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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一章
一连刮了三天大风,风中有雨,雨中有雾。
浓浓的雾连大风也吹不散,彷佛连呼吸着的也不是空气,而是笼罩着每一幢高楼大厦的雾。
雾气和空气有什么分别?
我不懂,也懒得去寻求答案,因为我已决定要休息一个星期,什么事情都不干,我要用一百六十八小时来松弛松弛身上每一条神经线。
决定是这样决定了,但可以坚持到最后一小时的最后一分钟吗?这就是只有天才晓得了。
翻开案头日历,我的眉头忽然皱祝
这一页的日历,红如火,十分刺眼。
又是星期天。
星期天是个很热闹的日子,人人都在放假,只要往街上打一个转,我保证自己的精神又会再度紧张起来。
唉,谁叫我一连练了七天芭蕾舞?一直陪着那个非要我陪她练舞不可的三表妹呢?
幸好,这个又可爱又可恶的三表妹已飞回洛杉矾了,直到这时候,我才后悔在八岁那年学过五天芭蕾舞。
别人跳芭蕾舞只会脚趾发疼,但我却全身都疼,就像是一连参加了七八次擂台搏击比赛似的。
下次我发誓——唉,还是免了,除非她永远不再回来,否则就算她做武松而又要找我扮老虎,我还是拒绝不得的。
这是人结人缘,表妹我有五个,大表妹两次恋爱失败,跑到意大利做修女;二表妹嫁给了亿万巨富的儿子,正是一人侯门深似海,从此以后在报章上见见她的照片好了。
至于四表妹、五表妹,前者老气横秋,从来没有把我这个写小说的表哥放在眼内;老五却太幼稚,到了念高中那一年还天天咬着波板糖,在操场上和那些八九岁的小女孩玩跳飞机游戏!
就只有三表妹,她顽皮是一回事,但她也有很柔细、很体贴的一面,所以,她是我最喜欢的一个。
昨天黄昏,我送她到机场,临别时她送了我八九个飞吻,害得我险些撞在一个足有六尺半高金发女郎的胸脯上。
三表妹走了,我没有悲伤,因为她是表妹,而不是我的情人。
那是真真正正的“兄妹感情”,虽然,这上面还是加上一个“表”字。
这一个故事,和三表妹是完全没有什么关系的。
可是,若不是给这个可爱复可恶的表妹折腾了整个星期,那一天我早就出海钓鱼去了。
而倘若那天我一早出海,就一定不会碰上谢卡这个人。
要是我没有碰上谢卡,那么我也不会被卷入一件怪异事情的漩涡里。
所以,纵然宝贝的三表妹在整件事情里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但在一开始的时候,还是因为她要我陪足一星期,然后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还是我特别“好运气”,所以,这件怪异的事情,才会让我这个跳芭蕾舞跳得晕头转向的人遇上了……原始人会不会刮胡子,我不知道。
但我对付胡子的方法,就算不能说是原始,最少也是相当落伍的了。
我不用剃须刀片,不用须创,更不使用电须刨,而是使用一把细小而廉价的剪刀。
用剪刀来剪胡子,当然比不上用其他剃须工具那么快捷乾净,但我却认为这是一种乐趣。
在镜子里,我可以很清楚地看见每一根胡子被剪掉的情形,而且,还可以听见极细微的“剪须声音”。
我选用廉价的剪刀,是因为它不会太锋利,因为有时候,我可能会冒冒失失的连嘴唇也照剪可也。
有人说:“胡子是男人脸庞上的艺术品。”
也有人说:“只要有胡子的男人就有男性惑力。”
对于前者,我还可以接受,但后面那一句,我可不敢苟同。
别的不说,就以街头上那些可恶复可怜的流浪汉来说,他们可能好几年也不洗一次澡,脸上的胡子又多又乱,难道这也算是男性的魅力吗?
以我看来,并不是每个男人都适合留胡子的,我就是其中之一。
所以,只要胡子稍微长一点点,我就要用剪刀把它剪得干干净净,最少,整个人会变得精神焕发起来。
每一天,当我爬起床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唱机开动,让柔和悦耳的音乐使我的脑筋早一点从沉睡中清醒。
这是一件很有效的法子,保证百试百灵。
然后,我就用剪刀修理自己的胡子。
对我来说,胡子是多余的,就像是许多许多烦恼一样,有它们的存在简直是快乐人生里最大的讽刺。
胡子再多余,我还可以挥剪剪掉它,但烦恼却往往是挥之不去剪之不掉,想忘记也忘不了的。
这一天,当我正在剪胡子的时候,心里忽发奇想:“倘若连烦恼也可以一并剪掉,那就好得很了。”
若然真的可以,当然最好,但这却偏偏是不可能的。
剪掉胡子后,再看看腕表,已经是上午十一点二十三分了。
我懒洋洋地披上了外衣,漫无目的地走出了门口。
风还在吹,雨还在洒,我的脚步再也不像是在跳芭蕾舞,而是彷佛正在泥泞里耕田。
我没有带雨伞,那是因为雨点已愈来愈细小,我肯定自己绝不会变成一个落汤鸡。
我在街上逛了一会,忽然觉得有点口乾,很想喝一杯烫热的柠檬茶。
于是,我转过一条街道,向芳芳餐厅走了过去。
芳芳餐厅的老板是个很胖的胖子,又是一个标准的足球迷,我选择这里喝茶,其实是想找他聊聊天,谈谈最近的几场足球比赛。
但我还没有走到餐厅,就已看见了一件意外的事。
这件意外的事,其实并不怎么严重。
我在街角转口处,看见一辆计程车刚好停了下来,接着一个戴着雨帽的男人匆匆跳下车,然后冒冒失失地走上行人道。
而这时候,一个大概四五十岁的中年妇人,也冒冒失失地在街上游逛着。
于是,两个冒冒失失的人,就这样凑巧地相撞在一起。
那妇人甚是瘦削,虽然那一撞之力并不怎么猛烈,但她还是一碰即跌,仰天跌倒在地上。
那个戴着雨帽的男人吃了一惊,连忙道歉不迭。
这时候,我本来想去喝柠檬茶的,但这一幕“人撞人”的小意外,却把我的脚步阻留下来。
那男人大概二十七八岁左右,比我年轻一点点,但却蓄着“独行快”奇连伊士活一般的胡子。
只不过奇连伊土话的胡子是金金黄黄的,而他的胡子却和眼睛一般乌黑。
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宜蓄胡子的,以我看来,就认为这人若刮掉所有的胡子,一定会比现在英俊佩洒得多。
也许,我对年青人蓄胡子总是有点偏见。
但这只能算是审美的观点与角度而已,在整体而论,我是绝不会因为别人蓄有胡子,就对他整个人都产生偏见的。
就像这个戴着雨帽的年青人,虽然我一点也不欣赏他的胡子,但却很欣赏他撞倒人之后的态度。
那中年妇人给撞跌,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凑巧,但另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就是两人都没有注意到行人路上的情况。
所以,那年青人纵有疏忽,这妇人也同样是难辞其咎。
但是那妇人很凶,当她给拉跌后,就一直大吵大闹,说那年青人是故意撞过来的。
那个年青人也没有怎么分辨,只是很关注地凝视着她,同时希望她可以站立起来。
但那妇人却只是坐在地上,不断戟指大骂道:“你这样撞过来,是不是想谋杀啊?”
那年青人忙道:“真对不起,我是无意的……”可是,那妇人一点也不原谅他,仍然凶巴巴的骂个不停。
我终于忍不住走上前,道:“这位先生绝不是故意的,他跟你无仇无怨,这只不过是一件小小的意外而已。”
那个妇人还是骂个不停,只是翻来覆去地说着:“他这样撞过来!他这样撞过来……”我心中有气,便道:“这位先生是个好人,否则,他撞倒你之后,早已一走了之,又何必在这里等你站起来?”
这时候,四周已围聚着不少看热闹的人,而那年青人却不时望着腕表,脸上的神情显得有点着急。
我看得出,他是有事在身的,否则也不会匆匆忙忙地从计程车跳了出来。
可是,这件小小的意外却缠住了他。
其实,他若一走了之,任谁也不会把他怎样的,就算是我,也只会叹息一声就算。
因为那妇人绝不会伤得怎么严重,大不了疼一会儿就会没事。
但那妇人实在泼辣得可以,看她这副样子,我实在不难想像得到,她平时是一个怎样的人。
我见那年青人既着急,又不敢离开,心中不禁也替他不值起来,便对他说:“你是不是有很重要的事情等着去干?”
那年青人点点头,道:“是的,但是她……”我哼一声,道:“她不会有什么事的,你走吧。”
那年青人道:“这怎么可以?人是我撞倒的。”
我板着脸孔,盯着他说道:“你若是蓄意撞她,就算你想走我也要把你抓回来,但这只是意外,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意外。”
那年青人吸了口气:“我若走了,万一她出了什么事,又有谁来负责?”
“我负责!”我毫不犹豫地就把这件事情扛上肩膊,“你不必再在这里耽误时间。”
“你呢?”
“我?”我呵呵地笑了起来,道:“我现在空闲得几乎想去念佛,你是一点也不必顾虑的。”
那年青人望住了我,眼神里露出了十分感激之色:“很谢谢你,我姓谢,叫谢卡。”
我和他握了握手,道:“在下姓龙,日后有机会,我们再见!”
谢卡用力地点点头,道:“好!我们日后再见。”说完之后,他就急急的走开了。
那泼辣的妇人犹自在大叫:“你不要走,我要上警察署,要进医院验伤!”
我生气起来,说道:“你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算帐好了,你的事,我完全负责。”
那妇人立刻站了起来,大声道:“你简直是个疯子!”
我道:“我知道你比我正常得多,你现在是不是一定要报案?”
那妇人狠狠瞪着我,不断用手指指着我的脸,又一连串骂了几十句令人为之啼笑皆非的说话来。
听见这些啼笑皆非的骂人说话,我的反应十分正常,那就是啼笑皆非。
幸而经过一番扰壤之后,那妇人总算没有坚持要前往医院或者是警察局,那显然是由于她根本就没有受伤,只是跃在地上的时候疼痛了一阵子而已。
但经过这么一顿吵闹之后,我再也没有心情去喝柠檬茶了。
我无聊地在街上溜达着,忽然看见了一个电话亭。
于是,我胡乱地拨了一个电话。
“喂!”我说道:“魏一禾先生在不在?”
“我还没有死。”听筒里立刻传来了他的声音。
他的嗓子很沉实,就像是从木桶里传出来的一样,我笑了笑,说道:“我也活著,只是全身骨头都好像快要散裂开来一样。”
魏一禾冷笑一声,道:“听说你近来到处惹是生非,这次是不是得罪了一个拳王?”
我征了征,忙问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魏一禾道:“你当然不会是罗渣摩亚,要扮演铁金刚那种角色,龙乘风绝不会是个理想的人眩”我苦笑了一下.道:“你什么时候开始认为我想做零零七占士邦了?”
魏一禾道:“听说你曾经在一个渔村里闹得天翻地覆,还和洛云联手对付过一些犯罪分子。”
我又苦笑着,只好道:“你是不是看过我写的那篇小说?”
“没看过,”魏一禾道:“你写的小说娱乐性太丰富,绝不适合我这种人的胃口。”
我尴尬地一笑,道:“对不起,是我自视过高,几乎以为每一个人都是我的小说读者。”
魏一禾道:“你还有什么废话?”
我道:“还有一句。”
魏一禾道:“快说。”
我立刻就说:“我马上就要到府上揍你!”不等他回敬过来,我已把电话挂断,然后在十五秒之内跳上了一辆计程车之中。
魏一禾的寓所,是在一幢二十五层高大厦的顶楼。
他这一层楼宇是复式的,所以正确一点来说,二十四楼和二十五楼都是他的寓所。
他现年四十三岁,是一个典型的大男人主义者,所以,他三次结婚,也三次失败。
但有一次当我提及这一点的时候,他说:“失败的不是我,而是那些无知的女人。”
对于他这种态度,我是相当反感的,但除了对待女人这些事情上,他却是个相当值得欣赏的人。
他是个天生的工作研究者,而且研究的兴趣十分广泛,从鲸鱼心跳速度以至在错综曲折岩洞里找寻奇形怪状的洞穴,都是他乐于全副精神投入去干的事情。
去年五月,他在“塞尔泽岛”逗留了五十天,与他同行的人本来还有我,但最后我临时决定退出,理由是抗议他为了要去探访本尔泽岛,而不惜与第三位妻子离婚。
魏一禾所娶的第三个妻子,是个很温柔、简直驯服有如绵羊的日本女人,也许,他认为只有日本的女性才可以容忍他的大男人主义。
在去年初,他决定要在五月出外旅游,来庆祝结婚三周年纪念。
他的日籍太太很高兴,向他提议到美加东岸,或者是前往西欧各国。
但魏一禾最后的决定却是:旧地重游,到塞尔泽岛去!
他的日籍太太立刻强烈反对,但魏一禾置诸不理,结婚终于闹翻了,俩口子不惜离婚,作为最后的解决。
为什么魏一禾的日籍太太不肯去塞尔泽岛?
要研究这个问题,首先得要知道塞尔泽岛在什么地方。
塞尔泽岛位于嘉福勒斯加岛以西。
而嘉福勒斯加岛,则在冰岛之南端!
那是一个很遥远也很偏僻的地方。
对于一个想旅行游玩的女人来说,塞尔泽岛的吸引力,可说是几乎等于零的。
但魏一未却已去了十六次!
而最不可原谅的,就是他每次结婚,都一定带着新婚妻子到这个岛屿游览。
而他的日籍太太也已陪他去了三次!
谁知道到了第四次,魏一禾的选择还是要到塞尔泽岛,那就不但使他的太太无法忍受,就连我也几乎要跟他绝交了。
塞尔泽岛是怎样的地方?它为什么会对魏一禾具有这样强烈的吸引力?
魏一禾的解释是:“我是亲眼目睹它诞生的人!”
这解释好像很荒谬,但你若是了解塞尔泽岛的历史,就会明白魏一禾这句话,绝对不是无中生有、荒谬绝伦的。
在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清晨,魏一禾坐在“冰上蜗牛号”的船舱里,收听从冰岛首都雷雅克维克市放手电台传送过来的音乐。
那时候,他还很年轻,身体结实得像是一条野牛。
冰上蜗牛号是一艘比魏一禾还老十几岁的渔船,船长约拿基曾经到过泰国,魏一禾是在曼谷一间古老寺院里认识他,继而成为好朋友的。
那一天,是魏一禾初次在嘉福勒斯加岛海域,体验着大西洋捕鱼者的生活,当时,他认为这些经历是十分难忘的。
经过了五天积极捕鱼的工作,冰上蜗牛号回航了,渔船驶得本来不算慢,但在大西洋浩瀚海浪上,它似乎真的迟钝有如蜗牛。
幸好,海水还是海水,并没有结成了冰。
从收音机播送出来的音乐很悠扬,很让魏一禾为之陶醉不已,但到了七点二十八分,船身突然摇晃得很厉害,差点把魏一禾从椅上摔了下来。
“史提芬,你快点出来瞧瞧!”约拿基的声音忽然在左般那边响起,而且叫喊得很响亮。
“史提芬”也就是魏一禾,他急忙走出船舱之外,问约拿基道:“发生了什么事了?”
约拿基手里拿着望远镜,惊呆地瞧着船尾以南的海面,叫道:“老天,你看那是什么?”
这时候,魏一禾也看见了,那真是一幕令人难以置信的奇景。
他看见远处海面涌起了一大片浓得发黑的烟火,不禁为之面色一变:“是不是发生了火警?”
约拿基摇了摇头,把望远镜递给魏一禾,同时说道:“那不是火警,是火山爆发。”
魏一禾更吃一惊,但却又觉得刺激有趣:“这里有火山吗?”
约拿基道:“我以前曾经听过一位地质学家在电视提及,在这附近一带的海底里,有一层掩蔽着火山的玄武岩,一旦岩层破裂,就会酿成火山爆发事件。”
魏一禾深深的吸了口气,道:“现在这种事发生了,连空气也有着火山爆发的硫磺气味。”
约拿基道:“这是世间上最蔚为奇观的烟花盛放,大自然的变化实在太奥妙绝伦了。”
这时候,一个船员脸青唇白地走了过来,说:“我们是不是要马上改变航程,离开那个危险的海域?”
约拿基立刻瞪着他,怒道:“这还用说吗?当然是要改变航程,但却不是离开,而是尽量靠近过去!”
那船员大为震惊,失声道:“你疯了?我反对你这种愚昧的决定。”
约拿基干笑一下,道:“你当然可以不去的,只要马上跳进海里泅泳上岸就行了。”
那船员又惊又怒,他叫喊起来,说:“胡说,我要和你决斗!”
魏一禾立刻微笑着说:“好极了。”
他不仅代替约拿基回答,也代替约拿基出拳。
约拿基是打西洋拳的好手,但魏一禾什么拳法也没练过。
可是,他出手又快又重,只是第一拳就已把那船员打得倒地不起。
于是,冰上蜗牛号更接近海底火山爆发的地点,魏一禾放弃了望远镜,用配有长距离镜头的摄影机不断拍摄照片。
当时,没有人会想到,这次海底火山爆发,居然可以在茫茫大海之上,创造出了一个岛屿!
海底火山不断地爆发.无数碎石和大量灼热的气体冲上数百尺以到数千尺的高空,那情况是既壮丽而又令人感到惊异的。
就在这一天晚上,新岛屿在海面上形成了,到了第二天,小岛已突出水面几十尺,此后,它的成长速度十分惊人,五天后已高逾两百尺、长逾两千尺了。
不久,这个新的岛屿就定名为塞尔泽了,据说,那是挪威神话里一个巨人的名字。
塞尔泽岛的成长,并不是三几天之间的事,它一直是向高空和四周伸展,有如洪水骤雨般的熔岩足足持续喷发了好几个月。
到了翌年八月,一批科学家乘坐了小艇登岸,但比他们更早登上这地球最新岛屿的人。却还是约拿基和魏一禾!
所以,魏一禾经常以自傲口气对人说:“这岛屿是在我和约拿基船长怀抱里诞生的。”
这不是自大狂,更不是神经病,而是只有他那样的人,才能够说出那样的说话来。
魏一禾是个怎样的人?
老实说,直到现在为止,连我也不敢说“了解”两个字,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人精彩妙绝,除了万万不可和他结婚之外,任何事情都不妨找他商量商量。
但遗憾的是:我现在找他,完全没有什么事情需要“商量”,只是因为自己今天出奇地无聊而已。
但更遗憾的事情却仍在后头。
这个可恶的家伙,竟然不在家里!
从电话亭搁断电话开始计算,一直到我按动魏宅门铃为止,我总共花了十二分钟。
但前来开门的人不是魏一禾,而是老管家霍祥。
霍祥把鼻梁上的老花眼镜上上下下地移动了半天,才说:“魏先生有事,在三分钟之前出门去了。”
我怔住,接着怒气就冲了上来:“我在不久之前还跟他通过电话,他是知道我要上来的。”
“龙先生,”霍祥是认识我的,而我也知道,他是一个不善于发话的老实人,“魏先生的确知道你马上就要来到这里揍他的,他甚至已经预先把两对拳套摆在厅子里。”说着,伸手向客厅的古玩架上一指。
魏一禾的古玩架,是用法国上等桃木,还特别邀请巴黎著名的“嵌木艺术大师”温加乐亲手制造装嵌,而事成之后,温加乐分文不取,只是向魏一禾讨了一枚贝壳。
那一枚贝壳,大概和初生婴儿的拳头一般大小,它的上一手主人,是澳洲雪梨一间著名大学的教授。
魏一禾能够得到这一枚贝壳,并不是用钱买回来的。
那位教授是中澳混血儿,而他唯一的女儿,在十年前险些嫁给了魏一禾。
幸好,终究只是“险些嫁了”而且。
当时,魏一禾在雪梨寄了好几张明信片给我,每次都有提及教授的独生女儿,最后一张明信片更说:“敬请从速储备万元贺礼,老魏行将结婚是也!”
“万元贺礼”当然难不倒我,除非他指定要用美金,那才使我头疼。
我很快就已准备好了一万大元日币,等待他把澳洲新娘带回来。
可是,他带回来的并不是教授的女儿,而只是一枚贝壳。
我给他弄得啼笑皆非,不问而知,那是他的大男人主义在雪梨失败了,最后婚事触礁,只是得到了一枚已失去生命的贝壳。
但这贝壳却很值钱,根据专家鉴定,像这样的贝壳,在全球来说,目前所发现的数目绝不超过三枚,倘被拿出去拍卖,绝不会少于美金三万块。
温加乐倒算很识货,他不要钱,只要贝壳。
魏一禾没有拒绝,马上就把这枚贝壳送给他,但等到温加乐要回法国的时候,却在机场发现贝壳不见了。
温加乐很焦急,正要报警,忽然有个面圆圆、眼睛大大的小女孩走了过来,用很纯正的英语对他说:“我姐夫的朋友有信给你。”
温加乐一怔,望住这小女孩:“你姐夫的朋友是谁?”
