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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万两一人头 九把太师椅上,却坐了十一个人。满座之中,就数那两个蹲坐在椅子面上的最不安分了,一会儿一边一个坐在椅子的左右扶手上,一会儿又一齐窜到了椅子背上,一个面朝前一个面朝后。但不管怎么闹腾,都没有谁太注意他们俩,大家的目光几乎都集中在另一张椅子上。 那张椅子上也是两个人。那是左首最末端的一张椅子,一个穿宝蓝团花寿字长衫的花白胡须老者抱着一个三十余岁的男子正坐在上面。那男子横躺在老者的膝上,赤了一只脚。他的五根足趾上都套着铁环,环顶还有尖刺,那五个刺环通过一根铁链贯穿足背,跟足腕上另一个扣腕的大环连在一起,看来是用来固定与使力的——这只赤足居然还是一样利器,且是中原不多见的利器。 只见他脚上的二趾也长,这时似断了,虚吊吊地挂在那里,骨头全折了,只剩下一点皮肉相联着。 那男子的面色惨白,全无人色。那老者也是刚进来的,脸色阴沉沉的。众人不由齐声开口问道:“怎么,鸟趾兄他怎么了?” “他死了。” 这三个字一出,大堂里一片沉默。死——大家似一时还无法将“死”这一个字跟“自安门”的鸟趾联系在一起。“自安门”该算是江湖中自我保护最严实的一个门派了,据说,自这个门派创建以来,还没有一个子弟死于非命,更何况是“鸟趾”! “鸟趾”当然是一个绰号。他是乌趾人,初入江湖时,因为不太会写汉字,总把乌字多写上那么一点,于是大家都唤他“鸟趾”。他也是“自安门”中的左护法“天禽”,算是功夫极为高明的人物了。他虽是异族人,但生性温和,在江湖中大有人缘。以他的功力,怎么会死?而且看样子还多半是死于搏杀!这个乌趾人的出手一向是习惯于赤上一只脚再踢出的。 “是谁干的?!” 椅子上那对正扭动不安的双胞胎兄弟中忽有一人怒颜相问道。 他一发怒,脸上的鼻子眼睛就纠结在一起,本来就不大的一张脸登时更皱得像一颗核桃了。 那老者只是抬了抬怀中鸟趾那赤着的一只脚,把它冲向众人。只见他的足心正中,正印着一根铁令的痕迹。 那痕迹似被人生拍上去的,乌黑闷青,仿佛被烧灼过的样子。痕迹中居然还有字,那是两个字: 铿锵 在座之人多半神色大变。那张椅子上的双胞胎兄弟中的另一人忽笑逐颜开地道:“哈哈,铿锵令,是铿锵令!它居然比我们还抢先到了!” 他就这么拍着手笑着,笑得眉毛眼睛、鼻子嘴角一齐向四外里扯开去,像要蹦出他那张小脸似的。 他的身材本就矮小,接近侏儒,这时笑得更增诡异。 但并没有人跟他恼怒,因为人人都知道他的神经很不正常。他绰号“笑煞人”,他也只有一个表情,那就是笑。 ——不停地、没完没了地笑。 他伸手去推他身边的兄弟:“哭丧脸,这么说,小敢子身上也有这个,看来也一定是他杀的了!而他在我们打算悬赏追杀他之前就已听到消息了?” 别人还没怎么样,他的兄弟先受不了了。只见他那哭丧脸兄弟“哭死人”猛地一巴掌打到了他的脸上:“笑,还笑,你就知道笑!说到杀小敢子的仇人,你居然也能这么样的笑!” 那个笑脸侏儒被他这一巴掌打到脸上,笑容瞬间就凝固在眉梢唇角了,却并不消散,极滑稽地定格在那里。 但没有人敢嘲笑他们,因为,他们就是黑道上极负盛名的“笑啼俱不敢”。他们不是双胞胎,而是三胞胎兄弟,除了他们两个“笑煞人”和“哭死人”之外,还有一个就是他们口中的“小敢子”,也就是他们的三弟。三年前,他也就是这样死于那个“铿锵令”之下的。 却见那个穿团花寿字长衫的老者缓缓开口道:“列位,对不起。今日之会,本来是鸟趾负责奔走联系的,但今天……他是无法再开口说话了。我老头子代替他插手算上一份如何?” 遭此大变,旁边人不由都唇齿发涩。听老者这么发问,不由齐道:“有自安门的右护法欧阳老爷子出面,那有何不可?正所谓:适所愿也,不敢请耳。可惜,鸟趾兄这次本是为了朋友奔走,没想我们却连累他送了命。” 那位欧阳老爷子却抬头望向天花板道:“这十六年来,死在铿锵令下的一共有多少人了?” 是呀,有多少人了?在座中人一时多沉默不言。 ——在座的人中,有一大半是俱有亲人弟子、爱姬私宠死在“铿锵令”之下的。他们今日之所以聚集在一起,为的也正是这个。好半晌,才听一个面蒙绿纱的妇人道:“算上去年我外子的遇难,一共,数得出来的,怎么也有二十七八个了吧?” 她是京城第一富户“锱铢堂”的屈夫人。她娘家豪富,却并无兄弟。独承巨资,手里所握资财几近巨十万。这屈夫人平生并不行走江湖,所最珍爱的也就是她丈夫一人而已。但去年,她丈夫屈东生就是死在了“铿锵令”下。 这些年来,江湖中不断有人死在“铿锵令”下。而且死者多半出于豪门巨族。但直到今天,“铿锵令”到底是什么,江湖中还是没有人确切知道。他们只知道,“铿锵令”代表了一个杀手,这个杀手出手极为谨慎,却也极为狠辣。被他暗杀的人,可以说,没有一个是小角色,个个的背景都极为雄厚,算是在江湖中呼风唤雨、雄霸一方的人物。但这么多人,追查了这么多年,也还是毫无头绪。 只听欧阳老者道:“看来在座的虽都出于江湖世家,根基稳固,但想凭自己一家一族之力来查清这个无头公案也是不可能的了。就是为了这个,鸟趾才把众位召呼在一起,因为大家也都是他的朋友。今天,他死了,那我们自安门也算是一个事主了。” “大家发榜吧!” “我自安门情愿悬赏黄金一万两。” 那张黑色的榜文就贴到了“江湖墟”上。 “江湖墟”是个地名。 这是一个外表看起来很平常的小镇,只是不明内情的人怎么也搞不明白:这么一个地处深山偏野的小镇子,又怎么会如此富庶? 但稍明内情的人都知道,那是因为:“江湖墟”也就是江湖中人暗地里交易的地方。它交易的不是别的,而是人命!这个墟会创建于何年已不可考了,但只要是久泡江湖的人,还没有哪个不知道——这里就是江湖中的杀手们与客户联系交易之处。 “黄金万两一人头!” 那张榜文的题头很简单,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七个字。黑色的榜文上,金粉的大字,醒目到就算你不想看也会自动跳进你眼睛里来。 而这里的万两说的可不是一万两,而是九万两!还是黄金! 因为这是江湖六世家、自安门、锱铢堂的屈夫人与黑道巨擘“笑啼俱不敢”兄弟联名具签的贴子。 他们每一家的签名都代表注资一万两,合在一起共有九万两之数。 ——九万两黄金可以干些什么?它几乎可以让你此生什么都不再干,也可以让你此后什么都可以做。它直指的鹄的只有三个字,那就是:铿锵令!但凡提供消息属实者可获万两黄金,而直接搏杀了“铿锵令”主人的人,更是可完整获得九万两黄金的巨赏! “江湖墟”地处湘赣交界。它只有一条正街,正街两边有几条蜿蜒进去的很长很幽深的长巷。街两边的房子一律白墙黑瓦,路是碎石的。 在湘赣交界处的这个山区,天总是湿湿的,清新中夹杂着一点霉味——风景不会发霉,但有人的地方就会。被打得潮湿了的路面上的石子一颗颗深浅不均地黑着。 而偶有细雨的日子,有远远近近的山映着,深深浅浅的云遮着,这条街道就成了一副淡淡的水墨画,上面镶嵌的景象无一例外:素墙乌瓦,都是黑白色的。 春衫破 “落花人独立, 微雨燕双飞?” 薄暮中,那个一身春衫的人眼盯着这副字谜,微微沉吟着。 这里是江湖墟,今日七月半,只是这里山太深了,天气贪凉,怎么着都好像山外春初的天气。 鬼节七月半,有水尽浮灯——没想到在“江湖墟”这样一个靠江湖汉子们打打杀杀求生的地方,一条小巷的黑漆新门前,居然还有这样雅致的灯谜。 那黑门很新,夹在一片白墙之间,颜色分明。只因有雨丝润着,倒也没觉得刺眼。 那门口立着一副竹竿架。竿子上,贴了十几条素白的纸。每张纸上都有字,每一张都是一个谜语,那纸这时沾风带雨地飘着。 这一句打的是个字谜。而门口横匾上,正题了两个字:谜墟。 那春衫人望向门口摆着奖品的案子后面的小姑娘,微笑道:“请问,这谜语的谜底是个‘俩’字吧?” 那小姑娘正打量着他的侧影:春衫是旧的,眉眼是旧的,人不算好看,但很有味道,算计不清年纪的样子,不知怎么让人乍一看就有点熟稔感。他的衣衫鄙旧。可他的笑容每绽开一缕,都像是新的。 “答对了!” 管摊子的小姑娘还没开口,那男子背后已有一个声音接道。 男子没有回头,只是神情间添了一份怅然,沉吟道:“这么说,‘俩剑’吴琅也已经挂了?离出道还不过两三年吧?那时他还是个刚名噪江湖的毛头小伙子。他那号称江湖无两的快剑——虽手持不过一剑、但一出即分为俩的、号称刺杀极品的快剑,也就这么挂了?” 身后那个女声低低叹道:“谁说不是。这次,他失手了,都快有七个多月了。时间虽不算长,但他的名字早就被遗忘了。你看那谜面的纸都好旧了吧?这个地儿,忘记一个人是很快的。总有新的人杀出来,横空出世的,或瘟疫一样钻出头来的。有什么办法?他干的就是这个,瓦罐难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上亡。除了我这里还留下一个谜面,以备万一还有惦记他的人寻来,给他们猜中了,好换一点他无意间留在这旅舍酒坊里的东西做个念想,这个墟镇,是再没有一点关于他的消息声响了。” 说着,她伸手抚向那春衫人后背处。那里有一条裂缝,不知是在哪儿刮的一个三角形的口子。只听她口里微怨道:“你倒也真是的,身边明明有几个人人都梦寐以求的美女,还老一个人出来晃。总是这样不检点,春衫著破,真不知下一次又缝上谁的针线呢?” 