见我面色不快,立时补充:“阁下只是初次知道有那样的科技存在,已急于把对方的来龙去脉查个一清二楚,但我明知道世间上有那样的‘高人’,却只能在电脑荧幕中和对方交谈,连真正的接触也谈不上……咳咳……洛会长,你是个明白事理的人,我处境之难堪,只怕远在阁下千百倍以上!”
他愈往下说,面上的神情愈是惆怅、愈是无奈。
一脸的无奈。
假如他并非撒谎,那么他的心情,我是绝对可以理解的。
既然温老板这样说,就算我未必百分百相信,也不好意思继续穷追猛打下去。
可是,问题并未完全解决。
我忽然又再紧绷着脸,用严肃的语气问:“尊驾辖下的科技集团,不错是大有成就,但这好比另一种火药,固然可以令人类得到裨益,但也可能遗祸深远!”
温守邦点点头,居然完全同意我的见解。
司徒九突然发言。
他用冷厉、威严十足的眼光望着我,沉声道:“小洛,你这一次比赛的胜利,并不单是你个人的胜利,更是无数人的重大胜利,你可知道真正的原因吗?”
我心中隐隐知道一些梗概,但却不太清楚。
我当然立刻摇头,希望九叔把详细情形说出来。
只听见司徒九缓缓地道:“我和温老板,并不是新相识,而是最少有十五年以上的交情。早一阵子,我们发放假消息,说温老板耍。掳人勒索,那是故布疑阵,目的是要激发起你的战意。”
我瞪大了眼睛,按捺着心中的怒气。
司徒九接着道:“事实上,绝对没有人敢斗胆勒索我这副老骨头,即便强如温老板,他也万万不敢!”
“一直以来,我都在香港,利用‘飞鸽传书’的把戏,说穿了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无论怎样,我们已成功地把你诱骗至此,但对你来说,却也是一种难得的经历。”
他顿了一顿,才说:“那位齐藤景夫先生,他最杰出的成就,并不在于相扑,而是在于‘万能传真机’的发明和研究!由他掌心引动的。体内电脑传真能量,是‘万能传真机’的其中一个环节。凡是给‘万能传真机’传真到异地的生命体,其体能都会被损耗一至两成左右,但要是事前接受过‘体内电脑传真能量’的输送,就可以完全弥补这种缺点。由于你是参赛者,因此,你身体内的能量,必须在完全没有损耗情况下参加比赛,方始公平。可以说,齐藤景夫主动和你握手,乃是善意!”
说到这里,司徒九朗声大笑起来,但我的脸上,却只有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
过了好一会,他才正色道:“现在,比赛已结束,你胜利了,我也同样得到重大的胜利!”
“根据我和温老板的赌约,要是我们这一方蠃了,他必须把‘万能传真机’彻底毁灭,连方程式也要摧毁!”
“至于那些科学家,将会获得天文数字的赔偿,条件就是要他们永远不再研究‘万能传真机’,也不能把‘万能传真机’的秘密泄漏。事实上,‘万能传真机’的发明,并不单纯是某一位科学家的成就。这种超时代的科技产品,每一位科学家都只能策划其中某部分,根本没有人能完全明了所有的内容,而且,到了最后制作阶段,是由一座超级巨型电脑负责总策划之职。因此,只要把巨型电脑上有关‘万能传真机’的一切资料毁灭,以后便再也没有人能制造出这种匪夷所思的仪器。为了杜绝‘万能传真机’所引致的种种危机,也就只有这样的处置方法,才能一了百了,免除后患。我们不希望那些不法之徒,或者是一些野心家,利用‘万能传真机’,来破坏人类的社会结构。因此,只有把‘万能传真机’毁灭,才能保障全人类的利益。”
“洛会长,请问你有什么意见?”
司徒九的分析,相当详细。
我摇摇头,表示没有什么意见。
我完全同意九叔的意见。事实上,这种‘万能传真机’,固然是神秘无穷,可以带给人类很大的方便,但也同样可以令人类社会出现种种可怕的危机。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任何人在关上门淋浴的时候,都有可能忽然有另一个陌生人,透过“万能传真机”的传送,出现在浴室之内。
这并不是一个低俗的笑话,而是最简单的举例。
换而言之,人类将会在毫无屏障的情况下生活!一切保安、一切防盗设施,全都变成废物。
连银行保险箱,也会变得毫无保险。
只要想到这一点,“万能传真机”可怕的程度,是不难想像的!
幸而,我嬴了比赛!
温守邦将会遵守赌约的协定,把万能传真机的一切彻底毁灭!
数分钟后,软管消失了。
温守邦和司徒九也回到了他们原来的地方。
温守邦在美国纽约。
司徒九没有被掳走,他老人家一直都平平安安地在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