小女孩道:“他姓魏。”
温加乐立刻接过信笺,只见上面用法文写道:“温加乐先生,阁下之嵌木艺术,鄙人甚为欣赏,今日临别,鄙人特地邀请另一大师向阁下献艺,此乃从事扒窃艺术工作之B君,查B君已于十余年前退出江湖,此次再展身手,实乃鄙人多次央求及多次恐吓威逼之结果,事至如今,终于证实B君宝刀未老,妙手依然,唯所担心者只恐大师阁下不惊,则未免煮鹤焚琴,大煞风景也。”
至于下方,则为“知名不具”,但在这几个字旁边,却又印着了一个老大的印鉴,而且印鉴上的篆刻字体,刻的正是“魏一禾”三个字。
由于这封信是用法文书写的,是以写至“煮鹤焚琴”这句中国成语的时候,无论语句章法甚至其中意义,都是令温加乐感到莫名其妙的。(待他回到巴黎,再多方向人请教后,才总算明白了这句成语的典故和个中含义,不禁为之拍案叫绝。)若是换上了别人,也许会感到很愤怒,但温加乐并不如此,他在机场看完这封信之后,初时微微一笑,但愈想愈好笑。终于笑得弯下了腰,甚至笑得满眼都是泪水。
对他这种人来说,金钱永远是不能在他心目中占着重要的位置,他喜欢的是艺术,而且也懂得怎样去尊敬其他的种种艺术。
魏一禾也是这种人。
虽然他看来并不怎么像个艺术家,但却有着与生俱来的艺术家脾气,所以,他了解温加乐,也知道应该怎样去应付这个人。
每次到魏宅,我都会很仔细地欣赏那座古玩架,但从来都没有想过,它居然可以放置着两对拳套。
古玩和拳套是完全不相村的,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强烈的对比。
但这时候,我却看见,一对鲜红色和另一对深枣色的拳套,正放在一尊古埃及护卫女神的旁边。
我望着那两对拳套,又望了霍祥半晌,才叹了口气,道:“他有什么事?”
霍样道:“他要去见一个人,那人姓洛。”
“姓洛的?”我一征,“他是不是洛云。”
霍样连忙点头不迭,道:“对了,就是他,在几分钟之前,洛先生打了一个电话来,接着魏先生就匆匆的走了。”
我苦笑了一下,道:“既然他不在,我告辞了。”
霍样道:“欢迎你随时再来。”
我道:“只要我一无聊,我就会再登门拜访。”
这句话其实更无聊,连我也感到很荒谬。
离开那幢大厦的时候,天色晴朗得多了,但心里却冒起了疑云。
我想:“洛云这家伙,又想出了什么惊险的玩意?”
当时,我实在完全不知道,洛云把魏一禾叫了出去,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情。
所以,我也只是随便想了一想就算,因为我根本是想无可想。
在接着的几个小时里,我首先在戏院的一个角落里看了半出惹笑喜戏,后来发觉戏里的人经常大笑,银幕下的观众却反而鸦雀无声。
于是,我看一半睡一半,醒来之后听见怨声满院,有几个流氓之辈还用刀子割破座椅泄忿。
我暗叹一声,为了人类的暴戾而感到悲哀。
从戏院走出来,肚子饿了,就在一间面馆里狂吞粉面两碗,外还吃了一只大粽子。
胡胡混混的,又黄昏了。
我漫无目的地走到海旁,那儿很接近渡海码头。
码头附近很热闹,有摆卖的贩子,有双双对对把臂而行的情侣,也有两个人正在争吵得面红耳热。
我忽然呆祝
这两个正在争持不休的人,竟然就是洛云与魏一禾。
只听见魏一未大声地说:“他已经来了,我们一定要认真地去对付他。”
洛云闷哼一声,道:“我已调查过了,他并不是你想像中那么厉害的人。”
魏一禾道:“你调查得不够彻底。”
洛云道:“是你对他存有偏见。”
魏一禾用力地摇头:“不是偏见,我是有事实根据的。”
洛云道:“现在是什么时代了!你又不是个没有见识的人,为什么还要相信这种荒诞不经的事?”
魏一禾道:“你既然知道我并不是个没有见识的人,就该相信我的说话。”
洛云呆了半晌,才道:“就算我真的相信,那又怎样?”
魏一未道:“去找……”说到这里,倏然住口。
因为有一个人正向他们走了过去,而这个人就是我。
天色渐渐黑沉下来,我站在魏一禾与洛云的中间,面上挂着微笑。
魏一禾盯着我,盯了半天才冷冷一笑,道:“你的面皮真厚。”
我耸了耸肩,说道:“我没有存心偷听你们的讲话,只是两位的声音太响亮而已。”
魏一禾道:“我现在并不愉快,任何玩笑都开不起。”
我站了摊手,道:“很凑巧,我现在也是一样。”
魏一禾两眼一瞪,忽然粗暴地吼道:“你是不是想打架?”
我一点也不害怕,反而向他更逼近过去,“你要打,我一定奉陪,以二对一,我们一定稳占上风。”
魏一禾陡地怔住,忽然却又怪声笑了起来:“姓龙的,连我也吓不倒你,算你有种!”
我在他胸口打了一拳,笑道:“正因为这个人是你,所以才吓不倒我。”
魏一禾伸手在我的脸上拍了两下,道:“但有一点你千万不要弄错了,倘若我和你真的打了起来,洛云是绝不会偏帮你的。”
洛云点点头,望着魏一禾道:“你说的不错,但我也不会偏帮你。”
我道:“我们都是老朋友了,一见面就老是嚷着要打架,未免太孩子气一点了吧。”
魏一禾道:“不错,我们还是继续说下去。”
我道:“很对不起,你们两位之间的事,我并不准备参与。”
魏一禾却说道:“你若不是龙乘风,就算你很想知道内情,我们也会只字不提的。”
我眉头一皱,说道:“哦?这是什么意思?”
魏一禾道:“反正你已碰了上来,那又何妨让你知道这件事情的真相。”
洛云却冷笑一下,道:“还说什么事情的真相,只怕连你自己也是如文八金刚,摸不着头脑。”
魏一禾大不服气,道:“我知道你是惊奇俱乐部的创始人兼会长,一生经历过无数惊险刺激的事情,但请你不要忘记,我是在大西洋鬼神研究组织的永远名誉顾问,而那一个组织,目前最少已拥有五千名会员以上。”
洛云淡淡道:“听说连基辛格也是会员之一,但后来你们却又说那会员只是跟基辛格博士的名字雷同而已。”
魏一禾的脖子涨红起来:“你是在嘲笑我们吗?”
洛云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不是这个意思又是什么意思?”魏一禾的嗓子又扯直了!
我连忙搂住他的肩膊,道:“我想,大家应该冷静一点,坐下来慢慢再谈如何?”
洛云道:“这当然很好,我只怕谈来谈去还是谈不拢而已。”
我蹩着眉望住他:“你从前似乎并不是这样横蛮的人。”
洛云乾笑两下,这才闭上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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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三十分钟后,我们回到了魏一禾的住所。
魏一禾的卧室,是由两间豪华套房组成的,他在两间房子中央开了一个拱形洞门,只有左边才是真正卧室,而另一边,实际上是卧室旁边的一个小酒吧。
但凡到过这里的人,都会以为魏一禾是个酒鬼,但我和洛云都知道那是不确切的。
喝了一点点法国红酒之后,我已急不及待地追问:“你们到底在搞什么鬼?”
洛云道:“是老魏活见鬼而且。”
魏一禾把半杯酒一口喝完:“不是活鬼,而是见到了一个巫师。”
“巫师?”我一愣,道:“是个怎样的巫师?他来自哪一个地域?”
魏一禾道:“纽约。”
“纽约?是美国的纽约?”我大感意外。
“难道除了美国之外,地球上还有另外一个纽约吗?”魏一禾闷哼一声,道:“纽约,本来就是光怪陆离、什么事情都可以发生。任何形形式式人物都会存在着的城市。”
我道:“你怎会和这个巫师打上交道的?”
魏一禾沉默了片刻,才叹了口气,缓缓地说道:“这件事,说来话长。”
我说道:“我今晚有的是时间,再长篇大论的事情,我也可以很有耐性地听下去。”
魏一禾瞧了洛云一眼,道:“就只怕洛会长没有耐性再听一次。”
洛云淡然道:“没关系,反正这里有喝之不尽的美酒,就算你说到天亮,我也不会介意的。”
魏一禾又瞪了他一眼,然后才望着我说:“你还记得我说过的那个岛屿吗?”
我一呆,接着又笑道:“怎么会不记得,有时候,我还以为你是那个塞尔泽岛人哩。”
魏一禾吸一口气,道:“我是亲眼目睹它的诞生,也亲眼目睹它完全成长的人,当然,除了我之外,还有约拿基和一些地质学家。”
我道:“你虽然不是一个真正的地质学家,但在这方面的知识,只怕连许多着名的专家也有所不如。”
洛云淡淡一笑,对我说道:“老魏从不喜欢戴高帽子,你不要白费心机。”
魏一禾冷笑道:“但他说的却是事实,而你也不要说我是个自大狂,须知过份的谦卑,实际上就是等于虚伪!”
洛云又笑了笑:“别太认真,要不要我向你正式道歉。”
魏一禾道:“我现在需要的并不是道歉,而是一个可以对付那个巫师的人。”
我皱了皱眉,道:“我现在想听的不是争吵,而是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魏一禾吸了口气,半晌才道:“在一九六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我和约拿基第三次乘坐橡皮艇登岸,踏上了塞尔泽岛,那时候,塞尔泽岛已诞生了差不多一年。”
他为自己斟了半杯酒,继续道:“那一天是约拿基的生日,他心情很好,一早就喝了不少酒,而且在他的背囊里,还有四五瓶酒。”
我问道:“你呢?你有没有陪他一起喝?”
魂一禾道:“他以为有。”
我奇道:“怎会这样的?”
魏一禾道:“我的背囊里也有威士忌,他喝我也喝,但实际上,我背囊里的威士忌是假的。”
我失笑起来,道:“那是茶了?”
魏一禾道:“不错,那是中国的普洱,所以,他愈喝愈糊涂,而我却愈喝愈清醒,请不要骂我卑鄙,当时若连我也醉了,我们就可能在岛上给冷风冻死。”
我点点头,示意明白。
魏一禾这才接着道:“那时候,塞尔泽岛已高出水面几百尺。面积超过一平方里,但由于它是那么崭新的一个地方,岛上必然是毫无人迹的。我们在岛上走动了半小时之后,约拿基已醉倒了,他躺在熔岩冷却后所凝成的岩石上,动也不动,我们自然再也无法逗留下去了。”
“但正当我要把他带走的时候,忽然听见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从北方一堆岩石后传了过来,我感到十分奇怪,便上前看个究竟。”
我皱着眉,道:“岛上有人?”
魏一禾道:“当时,我以为一定是研究地质的科学家来了,可是,我这个想法完全错了。”
我听得有点出神,没有打断他的说话,任由他继续说下去。
只见魏一禾的脸上,彷佛有着一种极迷离的色彩,他沉默着,好久还不出声。
一直过了很久很久之后,他才突然说:“我看见了一场不可思议的决斗!”
“决斗?”我怔祝
魏一禾点点头,道:“不错,就算我在做梦的时候,我也想不到,在这个如此稚龄的岛屿上,竟然会有两个如此古老的武士在拚命。”
他呷了一口酒,继续把当时所目睹的情况,和接着以后所发生的事情详细地说了出来……沉重的脚步声,是由一对已陈旧得发白的皮靴所发出来的。
穿着这一对皮靴的人,在西方人的标准来说,应该算是中等身材,他大概四十岁左右年纪,头发金黄,鼻挺唇薄,看来相当威武。
他穿着的是一套军服,但却不是属于现代的。
他身上穿的居然是古罗马帝国时期的军服。
他手里有一把剑,剑桶是古铜色,但创刃却磨得锋利异常。
魏一禾呆住了,心里想:“这是什么人?”
他心念本已,又有另一个更古怪的人出现。
那是一个黑得不能再黑的黑人。
这黑人身材魁梧,粗脖子,颧骨高耸,头发短曲,鼻孔特别阔大。
在他的脸上,涂着五彩缤纷的颜色,额上又箍着一只插满了羽毛的金环,虽然气候寒凉,但他身上只扳着一件薄薄的皮袍,而且还赤着足,完全是个还没有开化的非洲土著战士模样。
魏一禾更感诧异,暗道:“这里是不是正在开拍电影了!”
但再环顾四周,却再也没有发现任何人,既没有摄影师,没有场务人员,更没有导演,也没有任何拍摄的器材工具放置着。
魏一禾傻住了,他揉了揉眼睛,又想:“难道我也喝醉了?”但随即立刻失笑起来,自己喝的根本不是酒,那又怎会醉了?
只见那非洲土人手执长矛,一步一步向那个古罗马军人走了过去。
两人的面上都是木无表情,只有魏一禾显得又诧异又吃惊。
看样子,他们似乎要决战了,但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魏一禾是完全无法想像得到的。
空气里忽然又好像充满了硫磺的气味,彷佛火山又要开始爆发了。
魏一禾突然大叫:“火山爆发啦!”他这句话,是用英语说的。
但那两个人充耳不闻,甚至连看也不看他一眼,就像是两个聋子。
魏一禾眉头一皱,再用意大利语重复那一句说话。
他希望那个穿着古罗马帝国军服的人能听得懂。
但他失败了。
他说的当然是谎话,他只是想利用这种惊人之语,来停止这一切莫名其妙的决斗。
对他来说,这场决斗的确是莫名其妙的,他希望自己可以调停一下。
但他正想上前的时候,非洲土人已用长矛向那罗马人袭击。
这土人孔武有力,攻势十分猛烈,但那罗马人显然曾经受过相当级度的训练,任凭土人的攻击如何凌厉,他总是有办法可以抵挡得祝魏一禾呆住了,这个岛的年岁还是那么浅稚,又不是什么旅游胜地,而且更孤悬于烟波浩瀚的大西洋中,何以居然会有两个风格完全不相伺、连武器也古老之极的战士在这里相遇,而且一见面就绝不留情地展开凶残的决斗?
不要说是魏一禾,就算是任何人置身在那样的环境里,也会有着同样感想。
决斗很激烈,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但这一场决斗的结局,却比想像中还要悲惨,当决斗终于停下来的时候,两人的身上都已鲜血淋漓,气力散换。
但他们仍然站着,互相牢牢地凝视着对方。
他们虽然互相凝视,但眼神却是一片呆滞的,就像是两个白疑。
“白疑?疯子?”魏一禾陡然叫喊起来,他再不迟疑,立刻走到那个罗马人的身边,大声在呼喊着:“你是不是有神经病?”
他这一声呼喊,仍然是用意大利语说的。
那罗马人缓缓地转过头来,望着魏一禾。
他虽然浑身都是鲜血,在右边胸口更有一个极深的血洞,但他的声音,却还是冷静得出奇:“这是我必须要干的事,也是我必须要走的路。”说完这两句话之后,他就倒了下去。
魏一禾哺哺地重复着这两句话,忽然背后有人以极纯正的英语说:“这是连勒的咒语,现在终于灵验了。”
魏一禾大为意外,回头一看,说话的居然是那个看来既野蛮又原始的非洲黑人。
魏一禾吊愣愣地盯住他,半晌才道:“你……你不是从非洲来的?”
黑人道:“谁说不是?虽然我在美国出生,但我的祖先是非洲著名的鲁古勒多斯耳族族人。”
魏一禾道:“你是在美国长大的?”
黑人道:“我曾经两次代表美国参加奥林匹克世运会,现在是一间私家侦探社的社长。”
魏一禾吞了一口口水,差点没有连眼睛都凸了出来。
他怎样想也想不到,一个如此打扮的非洲土人,原来竟然具有这样的身份。
虽然,两次代表美国参加奥运会,和身为一间私家侦探社的社长,都不能算是怎么了不起的事情,但比起一个还没开化的非洲土人,那真是不知文明了多少倍。
魏一禾凝视着他,忍不住问:“你怎会变成这副样子的?”
那黑人道:“我不知道,大概,那是连勒的咒语真的奏效了。”
魏一禾忙道:“连勒是什么人?”
那黑人道:“连勒是……”但他还没有说完,整个人已靠在魏一禾的身子上。
他再也不会说话,也不会再动。
他死了。
魏一禾抱着他,哺哺地说道:“是他们疯了,还是我自己疯了……连勒的咒语,连勒是什么人?”
从那一刻开始,他就已决定要把事情的真相调查个水落石出。
首先,他要详细了解这两个人的来历和身份,还有,他们是怎样来到塞尔泽岛的?
他在那个穿着古罗马帝国军服的意大利人身上,找到了一叠身份证明文件。
这人原来叫雅丁尼,是罗马一间博物馆的总馆长。
他才刚满四十岁,就拥有这个名衔,可见这人实在一点也不简单。
接着,他又在那黑人的皮袍里找到了一个暗袋,袋口里有几百元美钞,还有一张印刷精致的卡片。
卡片上的名字是:戴狄斯。
至于名衔,则是“黑高原私家侦探社社长”。
魏一禾捧着两个人的遗物,不禁呆若木鸡。
他们是文明人,而且还是具有高度专业技能的知识分子。
尤其是雅丁尼,他更是罗马一间博物馆的馆长,这种人又怎会来到塞尔泽岛,无缘无故地跟一个“非洲土著战士”展开决斗?
这两个人就算真的有什么深仇大恨,一定要用决斗来加以解决,他们也应该用手轮,而不是用古剑和长矛。
还有,他这一副打扮,简直有如正在拍摄电影,但即使如此,一个古罗马军人与非洲土著战士拚命,这种镜头也实在未免太胡闹、太可笑了。
就在魏一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忽然有一阵浓烈的酒气涌了过来。
只见约拿基一摇三晃地指着地上的两个死人,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魏一禾差点已忘记了他,这时候给他这么一问,也不禁为之一阵苦笑,道:“刚才他们在这里决斗。”
约拿基醉态可掬地笑道:“决斗?好极了,我年轻时也曾经和一个日本海军大佐决斗,他用日本军刀,我用的却是一柄机关失灵、射不出去的鱼枪……”魏一禾道:“你应该继续休息。”
约拿基哈哈一笑,道:“我差点早就休息,找上帝聊天去了,你瞧!”说着,把衣衫向上一拉,露出了雪白的肚子。
魏一禾看见他肚脐以上,有一条足足半尺长的疤痕。
约拿基向那条疤痕伸手一指,道:“那狗养的日本军官,差点想把我的肠脏剜了出来,但他不够气力,我没死,而他却反而给我用鱼枪刺进喉管,登时去见山本五十六啦。”
魏一禾叹了口气,道:“你很幸运,但这两个人,全部都活不下去了。”
约拿基道:“我把那狗养的日本军官抛进海里,不到十五秒就引来了八条鲨鱼,哈哈,真痛快!”
魏一禾望住他,突然抽了口凉气,道:“你想把这两个人海葬?”
约拿基道:“海葬有什么不好?将来我死了,你最好也把我归还给大海。”
魏一禾道:“你是在海上长大、在海上生活的人,但他们不是。”
约主基粗声粗气道:“那更便宜了他们,比起土葬、火葬,海葬是最神圣也最伟大的,不要执拗,就这样决定!”
他变得有点粗暴,那显然是由于受了酒精的影响。
他忽然把戴狄斯背起,连长矛也一并带走。
魏一禾有点担心,叫道:“你喝醉了,你会支持不住的。”
约拿基嘿嘿一笑,道:“就算再醉得厉害,当须要清醒的时候,我就会清醒过来。”
这无疑是醉话,但不管怎样,他真的背着那个高大的黑人向海边走了过去。
戴秋斯和雅丁尼终于给大海埋葬了。
约拿基在艇上倾听着魏一禾的讲述,知道了事情发生的大概。
他听完之后,不断地摇着头,道:“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他们都是疯子。”
魏一禾道:“就算他们都是疯子,但你有理由可以解释他们为什么会不约而同地穿着这样的装束来到塞尔泽岛决一死战吗?”
约拿基答不上,只好反问:“你呢?你又有什么理由可以解释!”
魏一禾道:“也许,这真的是连勒在作怪!”
约拿基道:“那连勒又是什么人?”
魏一禾怔了征,半晌才道:“戴狄斯是知道的。”
约拿基道:“但他已经死了。”
魏一禾道:“我们可以到罗马追查雅丁尼生前的事迹,也可以从黑高原私家侦探社那里着手,看看戴狄斯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
约拿基道:“戴狄斯的侦探社在什么地方?”
魏一禾道:“卡片上印着的地址,是在纽约市。”
约拿基道:“我不喜欢纽约,也不喜欢罗马,更不喜欢插手理会这一件荒诞不经的事。”
魏一禾哼一声,道:“你不想插手,大可以袖手旁观,我自己知道应该怎样去做。”
约拿基叹了口气,道:“这岂不是自找烦恼吗?”
魏一禾道:“我不怕。”
约拿基说道:“如此,我只能祝你好运。”
半小时后,魏一禾已有了新的发现。
他在塞尔泽岛的一个沙滩上,发现了一艘小艇,小艇上没有人,甚至连划桨也不见了。
不久,他又在另一处浅滩,发现了另一艘橡皮艇。
毫无疑问,这两艘小艇,应该分别属于戴狄斯和雅丁尼的,但单是凭这些简单的海上交通工具,他们又怎能来到塞尔泽岛?
于是,魏一禾驾驶着约拿基的渔船,环绕着塞尔泽岛继续观察。
最后,他看见在岛的西南方,有两艘游艇正在海面漂浮着。
这两艘游艇,一艘长约四十五尺,而另一艘则大一点,约莫长五十五尺左右。
魏一禾叫了起来,对约拿基说:“我看见了他们的游艇!”
约拿基嘴咕着说:“你敢肯定,这两艘游艇一定是他们的?”
魏一禾大声道:“我敢肯定,而且是百分之百肯定!”
约拿基说道:“那么我们离开一点好了。”
魏一禾一怔,道:“为什么要走?”