她这里正埋怨着,一个仆人忽急匆匆地跑了过来,口里兴奋已极地叫道: “老板娘,有人揭了那张榜!” “什么榜?” 老板娘一蹙眉,额上立时就坚起一对青色的小山了。 “就是据说是有这江湖墟以来份量最最重的那张榜!黄金九万两的榜!” 他的声音好像还在梦游:“天呀!九万两!” 然后他才看清楚老板娘身边站的还有人,不由有些尴尬。定睛一打量,才揉眼笑道:“越爷,竟会是您老?您老可是有老久日子没来了。这一次,一定不知又有哪个有造化的能捡到偏宜了。您老有什么时候兴致动了想施恩了,可别忘了小的我。小的这里给您请安了。” 原来那男人名叫越良宵,他生性浪荡,一向是欢场赌坊中伙计们最爱的人物。看那仆人的神情,他面对的竟不像是一个人,而是一个传说了。 那伙计话还没说完,一大锭金子就滚进了他的手里。他吃惊地在那里张大了嘴:他明明记得自己个儿刚才因为碰见这个越良宵越爷,双手都因兴奋攥成拳头紧紧地握在一起了,可眼角只见到越良宵衣角一飘,不知什么时候就已掰开了他的手掌,还在里面放了这么大一锭金子。凭他做伙计的经验,不用看,光凭手感,就知那是十两一锭的可放进皇城内库里存放的货色。 这越爷,传说中他某日斜倚黄鹤楼,只为爱那黄昏,随手用一整袋金锭捏制了数百张金箔,于半醒半醉之间,倚栏把酒,临风逞醉,将之悉数从楼头洒下,只为看那空中的阳光、江上的粼粼波光与那金箔如何交映,便疯魔了近半城的武昌人……看来那样的故事竟然是真的! 那伙计已高兴得合不拢嘴来,口里歪歪斜斜地道:“越爷,您出手可真豪阔。看来人人说您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果然没错!” 越良宵只微微一笑道:“你别这么夸我,这可是我身上最后的一锭金子。现在,我敢说,你比我富。” 那伙计开声“啊、啊……”的,意似不信。那越良宵走在前面,双手在自己身上拍了拍,果然轻无一物。却听他轻松笑道:“不过我不怕,既到了这儿,一切一切,自有你们老板娘请我。” 敢在江湖墟揭榜的人,绝对不是平常人。 ——因为那榜,是要提着头来揭的。 这也是江湖墟中沿习已久的一个规矩:江湖墟中只有两种榜:明榜和暗榜。明榜都是黑榜,黑底金字,黑底是因为这是一张死亡的名单,金字则是因为,这死亡,是有钱的。 暗榜则无文无纸,私相授受。 敢到江湖墟贴明榜的主儿,一般都是极有实力的,出的金额一般也高,但很少具名。一般成名的杀手韬光养晦,就是接这样的榜,也多是暗中谋划,直接揭榜的少。 直接揭榜一般都是初出道的年轻杀手们,这也是他们闯名头的一个方式。只是揭了明榜,他要杀的人往往会先出手杀了他。这是种极具危险但也极出风头的举动,但只有这样才能换来更大的声名。那意味着自信与豪勇,以后才有再多接高额暗榜的机会。 而直接揭榜,照江湖墟的规矩,如事不成,是必要以死相谢的。 一般情况下,暗榜的酬劳,高的极高,低的也极低。明榜一般不会太低,但也不会太高——高得值得出那么大代价来杀的人物,一般都是没有人愿意扯白了跟他们干的。 但这次这张榜的情况却有所不同: 一是它的酬金之高,几为江湖墟有史以来之罕见:高达九万两!而且是黄金!这样的生意,做成一单,以后这一生也不用再做别的了。 二是,这次它要暗杀的对象居然是一个杀手——在杀手之墟找一个人来暗杀一个顶级杀手,这样的事,也算匪夷所思。杀手们虽没什么同行之谊,但毕竟多少还有点兔死狐悲之情吧?何况,它所要暗杀的几乎是“暗王”殷天去世后最著名也最令人胆寒的一个杀手:铿锵令!铿锵令主刺杀过的那些人,几乎都是让一般杀手们想都不敢想的人物。 三是这份榜的出榜人居然是具名贴出的:江湖六世家之湖州毕、徽州墨、汝州姚、端州晏、宣州姊、山阴文联袂出榜,此外还有“自安门”中右护法,还有屈夫人,加上“笑啼俱不敢”残存的两兄弟。这样的榜文,揭下来事不成,那可是要名毁终生的。 一腔愚勇、敢于揭明榜的人在江湖墟这样的地方倒也不少。但一般都是初出茅庐的小伙子,这种事成本太高,一年能活下来事成的没有两个。 但它还是有人揭了。 揭它的是一个少年,这少年揭榜之后,据说正在“豹子坊”喝酒。 ——杀手大都需要清醒,又有谁能知道:他,为什么要喝酒? 豹子坊之赌 “豹子坊”是一个赌场。 它以此命名的惟一原因据说就是:如今的坊主就是用骰子掷出了一个“豹子”才把它赢过来的。 今天的豹子坊很热闹,因为今天是七月半。七月半的前后三天都是江湖墟最热闹与和平的日子,因为没有人会在鬼节出手。在这三天里所有的杀手们都在狂欢,而在这三天里闹事的人一般是会惹起公愤的。 这三天是酒与女人的日子,因为大家都想藉此逃避生死——死并不可怕,但念及生死往往是最可怕的。 更何况,活在这里的人,每个人身子背后都最少跟着有一个冤魂。 那个少年趴在赌台边的姿式也确实像个豹子,爪牙刚才开过锋的小豹子。 酒让他的眼睛显得精亮。酒是一种催化剂,它总是加重一切的色彩:让年轻的亮得更亮,让年长的混沌得更加混沌。 少年对面的宝官的手却在颤。一个能做宝官的人,他的手照说是绝对不会颤的。“豹子坊”里什么样的客人都会有,压得住堂的宝官当然也大非寻常。 这张台上的宝官也正是“豹子坊”的压馆之人,他的绰号叫“四两三钱”。 得到这个绰号的原因是他当年在杭州西湖边上的“小天堂”做宝官的时候,曾冲进来一个亡命的混混。那个混混穷疯了,一到台边,就叫道:“我压小!”然后,掏出把解腕尖刀来,捋起裤子,就在腿上割下来一块肉来,一压就压在了“小”字栏的上面。 而宝官陈四两当时二话没说,伸手掂了掂那块肉,说了一声:“四两三钱”,说完就把它扔到称银子的托秤上,居然一毫不差。然后他拿过刀来,照着自己的腿上就是一割,同样的也是四两三钱,一摊摊在了桌上。 宝开了,果然是小,陈四两拿起两块肉就扔到那混混面前:“你赢的,还赌不赌?”那混混虽是杭州城出名的“杭铁头”,也被他这份狠胆色吓得晕了——连吃肉的狗对方都叫了出来,吐舌呲牙地就等在旁边吃肉,那狠混混退却了,从此名除一方。陈四两由此也得了这么个名号:“四两三钱”。 但这时他的手却在颤。他们赌的注并不大,居然只有一两银子一把。这在花钱如流水的江湖墟里几乎不可思议。更不可思议的是这样的小赌居然有陈四两这样的宝官高手出马,而且他的手居然还在颤! 他的手在颤着,刚进门的老板娘苏蕊头上的金步摇也在颤。她和越良宵是来看赌局的,她的头是因为惊愕而在颤。 她侧头问向赶上来招呼她的伙计:“到现在一共输了多少?” “才三两。赌了二十几把了,一共才输了三两。小的也不知怎么输的,只是陈爷今天的手底下好像一下子没谱了——因为对方是才揭了那万两金榜的小子,陈爷怕出事,才亲自上场。但没想到对方居然赌得这么小,更没想到陈爷今天的状态不知怎么会这么不好。” 陈四两的手里这时正摇着宝盒,这时不只他的手在颤,他的额头上都在出汗。老板娘苏蕊的脸色不由变得更怪异了:她最得力的属下,“四两三钱”陈四两,他怎么会输?输还罢了,居然还为这一把只输一两的赌局弄得满头是汗! 她侧头望向越良宵,知道只有他能解得自己的疑惑了。 越良宵的一双眼却盯在那少年的手上,他只喃喃地说了两个字:“天命!” 豹子坊虽大,那少年坐的赌台却靠近门口。这张赌台四周观赌的人多,因此整个厅房的前脸已挤得近乎水泄不通了。 这时却有一双小手努力地在扒开众人,口里叫着:“他妈的,让一让,给我让一让!老子要看一看,到底是什么人揭了榜。” 他自己挤着,别人又不想让开,就听他喊道:“你们挤什么挤!不知老子要看呀。” 他的声音有些尖细,像个小孩子,偏偏一口一个“老子”,好像川中人氏,惹得众人听见不由都要笑。只是在场的都是有功夫的人,没想居然硬生生被他一双小手给扒开来了。四周的哄笑声中不由要夹杂些诧异了。被拨开的人却一点也笑不出来——那正拨在自己腰上的手劲可不像那双小手,那一带一推的狠辣是极其让人难消化的。 只几下子,那拨人的人已走到了赌台前。众人打眼望去,却见原来是个侏儒。只见他回头仰脸向人群后叫道:“苦瓜脸,我挤进来了,你快来呀,快告诉我到底哪个是揭榜的?我好好奇,我要赶快看到他。” 可人群后却没有应声。大家伙儿先还有人笑着,接下来却忽沉静了下来。只见那小侏儒急得跳起脚来,怒道:“苦瓜脸,你还不快出来!你明知道我不认得他,你还不让我赶快弄明白。我要看看什么人这么大胆敢揭我们的榜。我要看看,我要看看!” 他跳得像个藤球似的在地上弹着,叫得嗓子都快嘶了,脸上还是傻傻地挂着笑。 这时空中才传出一个声音道:“叫什么叫!无论到哪儿,你丢人都嫌丢得不够吗?” 那声音冷峭峭的,传自大梁上。众人仰头望去。大梁太粗,梁上人太小,光线又暗,以致要定了睛才能看得到他。只见他也是个侏儒的身量,虽不见脸,但声音哭叽叽的,让人听着格外不舒服。 那笑脸侏儒似全没在意他兄弟的讥讽,只咧嘴露齿地道:“啊,原来你已来了!快告诉我,谁……谁是那揭榜的人?” 梁上之人气哼哼地道:“你眼睛瞎了呀,就在你面前的赌台上!” 那笑脸侏儒疑惑地看向赌台,用手指在宝官和那少年之间划来划去,急得头上都流下汗来:“可是,这么多人,又不只是一个,你叫我怎么猜得出呢?” 梁上之人怒道:“光会笑的傻子,你长点脑子好不好!拿盒子的是宝官,另外一个当然就是他了。” “可是那盒子在抛哎,在他手里时他是宝官,不在他手里时他还是吗?” 这句话一出,人群后的老板娘苏蕊都绷不住了,嗤地一声笑了。 越良宵正站在她身边,见到老板娘忍俊不禁的模样,目光中也微有异色。淡淡一笑,只听他轻声道:“你板起脸来像个老板娘,可一笑了,还是吗?” 梁上的人却再受不了了,头冲下忽然跌落下来,直挺挺的,对的正是那少年的位置。 只听众人惊呼一声,眼看他的头就要和那少年的头撞在一起了,相隔不过寸许之时才突然崩地一下停下来,那张哭丧脸也就倒挂着显露在了人们面前。 只见他跟那笑脸侏儒长得还真像,只是一个哭面,一个笑面,表情完全不同。他突然地在空中停住,原来腿上系着根绳子。只听他怒叫道:“就是他!” 笑侏儒脸上虽还笑着,却一脸委屈相地道:“苦瓜脸,你脾气是越来越不好了。小敢子在时,是他脾气不好。好容易他死了,我以为熬出头了,没想你的脾气也变得越来越坏了。我要想开心,看来除非等铿锵令也把你杀了,不然是不能的了。可是我不想让你死啊,你脾气好一点就不行吗?” 四周之人还想笑,但这时却已没有人敢笑。因为人人都已知道:这两人,就是那贴榜人中的“笑啼俱不敢”两兄弟——贴榜的与揭榜的碰面了,一场好戏看来也就要上演了。 “哭死人”已没心思再跟他兄弟胡缠,他眼瞪着那少年问:“就是你揭的榜?你是谁?你确信能杀了铿锵令吗?” “吴勾。” 那少年只说了两个字。 他头顶的“哭死人”发怒道:“我问了你三个问题!” 那少年却眼皮都没抬,喉咙里咕咕噜噜地答道:“因为:第一个你已知道;第二个你不知道,只有我知道,所以才告诉你;而第三个,我也不知道。” “哭死人”脸上的神色忽变得煞气很重,他的一双眼睛向上——不,这时该是向下,因为他倒吊着——翻着白眼地看向那少年人。他在江湖黑道上出道已好多年了,还没有人敢这样跟他说话。 贴榜人中,就只有他们兄弟两个是坐不住的,即在江湖墟贴了榜,就要来看看到底有没有人敢揭他的榜。何况,也许“铿锵令”主现在就在江湖墟,因为这里毕竟是江湖中最大的杀手生意集散地,他们希望有机会可以亲手报仇。这样一来,可以少花一万两金子不说,更可以赚进八万两。 但他没想到居然真的有人敢明揭明榜。 他已开始觉得这像是对他们兄弟两个的嘲笑——没错,就是嘲笑! 那少年忽然抬眼,两个人一上一下,一正一反,一倒吊一正坐,就这么翻眼向额地望向对方。 缓缓地,那少年忽问道:“你想打架吗?” 场面一时都静住了,只有对面宝官陈四两手里的宝盒还在哗啦啦作响,他似乎已忘记停下来。而那一正一反,头顶相对的两个人却已快一触即发。 “你刚才说什么天命?” 那边,老板娘苏蕊向越良宵问道。 “我说的是那少年的心法——你不是奇怪陈四两为什么居然连这么小的注手都会颤,而且还流汗?因为,他已控制不住自己手中的准头了。我相信,他做了这么多年的宝官,且在你手下重用,摇个骰子必定还是说几是几的。但现在,他已控制不住自己手上的技法了。那少年没有捣鬼,只是他的心法就是‘天命’,他无须发力,只要意志力一专注时,这种心法感觉就会从他身上发出来。所以你的宝官陈四两才会有这么大的压力,所以他才会流汗。” “那心法到底是什么?” 越良宵的眼睛忽然眯了起来:“我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我只知道,它是一种信念。一旦与它面对,让它发出,那你所有的做巧使诈的本事就都用不上了,你所有的家世资源、经验技术都只会成为负累。那是一种以血搏血的心法,他要跟你搏的就是一个天命。哪个人的命在命运的天平上更重些,哪个人就会活下来,就会赢。它有打破一切秩序常态、游戏规则的狠勇,逼你回到一场最原始的野性中与他相斗。” “所以,陈四两的手才会抖。” “这么说,他是个高手?”老板娘苏蕊眯起眼来问。 越良宵忽然微笑了,他似乎很喜欢看到老板娘这个样子。只听他解释道:“在人命面前,在这种心法笼罩下,还有什么高手低手?有的只是看谁更能强悍到底,还有,谁的运气更好上那么一点点。” 越良宵说到武学的深致处,老板娘就不懂了。她只是笑,她就是突然觉得有些好笑,因为她得意:并不是所有女人,都能得到越良宵这明知她不懂、还耐心而细致的解答的。 那边那个少年忽然道:“我不打架。” “我只杀人。因为:杀人是有钱的,而打架是没钱的,无利之事我不做。” “哭死人”闻声恶笑道:“杀人?你个小羊羔也跟老子说杀人!老子杀人时你还穿开裆裤呢。那你杀过几个人?” “一个,这辈子我也只打算杀一个。” “谁?” “铿锵令——杀他一个就够了!” 那边宝官忽然开宝了,他脸上的汗水涔涔而下,手颤颤地打开宝盒。因为:最少有二十年了,二十年来,这是他第一次在看到盒子里的骰子前,自己也不知道它是大是小。 小——竟然是小! 那少年押的就是小。他忽然一笑,露出一颗雪亮的虎牙来,那颗牙比四周的牙齿都亮。他伸手扒过面前的银子,笑道:“我赢了,今晚住店的钱看来够了。你看,我够狠,而且我够年轻,所以我的运气一向还好。” 铿锵 “我不杀你!” “哭死人”迟疑半天才咬牙道:“不管怎么说,我是发榜的,你是接榜的,现在杀你未免让人说我不明事理。” 然后他忽然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不过,你既已经揭了榜,铿锵令主那厮一向是消息最灵通的,你觉得你还活得过几个鸡啼?” “喔、喔、喔……” 他忽然怪笑地发出一声鸡啼,那鸣声中满是调戏之意。 “喔、喔、喔……” 就在这时,豹子坊外,突然也接应了一声鸡啼。 那啼叫声太像了,几乎叫人分不出是人声还是鸡声。 屋外的天空已然浸满了夜——油纸一样半透明的夜。油浸浸的黑幕穹顶上,星斗凄然。那鸡啼声突然响起,宛然悲切,让满屋人一时间都不由恍惚,似分不清这一刻到底是才入夜,还是已,接近黎明? 如不是那鸡啼声结尾处那一声轻笑、极端轻视的笑,怕是都没人听得出那是人声了。 那声音分明在学“哭死人”,也是在嘲笑他。 屋中影子一晃,“哭死人”当场大怒,一个小身子掠起,卷起一团风,就向门外扑去。 他身子才扑出,他兄弟“笑煞人”就也跟着扑出,只听他口里还笑叫道:“苦瓜脸,你干什么这么急着去找一只鸡?” 他讲的可笑,但屋内人却笑不出来,一时都安静了下来。 屋外的人究竟是谁?竟敢嘲笑“笑啼俱不敢”两兄弟,是真的不想要命了吗? 而此时,在屋中的,有镖行的、绿林道的、六扇门的……当然也有杀手,还有说不清干什么、只是混混、给人做消息耳目兼打杂的。“江湖墟”本就是个九流杂处之地,有人为开眼界而来,有人为查案子,有人为当杀手,有人是要报仇。满屋中人,几乎个个身怀技艺。这时屋中为那叫声所破,一下就显出各自不同的姿态来:来开眼界的初入江湖的趟子手们还张大了嘴正不知是怎么回事,他们经验太浅,一向是要看人眼色,由别人告诉他们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的;却有人忽悄悄行动起来,挪了两步——这屋中,当然有来寻仇的,“江湖墟”中多杀手,他们也多仇人,有人找了来,可能已怀疑认定了某人是杀他亲朋的杀手,这时机会到来,混乱一起,就在伺机而动。虽是鬼节七月半,但这屋中,必还有不必守这规矩的外人。 而真正的高手,这时就显露了出来。只见乱象才起,屋里刚才那人挤人,聚成堆,看着热闹的赌局,相互间交融如一团湿泥的景象就变了。个个人突然变成了一颗颗独立的沙子,虽然彼此间距离依旧很近,但每一粒,都突然成一颗自我封闭的实体——没有任何一颗沙子可轻易吞下或侵入别人身体里去。 越良宵的神情也有些变了,他的身子没动,只衣襟轻轻飘了一下,但他的气势护住了老板娘苏蕊的身体。 苏蕊却在笑,她笑得很舒心。 越良宵的眼睛却已送向门外:这就是江湖,这也就是他一直热爱、厌恶、痛恨却脱也脱不开的江湖。因为,虽然他已经历过无数次,但还是如此的热爱着这样的一刻——那种杀气、张力、自保之念、求生的本能,以及仅只是活下去的欲望如此饱满地撑开的一刻。 他的眼角还在扫着那个少年吴勾,感觉里那少年猛地耸肩伸颈,像一只振翅欲搏的小小的雄鸡! 可笑而又可爱的、初出道的,要一啼惊人的小小的雄鸡。 在屋中,人人几乎都有一副好耳朵。片刻之间,已听得屋外的衣袂披风之声沿着门外那弯弯屈屈的小巷已来回掠行了几度。 豹子坊外是长巷,长巷又侧通曲巷,曲巷又接柳巷,可以由柳巷回衔过来。 人人屏息静气,在不明分寸之前,座中虽多高手,但没有人会冒险出门的。 “陷阱!” 吴勾突咬牙说道。 他的身影忽然扑起,直扑门外。 他的身影才飞扑而起,屋中就有数人面上露出钦佩神色——果然,吴勾才到门口,屋外的衣袂掠风之声这时已分为两道,从两个方向极快地向豹子坊方向掠回。 但这只是耳朵还不太灵光的人的听觉,真正的高手却听出那是三道风声——因为有两道接得极近,不易分辨,那是一追一逃的两个人,其中一人挟起的风声有如悲啸,他是在追,那该就是“哭死人”。 而另一道明显不在同一方向的,风声如笑,像空气被身影划破了宁静的脸,不得已才露出的笑——那该就是“笑煞人”了,他当然是在堵截。 屋中有人神情一露豁然:“笑啼俱不敢”兄弟俩儿看来终于要截住那嗤笑之人了。被追之人前有伏敌,后有追兵,看来必有好斗! 就在这时,屋外突欺金裂石地响起了一声: 铿…… 这一声才响,就听得一声怒喝,那是“哭死人”的怒喝。然后只听风声猛急,那该是他已发力扑击! 然后就传来了一声: 锵! 前一声宛如提起,后一声却脆如落幕,脆得像什么东西砰地一下掉在地上,砸碎了、散了、瘫痪了、不可收拾了、结束了,永远不再回来。 然后才听到那少年吴勾的衣袂临风一响。在那一响间,传来一声兵器轻鸣。