约拿基道:“你若把事情揭发出去,就极可能会惹上谋杀的嫌疑!”
魏一禾冷笑:“简直又是醉话。”
约拿基道:“在案发现场,只有你一个人,就算再加上我,结果也是对你十分不利的,反正这两个疯子都已葬身大海,这件事情大可一了百了,就只当我们没有遇上过这桩事。”
魏一禾吸了口气,道:“但我想看看那两艘游艇,总可以吧?”
约拿基道:“你若非看不可,我当然不敢反对。”
魏一禾不再出声,只是把渔船向西南方驶了过去。
第一艘比较细小的游艇,里面空无一人。
魏一禾在游艇里搜索了好一会,发现舱里放着大量罐头、干粮食物。
他又找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有三个人,分别是两男一女。
当中一个,就是雅丁尼。
魏一禾把这张照片放在口袋里,然后继续向另一艘游艇进发。
这艘游艇也没有人,但魏一未却找到了大量色彩缤纷的羽毛。
这果然是戴狄斯的游艇。
但除此之外,魏一禾什么都没有发现了,倒是约拿基在机舱底下,发现了一枚计时炸弹!
那一枚计时炸弹,是拆卸不开的,只要有人想移动它,立刻就会发生爆外。
“这狗养的黑鬼,还有五分钟就要爆炸了。”约拿基大叫着说。
魏一禾钻进机舱一看,也不禁面色灰白,呆了半晌。
约拿基怒道:“还在这里呆什么,是不是想给炸个粉身碎骨?”
他这句话才说完,一阵惊人的爆炸声已经响起!
约拿基一愣,继而狂笑道:“好啊!我们居然就这样不明不白地给炸碎了!”
魏一禾立刻拉住他的手,叫道:“醉家伙,爆炸的并不是这艘游艇。”
约拿基稍一定神,道:“不是这一艘又是哪一艘?”
魏一禾也不再回答,拉着他排命向甲板上走。
两人才跳上甲板,就看见雅丁尼那艘游艇已变成了一团灼热光亮的火球。
魏一禾不禁机伶价地打一个寒颤,他是给约拿基再三催促之下,才没有继续在游艇上搜来搜去的。
也幸亏是这样,否则,只怕这时候两人都已葬身于火海之中了。
约拿基急忙回到自己的渔船上,用最快的速度,尽快离开戴狄斯的游艇。
渔船才驶离了百来米,另一下震耳欲袭的爆炸声又再响起。
戴狄斯的游艇也爆炸了,而且这次爆炸得更厉害,最少有十几块大大小小的碎片,有如炮弹般向渔船激射过来。
魏一禾只觉得船身颠簸得很厉害展时之间,也不知道这艘渔船是否可以逃过这场劫数。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他才能听见这艘渔船马达所发出的声音。
渔船还能够继续航行,那真是上天保佑。
事情并未就此了结。
魏一禾的头脑,一直都很清醒,但对于这件怪异绝伦的血案,却陷入了极迷糊的境界中。
一个在意大利从事艺术工作的博物馆总馆长,与一个纽约市的私家侦探,双双驾驶着游艇,不远千里来到了塞尔泽岛,然后更不约而同地,各以古老、甚至是原始野蛮民族的装束出现,不顾一切地去决一死战,结果酿成了无可挽救的悲剧而收场!
最令魏一禾震惊的,是他们似乎再也没有活着离开塞尔泽岛的打算。
他们早已决定放弃游艇,甚至不惜预早放置计时炸弹,要将之彻底毁灭。
这不是疯子行径又是什么?
不!魏一禾绝不认为他们疯了,这两个人这样做,一定有着某种神秘的原因。
那个叫“连勒”的人,一定和这件事有极重大的关系。
但连勒是什么人?他的“咒语”又是什么意思?
魏一禾决定追查下去。
两个星期后,他首先来到了美国的纽约。
纽约是一个国际知名的大都市,私家侦探社多得不可胜数。
魏一禾没有自己出面去调查有关戴狄斯的一切,他把这件工作交给了另一间私家侦探社。
这间私家侦探社的社长,是个美籍华人,他叫韦智唐,在念小学的时候就认识了魏一禾。
当时,韦智后还没有在美国定居,他经常和魏一禾关在房子里做实验研究。
对于魏一禾的驾临,韦智康自然感到十分高兴,而当魏一禾提出要找寻戴狄斯这个人的资料之后,韦智后立刻就答应下来。
两天后,韦智唐已把戴秋斯的详细资料放在魏一禾的眼前。
这份资料相当详细,连戴狄斯念小学时的学校名称也列录了出来。
但除了这份资料之外,最重要的还是韦智唐的谈话。
他对魏一禾说:“戴秋斯已在三个月前神秘失踪了。”
对于这一点,魏一禾半点也不感到意外。
倘若戴狄斯如今仍然活生生地出现在纽约,那才是不可思议的怪事。
韦智唐接着又说:“戴狄斯是和他那艘游艇‘彩色羽毛号’一起失踪的,没有人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他临走前也没有任何消息或者是口讯留下。”
魏一禾吸了口气,道:“戴狄斯失踪之后,他的私家侦探社怎样维持下去?”
韦智唐道:“在先前两个月,他的助手还尽量把持着大局,但到了上个月,黑高原私家侦探社已暂时停止了营业。”
魏一禾又呆了片刻,才道:“连勒是什么人?”
韦智唐也为之呆住:“什么连勒?他和戴狄斯的失踪有关吗?”
魏一禾耸肩道:“我不知道。”
韦智唐反问:“连勒是谁?”
魏一禾道:“这正是我想知道的。”
韦智唐莫名其妙,道:“你可以把事情详细说一遍吗?”
魏一禾握紧了他的手,沉声道:“我们是老朋友了,这件事我也不想永远瞒着你,但你一定要守秘密,可以吗?”
韦智后点点头,道:“这当然不成问题,无论在公在私,我都可以答应你的要求。”
魏一禾吁了口气,终于把塞尔泽岛所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向韦智唐说了出来。
韦智唐听得呆住了,虽然,他绝不是个没有见识的人,但这种怪异绝伦的事,仍然使他有着难以置信的感觉。
魏一禾说完之后,又道:“再过两天,我会到罗马,连勒这个人,就交由你去调查了。”
韦智唐头点不迭,道:“这不成问题,我一定会尽力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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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两天后,魏一禾离开纽约,乘坐飞机直往意大利罗马。
罗马拥有繁华帝国的辉煌历史,虽然这段历史再也不会重演,但罗马仍然是一个宏伟壮丽的大城市。
魏一禾曾经到过罗马,那时候是旅游性质。但这一次,他却是为了雅丁尼的事情而来。
他首先找到雅丁尼负责主持的博物馆,那是一间相当古老的建筑物。
在这博物院里所收藏的古物,数量极其丰富,而且每一件收藏品都足以用“艺术瑰宝”来形容,若在平时,魏一禾必然会慢慢地仔细欣赏,每一件都不肯轻易错过。但这时候,他只想知道有关于雅丁尼的事。
经过一番慎密的观察和考虑,他决定从班比那里下手。
班比是这间博物馆的保安副主任,他身高六尺五寸,个子瘦削,但却为人风趣而健谈,初时,他以为魏一禾是日本人,不断用蹩脚的日语来跟他攀谈。
幸而魏一禾也懂得日语,而且比班比说得流利百倍,所以不到半天功夫,两人就已混得很熟络。
班比最大的嗜好,就是喝酒。
对付一个酒徒,那是比较容易的,绝大多数人喝了酒,说话的时候都不会像平时那么谨慎,而且班比本来就是个说话多多的人。
魏一禾带他到酒吧里喝酒,两人愈谈愈兴奋,大有相逢恨晚之慨。
谈了半天,魏一禾才把说话转入正题,向班比问及雅丁尼这个人。
班比道:“雅丁尼?嘿嘿,他是个疯子?谁说的?倘若他也算是疯子,那么世间上就再也没有任何人是正常的了。”
魏一禾故意道:“我有个朋友,他是认识推丁尼的,这次我来到意大利,也很想拜访拜访他。”
班比摇了摇头,道:“你来得不合时宜。”
魏一禾道:“怎会不合时宜?”
班比道:“他失踪了,而且连博物馆的一套仿古罗马军官服装也一起失踪,对了还有一把刀,那是布尼坦尼克斯的佩剑,也都不见了。”
魏一禾问道:“布尼坦尼克斯是什么人?”
班比叹息一声,道:“他是个冤魂,直到现在,还有人不时听到那凄厉和充满怨愤的嘶叫声。”
魏一禾陡然震动了一下,道:“你也听过这种叫声?”
班比道:“我倒没听过,但许多人都言之凿凿,说布尼坦尼克斯给暴君尼禄害死之后,就一直冤魂不散。”
魏一禾点点头,道:“尼禄的确是罗马历代帝皇之中,最残暴的一个。”
班比又叹了一口气,道:“本来,那一代皇帝,应该是由布尼坦尼克斯继任的,至于尼禄,他父亲只是一个声名狼藉的执政者,但尼禄自幼丧父,母亲改嫁给克卢秋斯皇帝,初时先劝皇帝收养尼禄,后来更索性立了尼禄做太子,接着,皇帝遇弑,尼禄登位,统揽执政大权。”
“但布尼坦尼克斯始终是尼禄的心腹大患,终于,尼禄用毒酒杀了他。”
“布尼坦尼克斯中毒身亡的时候,才只有十四岁,据说,当他毒发的时候,他恨极了尼禄,便抽出佩剑,向尼禄冲杀过去,但他还没有接近尼禄,就已经全身剧烈抽搐断气了。”
“布尼坦尼克斯死后,尼禄更加肆无忌惮,当时,他所承袭的罗马帝国,版图自摩洛哥到不列颠,从大西洋一直远及里海,而罗马就是整个大帝国的中枢,尼禄完全执掌大权。”
“但就在他最意气风发的时候,在那不勒斯突然出现一个巫师,他在城墙下大声疾呼,痛骂尼禄是个残虐的暴君,又说布尼坦尼克斯的鬼魂永远都不会放过他,结果,这巫师给抓进牢狱里,每个人都以为他一定会受尽折磨而死,但谁知这巫师神通广大,不到半天就已经逃狱跑掉了。”
“从那时候开始,罗马人就叫他做复仇者的巫师,尼禄派人到处去抓他,但每次均功败垂成,一年之后,这巫师终于死了,但却是病死的,他临死前最后一句话是:‘尼禄做皇帝决不会超过十五年。’其时,尼禄已在位十一年半。”
“复仇者的巫师病逝后,尼禄就开始变得更为猜疑,做事也更疯狂了,他不断杀人,尤其是对基督教更是凶残,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但根据接近尼禄的侍从透露,尼禄不时都听见布尼坦尼克斯的冤魂在嘶叫,尼禄又恐惧,又生气,做事更加充满邪气了。”
“不久,罗马的国库已给他挥霍得完全空虚,由老百姓、军人、士绅贤达以至元老院的议员,都无法再忍受他的残酷苛政,终于,罗马军队在高卢生变,甚至远在北非和西班牙的大军也先后加入革命,到了这时候,尼禄已从叛亲离,再也无法稳定局势。”
“最后,尼禄自找毙命,死时只有三十一岁,他在位十四年,正与巫师之言不谋而合,至于布尼坦尼克斯的佩剑,后来就收藏在这间博物馆里。”班比说到这里,忽然握着魏一禾的手,很认真地说:“那一把剑,是经过巫师许下过咒语的,无论是谁拥有它,都会大大的不吉利!”
魏一禾感慨地说:“那是一千九百多年之前的惨剧,但类似的事情,世间上已发生了不知多少遍。”
班比说:“雅丁尼是个好好先生,他没有野心,没有架子,也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他唯一的缺点,也许,是太正直,做事总是一丝不苟,绝不马虎。”
魏一禾道:“这怎能算是缺点?”
班比道:“但他一定是有某种缺点的,否则,他不会得罪了三个阿拉伯来的商人。”
魏一禾一怔,道:“三个阿拉伯商人?那是怎么一回事?”
班比道:“半年前,有三个从阿拉伯来的商人,亲自到博物馆拜会雅丁尼,但不到十分钟,他们就在馆长室里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魏一禾忙道:“他们在争吵什么?”
班比道:“没有人知道,我只是看见那些阿拉伯商人铁青着脸,怒气冲冲的从馆长室里走了出来,他们一边走一边还在骂人,但这时候他们是用阿拉伯语骂出来的,所以根本没有人知道他们在骂些什么。”
魏一禾皱着眉,道:“既然听不懂,又怎知道他们在骂人?”
班比笑了笑,道:“骂人的样子,是很容易看得出来的,无论他们用阿拉伯语或者用爱斯基摩语也是一样。”
魏一禾沉吟了一会,忽然拿出了一张照片,递到班比的眼前。
这张照片,就是魏一禾在雅丁尼那艘游艇上所发现的。
照片上有两男一女,除了雅丁尼之外,另一个男人年纪较大,样子和雅丁尼十分相似。
班比一看这张照片,就道:“那是雅丁尼的哥哥,他叫普土。”
魏一禾道:“那个女人又是谁?”
班比道:“是普土的太太桃丝。”
魏一禾道:“他们也住在罗马?”
班比道:“本来是的,但在一年前已离开了。”
魏一禾忙道:“他们现在去了什么地方?”
班比道,“美国。”
魏一禾道:“在美国什么地方?”
班比摇摇头,道:“这可不知道了,据说,他们初时是住在三落市的,但其后又转到波士顿,不到半个月,已再搬了,这一次,连雅了尼都不知道他们搬到了什么地方!”
魏一禾大感奇怪,便说:“这岂不是好像逃难吗?”
班比道:“你说对了,普士和桃丝,可能真的是在逃难,甚至说不定跟那三个阿拉伯商人也有纠葛。”
魏一禾道:“在普土夫妇离开罗马之前,他们可曾有过什么不寻常的行动?”
班比道:“没有。”
魏一禾道:“真的完全没有?”
“没有就是没有,就算有,我也不会知道。”班比挥着手,忽然又说:“若说一定有,那么出门旅行算不算是不寻常的行动?”
魏一禾目光一闪,忙道:“他们曾经去过什么地方?”
班比道:“雷雅克维克市。”
魏一禾忽然跳了起来,失声道:“那……那不是冰岛的首都吗?”
班比眨了眨眼,道:“你说对了。”
魏一禾道:“那并不是旅游的热门地方,他们怎会选择去冰岛?”
班比哈哈一笑,道:“我又不是他们,怎晓得这许多?”
魏一禾吸了口气,事情似乎开始有点端倪了,他决定要继续查下去。
一开始的时候,事情彷佛已经有了眉目。可是,在接着的日子里,他却什么也没有再发现过。
事情没有进一步的发展,总之,雅丁尼和戴狄斯都“失踪”了,普土夫妇也“失踪”了,至于连勒和那三个阿拉伯商人的来龙去脉,魏一禾完全无法找得出来。
但最令他感到泄气的,还是一封从美国纽约寄来的信。
当魏一禾接到这封信之后,还以为是韦智后寄来的,但一拆开之后,才知道自己弄错了。
这封信全文如下:“好久不见的魏一禾先生:还记得我吗?我叫柯少良,是老师们心目中最得人心的捣蛋王子,又是韦智唐念初中时最可恶的情敌。
当年,我们三人是死党,如今各散东西,但在两星期前,我从芝加哥来到了纽约,打算在这个肮脏的垃圾都市里大展拳脚,就是这样,我和韦智店又混在一起啦。(但最吸引柯某的,却还是他的秘书珍露娜小姐,看来,我们又要第二次成为情故了。)老实说,你骨子里比韦智唐更能干、更精明,但在一般人眼中看来,你倒像个半疯不癫的家伙,本来嘛,做人太正经、太正常,绝对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我喜欢小韦,也喜欢你,但小韦对你不够了解,那却是可以肯定的。
昨晚,小韦多喝了几杯啤酒成话就多了起来,他这么对我说:‘魏一禾曾经找过我,说了一件报荒唐的事,又叫我去查一个根本未必存在的人,这小子,准是失恋太多,神经有点毛病了。’我大感兴趣,立刻追问那件荒唐的事是怎样的,但小韦不肯说,一定要为你保守秘密,哼,他真是很遵守商业道德!
喂!我们总算是老朋友啦,小韦不肯说,我也不怪他,但你非要向我详细道来不可,否则,山水有相逢,那时候悔之晚矣!
你的伟大死党柯少良。
看完这封信,魏一禾真想动手揍人。
他想揍的并不是柯少良,而是韦智后那个混蛋!
韦智唐根本就不相信魏一禾的说话,只当他胡说八道、骗骗朋友来寻开心!
魏一禾立刻就回了一封信给柯少良,除了上下款之外,整封信就只有四个字:“无可奉告!”
他这样写,已经是最客气的了。
在接着二十年的岁月里,魏一禾又有不少奇特和刺激的经历。
但他还是对塞尔泽岛所发生的事念念不忘。他经常再赴冰岛,再到塞尔泽岛上湖览,每一次,他都预先约好了约拿基,一来聚聚旧,二来约拿基对塞尔泽岛也是百看不厌的。
但二十年来为,他们再也没有进一步的发展。
直到半个月之前,魏一禾在一个宴会里遇上了洛云。两人愈谈愈投契,在筵席散了之后还没有分开,又在另一间酒吧里谈了好久。
本来,塞尔泽那件事情,魏一禾是不打算再向任何人提起的了,但不知如何,当晚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居然又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向洛云说出。
洛云是惊奇俱乐部的始创人兼会长,具有狂野的浪子性格,当他听完这件事之后,感到十分有兴趣,便答应继续和他追查下去。
魏一禾却只是苦笑了一下,认为事情不但古怪之极,而且所有线索都已中断了,就算想再查下去,也是无从查起。
洛云道:“只怕未必,我要更详细的资料。”
魏一禾道:“我曾经把详细的情形记录下来,你明天到寒舍拿去看看好了。”
到了第二天,洛云还没有来,一封从纽约寄来的航空号信已寄到了他的手中。
他打开一看,不禁怔祝
天下间就有这么凑巧的事,他一直没有再向任何人提及过塞尔泽岛上所发生的血案,昨晚才向洛云说出来,这封信就刚好寄到了。
这封信,居然是韦智唐写来的。
“老魏吾兄大鉴:老柯有种,他把珍露娜从我的办公室里拉走,娶了她做合法的老婆,现在他已有五子三女,再加上两个保姆及佣仆,已足可组成足球队有余,他当然惬意得喷饭啦,就只差点没有给这群小祖宗气得吐血。
喂,我知道你三次婚姻都失败,比我还多一次,但我又订婚啦,对像是肤色比朱古力略浅的维根尼亚小姐,她在选美会里荣获亚军,但比冠军那个金发女郎更性感,也更体贴入微,我遇上了她,她遇上了我,真是天生一对。
在我的资料室里,一直都存放着戴狄斯、连勒和雅丁尼这三个人的名字,由于我很忙碌,而且事情毫无头绪,所以这许多年以来都无法向你提供进一步的消息,那真是始料不及,但最近纽约发生了一件凶杀案,情形十分古怪,而且还牵涉及罗马的那个雅丁尼,所以我非要向你加以报导不可。
但写信是一件很吃力的事,倒不如你打长途电话跟我联络好了,就此搁笔。小韦上。”
魏一禾一怔,接着喃喃道:“我是老魏了,你却还是小韦,地球上偏偏就有这种死不认老的家伙。”
但不管怎样,这个长途电话是省不得的。
就在这时候,洛云来了,魏一禾把信递给他看。
洛云目光大亮,笑道:“这是一个好消息,你的老朋友又要结婚了!”
魏一禾冷笑道:“他应该去娶一个比炭还黑的黑女郎。”
洛云道:“朱古力色也和黑色差不多了,而且这种女郎很野性,简直就是一头母豹。”
魏一禾盯着他:“你想研究那头母豹,还是小韦提及的凶杀案?”
洛云淡淡一笑,道:“对于正常的人来说,当然是选择前者。”
魏一禾的脸色倏变,但洛云马上又接着说道:“但我并不正常,从来都是个很不正常的家伙。”
魏一禾这才展颜一笑,接着拿起了电话的听筒。
长途电话终于接通了,那边传来了韦智唐懒洋洋的声音。
魏一禾大声道:“你在那里干什么?电话最少已响了二十下。”
韦智唐哈哈一笑,接着,魏一末就听见了“卿卿”声响。
“喂,你在搞什么把戏?”
又过了好一会,才听见韦智唐喘着气,笑道:“我正在沙发上。”
魏一禾冷笑道:“我还以为你正在床上哩!”
韦智唐又笑了一笑:“我这张沙发,又柔软又宽敞,实际上和一张床也没有多大分别了,你听见吗?刚才是我未婚妻跟我接吻的声音。”
魏一禾哼一声,道:“雅丁尼那件怎样了?”
韦智后回答道:“我没有雅丁尼的消息。”
魏一禾道:“他早已葬身大海,你当然不可能有他的任何消息。”
韦智唐道:“但他的哥哥普土,却在上星期出了意外。”
魏一禾急道:“是普士?你也查出了这个人的下落?”
韦智唐道:“不是查出他的下落,而是他的妻子曾经来找过我。”
魏一禾更奇:“桃丝怎会去找你?”
韦智唐道:“有一天,大概是在两星期之前吧,这个意大利女人愁眉苦脸地来到了我办公室,说她的丈夫快要死了。”
魏一禾呆了半晌,问道:“普土有病吗?”