接着,越良宵的身子就在屋中不见了,他是裹着老板娘出去的。 屋外隐有一击的声音传来,然后才传来“笑煞人”的一声怪笑。那一声真是笑得太怪了,以致惨厉到了极点。 屋外局势变化太快,以致屋中人再也判断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然后才听得一个陌生的声音说:“啊,原来你也在这里!” 然后那声音突渺,似是那嗤笑的人说话间就已远逝。 屋外一时极静——危险已除,现在是险境过后那一霎那间的安静。 有高手已闻声即知结局。他们也极快地飞扑到门口,要看看那让人疑惑不解的屋外,在适才那刹那间,在“铿锵”两响中的间隙,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们第一眼看到的却是眼泪已笑出来的“笑煞人”。他正站在吴勾面前,直声质问他:“你,你明明揭了榜,刚才为什么不帮他!你为什么不帮他!” 旁人也疾抬眼顺他目光望去,只见小巷空中的巷道上,正凭空悬了一个人。 那人影身材矮小,两边巷道的院墙又极高,更衬出他身子的小。他就高高地悬在空中。眼快的人在细瞧之下,才辨出:原来,那丈许高墙间,竟悬了一条黑如夜色一样的、几乎可以融入夜色而不见的、极细的钢丝。 而“哭死人”的喉咙就悬在了那钢丝之上! 周边高手略一判断,就已想明白:那分明是“哭死人”刚才极力扑向对手时,一时不查,为对方诱入埋伏,没看清前面的钢丝,急扑而至,以至喉头为钢丝所切断。 人人身上都不由出了一身冷汗:这样的手段!这样的算计!这样处心积虑杀人的陷井! ——好在自己没有揭榜! ——来人必是铿锵令! 那少年吴勾也静静地看着悬在空中细不可辨的极韧极利的钢丝上的“哭死人”,口中缓缓地道:“我揭榜是要杀人的,而不是救人的。你们的生死,本与我无干。” 但细心的人在他适才一击未中、还没平息的心跳中,分明已听到了他努力绷直的声音中,还是掩饰不住地露出了一丝颤抖。 好半晌,他才又说道:“何况,这屋外必有他早已布好的局。我如贸然出手,胜算几无,只怕必死。” “笑煞人”脸上的笑却极为诡异。那是痛到极处、但还是控制不住脸上那天生的表情的反差极大的笑。 吴勾看着他,不知怎么,脸上的刚毅中还是流露出了一点点同情的神情。 然后他才低低叹道:“看来老管家果然说得不错:人均能静,但关心则乱。” 他这句话说得喃喃的,像是只说给自己。 然后他望向“笑煞人”,“难道你到现在都没明白,死的并不是他,而是……” “你自己?!” “笑煞人”眼中的神情忽露恍然,他望着他的兄弟。刚才,他情急之下,只知好像击中了铿锵令,自己倒没感觉。 这时心口一疼,才发现,自己原来也中了一击。 他低头望向自己的胸口——衣服已烧灼了一大块,露出里面闷青乌黑、像被烧熟了的肉来。 是不是自己身上也跟小敢子一样,印上两个字了? 然后他望着悬在空中隐有蠕动的“哭死人”——原来他还没死。他忽然咧嘴笑了出来,可身子也就此软软倒下。这一笑突出了他平时为笑面所困,一向不管是急是窘都笑着的假面,露出一点真心的欢畅来。 他就在这一点欢畅中死去。 “哭死人”的身子慢慢地活动了起来。他轻轻地褪去了入喉极深的钢丝——以他这样的身手,身中陷阱却已及时停身屏息,并不至于就死。死的倒是他兄弟。本来以他兄弟两人的身手,与那铿锵令主之间功力相差本不过毫许。但他太急了,如不是他中伏在先,惹得小笑儿心乱情切,急于救援自己,又怎会中那杀手毒计,一招而死? 他一向哭丧着脸,但眼中一向并没有泪。这时只见他缓缓落地,颈上拖血地走到“笑煞人”身边,轻轻弯下腰,抱起了他的身子,眼中的两滴泪突然滴落。 这怕还是他第一次哭吧?只见他喉咙上的血口翻着,像是咧开了一张嘴在笑。这一生他都几乎没笑过,可小笑儿死了,自己居然也终于在喉咙上开个口子,能做惨笑了。 他哑然无语,抱着小笑,向夜中走去。 一个小身子抱着另一个小身子……这一生,吵过多少,闹过多少,但他们一直肩并肩地在这人世的嘲笑讽刺、挖苦绝望之中走过。虽说他一直恼这个弱智兄弟老给他丢面子,但现在: ——他也随着小敢子而去了! 吴勾也说不清自己眼中算什么神情。 他缓缓转过身,望向越良宵道:“你是谁?” 越良宵没答。 只听吴勾清冷冷道:“铿锵令主走之前那句话是留给你的。” “天底下,能让他一见即退的人不多。” “你是……” 他的神情忽然冷肃起来。 “天下三把刀,冷露月良宵?” 四周人群一阵耸动,这看起来并不太出色的人居然会是越良宵? 却听吴勾淡淡道:“你果然很能。一现身,不出手,就已破他铿锵令主今晚布就之局。 “但我不谢你。虽然今晚之局他已布就,对我大是凶险,但我还可以搏一个运气。谁知道局势好时说不定我运气差反而死在他的手里? “所以我不谢你!” 救人一命、七级浮屠 “谢谢你。” 谜墟是苏蕊的私室。 一个女人,能在江湖墟这样的地方活下来,一定有她的理由。 她自身就像一个谜。而她这个私室陈设得极为华丽,可以说:有帷皆罗绮,触目尽紫檀。 连苏蕊的笑容都是那么极尽华丽的,她就用这样的笑容捧出一句极尽温柔的话来:“能不能请你帮我一个忙?” “什么?” “出一次手,救一个人。” 苏蕊浅浅笑道:“你平时很少出手,但你每次肯到这江湖墟来,不就是为了救人吗?” “可是,我的要价一向很高的。” “有多高?” 越良宵想了想:“九万两吧,黄金。” 他身边就是一张合欢床,他就倚在床柱上:“能请动我出手的价码,起码不能比杀个铿锵令主低吧?” 他的眼睛低靡地看着苏蕊——这是一个他所不了解的谜女人,但对于他这样已倦于世事的男人来说,偏偏有一种说不出的吸引力。 “你知道,我一向很懒。难得帮人做事,又想快快活活地活下去,所以,只好贵点了。我很会花钱,当然也就要赚钱。” 他探究地望向苏蕊:“而你从来最不缺的就是钱,不是么?” “好!成交。” 苏蕊沉吟了下,猛地伸手与越良宵一击掌。 她爽快得却让越良宵都有些吃惊。他不由抬起头,目光鹰隼一样地望向这个老板娘——旁人听到他们调笑的语调可能以为不过是他们两个成年男女在调情,但越良宵却知道:像苏蕊这样的女子,轻易是不会乱开口的。她虽风情,但对某些事绝对不会开玩笑的。 那样的事就是:生意。 “你要我救谁?” “铿锵令主!” 越良宵不由一愕:“他那样的人,也需要别人来救吗?” “需要。” “为什么?” “因为,这一次,他也全无把握了。” “你怎么知道?” “因为吴勾——你不是也在说,面对他的剑,无论什么成名人物,都将只有面对一拼的险地,都会全无把握吗?” “可,这与你有什么相干?” 木然好久,苏蕊才终于下定决心地缓缓道: “因为,他,就是我的情人。” 越良宵猛地怔住,然后才恍然道:“难怪,难怪!” “难怪什么?”苏蕊看着越良宵,目光中似乎在这么柔柔地问。 “难怪你对我看似风情万种,可心里眼里从来当没有我这个人。原来,你心里面,另外有人。” 越良宵笑得像是很洒脱。 苏蕊不由也笑了:“我对你不好吗?你非要迷尽天下女子才开心吗?我可一向是真的把你当做朋友。” 越良宵不由微露苦笑,道:“朋友?” 然后顿了顿,又展颜道:“我也一向是,把你当做朋友的。” 听到他这个语调,苏蕊不由笑了起来。那笑容是无声的。然后,笑容未敛,她轻轻叹了口气。 那叹气像是对越良宵的一点抚慰。 越良宵听出了她的抚慰之意,不愿领情似的马上接口笑道:“不过,我可要先看定金的。” 苏蕊不由也笑了:“好!这句话才像你说的。” 她回眸一扫,风情无限:“好朋友,明算账,你不说这句还真对不起我们这种交淡如水的朋友了。” 说完,她就推开了身后的一扇屏风。 这是苏蕊的私室,在这里,她的穿扮一向与在外不同。 在外,她不过是个略施粉黛的老板娘,会穿得很平淡,有三分的娇娆,三分的干练,还有三分的矜持,只在一身蓝布袍角下面微微露出里面衬裙一星半点的红。 但这是她的私室,她可以全无顾忌。她穿了件仿唐的低领罗衣,一大片的牡丹沿着她的乳向下开去,红而浓的色,重得像要压皱那一身轻薄得不禁一触的罗衣般。 但这时她的面容却很端庄。 她在洗脸——像要引领越良宵去看她生命中多重要的一件事物般,必须要净下面才去得。 越良宵看着她的动作,不由露出激赏的神色:“你实在是个很有味道的女子。” “味道?” 苏蕊正洗着脸,“只怕不是我有味道,是这个江湖墟的味道吧?每天都有人被杀,有人揭榜,有人生,有人死。血味飘过来,风吹散,但浓郁的终究会一层层地沉下来。而这一切之上,我们活着的总不过是要照常梳头洗脸的。只怕不是我有味道——就算一个人再强,再漂亮,味道又能有多少呢?是这个江湖墟那种厚杀杀的味道衬的吧?” “你还很会说话。” 越良宵微笑着。 苏蕊一抬头:“其实我是很会选择,比如说:背景。美丽的女人是最需要背景来陪衬的。阴潮脏污的地儿,哪怕你穿再白的衣,看起来也像是裹脚布了。你说,我是不是选择了一个很好的背景?对于我这样的女人,江湖墟是不是一个很衬我的底子?” 苏蕊身后那架屏风上厚泥泥的金底子上缀着的大颗大颗的牡丹——繁复其瓣。 越良宵没再说话,他明白苏蕊这样的女子,其实在她的心中,应该充满了激情吧?如果不是江湖墟这样看似一副淡淡的水墨画,其实底子里充满了生生杀杀、人生中色彩最浓稠滋味的戏剧样的舞台,又有什么地方值得她消磨一生? 苏蕊倒好水,整整头发,就在屏风后的墙上卷起一副画,然后推开了一扇门。 那是一扇暗门,门后的密室却让越良宵也不由眼界大开。 