韦智唐道:“她若说自己的丈夫有病,我也许会抽点时间去看看他的,虽然,我近来忙得不可开交。”
“够了够了,”魏一禾反感地说道:“我知道你比纽约市中心的交通警察还要更忙碌千百倍,但我现在要听的并不是这些废话。”
韦智唐却不生气,只是说:“你不怕我连电话线也拉断了?”
“你敢?”魏一禾沉着脸,用力挥动着左手吼叫道:“这次你若不给我一个明确的交代,我下一个长途电话就会拨给黑手党驻纽约的大首领,他绰号叫老虎金刚,是个连狮子看见他都会腿软的江湖煞星,到时只要我一句说话,他立刻最少会派五十个枪手包围着你的办公室和住所。”
韦智唐立刻狂笑起来:“你说得真可怕,我投降便是。”
魏一禾道:“我知道你是存心浪费时间,好让我多付些长途电话费。”
韦智唐道:“能够在电话里听见你骂人的声音,简直比接吻还要惬意。”
魏一禾叹了口气,道:“现在投降的人不是你,算是我这个又老又多八的老魏好了,求求你快说出普土出了什么事?”
韦智康道:“他的妻子桃丝说,普士中了邪咒。”
魏一禾差点立刻就跳了起来,大声道:“是谁的邪咒。”
韦智唐道:“桃丝说,施用这种邪咒的人,是一间庞大公司的董事长。”
魏一禾眉头一皱,道:“他叫什么名字?”
韦智詹道:“连勒.哲库特。”
“连勒!”魏一禾这次真的跳了起来,而且这一跳之势十分猛烈,居然把电话座上面的一支壁灯撞跌下来。
“果然是他!这家伙,真的不是什么好人。”魏一禾直嚷着说。
韦智唐道:“你冷静一点行不行?”
魏一禾道:“我现在比南极的冰山还要冷静。”
韦智唐道:“冰山看来似乎又冷又静,但它却也是随时都可能崩塌下来的。”
魏一禾又挥动着他的左手,叫道:“连勒是什么公司的董事长?”
韦智唐道:“他的公司,主要是制造高级的商业机器,尤其是电脑。”
“电脑?”魏一禾冷冷一笑,说道:“电脑跟巫师,你看是不是有点风马牛不相及?”
韦智詹道:“这个自然,巫师这个行业,也许已在地球上存在了几千年,但电脑的出现,还只不过是本世纪中叶以后的事情。”
魏一禾道:“暂时别讨论这一点,桃丝见到了你,还有什么话说?”
韦智唐道:“后来她又说:‘普士患上了血癌,最多只能多活半年,但最少也可以活到三个月之后。’”魏一禾一呆,道:“普土到底是患了血癌还是中了邪咒?”
韦智唐道:“你且慢着急,桃丝的意思是说,普上虽然患了血癌,但他最少应该还有三个月寿命的,可是,由于他做了一件不应该去做的事,使他的寿命更加缩短,只怕不出十天,就会死于非命。”
魏一禾糊涂起来,道:“普士做了什么不应该去做的事?”
韦智唐道:“根据桃丝说,普士知道自己不会很长命了,于是就带着一柄手轮,潜入连勒的住宅里,想谋杀他!”
魏一禾更奇:“普士为什么要去杀连勒?”
韦智唐道:“那是为了报仇。”
魏一禾道:“为谁报仇?”
韦智唐道:“为了他唯一的弟弟雅丁尼!”
魏一禾道:“雅丁尼的事,普士已知道了?”
韦智唐道:“一个失踪了二十年的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被人认为业已死亡的。”
魏一禾道:“雅丁尼的确已经死了,而且还死得十分古怪。”
韦智唐道:“普士虽然不知道雅丁尼如何死亡,但他一早就已肯定,雅丁尼是给连勒所害的。”
魏一禾呆了好一会,才道:“普士也知道连勒对雅丁尼下了咒语?”
韦智唐道:“这一点,桃丝没有说,但她却深信,普士也中了邪咒,是连勒的邪咒。”
魏一禾道:“普士想杀连勒,结果怎样?”
韦智唐道:“当然是失败了,他在连勒的面前开了六枪,却连对方一根汗毛也伤不了。”
魏一禾叹道:“这样说来,普士的枪法也未免是太差劲了。”
“不,”韦智康道:“普士的枪法,比银幕上的奇连伊士活还要更准确,但在连勒的面前,却有一块完全不反光、清澈透明得像是根本不存在的强化玻璃,不要说是子弹,就算是火箭炮也射不过去。”
魏一禾又是呆了一阵,道:“普士太鲁莽了,像连勒那样的大亨,家中防盗设施当然是十分坚固。”
韦智高道:“普士并不是个盗贼,而是一个复仇者。”
魏一禾道:“复仇者比盗贼还更可怕,何况他的性命已接近走到尽头,这次拚命而来,实在是抱着极大的决心。”
韦智唐道:“但连勒结果还是安然无恙,倒是普士,他中了邪咒,“魏一禾一怔,韦智唐立刻接着补充:“说他中了邪咒的人,并不是我,而是桃丝。”
魏一禾道:“桃丝又怎会知道丈夫中了连勒的邪咒?”
韦智唐道:“那当然是普士说的。”
魏一禾道:“普士又怎知道?”
韦智唐道:“他连放了六枪杀不了连勒,连勒的声音接着在他耳畔响了起来。”
魏一禾道:“连勒说了些什么?”
韦智唐道:“他说了很多话,但普士连一句也听不懂。”
“听不懂?”魏一禾吸了一口气,“那是什么意思?莫非连勒说的是蒙古语,或者是印第安人的土语,所以普士完全不懂?”
韦智唐道:“不,连勒说的只是英语,但他用的词汇很古怪,而且声线低沉而又充满了神秘莫测的意味,所以普士听了等于没听。”
魏一禾哼一声,道:“他准是给那一块射不穿的玻璃吓傻了。”
韦智唐道:“我也曾经这么想过,但桃丝说,普士并不是那样窝囊的人。”
魏一禾道:“女人当然帮着自己的丈夫说好话。”
韦智唐叹了口气,道:“难怪你三次婚姻统统失败了,看来,你对女人的了解,实在还不如一个小学低年级的学生。”
魏一禾冷哼着,道:“不要五十步笑百步了,你也不见得强到什么地方。”
韦智唐道:“这个我倒承认,说来说去,还是柯少良最成功,连珍露娜那样的女人也给他弄得赃贴服服……”魏一禾立时道:“电话费不便宜,废话少说。”
韦智唐笑了笑,道:“不要放作吝啬之状了,你是个怎样花钱的人,我很清楚,早在二十几年之前,我就曾经亲眼看见你用最名贵的游水海鲜来喂猪。”
魏一禾道:“但你怎能跟猫相比?”
韦智唐又笑了两下,才道:“桃丝是个很贤淑的妇人,普士有她这么一个妻子,倒算是三生有幸。”
魏一禾道:“请拣重要的事情说。”
韦智唐道:“普士行刺失败后,就步行着回家,此后,他变得沉默异常,几乎可以整天都不说话,但桃丝知道,连勒已在丈夫的身上施下了邪咒,那情况就像是当年的雅丁尼一样。”
魏一禾道:“后来呢?”
韦智唐道:“桃丝来到我的侦探社,说出了这件事。”
魏一禾道:“这倒奇怪了,纽约市有数之不尽的私家侦探社,她为什么会来找你?”
韦智唐嘿嘿一笑,道:“这就得说一声拜你所赐了。”
魏一禾道:“胡说,我从来也没有见过普士夫妇。”
韦智唐道:“但你曾经到过罗马,跟一个叫班比的人谈了大半天。”
魏一禾怔住!良久才说道:“那又怎样?”
韦智康道:“五年前,普士曾经悄悄地回到罗马,想打听一下他弟弟雅丁尼的消息,结果却从班比那里,知道了你这么一个人。”
魏一禾道:“就算这样,跟你也没有半点相干。”
韦智唐冷冷一笑,道:“你临走前,是不是给了班比一张卡片?”
魏一禾一怔,道:“是又怎样?”
韦智唐说道:“但那张真是你的卡片吗?”
魏一禾道:“不是我的卡片,难道还会是你的卡片吗?”说到这里,忽然感到有点不对劲,但不对之处在哪里,一时间却也想不出来。
只听见韦智唐冷哼一声,道:“当年,你给班比的卡片,现在已辍转来到我的手中了,他妈的,当时你是不是喝了大量的酒?”
魏一禾呆了半晌,只好道:“班比喝得比我多。”
韦智唐道:“班比当然比你喝得多,他本来就是个无酒不欢的醉鬼,但你呢?现在我不知道,但在二十年前,我保证只要两杯白兰地,就可以让你醉得爬在地上想找狗奶喝!”
魏一禾吸了口气,呐呐道:“当时,我的确有点醉意……难道……难道我把你的卡片送给了班比?”
韦智唐吟地一声,道:“正是这样,所以桃丝才会找上我的侦探社来。”
魏一禾讪讪一笑,道:“那是误打误撞,使你多做了一桩生意,嗯,桃丝可有什么事情要委托你去干?”
韦智唐嘿嘿一笑,说道:“你以为她是什么人?是一个船王夫人?还是亿万富婆?”
魏一禾道:“这是什么意思?”
韦智后道:“我是在说,普士夫妇本来就是并不怎么有钱,近两年来更是一穷二白,哪里有多余的钞票可以请得起我这个私家侦探。”
魏一禾登时气往上冲,骂道:“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市侩的?”
韦智康道:“你也在什么时候变成这样野蛮的?我若只会见钱眼开,这桩事我早就置之不理,甚至限桃丝谈话也是大大的多余!”
魏一禾这才怒气稍乎,沉默了片刻才道:“桃丝想怎样?”
韦智唐道:“她想知道雅丁尼中了那邪咒之后所发生的事。”
魏一禾道:“你怎么说?”
韦智唐道:“我什么也没有说,因为我曾经答应过你绝对保守秘密的。”
魏一禾道:“算你识相,到后来又怎样了?”
韦智唐道:“桃丝又失望又哀伤地离开了侦探社,过不了几天,纽约哈林区出现了一个怪人,他跑到黑人最多的一间酒吧里大骂:黑人是猪猡、是奴隶、是蠢材。结果给七八个黑人打得遍体鳞伤,但他毫不示弱,居然还拔出了一柄手轮!”
魏一禾震骇地说道:“这人就是普士吗?”
韦智唐道:“正是普士!”
魏一禾道:“他有没有打伤或者打死那些黑人?”
韦智唐道:“没有,因为他的枪根本就完全没有子弹。”
魏一禾叫了起来:“他疯了吗?”
韦智唐道:“他是不是疯了,我不懂得回答,但那些黑人给他的举动逼疯了,却是千真万确的。”
魏一禾道:“结果怎样?”
韦智唐苦笑了一下,道:“这还用问吗?自然是给愤怒的黑人围殴,终于给活活打死了。”
魏一禾听得浑身发抖,道:“是连勒的咒语,一定是连勒的咒语在作怪。”
韦智唐叹息一声,道:“是不是连勒的咒语在作怪,我暂时还不得而知,但普士的举止实在怪异得令人难以置信,根据警方事后的调查,普士的身上,怀有二十四颗子弹,但枪膛里却连一颗也没有。”
魏一禾抽了口冷气,道:“那证明了什么?”
韦智唐道:“那证明普士就算不是疯子,当时脑筋也一定是混乱之极,有人怀疑他酗酒闯祸,但警方后来证实,他连一滴酒也没有沾唇。”
魏一禾咬着牙,道:“那一定是连勒的杰作,你为什么不向警方告发?”
韦智唐叹了口气,道:“但警方会相信咒语可以杀人这回事吗?”
魏一禾呆住,答不上话来。
韦智唐又接着道:“别说是警方,就算是我,直到目前为止,也未能接受这一种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情。”
魏一禾闷哼着,道:“不必标榜自己是个文明人了,在我面前,你还是那个输了比赛就会大哭一场的韦小鬼!”
韦智唐嘻嘻一笑,道:“你弄错了,我并不在你面前,我们是相隔着整个太平洋的。”
魏一禾沉声道:“你还有什么重要的事向我报告?”
韦智唐道:“连勒组织了一个业务考察团,听说再过几天就起程。”
魏一禾一怔:“他要到什么地方去考察?”
韦智唐道:“你留意一下报章的经济版好了。”
魏一禾立时吼叫:“说清楚一点好不好?”
但韦智唐没有再回答,听筒里又传来那种奇异的声音。
他又在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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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在魏一禾那间别致的卧室里,我喝了大半瓶上佳的红酒。
那并不表示我贪喝,只是证明魏一禾讲述这件事情所用的时间十分长久而已。
洛云喝得更多,但他酒量在我之上,再多喝一两瓶也没关系。
魏一禾的讲述,相当详尽,就算是最挑剔的人也难再作出苛求了。可是,我听完之后,仍然是陷入无数疑团之中。
雅丁尼与戴狄斯的决斗,似乎有点孩子气的味道,但实际上,却比吸血僵尸的鬼故事还更可怕。
连勒的咒语、普士夫妇的远逃、三个阿拉伯商人的出现,是令人莫测高深的。
普士在事隔二十年后,结果仍然难逃死于非命的噩运,而且还是死得那么古怪,这就绝不寻常了。
是不是他做了一件错事?所以非要离开罗马不可?
那三个阿拉伯商人,又跟连勒是否有所联系?
我想不通,所以只好问洛云:“洛会长,你有何高见?”
我这一问,是诚恳的,绝无半点嘲讽或者是玩弄的成分。
洛云呷了一口酒,才道:“连勒已到了本市。”
我一怔:“由他组成的业务考察团,目的地就是本市?”
洛云道:“这里是第一站,再过几天,这个业务考察团就会前往东南亚其他的大城市。”
我道:“是有什么发现?”
洛云道:“连勒一点也不像个巫师,我的意思是说,他看来并不如此凶残。”
魏一禾道:“这算是什么?是个是想给这位董事长看相,然后更进一步为他批卦算命?”
洛云道:“我认为,你对整件事情,有一个极错误的看法。”
魏一禾目光一闪,道:“是不是关于连勒的咒语?”
洛云点点头,道:“不错,照你的看法,似乎已肯定了咒语的存在,也肯定它具有邪恶诡异的力量!”
魏一禾道:“就算我承认这一点,那又怎样?”
洛云道:“那么,你应该找的人不是我,也不是龙乘风。”
魏一禾冷哼着说:“你认为我该去找谁?”
洛云道:“你应该去找另一个法力更厉害的巫师,或者是道行高深的高僧、游方道士之类的人物,再不然,找个驱魔人试试也是好的。”
魏一禾陡地怒吼起来:“放屁!”
洛云道:“我不错是在放屁,但却是以你作为榜样的。”
魏一禾瞪了他一眼,眼光忽然间变得有点古怪:“你对连勒这个人有多大的了解?”
洛云道:“最少,在目前来说,我仍然无法相信他会是一个巫师。”
魏一禾道:“你从哪一点可以肯定他不是?”
洛云立时反击:“你又从哪一点可以肯定他必然是巫师?”
魏一禾张大了口,显然想说:“戴狄斯和普士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但他这句话最后并没有说出来,因为这种“证明”,实在并不怎么确切有力。
所以,他只是张开了口,但却连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
我微微一笑,道:“两位的争论,似乎没有多大的意思,照我看,倒不如做一些更实际的行动,也许可以打破这一个哑谜。”
魏一禾望着我,道:“你有什么好主意?”
我道:“连勒这个业务考察团,将会展开什么活动?”
洛云立时说道:“明天正午,他将会出席一个商业电脑最新产品的展览会,这个展览会,是他辖下远东附属机构所举办的。”
我问道:“有没有办法可以接近连勒呢?”
洛云道:“这是一点也不困难的,但我们首先要有一套计划,当接近连勒之后,我们应该要做的又是什么事?”
我耸耸肩,说道:“那倒要见机行事了。”
魏一禾道:“这样也好,我也略懂占卜星相之术,且让我看看这个大亨的相格如何,然后才作进一步的决定好了。”
洛云哈哈一笑,道:“我也希望连勒真的是个巫师,那么事情就更加刺激有趣了。”
我不等魏一禾发作,便已拉着泪云道:“明天的事,让明天才去担心吧,现在我们也该告辞了。”
洛云笑道:“我才不担心,大不了天塌下来当作被子盖。”
魏一禾显然心绪不宁,他仍然坐在一张可以旋转的高凳上,手里捧着一杯酒,嘴里叼着半截香烟,彷佛已陷入了沉思之中。
第二天中午,我们已来到一幢高级商业大厦的二十八楼。
那个展览会,就是在这里举行的。
那个展览会虽然是公开的,但在头一天最初的三个小时内,却只招待展览会曾经发帖所邀请的嘉宾。
我们当然不是什么嘉宾,但洛云倒真有办法,居然在短短半天的时间里,就已联络上了一间大企业公司的总裁。
这位总裁姓费,名下产业多得不可胜数,连这一幢商业大厦,也有三分之二是属于他私人所拥有的。
在上层社会,人人都知道这位费总裁性情孤僻,不喜欢结交朋友,根据最能跟他接近的人表示,费总财就不像是个商人,而是像一个脾气怪僻的艺术家。
他喜欢古董、喜欢字画,同时也欣赏西方的油画、抽像画与各门派稀奇古怪的艺术雕塑。
他又是摄影专家,作品曾经屡次获得殊荣奖状.同是,他却从来不喜欢在这一方面出锋头,所以他的摄影作品,经常都借用朋友的名字去发表。
他实在一点也个像个典型的大商家,可是,他却事事如意,一切都很成功。
这是福气。
一个有福气的人,远比有才气的人更容易踏上成功之道。
可是,什么是成功?
若以金钱作为衡量成功的标准,费总裁当然是很成功了。
但他却对最亲信的助手说:“我的钱太多,但朋友却大少,这就一点也不算是成功了。”
费总裁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朋友,例如我所认识的另一位摄影高手江辉江校长,和他就是好得可以今晚打架、明早却一齐去喝早茶的莫逆之交。
其实,费总裁的朋友,绝不算少,但在他心目中,真正可以当作朋友的人,却绝不会超过五个。
想不到,洛云居然也是其中之一。
洛云认识费总裁的地方,并不是在本市,而是在沙巴的京那合鲁山国家公园之内。
这个公园,其实只是一个还没有开发的热带原始大森林。
这个原始大森林,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但它对于考古学家也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因为在这里有不少石器时代人类生活过的洞穴,是十分值得研究的。
那一次,洛云就是陪着几个考古学家,冒着酷热的天气,来到京那合鲁山国家公园的。
但他对于考古这种枯燥的工作,实在怎么说也提不起兴趣来。所以,经过一番恳求之后,他终于获得提前离队,任由他自由活动。
当他可以脱离考古队之际,简直比别人绝处逢生脱离险境还要来得高兴,他立刻带着轻盈而又齐全的装备,在这个原始的大森林里进行自己的探险活动。
在接着下来的两小时,他险些跟几只黑猩猩打架,又和一条最少超过三百磅重的大蟒蛇对峙了十几分钟,若不是那条巨蟒早已吞掉了一头不知名的动物,以致连蛇腹也比平时胀大了五六倍的话,他很可能已成为这条巨蟒的点心。
就算他真的葬身于蛇腹之中,那也怪不了任何人,谁叫他有路不走,偏偏拣些根本“不是路”的地方前进,但据他后来表示,如此这般才是真正的刺激和享受。
但在这地球上,也不是只有他才会这样子走路的。
最少,当他到一处沼泽地带的时候,就看见了一个同类的人。
这人捧着一具摄影机,为了要争取较佳的摄影角度,居然不惜俯伏下来,为几条丑陋的鳄鱼拍照。
但他的热情,并未使到那些鳄鱼产生感激之情,它们逐步向他移近,显然不怀好意。
但这人彷佛已陷入浑然忘我之境,完全没有想到危险已逼近眉睫。
直至洛云大喝一声,他才扬了扬眉,依依不舍地向后撤退。
他的视线,还是凝注着沼泽里的鳄鱼,就像是选美大会里的评判员正在凝视着一群绝色美女一样。
就在这一天,洛云认识了他,但却一直不知道,这个不知死活的摄影家,居然就是费氏企业集团的总裁费振邦。
洛云只知道这个人的英文名字——查理。
直至半年后,洛云接到一张附着信笺的请柬,才知道在京那合金山国家公园遇见的人,他的中国姓名是费振邦!
至于洛云与费振邦认识之后,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奇事实在多得不可胜数,而且过程更是既曲折离奇又饶富趣味性,但由于与本故事无关,这里也不打算再加以描述了。
言归正传,就在展览会开幕这一天的上午,洛云拨了一个电话给费振邦,那时候,是上午九点三十五分。
费振邦有个习惯,就是每天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必然会坐在书房练习书法三十分钟。
而在他书房里,有一具相当保密的电话,能够知道这电话号码的人,全世界不出五个。
洛云居然就是其中之一。
所以,这具电话除非不响,否则负振邦一定会亲自接听的。
“喂,我就是老费。”
“在下洛云,近日久未拜见兄台,特来请罪。”
“哈哈,老弟,又有什么古怪惊险的事情要拖我下水?”
“三缺一,搓麻将,如何?”
“你若真的要搓麻将,我当然乐于奉陪。”
“很抱歉,这句话是假的,我只喜欢跟大老千赌博,至于朋友,一块钱也决不赌。”
“不必解释,我了解你这个人甚至多于自己的鼻子。快说老实话,打这个电话给我,有什么目的?”
“今天中午,你是不是要参加一个展览会?”
“你怎知道这件事?”
“要知道这点小事,简直易如反掌,难道还要出动第一流的间谍才能查得出来吗?”