苏蕊燃了根蜡烛走了进去,这儿看来是苏蕊收藏她这样一个女子最心爱或最痛恨的一些东西的地方,也收藏着她所有的心境——只见一见不过数坪大小的没有采光的密室内,里面四壁墙上挂了几件衣服,有极华丽的嫁衣,却也有一两套极朴素极乡气的村妇俗女才会穿的布制衣服,那是不是就是她在还没这么风光时穿过的呢?实在乡气得可以,让人想不出她穿上会是个什么样子……一张乌木案上放着两个首饰盒,极精致的,旁边还散放着几串珠链,一根簪子,与些细小的贴面花钿……与其不相衬的,是旁边还有一个灰白色的人骷髅——那是她的仇人的还是亲人的?只怕谁也说不清,只是无论亲仇,作为骷髅,它只能这么灰白着。 这是江湖墟中这样一个独特地域里一个独特女子的私密世界。 越良宵扫眼看着,心中也不乏惊叹。他之所以喜欢苏蕊,就是因为,她是那种有“过去”的女人。 苏蕊的手正轻轻拂过一件绿色的,很小家子气的,很拘谨,那些小门小户女子才会穿的衣裳,口里怅然笑道:“看看,那时我多年轻。刚有了点钱,几乎花了所有银子买了一件这么一件不入流的衣裳。那时,我可真的不会穿衣服。” 然后,她才走到密室正中有一人多高的一个黑丝绒罩着的塔形事物前:“我要给你看的定金就是这个。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佛经上不老这么说?你要定金,我一时还没有那么多,我是个太会花钱的女人了。但我既求你救人一命,那且先送你一座浮屠吧。” 说着,她的手轻轻一掀,只见一片金光随着她手中黑丝绒的跌落,映着她手里的烛光就炸进了越良宵的眼。 ——连越良宵也不能相信,那竟是一座真的、一人高矮的纯金的浮屠! 那是一座七层的塔,铸镂精细,绝对算得上精工。而每一层的塔栏内都陈放着一圈人头、纯金铸就的拳头大小的人头! 越良宵逐层看去,只见每个人头都雕缕精细,最下面的一层放着七个,再往上分别是六个、五个、四个、三个……一共足足二十八个人头。越良宵口里喃喃着:“啊,这是屈东生,这是徽州墨家墨老七最宠爱的舞姬,这是人称‘石敢当’的小敢子……” 他闭上眼一扶头,说不出话来。 只听苏蕊轻轻笑道:“铿锵他每杀一个人,都会用酬金铸上这么一个他所杀的人的金头。这是纪念,也是他的偏好,还是……他送给我的惟一礼物。” 然后她轻轻一叹:“这本是我最钟爱的了。但是,为救他一命,做为定金,你拿去吧。这值不值黄金一万两?材质是还不足,但如加上这精工,加上这东西几可以成为一个武林中最著名的掌故,你说,它够不够?” 越良宵的脸色沉静下来,这几乎是一个杀手一生能有的最辉煌的成就——够,怎么会不够? 只听苏蕊轻叹道:“想当初,他接这些生意时,是多么自信呀!这个舞姬,世上最漂亮的,就是徽州墨老七的夫人出价八千两请他杀的。” 她的手轻轻地扶过那个人头,口里喃喃地,几乎失去控制般地道:“但为什么,为什么这一次榜文一出来,他会那么不自信了?他说,这一次,他是真的要被自己砍掉自己的头了。他甚至把自己的头都铸了一个放在最上一层顶端。我能不帮他吗!但我能帮上他吗?如果连你都救不了他,那就真的是没救了。难道,吴勾的出手真的会那么的可怕?我的心好乱,最近我一直觉得,我这里可能出了内鬼。否则为什么据眼线回报,吴勾那小子这两天一直像盯着我的谜墟似的。他怎么会知道铿锵有时会来我这里?唉,我要请人抢先动手杀掉那小子,偏偏铿锵他却又不让,他说怕露了根底,会更授人以柄。我只有找你。偏偏你只肯靠救人收钱的,我无法请动你替我杀了那个吴勾!” 说到“杀”字时,她的眼中露出了只母兽样的光。 ——绿光。 越良宵此时也觉得说不出话来。他只是倦倦地笑。他喜欢看到这样的时刻,特别是这样的女人在这样的时刻,像认真地阅读别人一生中最纵情、最迷惘与最激越处,像阅读着那些有故事的人一生中最深切的秘密。 ……这就是江湖。 但他表情只倦倦的,让人全看不出他在想什么。只听他倦倦地道:“好了,我又接了一单生意。江湖传说果然没错:这样的价,你还真是出得起的。” 脏夜 这是一个很脏的夜。 薄薄的雾涂抹着江湖墟的夜街,黑白的街景模糊了,像一张字纸浸了水,一塌糊涂地被皴染得分不清横竖撇捺;更像十三岁小女儿涂鸦,学人画眉,浓浓的炭重笔描烂了整张脸,然后对着镜子一个人的哭。 ——人总有心情不好的时候,而风景也是如此,恶劣着的两样同时遭遇时,更让人觉得这场人生简直就一塌糊涂。 越良宵就蹲伏在这样的夜色里面,心里烦恼地想起一些关于江湖墟的往事。 这样的夜晚,他也变得毫无诗意。 他想起了一个人的名字——江湖墟落成于何年已不可考,但让它真正兴旺起来却是靠了一个人,那就是:“暗王”殷天! 想起殷天的这个名号,一抬头,越良宵只觉得一天一地的脏夜都涌到自己的面前了。殷天号称“暗王”,他死于十六年前。只有他,才称得上是江湖人记忆中的杀手之王吧?在他以前,没有;而在他以后,什么人都不会再是——就算“铿锵令”主也不是。 回忆起这个名字,就像在越良宵心头勾起一大片青年时代的阴影,那漫天漫地的脏夜奔涌而来,裹挟着生死,裹挟着血腥,裹挟着功成名就与痛哭哀号——再没有一个人,能像殷天这样,把杀手行当彻底地变成显赫于江湖的一门生意,而且是一门极大的生意。 而所谓江湖墟,在十六年前,还只是殷天一个人的墟集。他名成于暗杀,最后也成了坐地分赃的最大的角色。那时,整个江湖墟听说都是他的,他在每一个杀手的每一单生意里抽成。“暗王”的名号覆压天下,其下惟一遮掩不住的就是耀眼的金光。 像:镀满金色的天空,挂满了死亡者弯曲的倒影。 而现在,相隔十六年,自己却是靠救人为生了。 有收钱的,也有不收钱的,只看心境。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不是就是殷天给了自己这条活路? 然后,他在心里想起了苏蕊。 他第一次见到她,还是在自己最少年纵情的时候。也是因为她,他才见到了殷天。苏蕊说得不错,她实在是个很会选择背景的女子。如果不是殷天这样的男人做衬,那时的她只怕也不会爆发出那样让人惊艳的美丽。有什么比那更黑暗污浊的背景,更能衬托出那本不该的纯真美好?可能就是为了这个,越良宵才会苦苦练功,终于名成的吧?那时他就一直有一个愿望,杀了殷天,因为他渴望救出他那只鹰爪下的鸽子。 可是没等到他出手,殷天就死了。 这件事,对于他来讲,一直就是个遗撼。 如果不是今天知道了关于铿锵的事,他只怕会一直遗憾地认为:那就是原因——为什么到现在他都只能跟苏蕊成为最平常的朋友。 前天,越良宵最后并没有拿走定金,他只对苏蕊说了四个字:“事成取酬。” 他记得苏蕊的目光中就有些苦:这是不是说明,连越良宵对这事也全无把握? ——救一个人是不是比杀一个人更要辛苦? 杀人只要一隙,而救人,却常要一生,要保护得被救护人周边上下全无疏漏。 黑夜里,越良宵独个儿暗自苦笑着。 他埋伏在谜墟外面已经三天,此时也已过三更。恼人的是那深宵的露水,与赶也赶不尽的蚊虫。 七月半已过,鬼气却像还未散尽,江湖墟的夜气总有点脏脏的味道,像一个空阔已极的、人们吞吐呼吸了一整天的垃圾场,就等着那露水作为清洁工来整理回收。 所以那露水沾在皮肤上的感觉也是脏的。更糟的是身边嗡嗡作响的没完没了的蚊虫。越良宵功力在身,不是无法抵御蚊虫。麻烦的是,他不能提气,此刻他绝对不能露出一点形迹显示出自己的存在。因为只要有一点点声息锐气,只怕都会让对手发觉。 他接了这单生意,让他苦恼的却是:他根本不知道铿锵令主会在哪儿。 所以他只有等,等一个偶然的机会,要看苏蕊的直觉到底有没有错,也看自己是不是真的猜中。 机会来了,夜色中,谜墟的院墙头,忽然翻出了一个黑影。 越良宵不由吸了一口气:高手! 这样凭虚而渡、草木不惊的腾跃之术,就是他也未见得能做得到。 如果不是自己强迫着自己一直苦盯着,他只怕也发觉不了那个黑影。 他提起身形悄悄地跟着那个黑影追蹑而上。苏蕊说得不错:她的身边,果然有敌人的内线。吴勾,那个看似平常的毛头小伙儿,他揭这张榜单,却也决不会是那么简单的。 拐出了两条长巷,在一个废园前面,那黑影突然穿门而入。 越良宵悄悄地靠近园墙,耸耳细听。 废园内此时正有人,却是那个少年,吴勾。 “老管家,你来了。” 吴勾迎向来人。 直到这时,越良宵才看清那个黑影的样貌。 他看样子就像是一个极普通的老苍头。藉着夜色中的微光,越良宵努力睁大眼,却还是看不清他的那张脸。因为,那张脸实在是太普通了,普通得你很难将他记住。 他心里微微一惊:他真的好久已没见过这么高明的易容之术。 “十六年苦心谋划,成败就在今朝,我又怎会不来?” 那老管家答道。 他的声音有点哑,也有点说不出的颤抖。 吴勾望着那老管家,眼睛中就少了一分剽悍,多了一分尊重。那尊敬的目光像在望着一个父亲。 只听他轻轻地叹道:“这十六年来,谢谢你把我养育成人,也谢谢你替我潜身仇敌身边含辛茹苦。” 只见那老管家摆了摆手,意似“别说这个了”。 只听他叹了一声道:“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吴勾愕然抬头。 “小主人,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了:今天就是你父亲亡故的日子!七月十九,也是江湖墟从你殷家手中易主的日子。” 越良宵听得猛得一怔:七月十九?亡故之日?江湖墟易主? 那他们说的是谁? 十六年前,七月十九,江湖中只有一个最重大的死讯,那就是殷天去世。