“你若做间谍,肯定不会比零零七逊色。”
“你去不去参观展览会?”
“今天中午,我约了大庭久岛教授下棋,那个什么展览会,我决定派伍总经理和彭主任去看看就算。”
“这个决定可以改一改吗?”
“怎么?你想去?”
“不错,还有两个朋友。”
“这个容易,叫彭主任留在公司里,让伍德往带你们去好了。”
“如此好极,祝你‘棋’开得胜,把大庭久岛杀个片甲不留!”
十二点十五分,从美国远道而来的大亨连勒先生,在一群衣饰煌然的男士陪同下,微笑着来到展览会场之内。
他个子相当高大,双眼炯炯有神,但看来一点也不像凶残暴戾或者是诡秘邪恶的人。
他的风度很好,配衬着裁剪一流的笔挺西装,使他显得更加气宇轩昂,完全是个成功大商家的典型。
我是用最客观的角度去看连勒的,倘若他真的是个什么巫师,那就未免太匪夷所思了。
然而,内心真正慈祥的人,他的外貌却可能十分狰狞可怖,套用一句老生常谈,真是“知人口面不知心,画虎画皮难画骨”了。
至于魏一禾,自从连勒出现之后,他的脸就一直紧绷棚的,就像是遇上了杀父仇人一般。
最轻松的还是洛会长,他的目光落在一个漂亮白衣女郎身上,远远多于留意着正在主持开幕仪式的连勒。
连洛云也觉得漂亮的女郎,当然是万中无一的绝色美女。
这女孩我倒认识,她是一间船务公司的董事长,该公司辖下有三艘五万吨级以上的大邮船,实力倒也不容小觑。
她姓萧,芳名是朗月,自从她父亲萧炽花在前年病逝后,就一直掌管着公司的统治大权。
她现在还不超过二十五岁,若不是父亲病逝,她如今应该仍然在哈佛大学里继续攻读。
而最令人瞩目的一点,就是她仍然未婚,甚至连稍为亲密的男朋友也没有。
这就难怪洛云愈着愈出神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就算洛会长真的要向萧小姐展开追求大攻势,也绝不会因为她是船务公司的董事长。)但有一点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连勒突然伸手向萧朗月一指,道:“请这位漂亮的小姐过来。”
萧朗月显然有点惊诧,不知道这位美国大亨当众叫唤自己走过去的用意何在。
但她还是很有礼貌地微笑着,落落大方地迎了上前。
而也就在这一瞬间,我忽然有一种奇特的感觉,觉得连勒好像忽然有点变了。
但一时之间,我也说不出他有什么地方变了。
人,是会变的。
随着时间的消逝,每一个人都会逐渐地改变,那是很自然的事。
但在我当时的感觉上,却觉得连勒是在短短时间里,整个人产生了一种很怪异的变化。
这种变化很特别,从外貌上看不见的,但不知如何,我却隐隐觉得,连勒一定有点不要。就在这时,连勒突然紧紧地拥抱着萧朗月的纤腰,又用力在她的脸庞上吻了一下!
这是一个布置豪华、开幕仪式相当隆重的高级商业器材展览会,而这位来自美国的电脑业天皇钜子连勒先生,更是展览会中的焦点重心人物。
会场之中,全是工商界的知名人物(我们三人自然例外),在那样的场合里,每个人都尽量保持着最佳的礼貌和风度,决不会做出任何失仪的事情来。但连勒竟然在众目腹腔之下拥吻萧朗月!
在那一瞬间,每个人都为之愕然不已,只有洛云,他立刻作出了反应,以最快疾的速度标前,同时喝道:“你疯了?快放开她!”
一时之间,在场的人都弄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连勒疯了?还是这个疾冲而来、同时大呼大叫的年青人疯了?
若按照正常的情况,洛云这种举动是应该获得旁人的支持,但那人是连勒,情况就绝不一样了。
纵使连勒的行为如何乖悻常理,但要别人在短短几十秒之内把他当作是一个疯子,或者是个色狼,仍然是绝不可能的。
所以,当络云向连勒疾冲过去之际,最少已有三个保安人员同时拦截住他,其中一个还说:“休得无礼!”
洛云怒道:“是谁无礼,难道你是个瞎子,居然直到现在还看不出来吗?”
那保安人员还是固执地说:“连勒先生只不过是跟这位小姐开玩笑……”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下额已给治云重重击中,登时踉跄向后跌倒。
这时候,我和魏一禾已双双抢前,其余的保安人员都是大为紧张,会场瞬即陷入纷乱的状态。
萧朗月在毫无心理准备之下,突然给一个高大的美国人拥吻,那种吃惊的程度,自然是难以言喻的。
初时她用力推开连勒,但连勒立刻又扑了过来,居然用熊抱的姿势兜揽着她。
最令人吃惊的塔连勒忽然说了一句:“我现在就要抱你到洗手间造爱。”
这句话一出口,最少有几个高贵女士发出了可怕的尖叫声,其中有一个还好像真的昏了过去。
像连动那样的大富豪,身边当然有保嫖,但等到他公然说出这句骇人说话之际,这些保嫖也不禁惊得呆住了。
其中一个棕色头发,看来比较老练一点的保镖立刻在连勒耳边低语几句,显然是在劝诫他,不要继续再闹下去。
但纵使连勒马上收敛起来,甚至当众向萧朗月道歉,事情也很可怕,简直是一发不可收拾了。
他现时的举动,就像是在庄严肃穆的婚礼上裸跑,再加上那句粗鄙下流的说话,更使人无法可以容忍及加以原谅。
在那保镖眼中看来,事情已经糟得不能再糟了,可是,接着所发生的变故,更是令人瞠目结舌,万万意想不及。
只见连勒突然从口袋掏出一叠厚厚的钞票,然后用力一挥,大声道:“我有逾亿美钞,又有谁能阻挡我的去路?”
他这种疯狂的举动,已充分表现出他的神智已陷入极不正常的状态中。
那保镖更吃惊了,但他并不是个没有决断能力的人,到了此际,他已明白自己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
在刹那间,他脑海里升起的念头是:“连勒先生已丧失了理性,必须先将他制服,带他离开这里!”
这保镖叫舒密南度,是巴西移民到美国定居的。他一直以为自己很了解连勒。
他跟随着连勒已十五年,最少有五次把连勒从死亡边缘救过来的纪录。
在纽约,暗杀事件几乎无日无之,像连勒那样的人,曾经屡遇杀手狙击,那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舒密南度对连勒是忠心耿耿的,有一次,他甚至不惜飞身挡住一柄本来飞向连勒的利斧。
那一次,舒密南度胸中利斧,但结果居然还能活着,实在是一项奇迹。
但那一斧他也没有白挨,当他伤愈出院之日,连勒亲手递给他一张支票,银码的数目是美金三百万。
三百万美金,已足可以使舒密南度一辈子过着极优悠富裕的生活,而且连勒还准许他退休,以后再也不必担任这种危险的工作。
但舒密南度没有退休,仍然誓死追随在连勒左右,就像是一头忠心的猪犬,永远不会离开它的主人。
可是,舒密南度最后所得到的报酬,竟然是一颗使他眉心爆裂的子弹!
枪声并不响亮,只是“伏”的一声,接着舒密南度就瞪大了眼睛,眉心中央部分同时涌出了一股血浆。
这是绝对致命的一枪,它绝不像当年那一柄飞斧,还有机会可以让舒密南度进入医院接受抢救的手术。
这一下变故极其骇人,会场立刻由小混乱变成了大混乱。
谁也想不到连勒竟然会掏出一柄配有灭声装置的手轮,而且不由分说地就向自己的保镖作出近距离射击!
舒密南度一倒下,那些女土的尖叫声更是惊人,胆子较小的男士,也纷纷夺门而出,霎时之间,秩序混乱得难以形容,彷佛第三次世界大战已经爆发。
只有我们这三个本来不应该出现在展览会的人,最接近连勒。
因为连那些保镖和保安人员,都已不由自主地向后倒退开去。
倘若只有一个连勒就算他手里握着的是一辆手提轻机枪,也一定拦阻不住洛云,但这时候,萧朗月仍然在他手中,而且在枪杀了舒密南度之后,枪管也紧贴萧朗月的太阳穴上。
一个疯子,本来已经很可怕了,再加上一柄性能优良的手枪,那就更是危险之极。更何况在枪管之下,还有一个无辜而又漂亮动人的女郎?
我一看见这情形,立即就警告洛云:“投鼠忌器,不要轻举妄动。”
只听见连勒大声说道:“你们都是疯子,没有一个是好人!”
我不禁为之啼笑皆非,但却也不敢在这时候跟他顶撞,只好顺着他的口气说:“不错,我们都是疯子,而且疯得很严重,非要你来拯救不可。”
连勒嘿嘿冷笑:“你们这些低等生物,智力和蚂蚁又有什么分别?就算拯救成功,你们最后还是要自相残杀,直至一个不剩为止的。”
我微微一笑,用很温和的声音说:“人类自相残杀千千万万年,但如今面临着的威胁,却是人口大量膨胀,甚至达到了爆炸性的程度。”我说的虽然是事实,但却连我自己也觉得有着“怪异”的味儿。
但无论我说的是事实也好,是怪论也好,我的目的只是:尽量拖延时间!一来等候警方人员的来临,二来希望可以藉着谈话,来稳定连前激动的情绪。(但不知如何,我又觉得连勒的情绪,并非真的很激动,反而觉得他全身透着一段深沉而又诡秘的气息。)只听见连勒“咕咕”地怪叫了一声,道:“人类愈杀愈多,只因为真正毁灭的一战还没有发生,但等到这一战爆发之后,就算全球人口增长到一千亿,结果也会变成一个零字!”
我苦笑了一下,道:“担心核战爆发的人,全球最少有二十亿。”
连勒哼了一声,道:“核战算得了什么?”
我征了一怔,但随即谈谈道:“核战的确算不了什么,单是爱情的力量就比一千枚核子弹还强大得多。”
连勒乾笑着,道:“你说对了,爱情万岁,不要核战要造爱!”
我又再啼笑皆非,而就在这时候,大队警员已围了上来。
一个肤色黝黑的警官向我走了过来,冷冷的道:“你是不是个传教土?”
我眉头一皱,洛云已霍声走到警官身边,同时冷笑道:“你的幽默就像你的口腔。”
那警官脸色陡变,狠狠地瞪着治云:“这是什么意思?”
洛云用手掩着鼻子,闷哼着说道:“当然是他妈的好臭!”
那警官登时怒气直往上冲,正待发作,忽然有人在他背后沉声道:“麦警官,有什么事情值得你向这位洛先生瞪眼?”
麦警官回头一望,立刻就为之脸色一变。
在他背后的,是一个身形高大、满面红光的高级警务人员,这人我也认识,但洛云跟他却更熟络。
“马警司!”麦警官向他敬了个礼。
马警司却连看也不看他一眼,只是向洛云道:“你是不是又在侮辱警务人员?”
洛云眨了眨眼,道:“你可以控告我,但我有八个同学都已成为执业律师。”
马警司这才转过脸盯着麦警官,淡淡道:“你听见了没有?要告发他,可不容易。”
麦警官面色铁青,忙道:“刚才只是一场误会,现在没事了,没事了。”他怕的不是律师,而是马警司的语气。
马警司摇摇头,道:“不,现在怎能说没事?这个美国大亨是不是吞掉了八十颗迷幻药片?”
洛云道:“他刚才还是枪法如神,又怎会和迷幻药扯上关系?”
这时候,已有十几个警员拔出了警枪包围着连勒,但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因为连勒的手轮,仍然紧贴在萧朗月的太阳穴上。
马警司也已拔枪在手,同时用扩育器,请连勒放下武器投降。
但连勒充耳不闻,脸上的神情更加显得怪异之极。
他一时想笑,一时又好像想哭,结果既不笑也没哭,但却又不像是啼笑皆非的样子。
在这一刻间,我心里突然升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我居然觉得连勒有点可怜。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直觉,我认为在当时的环境下,任何人都只会觉得他十分可怖,这“可怜”二字,是万万用不到他身上的。
而事实上,看来最可怜的人,就只有那个保嫖,其次还有萧大小姐。
马警司的口才,绝对不差,这时候,他不断鼓其如簧之舌,想游说连勒投降。
但最后,连勒还是开了枪,而且一枪就已轰中了太阳穴。
萧朗月立刻就两眼一翻,然后身子缓缓地倒了下去。
所有人都在这一瞬间呆住了,连我和魏一禾也不例外。
唯一例外的人只有一个,那是洛云,他的反应向来都比任何人快,而且也最善于把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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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眼看萧郎月的身子马上就要跌倒了,但身手敏捷有如灵猿的洛云还是及时赶到,把她轻轻抱了起来。
我不禁长长叶出口气,望者魏一禾道:“你现在还认为连勒是个巫帅吗?”
魏一禾完全呆住了,我敢保证,改算他昨晚一连做了十万九千七百个春秋大梦,也一定不会梦见今天这种情景。
他一直认为是巫师的人,居然会突然神经失常,首先枪杀了忠心耿耿的私人保镖,然后再吞枪自杀。
有一点非要补充不可,就是连勒那一枪,并不是射向萧郎月,而是急速地改变了方向,射穿了自己的右边太阳穴!
所以,死的并不是萧大小姐,而是来自纽约的大亨连勒。
由于事态极其严重,马警司亲自作出了广泛的询问和调查。
而洛云则以护花使者的姿态,对萧朗月呵护备至,寸步不离。
魏一禾冷冷一类,对我说:“此人重色轻友,真不像话。”
我微微一笑,道:“他处事另有一套方法,但决不会对朋友个讲义气。”
魏一禾哼一声,道:“我若跌倒,只怕他绝不会把我抱起来。”
我故作吃惊之状:“你……你不是吃醋吧?”
魏一禾气得要跳起来,差点没有向我脸上挥拳:“放屁,你把我当作什么人,居然会吃男人的醋。”
我哈哈一笑:“你轻松一个好不好?做人别太认真了。”
魏一禾又哼了一声,道:“我以为自己可算是一个随便得可憎的人,但比起你们两个,却还是强胜千百倍以上。”
我道:“不要再谈哲学,连勒已上了天堂,我们又该怎办?”
突然洛云的声音在我们中间响起:“巫师还是有的,但却不是连勒!”
魏一禾陡地呆祝
他瞪着洛云的脸,道:“你的萧董事长怎么不见了?”
洛云叹道:“警方要她协助调查,将来还要她做证人,协助法庭研究这一桩血案。”
魏一禾盯着他道:“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洛云道:“我要去吸食海洛英。”
魏一禾一呆:“那是什么意思?”
洛云苦着脸,道:“我毒病发作了,再不去补充补充,等一会儿就会涕泪齐飞,好像羊癫疯发作一样。”
他像是真的一般,但看来看去,也不像个真正的瘾君子。
魏一禾哼一声,道:“神经兮兮的,不知所谓。”
洛云也不再理睬他,转眼间已走得不知去向。
我耸耸肩微笑,对魏一禾道:“你不必担心!”
魏一禾瞪着我,半晌才道:“你认为我担心什么?”
我道:“我的意思是说,就算海洛英的价钱再贵,洛云也一定应付得来。”
魏一禾给我气得牙痒痒的,但接着却又立刻叹了口气,道:“连勒有这样的下场,真是始料不及。”
我道:“他这个下场虽然悲惨一点,但却也死得十分爽快。”
魏一禾问道:“他是不是真的神经发作?”
我说道:“在一般人眼中看来,这是唯一的解释,但是你认为这样解释合理吗?”
魏一禾道:“却也没有什么不合理之处。”
我摇摇头,道:“不,事情很跷蹊,难道你没留意到,连勒本来一直都是很正常的吗?”
魏一禾道:“不错,但他忽然就干出了这件惊人事情来。”
我道:“可是,他在进入展览会场之后,根本完全没有受到任何刺激,这种突如其来的疯癫行为,未免是太突兀、太不可信了。”
魏一禾蹩着眉,道:“假设他不是神经病,他这样做又是为了什么?”
我道:“这可能有两个原因。”
魏一禾又问道:“第一个可能是怎样的?”
我道:“第一个可能,是萧小姐太动人了,使他情不自禁地拥吻她。”
魏一禾冷冷道:“在这种场合当众拥吻?何况他还没有得到女方的同意。”
我道:“所以,这个可能根本是不能成立的,而且像他那种地位、那种年纪的美国名流,又有什么美女没见过。”
魏一禾又问道:“第二个可能又是怎样呢?”
我道:“他根本就不想再活下去,所以最后还是一枪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魏一禾怔了怔,接着点头不迭:“不错,他做了这许多不必要的动作,又开枪杀了自己的保镖,但最大的目的,仍然是在寻死。”
我叹了口气,道:“但他为什么要自杀?”
魏一禾呆了一呆,才道:“豪富也有豪富的烦恼,这世间上绝不只有穷人才会自寻短见的。”
我道:“就算他要死,何以在临死前还要给人留下这生活上鄙劣的印像?”
魏一禾呆立着,过了半晌才道:“你有什么见解?”
我深深地吸一口气,道:“你还记得戴狄斯和雅丁尼在塞尔泽岛的情况吗?”
魏一禾面上现出了一副沉思的样子,良久才道:“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两个人,那一天,他俩在岛上拚命不顾一切地要杀死对方!”
我默然片刻,道:“但据我估计,他们拚命,其实只是要毁灭自己。”
魏一禾用手抚着脸,道:“我也曾经这么想过,这两人简直是存心跑到塞尔泽岛去送命的。”
我道:“塞尔泽岛是个孤僻之极的小岛,尤其是在那个时候,岛上根本就完全没有人迹,但他们却早已在游艇上暗藏炸药,显然再也没有活着离开的打算。”
魏一禾捂着鼻子,道:“他们为什么要做这种傻事?唉!
这问题已在我脑海中索绕了二十年,但到现在还是完全没有结果。”
我说道:“若照最简单的推想,就是他们都有神经病,都是脑筋一塌糊涂的疯子。”
魏一禾说道:“但这两个疯子的相遇,却是一点也不偶然,他们都是经过一段极遥远的海上航程,然后才能到达塞尔泽岛的。”
我说道:“所以,你就认为他们早已约好了时间和地点来进行这一场可怕的决战?”
魏一禾苦笑了一下,道:“除了这样,又还能有什么解释?”
我道:“但这种解释,仍然是令人难以接受的,我不懂得应该如何形容,也想不出任何可以推翻这种解释的理论,但我几乎敢肯定,事情是另有跷暖的。”
魏一禾望住我,一字一字地说:“例如咒语?”
我道:“咒语这种字眼虽然一点也不科学,但在我的直觉上,它彷佛也不见得是完全无稽的。”
魏一禾苦笑道:“你这种说法,未免太模棱两可了。”
我道:“这并不是我滑头,而是事情实在太古怪,简直是扑朔迷离,令人如堕五里雾中。”
魏一禾道:“本来,我一直都在怀疑连勒,但他今天似乎也已遭遇到类似的命运。”
我道:“不是类似,而是一而二,二而一,大家都好像已经活腻了,再也不想继续生存下去。”
魏一禾叹口气道:“这是什么缘故?怎么我想来想去都不明白,是不是我太愚蠢了?”
我道:“要打破这个哑谜,必须再花点心思,除了这三个人之外,还请不要忘了普士之死。”
魏一禾点了点头,道:“不错,普士在黑人区寻□,简直也是找死。”
我道:“前后总共是有四个人,干出了自我毁灭的行动,这一点已经是一条线索。”
魏一禾道:“但这条线索好像是隐形的,我们应该怎样去抓住它?”
我拍了拍额角,叹道:“真是我的妈!头疼!头疼!”我本来早已决定要休启、一百六十八小时,来松弛一下身上所有神经线的,但现在,嘿嘿……”魏一禾一怔道:“你不想在这件事情上再花脑筋了?”
我摇摇头,道:“现在想退出已经太迟了;希望这个哑谜不要闷足龙乘风二十年才好?”
魏一禾哈哈一笑,拍拍我的肩膊:“这才像话嘛,为了要答谢阁下的帮忙,今天我请你吃铁板烧另外加寿司,你反对不反对?”
我笑一笑,道:“当然反对,只是今天有得吃,显见诚意不足,最好日日如是,一直吃到你破产为止。”
魏一禾笑得更加厉害,冷不防马警司走了过来,皱着眉望住他说道:“这里才死了两个人,有什么事情值得如此好笑?”
魏一禾立刻不笑,我向他指一指,然后对马警司说道:“他患了轻微的神经分裂症,请不要见怪。”
魏一禾气得两眼凸出,我可不理会他的反应怎样,立即拉着他匆匆离开展览会去了。
晚上十一点五十分,我独自离开了“小醉吧”。
“小醉吧”是一间格调相当清雅的酒廊,但我却经常在这里看见有人大醉。
我在好几个钟头之前,已经跟魏一禾分手了,他请我吃了一顿很丰富的铁板烧,但我没有多谢他,临走前还抢白了他几句。
当时魏一禾又在生气了,但我素知他的为人,知道不必五分钟,他的怒气就会消失得乾乾净净。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许多朋友都是这样子的,例如江辉、洛云,都是这般德性。
也许,由于我也是这种脾气的人,所以物以类聚,连结识的朋友也是差不多性格的人物。
当魏一禾离去之后,我忽然想喝点酒,于是就来到这间“小醉吧”。
我知道,在那样的环境下,我是一定不会喝醉的。
我有这份自信,是因为我的情绪并不怎么好。
在电视、电影以及许多小说的情节中,剧中人往往会因为失意而酗酒。
例如某某失恋了,酗酒可也。
又例如某某的生意失败了,也酗酒可也。
再例如某某人身负血海深仇,但却本领低微,报价无望,也照例大杯大碗,甚至是一缸又一缸的酒灌进肚子里,彷佛任何人只要心清欠佳,就一定要借酒浇愁似的。
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只怕未必,未必之又未必。
最少,洛云不是这样,魏一禾不是这样,我更加不会独个儿喝闷酒,弄得自己苦上加苦、愁上加愁。
这时候,我来到小醉吧,只是想静静地休息一会,再把这件古怪的事情好好整理一下。
但坐了很久,我还是一无所获,看来,我的脑筋并不如想像中那么聪明。
在小醉吧里,我只喝了一点点酒,但花生却吃了最少半磅。
当我离开小醉吧的时候,外面又在下雨了。
雨点不大不小,一个戴着雨帽、披着雨衣的男人,从我身边左摇右摆地走了过来。
我同时嗅到一阵浓烈的酒气。
这酒气,并不是我身上发出来的,刚才我只喝了很少,而且还不是烈酒。
但这阵酒气却很浓,而且从刚才那人摇摆不定的脚步看来,我肯定是他喝得太多了。
我暗暗叹了口气,心想:“这附近酒廊林立,每晚不知泡醉了多少酒鬼。”
但忽然间,我脑海想起了一个人。
那人很面熟,我是曾经见过的,但他是谁,我一时间却又想不起来。
我忍不住回头望过去,但那人已渐渐走远,而且他一直背对着我,我实在无法单凭背影而想起他到底是谁。
我耸了耸肩,虽然脑海中不断思索,但还是无法再浮起有关于这个人的印像。
“唉,算了吧,反正我也不想跟任何人打招呼。”我这样想,而且已决定不再理会他。
但就在我打算不再想及那人到底是谁的时候,那人忽然没头没脑地撞在一个洋人的胸膛上。
洋人很凶,立刻用粗话骂那人,又坚持要那人向他道歉。
那人似乎没有理睬他,又一摇三晃地向前走了出去。
洋人大是愤怒,居然一拳就向那人的脸上打过去。
那人登时挨了一拳,直到此际,我才又再看见他的脸。
也就在这刹那间,我想起这人是谁来了。
这人叫谢卡,我第一次遇见他的地方,也在街道上,而且当时老天也在下雨。
还有一点也相同的,就是我两次遇上他,他都碰撞了人。
唯一不同的,就是他上次碰跌了一个泼辣妇人,而这一次碰着的却是一个身材比他魁梧几达两倍的西洋汉。
我知道,上次是意外,今次也同样是意外。
但这一次意外,谢卡要负的责任比较大,因为他显然是喝醉了酒。
可是,令我大为反感的,却是那个洋人,谢卡只不过碰了他一下,他就声势汹汹的用粗语骂人,而且还在谢卡脸上打了一拳!
这还算是什么世界?
我生气了,一股无名火直冲三千丈,立刻用尽气力,向那洋人狂冲了过去。
那洋人见找直冲过来,立时大吼一声,喝道:“你是干什么的?”
我怪叫一声,怒道:“我是来干你妈的!”
那洋人还没弄清楚我这句话的意思,脸上也已同样给我一拳打中。
我这一拳的力量,倒也非同小可,那洋人虽然人高体壮,还是禁受不起。
我向他做了一个挑□的手势,冷笑道:“蠢牛,你见识过中国功夫没有?”
那洋人咆哮一声,向我扑了过来,他这一扑声势惊人,若是给他击中,可不是开玩笑的事。
但我一看他这下扑击之势,便已心中有数,知道他下盘虚浮,绝不稳剑我既看出了他的弱点,也就不再客气,立时屈下身子,用力一脚蹬在他左膝上。
这一蹬去势甚快,但其实却只是虚晃一招,那洋人怎看得透,居然还可笑地想伸手去抄我的腿。
他气力很大,那是无可置疑的,但他出手不快,在我眼中看来,他的动作简直就像是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
结果,他当然抄不着我的腿,因为我的腿早已缩回,而右拳却发挥出了中国短打功夫的威力,在一霎间已连续在他小腹上打了八九拳。
据我记忆所及,我已很久没有用过这么重的拳力来对付任何人了,但这时候,一来心中气忿,二来这洋人神高神大,不加点拳劲只怕很难可以让他知道中国功夫的厉害。
我绝不是说,我的拳脚功夫十分了得,须知中国武术源流久远,而牵涉及的范畴更是遍及东西异域、大江南北,若在真正高手眼中看来,我的本领根本就不值方家一晒。
那以目前来说,我的养气功夫就已一点也不到家,最少,我并不是在冷静之中出手,而是带着冲动的无名怒火揍人。
当然,我那样说来是太高深莫测了,像我这种人,若真要把养气的功夫修炼到家,只怕最少还得再等五十年。
但等到五十年之后,我还能打败一个最少有二百磅重的洋人吗?
想到这里,不禁又是一阵失笑,又是一阵叹息。
洋人已蟋曲着身子,躺在湿滑的街道上,经过这一次教训之后,我相信他再也不敢轻视中国人的拳头。
但我一直认为,中国人的脑袋,比拳头还更优秀得多。
并不是每一个中国人,都可以对付这种野蛮洋人的。
也幸好并不是每一个洋人都这么野蛮,今天,只能算是谢卡特别倒霉而已。
我把谢卡拉上一辆计程车,谢卡叫司机把车子驶往另一条街道。
谢卡真的醉了,他刚才所挨的一拳,并未能使他清醒过来。
当计程车停下来的时候,雨点下得更急猛。
谢卡才钻出车厢,就已弯下了腰,呕吐得不亦乐乎。
我付了车费,等他不再呕吐之后,才说:“你住哪一楼楼宇?”
谢卡道:“我住在实验室里。”
我一怔,忙又道:“这附近有实验室吗?”
谢卡道:“这附近没有。”
我皱了皱眉:“你住的实验室在什么地方?我要送你回去。”
谢卡摇摇头,脸上忽然现出了既惊煌又哀痛的神情:“不!我不要再回去,那样太不公平,因为……因为……”我吸了口气,道:“因为什么?”
谢卡没有作用地挥着手,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因为我还年轻,我现在只不过二十六岁!”
我不禁凝视着他,如果他说的不是醉话,那么他的实际年龄,倒比想像中还要年轻了一点点。
我叹了口气,道:“我看得出,你还很年轻,但我看得出,你现在已经很疲累了。”
谢卡哈哈一笑:“疲累了又怎样?”
我道:“当然是应该早点休息。”
谢卡摇头道:“不休息,不休息,若不把他找出来,我永远也不休息!”
我苦笑了一下,心想:“是夜也,龙乘风在大雨中接着一个烫手山芋了。”但我心里却并不是真的后悔,不知如何,我对谢卡的印像,实在是好得出奇。
所以,我顺着他的说话,问道:“你想找谁?看看我是否可以帮你这个忙?”
谢卡又摇摇头,道:“你是找不着他的。”
我道:“我虽然并不是个私家侦探,但却有不少能干的朋友。”
谢卡道:“再能干的人,在他眼中看来,也只不过是走肉行尸而已。”
我叹了口气,道:“你把别人看得太渺小了。”
谢卡哼一声,道:“人类本来就是渺小的蚂蚁,就像连勒,他今天还不是给弄疯了吗?”
听见“连勒”这两个字,我心中陡然一震,忍不住道:“谢兄,你是不是从电视新闻报导里知道连勒的死讯?”
当我问完之后,才发觉这一问甚是多余,连勒已死了差不多十二小时,只怕全城市之内,已有几百万人知道了这件骇人的血案。
谁知谢卡却说:“我没有看电视,没有听广播,也没有看报导,但我知道,连勒今天一定是难逃劫数的。”
我眉头一皱,道:“是谁告诉你知道的?”
谢卡哈哈一笑,道:“不必任何人来告诉我,我早已想到,连勒会有这样的收抄…呃……”说到这里,又呕吐不停,似乎要把肠胃里所有东西吐个乾乾净净为止。
我听见他那些说话,心中不禁疑惑起来。
这个叫谢卡的年轻人,我现在只知道他的名字,其余的一切,我是一点也不了解的。
但他现在所说的一切,都似乎对连勒的事知道甚详,倘若真的如此,倒算是一项很重要的发现。
可是,他已醉得很厉害了,而且,一时之间我也没法分辨得出,他到底是真的了解连勒事件真相,还是酒后胡言。
若在平时,我很可能会把这种醉得连家都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的醉汉,送上警察局,让警方来加以处理。
但这一次,我却大破悭囊,把他送到附近一间高级的酒店里去。
但高级酒店的房间,并不一定会是自己所欣赏的。
当我把谢卡送进房内的时候,我就对这房子的印像十分恶劣,它无疑布置得十分华丽,但却一点也不清雅,只令人感染到一种说不出的俗气。
这房子的设计,看来是属于“暴发户型”的,就算它花了再多的装饰费用,也绝不会使人欣赏。
不,正确一点说,应该是不会使我这种人欣赏才对。
我是哪一种人?
哈哈,天晓得!
本来,我是想陪着谢卡,等到他清醒过来之后,才再详细把事情问个明白的。
但当我扶着谢卡进入房子的时候,却发现侍者用一种神秘而又暧昧的目光望着我。
我给了他一些赏钱,希望他早点离开,不要再这样盯着我。
果然,这侍者接过赏钱之后,马上就连声多谢,然后退了出去。
但他临走之前,还是再看了我一眼。
他这一看的目光,不但神秘暧昧,简直就是淫邪之极。
当我明白了那是什么缘故的时候,那侍者已退出房门之外,又把房门关闭着。
我忍不住发出了一下如同呻吟的声音,心想:“这次真是乖乖的猫猫,那混蛋显然把我当作是同性恋的家伙了!”
一想到这里,不禁为之头皮发炸,再也不敢逗留下去。
我匆匆留下一张字条,并且写下我住所的电话号码,然后就急急离开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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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洛云也许是个很风流的人,而且看来对任何事情都并不怎么认真。
但这种人却偏偏也是世间上最有干功的。
当他离开了展览会后,我还跟魏一禾七长八短地谈论不休。
在这时候,洛云去干了些什么事情?
下午两点五十八分,费振邦与大庭久岛的第一盘围棋已到中局。
大庭久岛是东京大学的医学教授,但已在半年前退休。
费振邦认识他的地方,既不在东京,也不在本市,而是在金沙萨一间旅店的餐厅内。
金沙萨是扎伊尔的首都,位于刚果河下游,那是黑人的天下。
但就在十年前的一个夏天,费振邦在这里遇见了大庭久岛。
那时候,大庭久岛已在餐厅里摆开了棋盘,自己一个人下着黑白子。
费振邦也经常自己跟自己下棋,但总觉得这是一件很可笑的事。
其实,寂寞并不可笑,而是可悲。
上帝创造亚当之后,又再创造夏娃,就是不想亚当活得太寂寞。
费振邦看了一会,忽然拈起了一枚白子,放在棋盘之上。
大庭久岛的眉头立即皱住了,这一次,他想了足足十分钟之久,才为黑子下了一着。
但费振邦立即又下了另一着白子。
这一着,更是有如天马行空,神来妙笔,简直令大庭久岛无法再为黑子挽回颓势。
就只是两下妙着,大庭久岛立刻对费振邦另眼相看,但费振邦却说:“我若选择黑子,那就一定赢不了你。”
十年来,费振邦不时只身前往东京,探访大庭久岛,但大庭久岛到费家作客,这却还是第一次。
他俩下棋的时候,照例是谢绝任何人探访的。
但就在下午两点五十八分的时候,居然有一个脸肿鼻青、衣衫凌乱的人闯了进来。
大庭久岛居然好像完全没有看见这个人,一对半开半圆的眼睛只是注视着棋盘上。
费振邦却不免还是吃了一惊,他瞪视了那个人一眼,才先声道:“我的天,怎么会是你?发生了什么事?”
那人气呼呼的说:“你是不是有一个姓洛的朋友?”
费振邦点点头,道:“不错,他叫洛云,莫不是你也认识他?”
那人怒气冲冲的说:“像他这种混蛋,我怎会认识?”
费振邦眉头一皱,道:“是他把你伤成这副样子的?”
那人喘息了一会,才道:“你说对了,就是你这个好朋友干的!”
费振邦叹了口气,道:“看来,你们之间一定有了误会。”
那人“呸”一声,怒道:“误会个屁,他简直是个疯子!是个狂人!”
“狂人!”费振邦淡淡一笑,点点头:“你说的不错,洛云是惊奇俱乐部的始创人兼会长,他有七八个绰号,其中一个的确是就是‘狂人’。”
“这狂人比疯狗还更混帐,早就应该拿去人道毁灭!”
费振邦道:“但我却看不出,你全身上下无数亿细胞之中,有哪一颗是具有半点人性的。”
那人咬着牙,怒气冲冲的说:“不要再多废话,我要见金枪手!”
费振邦脸色陡地一变,道:“你要干什么?”
那人道:“我知道,我是打不过那混蛋狂人的,但我有钱,我可以雇用十个像金枪手那样的职业杀手去干掉他。”
费振邦倏地怒喝起来:“振凡,你疯了?洛云并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他为什么要这样对付你,你现在必须要说得清清楚楚!”
那人没有回答,他只是用力地跺了跺脚,然后掉头就走了。
直到这时候,大庭久岛才长长的叹了口气,道:“真是不幸,你弟弟果然惹上了麻烦。”
费振邦默然半晌,忽然哺哺道:“今晚作所说的,都是真话?”
大庭久岛脸色一沉,费振邦立时道歉,说:“很对不起,我绝不是怀疑教授信口雌黄,无中生有,只是……唉,天下间怎么竟然会有这一种事?这真是太不可思议、太可怕了……”大庭久岛面色沉重,说道:“令弟是个很出色的脑科医生,但他本身正是个邪者。”
“邪者?那是什么意思?”
“令弟心术不正,而且野心勃勃,他实在不像医生,却像个军事家,甚至是个玩弄政权的人。”
“舍弟有什么野心?”
“组织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恶势力。”
“你是说黑社会?”
“那也差不多了。”
费振邦沉默下来,接着在棋盘上放下了一枚棋子。
下午三点四十五分,费振凡带着一只长形的皮袋,来到了近郊一座花园房子门外。
他按响了门铃,五分钟后就进入了这幢房子之内。
客厅坐着一个人,这人一直坐在柔软的沙发上,手里抱着一只黑色的波斯。
这人大概四十左右年纪,虽然身材瘦削,但却一脸精悍之色。
费振凡打量着他,他也同样打量着费振凡。
过了半分钟,坐在按发上的人终于首先开口:“钱带来了没有?”
费振凡把皮袋晃了晃,道:“都在这里,一块钱也不短少。”
那人立刻把怀里的波斯猫赶走,从费振凡的手里接过皮袋。
皮袋很沉重,里面应该放着十万元美钞,而且还应该一块钱也不短少。
金枪手杀人,是有“公价”的。
不论你要他杀的是什么人,只要他答应了,价钱就一定是美金十万,不论刺杀的对像是国家元首、黑帮巨头或者只是街边的一个乞丐,代价统统都是一样,绝无稍资或者是稍为便宜的例子。
在这一方面来说,金枪手对人类性命的价值,倒是处理得十分公平的。
现在,又有一个人的性命,将会在十万美钞面前消失了。
金枪手面上露出了充满自信的微笑,同时缓缓地把皮袋打开。
他的脸色忽然变了,在刹那间变得比纸还白。
而他这一辈子所见最后的一件物事,也就正是皮袋里的东西。
那并不是十万元,而是一枚威力强大的炸弹!
金枪手的反应,已不算慢。
不但不算慢,简直就是快得令人吃惊了。
但更吃惊的却还是他自己,当他看见皮袋里裹装着一枚炸弹之后,整个人立刻跑起,同时用力把皮袋向后抛。
但皮袋刚脱手,还没有远远给抛出去,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已响了起来。
结果很简单,金枪手死了,费振凡也错了,而且两人都同样死得莫名其妙!
在那一段时间,我正在跟魏一禾谈论著连勒的事,根本没想到,另一件骇人的爆炸血案又已发生了。
但即使我们当时知道这一件事,也决计不会想像得到,这桩血案居然跟连勒之死大有关连。至于事情真相怎样,下文接着自有详细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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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当我知道费振凡在一宗神秘爆炸案中身亡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八点零五分的事情了。
那时候,我刚洗过脸,正在漱口刷牙,忽然听见电视广播新闻报导员,正在讲述这一件离奇的爆炸命案。
当时,在我心目中,最重要的命案,应该是连勒之死。其后,接着的一则新闻,就是有关连勒神经病突发,结果酿成了两人丧命的报导。
但根据电视的报导,警方似乎并没有更新的发现。
我有点失望地把电视机关上,就在这时候,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我抓起听筒,叫了一声:“喂!”
但过了一会,我还是听不见任何的声音。
我有点不耐烦,又再叫了一声:“喂,你找谁?”
我已等了好一会,才听见一个人低儒者说:“你是……是龙先生吗?”
我怔了一怔,突然嗓子响亮了最少一倍:“你是谢卡?”
听筒的声音道:“我就是谢卡,你现在有没有空?”
我忙道:“有空!有空!有空之至!你在那里?”
谢卡又沉默了足足半分钟之久,才用一种乾涩的声音说:“我在一条很僻静的街道上,我……我……”“你想说什么?”我有点沉不住气,“你到底怎么了?”
谢卡道:“我没有头发!”
我不禁呆住了。
“我没有头发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还没有开口,他的声音又已接着说:“连勒死了,小费也死了,我的头发也不见了。”说到这里,他的声音难过得似乎想要哭了起来。
我虽然没有看见他的脸,但却也可以想像得到,他的情绪实在很不稳定。
他提起了“小费”,我忍不住立刻就问:“你说的小费,是不是费振邦的弟弟费振凡?”
谢卡的声音更涩苦,他说:“不错,就是他,在这里,我只信任两个人,那是小费和一个日本老教授……可是……可是小费终于还是死了……”我吸了一口气,道:“费振凡之死,难道跟连勒也有关连吗?”
谢卡沙哑着声音说:“你现在不要再问了,我知道,你是一个很有办法的人,我现在很想见一见你,可以吗?”
我连忙说道:“当然可以,你现在在哪里?”
谢卡说:“我现在还在街道上,但我马上就要回实验室去了。”
我眉头一皱,道:“你的实验室在什么地方?我马上赶来。”
谢卡立刻说出了一个地址,我一听之下,又是不禁怔祝那是在远郊一座山谷下的别墅。
那座别墅有多大,模样是怎样的,我不知道。但我却知道,在这别墅四周,几乎全是坟墓。
谢卡所说的那个地方,居然是在坟场附近的。
但不管那是个什么所在,我已决定前往看个究竟。
在挂断电话之后,我用最快的速度,穿上了最轻快的服装和一双簇新的跑步鞋,不到五分钟,我已驾驶着车子在公路上疾驰如飞。
但很不幸,遇上了都市十大毛病之───塞车。(至于其余九大毛病,各位可以自行想像。)等到我达到目的地的时候,已经超过九点了。
在途中,我不断思索着下列的几个问题:第一:谢卡是什么人?
第二:他是不是真的早已知道连勒会“发神经”?
第三:谢卡似乎和费振凡很熟络,他们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第四:谢卡最信任的人,除了费振凡,还有一个什么“日本老教授”,他又是何方神圣?
第五:谢卡为什么会喝得酷叮大醉?是“偶一不慎”?还是“心情欠佳”,所以就像电影里的剧中人一般,醉得一塌糊涂?
第六:谢卡的家在什么地方?难道他真的没有家,只是住在一间“实验室”里吗?
第七:他为什么昨晚说不想回“实验室”,但今天一早却又嚷着要回去?
第八:他说“我的头发也不见了”,那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他忽然看破红尘,索性准备出家做和尚?
我愈想愈乱,险些把车驶进公路旁边的稻田里。
我立刻提高了警惕,再也不去胡思乱想,只是全神贯注地驾驶着车子。
九点十二分,我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我按照着门牌地址,来到了一幢看来已很古老的大洋房门外。
只见大洋房四周到处野草丛生,似乎十分荒凉。
正当我准备按动门铃的时候,大门的铁栅已打了开来。
打开铁栅的是个年逾六旬、头发灰白而散乱不堪的老人。
我还没开口,这老人已然说道:“阁下就是龙先生吗?”
我点点头,老人又已挥了挥手,道:“你什么话都不必跟我说,我在年轻的时候是个很出色的演讲者,但却已在二十年前聋掉了。”
我呆了一呆,接着叹了一口气,向他表示惋惜。
老人谈谈道:“做聋人唯一的好处,就是乐得耳根清静,可是……”忽然叹息一声,道:“但我实在很想再听听贝多芬的交响乐曲,唉,那是多么伟大的音乐,可惜贝多芬聋了,我也聋了。”
我微微一笑,心想:“这位老人家虽然听不见声音,但说话却真还不少。”
幸而我是学过国际手语的,于是便向他做了几个手势,意思大概是:“这里除了作之外,还有别的人吗?”
老人笑了笑,说道:“当然有,不然,我又怎知道有一位姓龙的先生将会到访呢?”
接着,他把我带引入内。
我们穿过了天阶,来到了古老大洋房的客厅。
这客厅虽然古朴一些,家□也显得相当残旧,但却总算打扫得颇为乾净。
在这种古老宅院里,我实在无法把它和“实验室”这个名词联想在一起。
但老人接着却说:“实验室就在后面,请!”