可是从来没听说殷天还有儿子,这一对主仆到底是谁? “我一直没跟你说为什么一定要你揭那个榜,为什么一直逼你苦练武功。今天终于可以告诉你了。因为,你父亲并不是安稳死去的。他死于刺杀,而杀他的,正是那个铿锵令主!” “所以,这个仇你必须要报!今天,就是你报仇的日子!” 那少年吴勾的脸色却阴晴不定,让人看不清他在想什么。好半晌,他才说道:“可是,我不想为他报仇。” 那老管家愕然道:“你胡说什么!” 吴勾的语气忽然激动起来:“我从来没把他当做过父亲。” 老管家的神色里便有了些黯然。 只听吴勾忿忿道:“难道不是吗?他算我什么父亲!他从没把我当做过儿子,我只不过是他无意中留在外头的一个野种!我长到六岁只见过他一面,那一面他还扇了我一个巴掌,那还是在我娘停灵的灵床前!” 他愤怒得都有些说不下去了:“否则,他为什么要给我取这么个名字,殷勾,哈哈,没错,阴沟!在他眼里,我这个小野种,也不过就是一个阴沟!” 那老管家愤怒地望着他,似乎想说什么又发作不出口。突然地,他一巴掌狠狠地抽在自己的脸上。 吴勾怔住了,连忙去搬他的手。那老管家二话不说,伸出另一只手掌又去抽自己的脸。他不再要求,不再劝告,也不去解释,只是一巴掌一巴掌地试图抽向自己的脸。而他的脸上,早已痛红满面。 两人的功夫在这时都无意间显露出来。越良宵在一边看得不由都暗自吃惊:以这主仆两人的身手,难怪铿锵令主都觉得自己这次毫无把握了。只见那少年吴勾手法虽快,居然也难尽皆拦住一巴掌一巴掌痛抽向自己脸上的老管家的手。拦到最后他终于服输了,压低了声音、以一种压抑的近乎哭叫的声音低喊道:“你别打了,我听你的就是!哪怕他对我来说不是一个父亲,但今晚,我也为他报仇!为了你,我也要为他报仇!” 老管家的手这时才停了下来:“你真的答应?” 少年狠狠地点头。 老管家的声音不知怎么一瞬间变得极其失落。他的脸上,露出了一种茫茫然的神情。他在看着北面,喃喃地道:“其实……我也恨他,但他依旧是我这一生最尊敬的人,他是我的主人,也是惟一救过我的命、教给过我生存本领的那个人。小勾,记住,有得必有失,恩惠与屈辱同在。但账,总是要一笔一笔算的,笔笔都要结清。这才是一个男人立身处世的道理。” 吴勾像是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只是,他头一次在别人眼里看到对自己父亲如此的敬重。 但他忽略掉那些。他的眼中,却全是对这个老仆人的敬重。 “丑时三刻,黎明前最黑暗时,修罗塔地下,每年今日,你父亲的祭日,铿锵令主都必然出现。记住,这是你惟一的机会。你等一会儿就去吧。我老了,不能帮什么忙了,而且这是你作为儿子必须独自了结的事。所以我先走了。” 他的眼神中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似哭似笑,若悲若喜。 而吴勾面临大事,生死决战,对这一切都忽略不见。 越良宵望着那老管家夜光中易了容的脸。那一种神情,却让见惯生死、久历悲欢的他也猜测不透。 修罗塔一战 “大佛寺上大佛大, 修罗塔本修罗修。” 这是江湖上的一句名联,说的是两处江湖名胜,其中也关联到两个超卓人物。上一句是指释家第一高手“明僧”,也即越良宵的师傅。 下一句说的就是“暗王”殷天了。 修罗塔就是殷天所建,据传,建这样的一座塔,本是为了压伏死在他杀手下的众多冤魂的。那座塔就建在江湖墟数里之外,这时那塔在夜色中远远望去,它的身影就像一尊垂朽的修罗:虽皮相已腐,但骨架犹存。 据说,“暗王”殷天的尸骨就埋藏在这座塔下的。 而江湖墟中,现在的杀手,是再没有人肯再到修罗塔来的了。因为这里的肃杀之气是如此的压人:一个杀手之王死后的声名还是会压迫生者以无限的窒息。与那个传奇中的先人相比,自己这一点点声名,一点点成就,包括赚到的那一点点银子,又算得上什么?何况这是曾手握一代暗杀权柄的杀手之王的葬身之处,控人生死的人的死亡之所,这样的死亡感觉,仿佛加了倍的凄厉。因为那死,是悬浮在死于他手下众多比他稍弱者的冤魂所构成的一副血腥淋漓的厚幕上的,它所生发出来的生之拷问也就更加像鞭子样的让人猝不及防。 所以,谁没事儿会到这来呢? 但今天,丑时三刻,塔下却等待的有人。 越良宵望着这样一座塔,心中也不由略生慨叹。 常言道:“老僧已死成新塔”。“明僧”死了,“暗王”死了,一代江湖传说,由此没落。如今,以眼前所见,不只那建塔的暗王殷天死了,连这塔也死了。 这是一座死塔,这座塔虽然未倒,再过好多年也未见得倒。但它,已成一座死塔。 忽啦啦的,塔里面忽然飞出一大片蝙蝠。那片蝙蝠适才越良宵是眼见到它们进去的,它们像是很兴奋地寻到了一个新家。怎么,不上一刻工夫,那些瞎的、最耐黑暗阴森的、浑身没毛的飞鼠也耐不住里面的死寂,不敢安歇,也要飞出来吗? 越良宵在空气里仿佛闻到了一阵血腥的味道。那不是实体的气味,而是沉压多年后的血的滞腻感,在塔的阴影里生发出来。 时间到了,就在蝙蝠飞出的那一刻,由山下按时上山的吴勾忽身影不停地,攸然地没入塔中。 越良宵身子一提,由隐身处扑出,也直扑向塔中。 才入塔他就看到一道台阶,那台阶是通向地下的。这台阶上本有隐蔽的门户,想来平时必隐藏不见,但此时已经大开。 原来这塔,还有地下一层。 越良宵想也没想,就向塔下面一层扑去。 台阶下面却全无声息,一点也没有。越良宵正感奇怪,然后他就猛地生出一种不安来。他的不安是来自于黑暗——这台阶很长,看不清下面到底有多长的长。它直通的是一片黑暗,越良宵越来越不安地感到,自己就是在扑向一场不测。 那种感觉,像在越来越弱的微光中,扑向一个冥府的地底。所有的光都正在自己身边消失,哪怕以越良宵练过的夜眼,也终于开始什么也看不见。 他甚至已看不见自己。 伸手不见五指——这是一句老话。可这句老话中却含有一种神秘的恐怖。“我在哪儿?”已经消失的光中,越良宵不由自问:“我在哪儿呢?” 可塔底为什么没声,越良宵跃起最后一跳,才突然发现,台阶尽了。这塔底此时一定最少还有两个人:铿锵令与吴勾。 可他们在哪儿?为何声息俱无? 就在这时,越良宵更加深刻地感到一种不安,那是,有陷阱! 其实,他已经无法再看到什么了,但可以感觉到那陷井的存在。但他前扑的力道难消。他忽身子一伏,像感觉到黑暗的空间中有些什么似的,自己一定要从它下面穿过。可这埋伏却繁复已极,越良宵屏声静气,数度翻腾,好多时候都是只凭感觉,情知自己必须要在一个几乎只容狸猫穿过的空间里穿过。 他还不能惊动任何人。好容易,他才轻轻落地。四周,似乎有无数看不到的线在围绕着。他屏声静气,他最擅长的一门功夫就是遁形,他自己将之称为“透明”。黑暗也好,他可以把自己彻底变成一个看不见的人。他不是杀手,没有杀气。他只要救人。他遁形时,会“透明”得谁都看不到的。 但这地室中却有杀气。 越良宵凭着自身的气息感觉着这个地室的大小——“暗王”殷天的手笔果然奢华!越良宵感觉自己气息所触的硬面皆为石质,而这地室,最少也有数百坪大小! 这么大的空间里,他也终于感觉到了两个人的存在。 巨大的内闭石室中,有两道气场,一个是比静还要静的不安,一个却是比黑还要黑的杀气。 一个勇锐,一个阴沉。 一个如锋芒欲出,鸡啼报晓前那一刻天地的岑寂;一个却像躲在黑夜最无可退避处,却打定主意,要在破晓的天边,溅上一片鲜红的暗夜的王者。 一个年少,一个年长。 两人惨争,却成暗斗。 越良宵身上出汗。汗会让他不再透明,让他的身上发出气味。在这样的地室,这样的黑暗中,如为人所“见”,谁也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他还从没感受到如此酷烈的杀气。 没想一遇,就是两道。 铿锵令该是黑的,因为中了它的人,皮肤都烧得乌黑闷青的。那么那个少年的刃呢?也同样没光吗? 越良宵正这么想着,光就飞起了。可那光锐成一线,只照亮自身,却什么也不照亮。 它仿佛是自我收束的一道杀气。这杀气如此霸道,可它居然还全无声息,它的光亮破处,越良宵感觉铿锵令也出手了,虽然他看不到,但感觉到那隐于黑暗的黯色的铿锵令也已飞击而起。 越良宵吞吐着自己若有若无的气息:这样的一战,他希望自己可以不出手。他希望自己此生都不要面对上这样的恶斗。那吴勾的心法果然是“天命”。交由天决,只拼一勇的天命! 而铿锵令的起落,却闷沉沉的,宛如一场宿命。 像一场必然遭遇到一场偶然——越良宵却在铿锵令所蕴的“必然”之杀中感到一种不确定……怎么,高明如铿锵令主,也会在这样的决战中犯下这样的大错? 这种不确定是会以死为代价的! 越良宵不想看到吴勾死,他喜欢这个少年。 但他既接了这单生意,也不想看到铿锵令主的死亡。 他虽不识铿锵令,但那样的死亡,同时也意味着:那个叫苏蕊的女子,那一身华丽的袍下,那一颗心的死亡。 但人世间的争斗生杀,死与不死,却也不是他所能控制的。 而今天,他即入局中。既已接单,又如何能坐视不管? “不好!” 越良宵这么想着,就见空中划起了一道极亮但极内敛的刃芒。 铿锵令也黑冥而出。 生死之击已现,这一击过后,生死立判。越良宵忽叫了一声,身形一跃。可这一跃情急,他已忘记控制身形以免触及陷阱,只听空中一片铃声响起,声声清脆,遇墙反弹,却成沉闷。 ——原来是钢丝,那几乎狙杀了“哭死人”的、在黑暗中根本无法辨认的钢丝。 那些钢丝上原来系满了扰人心志的铃铛。铿锵令主布局不可谓不密,可吴勾对他父亲葬身的地室想来也极其了解。惟一的局外人就是自己。