我只好跟着他走。
老人把我带到一座野草蔓延的园子里,然后指着园子后面的一座小山丘,道:“谢先生就在里面,你自己进去好了。”
我搔了搔头皮,再向前一直走,终于在一排竹林背后,找到了一道铁门。
若不是那个聋耳老人的指引,我怎么想也想不到,在这竹林后面,居然还会另有天地。
那道铁门是虚掩着的,我只是轻轻一推,就把它推开了。
打开铁门之后,就看见了一道石级,一直向地下通去,我沿着石级,一级一级地走去。
不一会,又是另一道铁门,但这道铁门却是紧紧关闭着的。
我心中的疑惑愈来愈甚,只觉得整件事情彷佛是由无数疑团串合而成的。
现在,我只好敲门再说。
由于这道门十分沉实,若用手背去敲,只怕很难弄出响亮的声音来,所以,我早已拿着一块铁硬币,利用硬币的边缘来大力敲门。
过了一会,铁门终于打开了,我以为铁门一打开之后,立刻就可以看见谢卡,谁知道开门的人不是他,而是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老者。
这老者面上的神情相当沉肃,他打量了我一眼之后,才用生硬的京片子对我说:“阁下就是龙乘风先生?”
我呆了半晌,终于点点头,道:“在下正是龙某,阁下是……”“大庭久岛,”老者缓缓地说:“欢迎你来到这里,请进。”
“阁下是一位教授?”我立刻直接问他。
大庭久岛道:“本来是的,但现在已经退休了。”
我说道:“退了休也是教授,还请多加指教。”我后面那句说话,多半是看得日本电视片集太多,所以才懂得搬出来使用。
这时候,我已看见,自己正置身于一间约莫一千平方尺大小的地下室里。
这地下室装有通风设备,灯光既不太明亮,也不会令人有光线不足的感觉。
在地下室的中央,摆放着两张长方形的木桌,这两张木桌虽然很宽大,但上面还是摆满了许多物事,包括几堆厚薄不同的书藉,几百件大小以至形状都不一样的工具和仪器,更有一排一排长长短短的试管。
这就是谢卡的实验室。
但谢卡呢?他怎么不在这里?
“大庭教授,我是未见谢卡先生的。”我忍不住提醒这个日本老人。
大庭久岛叹了口气,说道:“他现在的精神很痛苦,几乎没有继续活下去的勇气。”
我道:“我也知道他受着某种困扰,但人生本来就是这样的。”
大庭久岛道:“例如费振凡仍然活着的时候,他也有这种困扰。”
我陡他心神一震,道:“他是怎样死的?”
大庭久岛道:“他带着烈性炸药,去见一个叫金枪手的职业杀手,最后,炸药爆发,于是两个人都活不下去。”
我眉头一皱,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大庭久岛望住我,慢慢的说:“对了,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沉思片刻,道:“是因为他想杀金枪手?”
大庭久岛摇摇头,道:“小费的确想杀一个人,但他想杀的并不是金枪手,更从来没有想和金枪手同归于尽的打算。”
我叹了口气,道:“但事情已经发生了,这又怎么解释?”
大庭久岛道:“我真不知道怎样才能令你完全明白这件事,而且,唉,你实在不该卷入这个漩涡里的。”
我道:“既来之,则安之,我绝对不会后悔。”
大庭久岛冷冷一笑,目注着我说:“年青人,你若知道整件事情的真相,只怕就不会这样说话了。”
我谈谈一笑,把话题岔开,再问及费振凡的事:“小费本来想杀谁?”
大庭久岛道:“那是一个比你更狂野得多的年青人。”
我故作轻松之状,道:“这人莫不是流行曲谱上的精英分子?”
大庭久岛冷哼一声,道:“任何歌手再狂野,也万万及不上这人。”
我有点不耐烦:“这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大庭久岛道:“他叫洛云,据说是一间俱乐部的会长。”
我吓了老一大跳,吃惊地说:“小费为什么要杀洛云?”
大庭久岛盯着我的脸,道:“洛云昨天曾经殴打过他,小费大怒,所以就想买凶暗杀洛云。”
我不禁大奇:“既然这样,何以却会发生这件爆炸的事件?”
大庭久岛道:“那是因为小费的思想忽然改变了。”
“思想忽然改变了?”我大惑不解,“阁下这句话,我实在并不怎么明白。”
大庭久岛缓缓的道:“若要让你完全明白这一件事,我认为应该要从头开始说起。”
“从头开始?”我不禁听得有点出神:“一开始的时候是怎样的?”
大庭久岛叹了口气,说道:“那得要回溯到十年前的一个夏天了,那时候,我在札伊尔的首都金沙萨,找寻一个人的下落。”
我道:“教授要找的是什么人。”
大庭久岛说道:“我有一个外甥,他又是我的学生,他叫井上横志,这孩子自幼就十分聪明,在大学的成绩也是极其优异,我相信,他将来一定会有极伟大的成就。
“但有一天,他忽然在机场打了一个电话给我,当时,他的声音听来相当兴奋,而在平时,他却是个很沉默、绝少会乐极忘形的人。
“他在电话里对我说:‘我要暂时离开东京,飞到北非洲去见一个很重要的人。’我听得没头没脑,便冷笑了一下,道:‘这人比你的学业更重要的吗?’横志说:‘当然更重要,她是一个从阿拉伯沙漠世界逃出来的公主。’“我更是一呆,忍不住刺了他一下:‘你不是要跟这位公主私奔吧?’我这句话,当然只是故意嘲笑他的,谁知道横志道:‘你说对了,我要和她私奔,和她在一起共同生活!’我听见这句话,既是莫名其妙,又是十分愤怒,立时便喝道:‘你在发什么神经?快点回来大家商量商量然后再说!’横志却道:‘对不起,时间已来不及了,但我会尽快跟你联络的。’说完,他就挂断了电话。
“我放下电话之后,很是担心,立刻赶到机场,但却再也找不着横志,经过一番调查之后,才知道他乘搭飞机到埃及去了。
“两天后,我接到一封电报,那是横志从开罗拍发出来的:‘舅父教授:事情比想像中更复杂、更玄妙,我现时在吉尔古兹伯爵家中暂住,稍后会南下中非,继续我的神奇旅程。’我看见这封电报之后,仍然是莫名其妙,不知道他到底正在那里干些什么。“在接着的两天时间里,我拜会过了十几位人士,他们包括了一些老学者、国会议员、考古学家甚至是外国的特务头子,希望可以查出吉尔古兹伯爵到底是个怎样的人物。
“直至第三天早上,一个曾经在埃及居住过五年的探险队队长,在电话里对我说:‘吉尔吉兹伯爵是英国人,妻子却是混血儿,她身上有着埃及人和扎伊尔人的血液,而这段婚姻,也使到吉尔古兹伯爵受到极重大的压力,结果,他离开了伦敦,在埃及居住下来。”
“这队队长又说:法尔古兹伯爵虽然很有钱,但却是个天生的冒险家,当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也是一支探险队首领,说来惭愧得很,我们这支探险队若跟他的探险队一比,简直就是小猫与老虎,相去得太远太远了。但很可惜,这位伟大的贵族探险家,有一天在家里沐浴的时候不慎摔倒,竟然就此摔断了右腿,从此再也无法参加探险活动。’“后来这探险队队长又把吉尔古兹伯爵的电话和地址写了给我,我立刻就打个长途电话到埃及去。“可是,我找不着横志,甚至连吉尔古兹伯爵也不在开罗。
最后,吉尔古兹伯爵的混血儿夫人对我说:‘伯爵陪着井上横志到金沙萨去了。’我不禁为之呆住,金沙萨是扎伊尔的首府,横志发什么神经,那已是另一回事了,吉尔古兹伯爵是个只剩下一条腿的人,为什么也要陪着横志南下札伊尔?
“我愈想愈是不妙,但和伊尔可不是富士山,就算我有着满腹疑团和一肚子的担忧,也唯有暂时忍耐着,希望横志早一点有讯息传来。“可是,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我等了足足一个月,横志还是音讯全无,我也曾屡次打长途电话到开罗,那个混血儿夫人每次的答覆都是一样,她说:‘并上先生没有音讯,我丈夫也没有音讯。’看来,她也和我一样,都是担忧得很。
“最后,我忍不住了,我决定向大学清了假,然后亲自到扎伊尔找寻横志和吉尔古兹伯爵的下落。“当我抵达金沙萨之后,立刻就找到了一个很出色的向导,我向他说明此行目的,他马上大言不惭地说:‘只要真的有一个日本人和一个破腿的英国人到过金沙萨,我保证可以把他们的行踪探出来。’两天后,这向导就喜滋滋地跑来对我说:‘我查到了,在十五日之前,的确有一个日本人和一个英国人,在札伊尔河下游出现过。’我立刻问:‘确切的地点在哪里?’那向导说:“他们出现过的地方,是扎伊尔河下游的一个古老村落,村长是个法力无边的巫师。’“我马上就决定要前往那个古老的村落,那向导初时不肯前往,但在钞票的诱惑下,他终于还是答应下来。”说到这里,大庭久岛轻轻叹了一口气,似乎是慨叹金钱的力量实在厉害,若套一句中国俗谚来说,那便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但我没有作声,到了这时候,与其插上一嘴,倒不如侧耳倾听更为有益。
大庭久岛沉默了半晌,才缓缓地接着说道:“从地图上看,由金沙萨前往扎伊尔下游,只是一段很短距离的旅程,但我们却足足花了五天艰苦的旅程,才来到那个叫‘蒙圭底泰给’的古老村落。“这村落人口并不多,据那向导说,它人口最多的一年,还不到一千,但后来,却又只剩下一半左右,大概只有五百人而且。我听了甚感奇怪,便问他是何缘故,那向导悄悄地在我耳边说:‘在去年,这村落跟另一个部落的战士发生了激战,结果双方都伤亡惨重。’当时我也不以为意,只是感到人类的天性实在未免太好战而已。
大庭久岛说到这时,眼中似是闪过了一丝特异的光芒。
我吸一口气,终于说道:“人类的天性,似乎并不划一,大概来说,有人好战,也有人热爱和平,但却也有不少人,介乎在这两者之间,甚至往往显得相当的矛盾。”
大庭久岛点点头,表示完全同意我的讲法。
过了片刻,他又接着说:“经过那向导一翻斡旋后,我终于能够获准与村长会面,那村长的年纪已很老了,而且精神和健康都并不怎么好,我向村长说明来意之后,那村长便说:‘阿拉伯的公主走了,日本人和英国人也走了,还有那箱子也不在这里了。’他的说话,我实在不能完全明白,便通过向导问村长:‘你说的箱子,它是怎样的?’当村长明白我所问的问题后,面上忽然露出了恐怖的神情,过了很久才回答说:‘箱子是神的命令,也是神的旨意,它来遥远的沙漠,只有神的使者才能带箱子来,也只有神的使者才能带箱子走。’“我当时心中暗暗失笑,但却也不敢直接流露出来,便问村长:‘神的使者是怎样的?’村长说:‘神的使者,一定有神的钥匙,也一定有神的说话。’我道:“神的钥匙是怎样的?’村长回答:‘它有宝石一般的色彩,但比任何宝石都更光亮。’我又问:‘神的说话又是怎样的?’村长这次却大摇其头,道:‘神的说话,只有法师才能知道,也只有法制才可以听,我祖父是法师,我父亲是法师,现在,我的儿子以至孙儿,都是本村落的法师了。’“我后来又问:‘公主是不是神的使者?’村长道:‘当然是。’我道:‘她有神的钥匙吗?’村长道:‘她已带来。’我道:‘她会说神的说话吗?’村长道:‘她已说了。’我奇道:‘你怎知道她的说话就是神的说话?’村长道:‘神的说话只有两句,她既然说得出来,那就一定不会有错。’“我听了甚感奇怪,后来静心一想,才弄明白他的意思,所谓‘神的说话’。应该说成是‘神的暗语’才对!那个从阿拉伯逃出来的公主,一定是知道了这两句暗语,而且又拥有‘神的钥匙’,所以才能在这村长的手里,把‘神的箱子’拿走了。
“但那箱子有什么用?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这一点,当时我是完全不清楚的,后来,我发觉再也不能在村长的口里,把事情知道更加详细,于是就向他告辞了。
“几天之后,我回到了金沙萨,在一间旅店遇上了一个中国人,他就是费振凡的哥哥费振邦。”大庭久岛叹了口气,才接道:“我是有目的而来,那可没话说,但这位费先生,他真是一个怪人,居然有这种兴趣跑到金沙萨拍拍照片,看着非洲的女人。“但人就是这么奇怪,机缘也是这么巧合,我们在金沙萨逗留了几天,居然不知不觉间就成为了好朋友。
“后来,我又回到开罗,前往吉尔古兹伯爵的府宅,出乎意料地,我终于看见了横志,也看见了破了一条腿的吉尔古兹伯爵,我立刻追问真相,但横志却含糊其词,并以‘弄错了’为藉口,不肯把事情真相向我这个舅父披露,我不服气,直接向吉尔古兹伯爵追问,并且问及阿拉伯公主的下落,但伯爵的反应也是一样,根本就不肯老老实实给我回答。“我看得出,他心里一定隐合著极重大的秘密。而且一定和非洲之行有关,但无论我用什么方法,他对这件事总是三硷其口,再也不肯透露半点风声。
“后来,横志的成绩愈来愈不像话了,他不但成绩不像话,连私生活也愈来愈不检点,有一欢,他竟然带着两个妓女回到校舍胡天胡地,虽然他后来承认喝多了酒,才会如此胆大妄为,但无论怎样,这都是绝对不能加以原谅的,于是,他被大学取消了学位的资格,变成了一个没有前途的人。“我说他没有前途,那只是站在我的立场和角度去看他,若以贫富来衡量,他大可以每天花用一百万日元而毋须眉头稍皱,唉,这世界就是如此不公平,只要家里有钱,念不念大学又有什么要紧了?
横志变成了一个花花公子,无疑是令人痛心疾首的,但后来,我看得出,他并不是真的在寻欢作乐,而是似乎在躲避着某种压力,甚至是尽量麻醉自己。
这种心态,当然是十分危险的,但我无能为力,只好看见他一直痛苦下去,直至两年前,他忽然离开了东京,带着一个脱衣舞娘到瑞士渡假云云。
但我很快就查出,横志并不是真的去了瑞土,那脱衣舞娘只不过在机场兜了一个转就溜出来了,我再查下去,知道横志来到了你们这个美丽的东方大都市。
于是,我拜托费振邦,叫他尽量为我留意一下横志这个小伙子,但在他这方面,我得不到任何消息。
倒是横志的父亲,他派了几个手下,来到本市千方百计地追查,终于知道他和什么人混在一起。
“和他来往最频密的总共有两个人,这两人都很年轻,他们一个叫费振凡,而另一个就是谢卡!”
听到这里,我的心中陵地一亮!
我忽然感觉到,许多本来零零碎碎、看来完全没有任何关连的事情,彷佛已可以连串在一起。
但这些概念还是模糊不清的,因为直到目前为止,我所知道的一切还不够深入,组未达到进入整件事情核心的境界。
所以,我一言不发,只是继续聆听下去。
大庭久岛沉默了好一会,又接着说:“费振凡是个野性难驯并且十分好胜的富家子弟,但他却和一般花花公子不同,他绝少在欢场里征歌逐色,也不会在赌桌上恋栈沉迷。”
我吸一口气,忍不住问:“那么,小费真正喜欢的是什么?”
“权力!”
“跟费振邦争权?”
“不!虽然不少人都这样想,而且,这种想法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但小费绝不希罕费氏集团的权力。”
“那么,他想要的权力是属于哪一种?”我奇怪地说。
大庭久岛望了我片刻,才用一种冰冷语气说:“他最羡慕、也最欣赏的一个人,并不是他的哥哥费振邦,而是卡邦!”
“卡邦?你是说在三十年代横行无忌的美国黑社会大头子卡邦?”我不禁大为惊诧地说。
大庭久岛点点头,道:“除了这个卡邦之外,小费最欣赏的人就是自己,他早已立下决心,要创立一个属于他自己的王国。”
“黑社会王国?”
“对了,就是这样。”大庭久岛慢慢地说:“小费绝不是为了钱,他本身也有不少产业,即使在银行里的现金存款也经常都超过三千万美元以上。”
我不禁又是一呆。
费氏兄弟家财丰厚,那是众所周知的,但单是费振凡一个人,就已经富有到这种地步,倒是令我意想不及。
大庭久岛接着又说:“不少财迷心窍的人,为了想发财而加入黑帮,但小费却是为了要拥有权力,而涉足在这个黑暗的圈子里。”
我抽了口凉气,道:“看来,他在选择偶像的时候,已犯了大错。”
大庭久岛道:“选择偶像,并没有错与对之分,问题是他太有钱,而且也太任性,所以他要做什么事情,根本就没有人能够阻拦得祝”我苦笑了一下,道:“但到最后,他还是闯不过死神这一关,他的梦想也从此完结了。”
大庭久岛道:“死神,只是一个很抽像的名词,而且听来也太虚泛,例如,每个人死了,都可以说是死神降临到他的身上,但实际上,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有着不同的际遇和因由的。”
我道:“小费之死,似乎也和连勒之死同样离奇。”
大庭久岛道:“不错。”
我道:“教授请继续说。”
大庭久岛默然片刻,才道:“横志怎样跟小费和谢卡认识,这一点我也不知道,但他们三个人结识之后,却不断追查着一件怪异的物事。”
我道:“那又是什么东西?”
大庭久岛道:“另一个箱子。”
我怔住:“另一个箱子?这是什么意思?”
大庭久岛道:“在扎伊尔河下游那个古老村落里,本来有一个箱子,后来却给阿拉伯一个公主带走了,我们不妨称之为箱子A”我道:“另一个箱子是不是应该称为箱子B。”
大庭久岛点点头,道:“不错,箱子A和箱子B的外形,都是完全一样的,只有箱子上面所刻着的花纹,并不相同。”
我道:“这两个箱子有什么关连?”
大庭久岛道:“箱子A和箱子B,本来就是一对的,但……”说到这里,他忽然望住我,然后笑了笑,道:“对不起,我要去听一个电话。”
我正听得出神,想不到他忽然说出了一句这样的话,不禁为之一愣。
我立时道:“这里可没有电话铃声响过。”
大庭久岛乾咳两声,木然地说:“电话已响起了,我必须去听一听……”说完,急急拉开铁门,离开了这个实验室。
我忽然有一种不祥的感兆,眼前彷佛又重视着连勒枪杀保镖的情景,而也就在此际,实验室里忽然响起了一个人惊骇的呼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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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这一声呼叫不但突如其来,而且又是叫得那么尖锐可怕,自然足以把我吓得为之跳了起来。
我给这声音吓得跳起,绝不表示我是个胆小如鼠的人,因为那只能证明,我的神经并不麻木,一切都很正常。
我的反应也是很正常的,我立刻转过身,向背后望过去。
我这一望之下,不禁整个人为之傻住了。
我看见了谢卡。
谢卡是从实验室内一道暗门里走出来的,他的胡子依然在,但头顶却连一根头发也没有。
但他看来既不像电影《国王与我》里面的尤伯连纳,也不像是一个削发为僧的出家人。
他到底像什么?
也许是我的想像力还不够丰富,以致在一时之间实在无法可以说得上来……我早就已经说过,谢卡可算是一个相当英俊摊洒的年青人。
从我的审美眼光来看,他若刮掉了胡子,应该会更加容光焕发、精神爽利。
但世事偏偏就是这么可笑,当我再度和他见面的时候,他刮掉的并不是胡子,而是头发。
然而,在他头顶之上,却也不是空空如也的。
他戴着一顶帽子!
既然戴着帽子,我又怎看得出他头上完全没有头发了?
答案很古怪,谢卡戴着的帽子,是用玻璃造成的。
其实,与其称之为帽子,倒不如称之为玻璃罩子更为贴切得多。
他忽然刮掉所有头发,已经是一件奇事,何况头上又罩着这个古怪的玻璃罩子,那就更令人有着莫测高深之感。
但这时候,我也无暇去研究这些问题了,首先,我要知道的,就是谢卡何以忽然会发出那一下恐怖的叫声来。
“谢卡,你怎么了?”我直视着他,很留意他脸上表情的变化。
谢卡脸上的表情似乎很焦急,他用力挥动着右手,向铁门外一指,道:“大庭教授不是去听电话,一定不是!”
本来,大庭久岛是否真的去听电话,那是一点也不重要的,可是,他若不是去听电话,又会去干些什么事情呢?
我又再想起了连勒,甚至联想到二十年前,在塞尔泽岛所发生的诡异决战!
再想下去,我又想到了普士,也想到了死去还不够一天的费振凡!
我的心忽然沉了下去,我直望着谢卡,骇然道:“我明白你说什么了!”
说完这一句话之后,我再不犹豫,立刻用最快的速度冲了出去!
我冲出实验室,绝不是要躲避,而是无论如何也要把大庭久岛找回来。
我奔走得极快速,简直就像是正在参加一百米短跑,在不到一分钟时间之内,我已跑回到那座客厅之中。
我终于看见了大庭久岛。
大庭久岛果然并不是去听什么电话,他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了一把长达尺半的尖刀。
当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盘膝坐在地上,又用两手紧握着刀柄,刀尖却直指着自己的胸腹。
而在他的旁边,已然倒卧着一个人,正是那人聋而不哑的老门房。
只见刀光一闪,大庭久岛已用力把刀子插向自己的腹部!