这样的陷阱中,他如何遁形?如何“透明”?也难以瞬间飞度。 那铃铛起码有数百,一经触动,闷在一室间响起,回音交叠,就如数千万枚铃铛齐响,如十方冥府地界间、九万神魔齐齐摇响召魂铃,摇得人心旌摇曳,气息不定。 越良宵刚刚赶到。 可声息忽止。 那不是铃声停了,而是越良宵听到一声“铿”然落地的声音。 那代表终止。 ——一个生命就此终止。 这一声又脆又闷,压住了越良宵耳中回响的所有的铃声。满室喧扰中,满地下无数铃响声中,却遮盖不住那一种死样的宁寂。 一只烛光亮起,数百坪的地室隐约被照亮。它映上钢丝,就见数百道钢丝横扯斜拉的陷井中闪出数百道钢丝一瞬间折射的光。 刺眼的光。 那少年吴勾望向越良宵,口角含笑道:“你果然来了。” “但就算你这最会救人的人,这一次也赶得迟了。” 然后,他肩头溅血地弯腰在地上拣起一只铿锵令。 凋败 “我失手了。” 谜墟之中,私室之内,越良宵不得不对苏蕊说道。 什么也没发生——越良宵预想中的这个女人的反应,什么也没发生。 他本以为她会哭,她会梨花溅雨,会面现脂痕,会见到她扯烂所有的丝罗,摔碎所有的瓷器,会看到这华丽私室在一刻间一片狼藉。 但,什么也没发生。 苏蕊只静静地抬眼望着门外,她看向的是修罗塔的方向。 越良宵侧望着她,只见到她的身体都在向内收拢。她换了另一件牡丹罗衣,一大朵一大朵的牡丹依旧沿着她的乳放射而盛大的开着。只是,这时那花的繁复其瓣一刻间似乎收拢了、萎缩了、枯死了。 她收拢的身体让衣上的牡丹皱成一片痛苦的蜷屈。 “我以为我会哭……” 苏蕊低沉着喉咙说,她的温柔一瞬间似乎就哑了、干涸了、再也找不回了。 “那为什么不?” 越良宵正在心里酝酿着自己的歉疚与安慰。该怎么安慰一个痛苦的人?虽然经历了很多很多次,越良宵发现自己依旧没有学会。 苏蕊却平静地转过脸来。 她让越良宵看到她空茫的双眼:盈盈一水间、脉脉不能语——那曾经盈盈的双目,一瞬间竟已干了。 像干涸了、只剩一对空壳的、里面再没有肉的、苦咸苦咸的……海贝。 暗王世家 豹子坊中,今天不做生意。 打烊的豹子坊显得很安静,再没有呼卢喝彩的聒噪,也没有场中怒目、场外殴打的结怨。伙计、宝官都一个不见。亮漆漆的木柱、栏杆、地面都经过打扫,显得一尘不染,露出里面的木纹来。屋顶悬着铁制的头号羊角灯。 虽然外面的天阴阴的,烛光却照得屋内光彩生鲜。空气里淡淡的有着牛油烛火的味道,没有了人声的喧嚷,这坊内装饰的精心此时才可见一斑。 苏蕊坐在一张豹皮的椅子上,她坐的那张豹皮简直就是整间坊舍装饰的点睛之笔。 而她松懒懒地坐在上面,眼睛望着面前的那张光溜溜的、狭长长的赌台,口里松懒地道: “你就是买家?” 赌台对面坐着少年吴勾。 他与苏蕊间相隔足有一丈远。 他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女子,她实在太神秘了,简直像一个谜,而且还是一个极有魅惑力的谜。 他不由眯起了眼睛,有些吃惊地道:“原来你就是东家,不只是这豹子坊的东家,而且也是现在整个江湖墟的东家!” 他的语气中还夹杂着疑问和不信。 也是,虽然人人都知道苏蕊就是豹子坊的女老板,但又有谁能想到,她几乎是江湖墟所有产业的主人。这些产业,甚至包括了两条正街与四周的十余条小巷。 苏蕊扬着头靠在豹皮上:“不错,酒馆、茶肆、赌坊、客栈、木厂、车行……这街上数得出来的产业,大多数都是我的。” 她忽然露出了一个乏味已极的笑:“而你,居然说要把它们整个买下来!也就是说,把整个江湖墟买下来?” 她在桌上扔下厚厚一叠地契,鄙视地望着那个少年人。 吴勾却只老老实实地道: “不错。” “你凭什么?” 苏蕊忽然踹翻了脚凳,把脚翘到了桌上,控制不住地有些急怒地问。 那个少年只安安静静地道:“因为,我是殷天的儿子,我要收回我们家的祖业,如此而已。” “你是殷天的儿子?” 苏蕊有些不可置信地看向他。 但看着看着,她的目光似乎就确信了。 只听吴勾道:“至于钱,你不用担心,我刚刚好才领到了一笔赏金。” 他没有说是他杀了铿锵令,可一点火花已从苏蕊的眼中绽开。 却听那少年静静地继续道:“其实我也不想杀人。他实在是个很难得的高手。如果不是他那晚不知为什么心绪不宁,可能怀愧吧?没有全力出手,我只怕也杀不了他。 “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我的老管家,是他希望我这么做的。可惜,我再也见不到他了,他帮我做完这件事就不见了。他是那种唐宋传奇中的人物,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何况他病得那么重,不知道他看没看到我的这一天了。” 他少见的唠唠叨叨地说了这么一大套,可能也是因为毕竟还是少年,毕竟是头一次杀人,心里有一些什么始终未能全解开。哪怕面对一个全未见过的苏蕊,也情愿自顾自地谈谈。 接着,他少年心性忽起,侧目望向身边豹子坊中的一切,有些调皮,有些好奇,又有些觉得无聊的。 老管家逼着自己要做的就是这些吗?人世中,原来有些事真的好简单,虽然有可能丢掉性命——昨天,像是仅只昨天,他还是一个名叫“阴沟”的孩子。但这一场秘密的交易后,他就将成为整个江湖墟的新一代的秘密的主人了。 “老管家?” 苏蕊喃喃道。 她难得的感到好奇。她对人世的好奇心已尽了,但这毕竟还关联到她的铿锵。 看来,今天这生意,不做不行了。 她并不想卖。 但有什么办法呢?她的心死了,她的情人死了,江湖墟是个凭实力加暴力说话的地方,她就算不卖,又如何呢? 只听她倦倦道:“那好,我卖给你。我要黄金十七万两,一总包揽,算给你打折了。” 那少年吴勾静静地笑道:“我有。” 苏蕊忽一下跳了起来,怒道:“你怎么可能有!你得的悬赏不过是黄金九万两!我知道得清清楚楚!” 吴勾有些调皮地忽在桌上滑过一叠纸来。那张张都是银票,几乎南北十几家大银庄通存通兑的银票都有。苏蕊一张张地点着,她的脸色越来越青。“你哪儿来的这么多钱?” 既已有这么多钱,你为什么还要杀铿锵! 那个少年回应着她的怒气:“我是没有,我一无所有,只最近才赚了九万两。但我的老管家有呀。那剩下的余数,他早为我准备好了。” 苏蕊一怔,开始小心仔细地翻看起手中的银票来了。 忽然,她拿起一张银票,手微颤抖,不能相信似的,摸了一遍又一遍。然后,还走到烛光下,背着光看了起来。 吴勾笑问道:“难道不真?” 苏蕊却像没听清他话一样的,喃喃道:“难道,这竟是真的;难道,这竟是真的……” 她的声音低沉宛转,像是碰到了她这样有故事的女人也没经历过的事。 却见她唇角的纹路渐成惨笑:“这真的是我曾见过的那张银票?” 她又对着灯看了看,终于确认了似的。 接着,她突然狂笑看起来:“郎心似铁、妾意如绵!郎心似铁、妾意如绵……真好个郎心似铁、妾意如绵啊!这不是我刺的字还可能是谁刺的? “你以为我永远发现不了,呵呵,铿锵。但你没想到我是个多么心细的女子吗,你不会想最终我还是发现了。” 她就这么笑着旋舞而起,那张银票从她手中飘落,毫不顾惜的。 只听她口里若哭若笑地道:“这是你赚来的银票,你一切都安排得极为妥当。这八千两,是你杀了墨家老五的舞姬得来的。那一晚,你很累,睡得熟。你惟一不知道的是,这张票子,那天你累了忘了收起,我无意中看到了。那一整夜,我看着你睡着的面容,都没睡。我用针尖在这张票子上扎过字的啊!就是这八个:郎心似铁、妾意如绵。我怎么可能不记得,怎么可能忘怀!” 吴勾被她这突然的举动搅懵了,他伸手抄起那飘飞而至的银票。他的眼尖,果然在那银票上看到了八个针尖扎的细不可辨的字,正是:郎心似铁、妾意如绵。 他怔怔地抬起眼,苏蕊却忽转向他,望着他道:“老管家,老管家……你的老管家是谁?你是不是也很难描述清他的样子,因为他实在太普通了。他是不是十年前才跟你见面的?在你杀了铿锵令后,你再见不到了吗?他是不是也就此不见了?” 吴勾喃喃地道:“是的。可那是他身体不好,本来就时日无多了。这是他交托给我做的最后一件事,交托后,他就终于走了。” 他的声音微有哽咽:“他是豹子,明知要死,是躲也要躲到见不着人的地方去了。他是再也不肯见我的了。” 苏蕊的眼中忽有泪流下,口里只喃喃道:“我真是一个聪明的女子,我为什么要这么聪明呢?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我说谁可以杀了你!一切的一切,我都猜到了,我只要想一想,再想上那么一想……” 回旋着、穿梭着,她窈窕的身形就在豹子坊内盘舞起来,只听她喃喃道:“原来你还在恨我,原来你还在恨我……” 有好一刻,她猛地就在桌子边上的豹子皮上坐了下来,一抬手,脸上的泪痕已经拭尽。她开始调笑地、有一点恶毒地望向吴勾。 “小孩子,要不要听妈妈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她的语气极尽调戏,吴勾的脸涨得一红,几乎要发怒起来。可到底年轻,好奇心终究战胜了侮辱感,他没说什么,听着苏蕊把话讲下去。 “最开始,我就要说到一个老混蛋殷天了。 “说起来,我真的还算你的妈妈,不管是叫后妈还是小妈。 “这老混蛋,常自称平生杀人无数,但却也造就了三条生命:一个是我,一个是铿锵,一个就是当年他孟浪在外面留下的他自己也不喜欢的一个小野种,我原来不知道是谁,现在见到你才终于算见过了。其中,我是他最喜欢的,因为我美丽。 “但当年,我很穷,他用金钱造就了我,钱确实可以让一个女人更加美丽的,小孩子,你说是不是?” 吴勾没答理她,因为听到她话里隐有恶毒侮辱之意。 但他一个杀手的冷静这时却表现出来,静静地听着苏蕊讲下去:“他无所谓喜欢不喜欢的就是铿锵了。铿锵是那老混蛋平生难得地做的一件善事救过的一个人。不过此后也侮辱他,如他对所有人做的那样;同时也栽培他,让他成为了他手下最有实力的一个影子杀手。老混蛋曾经自夸:讲论到自创基业,铿锵可能永远比不上他;但论到具体的杀手本行,他也不敢说比铿锵强到哪儿去。他肯这么地夸一个人,可能是因为铿锵因为幼失怙恃,受了他一点恩,就真的把他当做一个神一样的死心塌地的尊重吧。 “那个老混蛋心里其实全没有那个小杂种。他这样的人,根本就不想在这世上留种的。” 苏蕊的声音恨恨:“但他以为自己什么都知道,以为一切尽为他所控制。其实他不知道的事也有,那就是……” 苏蕊的头忽然低了下来:“……他永远不知道我和铿锵其实是认识的。我和铿锵虽不是青梅竹马,但让我最早的一见心动的那个人,就是他了。那时,我还不认识那个老杂种。铿锵,我想他也是爱我的。因为那时我是那样的一个几乎算无父无母的小穷丫头,因为穷当然也远没有现在这样的漂亮。他既然当时肯对我那样,为了我,在技业未成时,甚至不惜得罪一方恶霸,由此遭人追杀,几度险些丧命,却终于不悔。那说明,他是爱我的。” 她的眼中忽然冒出怒火:“可是后来,他虽然是获救了,却认识了这样一个老混蛋!我记得他最后一次来看我,却没有娶我。他只说了一句:‘我的功夫现在很好,也能赚钱了。但我的人生,已黑得不能再黑了。不要再等我,找个能让你幸福的家世清白的吧。’” 她的人似已陷入回忆:“他留给了我一大笔钱,让我不再过苦日子,也让我好找个好人家。可是,他不知道,没有他,再好的日子、再好的人家对于我又算是什么呢?他永远不会知道我用这笔钱干什么了。那时,我虽还是个清纯得没经过世事的小女孩子,但我聪明。我发誓要查出到底是谁毁了我和铿锵!我又有钱,又聪明。我混入江湖,然后,我查到了。 “然后,我就嫁给了那个老杂种。呵呵,那时的我,说得上被钱装点得明丽得已不可方物了吧?那老杂种那时已收山了,全靠江湖墟这块的产业过活。常还沾沾自喜道:我是他的老来福呢。 “他知道个什么!然后,终于等到了十六年前的那一天!我见到了铿锵,他一见到我都呆了。那一刻,我心中真的充满了报复的快感。我知道一个男人的愤怒会是什么。也不用太计划吧,出于本能的,只一两个小动作,铿锵终于为我而怒了!他在修罗塔伏杀了那个老杂种!他为我伏杀了他!这是我平生最得意的一件事。而苦心谋划之下,江湖墟的产业,老杂种死后,自然会控制到了我手下。我得到了一切,也得到了铿锵,我成功了! “神仙眷属,天底下还有比我们更美满的神仙眷属吗?虽然我已失贞,但那算什么!我做成了那些只长了个小鸡脑袋的弱女子们做不到的一切,我用自己的努力把一切都得到了! “铿锵说他不干净了,配不上我。那我就让自己也不干净了吧。两个残缺凑到一起,才是一场完美,不是吗?” 她的面容忽转幽戚:“我惟一没料到的是:我以为我已读懂了男人,但终我这一生,我终究还是没读懂他。 “男人是一种多奇怪的动物呀!此后我和铿锵在一起,他虽没对我说什么,但一年以后,就再不曾与我朝朝暮暮了。总是夜半来,天明去的。我们永远像一对偷情的情人。我就知道还是那老混蛋留下来的余毒!铿锵的负罪感竟会如此之深。我从不曾想到。他对待他,训练他时,无所不用其极。而他,真的一定还要像尊敬一个父亲一样的尊敬他吗?原来男人们号称坚强,却逃不出他们男子间的这一种父性情结呀!控制与被控制,我没想到铿锵这样的一个男人,原来也像孩子一样,甩不开那明明是被控制,却由此得到的安全感、反叛与感恩如此纠缠在一起的情结了! “他后来常出手接一些暗榜,接的越来越大。我开始担心。我们不缺钱,他还做这些生意干什么。他曾说过自己‘黑得不能再黑了’,这样做,算是他对‘弑父’的一种自我发泄与惩罚吗?或者他觉得不该花一个女人的钱,为了一个男人的尊严?我不得不承认,我研究了半生的男人,最终还是不懂男人。可是我不敢劝他,由着‘铿锵令’三字在江湖中坐大。这些年来,一想起这些,想起他的那些仇人,我可是每一天都像在针毡上度过的。” 苏蕊轻轻喟叹着:“但我不怨,毕竟还有欢爱,毕竟不负此生,毕竟,我得到了,虽然没我想像的那么多,虽然,交杂着如此多的错解与误会……” “他曾经问我,如果想让我把江湖墟出手,要个什么价? “我玩笑地说:黄金一十七万两。 “我知道:没人肯出这样的天价的!其实,只要是他真的想跟我携手归隐,哪怕是一两金子,我也卖了它! “可惜当时我不懂,以为他是倦了,想跟我携伴而退了。哪想到,他在筹划着他的大计划。” 说到这儿,她忽抬眼定定地望向吴勾,那里面,已不再恨,不再怨,只是空茫,只是悲切。只听她清脆地道:“说到这儿,你还没听懂吗?” “听懂什么?” 苏蕊唇角划过一丝冷笑道:“难道你还没明白,我的铿锵就是你那个老管家? “我的情人也就是你的仇人。可终于背离了我的人也就是养育过你的那个人。你还不明白吗?” 这一句真是石破天惊,吴勾的眼中一片懵懂,可脸色却本能的白了。 连远远隐身于室外的越良宵,都不由唇角一颤:听开头时他已觉出不对,难道,竟真的惨烈得如这样吗? 只听苏蕊冷酷地道:“他常说:有得必有失,恩惠与屈辱同在。但账,总是要一笔一笔算的,笔笔都要结清。 “我想这是他作为一个男人立身处世的道理,他是再不肯违背的。 “我已经想明白了。他为了我杀了那个老混蛋后,愧疚可能没有一天不在折磨着他。于是他,装成一个什么老管家,偷偷找到你,抚育你,好让他敬仰的那个老混蛋有个像样的后人。他愧疚于那个老混蛋,所以着力培养你,你的功夫都是他教的。他觉得他欠那老混蛋一条命,所以最后打定主意要死在你手里!他觉得江湖墟是你殷家的,所以不惜当杀手,买也要从我手里买回去,交回给你!他……也觉得欠我的,我说要十七万两,他竟真的一分不少地搏命也要赚回来,给我这一份……奁资。” 苏蕊说到这儿已经惨然心伤:“他可真有种,真是恩恩怨怨,凡是他介意的,一笔也不肯亏欠的。” 只听她惨笑道:“他还真是丝毫不肯马虎,笔笔皆清啊!只是,他为什么如此自私。他还是这么恨我,以为我不过是一个虚荣女子,当初花光了他留下的钱,才委心为钱跟了那个老混蛋的吧?他虽为顾惜我不说,但这留下的银票……” 苏蕊忽抓起满桌的银票,向空中洒去:“……不也是无言地在报复我?是抽向我脸上的一记记耳光。他只是以为我猜不到的。铿锵,铿锵,你真是个孩子,我真说不出是疼你、爱你,还是恨你!” 吴勾忽脸色惨白,叫了一声:“不!” 苏蕊望着他年轻的脸,受伤的脸,那愧疚涌起、羞忿升起、几欲倒地而绝也不想听到这些话的脸,恶毒地追加了一句:“如果不是他求死,你的功夫虽据说不错,你确定,真的可以杀了他吗? “呵呵,你对那老管家看样子也看得像个父亲吧? “但你,杀了他。铿锵的账,到底算得笔笔皆清啊。” 尾声 屋子里一时寂灭得诸感皆空了。 吴勾呆坐在桌子那头,整个心都封闭住了。他的心里只在叫:这一切都不是真的,让一切都没发生吧! 但他却自然地感觉到:这一切,都的的确确的是真的了。 苏蕊的面上忽浮起一抹浅笑,她缓缓地端起面前的一杯绿酒,向喉里倾下。 然后,她的眼忽迷朦了,一滴泪缓缓地从她脸上流下:这不得不尽力,却最终遭来误会,相爱也成隔阂的人生啊! 她就要睡去,她要睡去了。 生的那一头,她的铿锵该在那头等着她。 她的颈下忽然感到了一只温暖的手,一个声音温和地对她说:“你真的喝了它?” 她缓缓点头,看着眼前模糊的越良宵的脸。 “那我也许可以让你见到他。” 苏蕊费力地笑道:“别骗我,我不信投生转世,地狱相逢那一套。” “但虽死犹生呢?或者,死后还魂?” 苏蕊的眼中露出不信之意:“不可能,我喝的是孔雀胆加鹤顶红。 “你不要骗我了。死就是死,生就是生。死是冷冰冰的刀刃,生是刃上的锋。锋没了,刃终归要锈同腐泥的。” “但……我是越良宵。” 苏蕊的眼睛吃力地睁了下:越良宵?那个传说中救人就救一生的越良宵? 可她挡不住倦意,身子收缩,胃里似乎已在疼。她就要迷迷朦朦地睡去。 在睡梦中,她似乎到了一个地方。在那里,有海水,有沙滩,有简朴的木屋与最简单的一切。她,真的看到了铿锵……她是死了还是没死呢?为什么,她的手摸向铿锵的面颊,却有种再世为人,只求简单、只求相伴的那一份真实感呢? 她轻轻摸向铿锵的脸:“这竟是真的吗?他说的都是真的吗?这又是哪儿呢?” “谁说的是不是真的?” “他,天下三把刀,冷露月良宵,那个号称救人赚钱,救人就救一生的越良宵。” 铿锵忽然笑了。 苏蕊好多年后还是记得他这样的笑。可她心里还有才醒来似的迷糊:“他号称有三把刀,可是,他的刀呢?我没有看到锋,也没有看到刀啊……” “我也没看到,但那天,修罗塔下,最后一刻,他其实还是出刀了。可那慈悲之刀我也没看透。我只知道,他救了我。让吴勾以为我死了,你以为我死了,我都以为自己死了。他受了伤,但受伤后还在笑。他说:‘我不知道你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如果一定要死才能解决,那你们就都死一次吧。死过之后,再想想应该怎么生。’” 难道这都是真的? 苏蕊终于从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