大庭久岛这一刀,绝对不是用来吓人的。
本来,他这一切是绝对致命的,但我却及时阻止了他这次切腹的行动。
其实,当我看见这种情形的时候,我和大庭久岛的距离最少还有八九尺。
八九尺并不是太长的距离,但在那千钧一发之际,就算只是相差一两寸,也足以影响到整件事的发展。
虽然我奔走得极快,但怎样也快不过大庭久岛这一刀,所以,我若继续冲过去,最终的结果,仍然将会慢了一步。
但很侥幸地,我在这间不容发的一刹那间,抓起了一只放在桌子上的花瓶。
这花瓶不大不小,我顺手拈来,连想也不想就向大庭久岛的身上掷过去。
我这一掷是急急忙忙发力的,是否可以掷得准确,那是连我自己都不敢保证的事情。
但上天保佑,这一掷我成功了,花瓶不偏不倚,刚好击中了大庭久岛的头侧,由于这一掷之力非同小可,他立刻就昏倒过去。
而那花瓶,自然也已跌在地上,被摔个稀烂。
这时候那个聋耳老人已缓缓苏醒,看来,他是给大庭久岛击得昏倒过去的,但由于情况并不严重,所以很快已经没事。
当他醒过来之后,看见花瓶被摔破,差点就没哭了出来。
他直扯喉咙,叫道:“我的妈啊,这是康熙年代的老古董!”
我心中有气,忍不住大声道:“就算是唐明皇时代的古董,也万万比不上一条人命那么珍贵!”当我骂完之后,却又不禁为之哑然失笑,想不到一遇上变乱,我就连这老人是个聋子也忘记了。
但聋耳老人并不傻,虽然地完全听不见我在说些什么,但看见我这副凶巴巴的样子,也知道我正在骂人,他只好叹了口气,再也不放口出怨言。
我沉着脸,把昏倒过去的大庭久岛背起,然后又再折回实验室去。
谢卡仍然站在实验室里,我记得,我冲出去的时候,他已经是这副样子,直到我背着大庭久岛回来的时候,他站立的姿态以及面上的表情,还是没有半点改变过来。
我把大庭久岛放在地上,然后转过身来,望着谢卡。
谢卡也望着我,忽然间,我们两人同时长长地嘘了口气。
我说:“总算及时把教授制服,没有酿成可怕的悲剧。”
谢卡苦笑一下,他笑得真是极其涩苦:“现在是制服了他,但将来呢?”
我道:“将来?你的意思,是说他以后仍然会照做一次?”
谢卡道:“不是他会这样做,而是有一种可怕的力量,逼使他非再毁灭自己不可。”
我吸一口气,道:“是不是那两个箱子在作祟?”
谢卡点头,道:“不错,就是那两个箱子。”
我大感奇怪:“在这两个箱子里装着的是什么东西?”
谢卡道:“这两个箱子里装着的,都是法力无边的脑。”
“脑?是人脑猪脑猴子脑的那个脑字?”我不禁呆住了。
谢卡又缓缓地点点头,道:“不错,都是脑!但却不是人脑,更不是猪脑或者猴子脑。”
我莫名其妙,道:“那到底又是什么?”
谢卡道:“一种很特别的脑,它彷佛是机械,又彷佛是具有生命力的!”
我听得为之皱眉,道:“你现在见过这两个脑没有?”
谢卡摇摇头,道:“我没见过,但横志见过,吉尔古兹伯爵见过。”
我道:“那个阿拉伯的公主呢?”
谢卡道:“她当然也见过了,若不是她,横志和吉尔古兹伯爵根本就见不到那一个脑。”
我道:“你的意思,是说他们见过的只是一个脑,而不是两个?”
谢卡道:“若照大庭久岛刚才所说,他们所看见的,应该是箱子A的脑。”
我道:“这种脑到底是怎样的?”
谢卡道:“它有思想、有高度的智慧,但却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它可以接收得到人类的脑电波!”
我又怔住了:“那是什么意思?”
谢卡道:“譬如说,只要它高兴,它随时都可以在空气里把我们脑中所想的一切接收过去。”
我听得有点不寒而采,但在另一方面却又很难接受这种解释。
“我们脑海中所想像的事情,它怎可能会知道?”我说。
谢卡说:“在理论上,每个人的脑部都是不停在活动着的,而只要有活动,就一定可以产生能量。”
我瞪着他,本来是想加以驳斥,但是细心一想,却又觉得他的说话根本就没有错。
只听见谢卡接着又说:“这种能量,在整体而言,都是十分微弱的,但在这微弱的能量中,却仍然也有高低强弱的分别。这种能量,跟广播电台所发射的无线电波,基本上是大同小异的。”
我摇摇头,道:“就算是说的都是事实,但无线电波一定会比人类的脑电波强烈千千万万倍!”
谢卡道:“你说的一点也不错。”
我道:“人类的脑电波既然这样微弱,那个‘怪脑’又怎可以接受得到?”
谢卡道:“我们平时听不见的声音也有很多,例如蚂蚁抬走一点点饼碎时所发出的脚步声,又例如母蟑螂在橱柜里产卵的声音,我们岂不是同样听不见吗?但这种声音,实际上仍然是存在着的,只不过凭人类的耳朵,还没有法子听得见而已。”
若在平时,我一定会抱着轻松有趣的心情侧耳倾听,但在这时候,我却愈听愈为之心寒。
只听见谢卡又道:“直至目前为止,凭人类的科技,仍然未能制造出一到可以接受脑电波的仪器,就算有些仪器可以记录着一个人脑部活动的情况,但那份脑电图也只不过是绘画着脑电波的强弱和形态而已,至于那人脑里想着的是什么事情,这些仪器还是完全无法知道的。”
我道:“但那两个箱子里面的脑,却又何以能够突破这一重困难?”
谢卡道:“脑电波其实也可算是一种语言,只不过我们根本未能直接将之完全收录下来,所以,才会觉得难以理解和陌生。
“但那两个脑,却具有极度超级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对目前全人类来说,都是极严重的威胁。”
我惊呆半晌,才道:“这到底是什么脑?它来自什么地方?”
谢卡道:“这两个脑,据说是跟随着一个大慧星而来的。”
我道:“什么大慧星?”
谢卡道:“很久很久以前,在阿拉伯大沙漠上空,突然出现了一颗慧星,它的尾巴很长,光芒更是极之灿烂夺目。”
我道:“就在那时候,箱子A和箱子B从天而降?”
谢卡道:“首先从天而降的,是一个庞然巨物,据说,那是一个金黄色的大光球。但那一天,沙漠上刮起了大风沙,等到风沙平静下来之后,那个大光球已不知所综。
“大光球虽然不见了,但却有人在附近发现两个箱子,初时,大家都以为那是宝物,立刻展开了凶险的生死决战,这两个箱子落在什么人手里,已没有多少人知道。
“这件事情,发生在一八九九年的一个夏天,此后,人们已渐渐将之淡忘了。但是到了二十年前,其中一个箱子又再出现。”
我吸了一口气,问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当时,是谁拥有着它?”
谢卡苦笑了一下,道:“你这种说法,并不很对。”
我皱了皱眉,道:“哪一点不对?”
谢卡道:“你应该问:当时,那个箱子拥有着谁。”
我一愣,觉得这句话似乎相当滑稽,谢卡又已接着说:“因为这箱子里装着的,是一个来自外太空的脑!”
“外太空的脑!”我苦涩地笑了一下,道:“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谢卡望住我:“你不相信有这种事情么?”
我摇摇头,道:“我只是说不可思议,并不表示不相信。”
但我接着却又补充:“可是,要我完全相信,还得要有事实来证明。”
谢卡道:“连勒、费振凡都是在不可理解的情况下自寻死路,还有大庭教授,刚才若不是你赶去阻拦,只怕又已发生了可怕的命案!”
我吸一口气,道:“你认为,这是太空脑的杰作?”
谢卡回答道:“当然如此,太空脑不但能够接收人类脑电波所发出来的讯息,而且还可以对人脑的活动情况加以改变的。”
我的身子陡地一阵震动,而且还震动得相当剧烈。
其实,这种概念,早已在我心中存在着,但这概念不但模糊,而且根本是不可置信的。
所以,每次当我想到这一方面的时候,我立刻就否决了这种想法。
但到了此际,谢卡所说出来的事情,居然与我意念中的大概不谋而合!
在实验室里,我们沉默下来。
过了足足三分钟之后,谢卡忽然在实验桌底下,找到了一根长长的绳索,我征了一怔,道:“你不是想上吊吧?”
谢卡道:“我还不想离开这个世界。”他一面说,一面用绳索把大庭久岛紧紧缚了起来。
我明白他的用意,因为现在.大庭久岛已变成了一个危险人物了。
但谢卡又怎样了?还有我呢?
那个神秘的太空脑,会不会对我们的脑部进行可怕的干扰?
我忽然望住谢卡头上戴着的玻璃罩子,我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问:“这罩子有什么用?”
谢卡苦笑了一下,但却笑而不答。
我突然怒火上升,道:“你这算是什么态度?不要忘记,是你要我来的,现在,我已来了,为什么还要在我面前故作神秘!”
谢卡又再苦笑着,过了片刻才道:“不是我故作神秘,而是事实实在就是那么神秘?”
我哼一声,道:“现在,再怪异的事情也已发生了,就算你说这个罩子也是从外太空而来的,我也不会感到奇怪。”
谢卡道:“你说对了,这罩子的确是从外太空来到地球上的。”
我陡地一呆,又再注视着那玻璃罩子,道:“你从什么地方得到它?”
谢卡道:“这句话,你应该去问井上横志。”
我道:“是他给你的?”
谢卡道:“不错,他曾经到过这实验室,临走前放下了这个玻璃罩子。”
我皱着眉,又再问道:“这罩子有什么用?”
谢卡道:“横志说,它可以对抗太空脑的干扰!”
我一愣,道:“横志怎会知道这玻璃罩子有此奇效?”
谢卡道:“那天,他对我这样说:‘太空脑的同类已找到了我,他不像机械,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生命,对于太空脑的一切,他曾经向我诚恳地道歉,这个罩子,是他送给我的,只要戴着它,太空脑就会无所施技,但若效果好,必须刮掉所有头发,否则就会影响罩子的功能。’我立刻问:“你为什么自己不用?’横志说:‘若要我整天戴着它,我宁愿切腹!’说完,他就走了。”
我道:“他现在还在本市吗?”
谢卡道:“我已很久没听过他的消息,他这个人古古怪怪的,和小费一般不可捉摸。”
我又望住他头上戴着的玻璃罩子,哺哺道:“但愿它真的有效才好。”
谢卡苦着脑,道:“但刮光了脑袋整天戴着它的滋味.实在并不好受!”
我道:“这总比‘神经病突然发作’好上千千万万倍!”
谢卡不由自主地喘着气,道:“你可以帮我的一个忙吗?”
我道:“什么事?”
谢卡道:“去找找横志,看看他那里有没有新的进展。”
我道:“大庭教授又怎么办?”
谢卡道:“让他留在这里,我会照顾着他的!”
我沉思了好一会,道:“大庭教授也是你叫他来的?”
谢卡道:“不错,我以为他会知道横志的下落,可是,他也一样不知道。”
我道:“既然这样,我到哪里去找井上横志?”
谢卡道:“有一个人,他可能会有横志的消息。”
我忙道:“这人是谁?”
谢卡道:“高仓一剑”
“高仓一健?”我把这个日本人的名字念了一遍道:“他又是谁?”
谢卡道:“是横志父亲的秘书,自从横志来到本市之后,高仓一健就一直跟到这里,责任是要保护横志的安全,不要小觑这个秘书,他有很大的本领,是个十分精明的人。”
我道:“他又住在什么地方?”
谢卡道:“我也不知道,但我有他的电话号码,是横志以前留下来的。”他从身上掏出了一张卡纸,上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
我把卡纸收藏好,然后就离开了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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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事情似乎已逐渐明朗了,但实际上,我脑海里却仍然是混乱得很。
虽然,我早就知道事情一定十分怪异,但怪异到这个地步,实在还是大大难以想像得到的。
事情的核心,初时以为是连勒在从中作祟。(尤其是魏一禾,这个观念早已在他脑海中根深蒂固。)但展览会的血案,使事情产生了令人震惊的变化。
直至如今,我知道了真正作祟的,其实是两个箱子。
不,正确一点说,应该是两个来自外太空的脑。
这才是真的怪异透顶了!
两个脑,它们可以在箱子里独立生存一百年,而且“性能超卓”,甚至是“法力无边”,竟然可以知道别人在想些什么,还可以更进一步,用一种难以言喻的能量,使一个人突然“神经失常”,甚至是毁灭了自己。
两个脑。
那到底是怎样的脑?
我真想见识见识。
我愈想愈觉莫测高深,彷佛堕进了迷离梦境,不久,我已来到了那个厅子。
聋耳老人已把破花瓶扫走,这时候,他正坐在一张快要霉得塌下来的椅子上发呆。
我不理他,拿起电话听筒,准备首先找寻高仓一健这个人。
可是,电话筒响了很久,还是没有人接听。
我把电话挂断,然后又再拨一次,结果还是完全一样。
就在这时,有人在我背后笑道:“你要找谁?”
我征了一任,回头望着那人,接着就忍不住失声叫道:“洛云,你怎会跑到这里来?”
洛云也是一个令我感到莫测高深的奇人。
你若想捉摸他的行踪,我奉劝阁下不如到英国去找寻尼斯湖水怪。
我就算有八个脑袋,也决想不到他居然能够找上这个地方来。
我只得放下了电话听筒,牢牢地望住他:“你可知道小费的事?”
洛云道:“我曾经揍了他一顿。”
我瞪着眼:“还有呢?”
洛云道:“我知道,他给我揍了一顿之后,不到三个小时就死了。”
我大声道:“你知道就好。”
洛云耸了耸肩,微笑着道:“我当然知道,但小费并不是给拳头打死的。”
我哼一声:“但小费之死,你仍然要负一部分的责任!”
洛云道:“我不懂这是什么缘故。”
我道:“若不是你动手揍他,他就绝不会去找哪一个职业杀手。”
洛云道:“但就算他不去找金枪手,结果也是一样的。”
我陡地一呆,忙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洛云道:“这道理简单极了,你应该可以猜得出来的。”
我有点负气地说:“对不起,我并不是福尔摩斯大侦探。”
洛云叹了口气,道:“我也要说一声对不起,一直以来,我都以为你是个很聪明的人。”
我感到有点难以忍受,但忽然间,我已明白了洛云的意思。
——费振凡之死.最主要的原因,的确不在洛云接他一顿,而完全是太空脑的杰作!
换句说话,太空脑早已决定要小费死亡,那么,无论他怎样死法,实际上都和任何人无关!
当我想通了这一点之后,忽然有着懊丧的感觉。
像小费那样的人,简直可以在社会上呼风唤雨了,但人类的性命,却偏偏又是那么脆弱。
也许,最脆弱的还是脑!
人脑是脑,猪脑也是脑,两者相比下来,自然是人脑聪明了不知若干倍。
但是现在,却忽然出现了一种叫“太空脑”的东西,它简直是人类脑最可怕的克星。
但太空脑到底是什么东西?它来自浩瀚宇宙的哪一个角落?
我很想知道答案?
我陡然怔怔地望着治云,道:“好家伙,你知道的事情,似乎比我还多。”
洛云并不否认,傲然地点点头:“最少,我现在连你身在何处,脑海里想着的是什么事情,都知道得清清楚楚。”
我吃了一惊,说道:“你在开什么玩笑?”
洛云道:“我只喜欢跟漂亮的女孩子开玩笑,而龙乘风先生阁下,似乎完全不符合这个条件。”
我闷哼一声,道:“不要再搞花样了,我要听正经的事。”
洛云道:“但现在最正经的一件事,莫如先把大庭教授松绑。”
我陡地呆住了。
洛云微微一笑,这一笑可说是洋洋得意之极:“怎么?是不是感到很意外?”
我只能点点头,道:“你好像忽然变成另一个人了。”
洛云道:“另一个怎样的人?”
我回答道:“一个不属于这个地球的人。”
洛云摇摇头,道:“你这句话错了,我还是你所熟识的洛会长,只不过我这一次的经历,的确十分令人惊奇。”
我直勾勾地盯着人他:“这里所发生的事,你是怎样知道的?”
洛云道:“你猜猜看。”
若在平时,我又会破口大骂了,但这一次,我却很认真地接受了他这个建议。
我沉思了片刻,便道:“是不是和太空脑有关?”
洛云笑道:“果然聪明,再猜下去看看。”
我陡地扬了扬眉,叫道:“你的脑……你的脑给换掉了!”
洛云哈哈一笑,没有立刻出声。
在那一霎间,我的目光一定变得十分怪异,在我的眼中,洛云彷佛已变成了一个有三颗头颅、全身长满蛇鳞、背上有四对翅膀的超级大怪物。
洛云笑了好一会,才道:“我的脑仍然是以前那一个,没有整个给换掉!”
“没有整个给换掉?”我陵地一呆,道:“莫不是换了一部分?”
洛云道:“你以为它是收音机里的乾电池吗?”
我道:“那么你的说话又是什么意思呢?”
洛云道:“在不久之前,我跟札伊尔之星合作,要对抗纽约之星!”
我更加听得傻住了:“什么叫札伊尔之星?纽约之星又是什么?”治云道:“都是太空脑!”
“太空脑!”我拍了拍额角,发出了一下呻吟似的叫声:“果然是太空脑,又是活见鬼的太空脑!”
洛云道:“你要骂太空脑,本来我是无权干涉的,但请你最好能够理智一些,不要好脑也骂,坏脑也骂。”
我两眼一瞪,奇道:“难道太空脑也有好坏之分?”
洛云道:“怎会没有?就像是地球上的人类,我是好人,你是坏人,那是任何人都可以轻易分辨出来的。”
我为之啼笑皆非,却也不去跟他计较,只是继续追问:“这么说,哪一个是好脑?哪一个是坏脑?”
洛云道:“在扎伊尔古老村落里,差不多已经有一百年的太空脑,就是好脑!”
我吸了一口气,道:“这个好脑的名字,就叫札伊尔之星?”
洛云点点头,道:“不错,而纽约之星,就是坏脑。”
“好脑!坏脑!札伊尔之星!纽约之星!”我嘿嘿一笑,道:“若只听名字,倒会使人以为那是两颗稀世之宝的巨型钻石!”
洛云道:“钻石又怎么能跟太空脑相比?”
我道:“当然不能比,根本就是比无可比!就算你拥有全世界最大最完美的钻石,那也不用高兴,只要太空脑兴之所至,把阁下的脑袋翻一翻、乱一乱,那么你就可能会把这颗钻石抛入火山口之内!”
洛云道:“札伊尔之星决不会这样害人,它是善良的。”
我道:“善良到怎样的程度?”
洛云道:“它救了我,也救了井上横志。”
我呆了一呆,道:“你曾经和井上横志在一起?”
洛云淡淡道:“你可以跟谢卡联络上,我为什么不能跟横志在一起?”
我怔怔地盯着他,良久才道:“你已知道了全部事情的真相?”
洛云有点神气地道:“就算不是全部,也最少有百分之九十八点五以上了。”
我望住他,道:“你的脑到底出了什么事?”
洛云道:“当然是好事,最少,我现在可以知道你心里想着些什么。”
我心中暗写了一句:“真是不折不扣、百分之一百的混蛋!”
谁知道洛云立刻就道:“你才是不折不扣、百分之一百的混蛋!”
在那一刹那间,我真的完全呆住了!
我的老天!他竟然真的具有这种能力,可以知道我心里骂人的说话!
这真是不折不扣的天方夜谭!
但这种不可能发生的事,真的已经发生了!
不必太空脑,就以洛云现在的能力来说,他已可以列为一个奇特之又奇特的奇人!
到了这个阶段,我不得不甘拜下风。
“洛会长,我总算佩服了你啦!”我心里这样说。
洛云显然也“听见”了,他淡淡一笑,道:“识英雄重英雄,我也是佩服阁下为人的。”
我苦笑了一下,洛云又说道:“外面有一辆装甲车,你有没有兴趣进入里面玩玩?”
我听得一愣:“你说什么?一辆装甲车?”
洛云道:“你没见过装甲车吗?”
我道:“装甲车我当然见过的,但外面怎么会有一辆这样的车子?”
络云道:“我有个朋友,对这种车很感兴趣,说它的形状,和他故乡的厕所十分相似。”
我听得为之啼笑皆非:“这人倒够奇怪。”
洛云道:“你想不想见他?”
我耸了耸肩,道:“也好,反正我也想坐坐装甲车。”
接着,我首先回到实验室,这时候,大庭久岛已苏醒过来。
我把他身上的绳索松脱下来,谢卡极力反对。
我道:“现在形势有了很大的转变,大庭教授再也不会成为危险人物。”
谢卡一怔,道:“这是什么道理?”
我道:“我的道理。”
谢卡瞪着我:“你敢保证不会再出岔子?”
我道:“我可以保证!”
谢卡倒抽了一口气,大庭久岛却望着我们,忽然道:“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谢卡正要出声,我已抢先一步,道:“这里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大庭久岛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情:“是不是我曾经做了傻事?”
我道:“没有,你没有受伤,也没有人因你而受到伤害。”
大庭久岛喃喃道:“不,我记起了,我曾经袭击过人,而且……而且好像还曾企图切腹!”
我咽了一口口水,缓缓地道:“但那已经成为过去,而且这种事情再也不会发生了。”
大庭久岛用力摇头:“不!我是躲不过的!”
我一拍桌子,道:“不要这样悲观,事情已有了令人意想不到的发展!”
大庭久岛道:“我不相信。”
我又道:“但是这一次你非要相信不可!”
大庭久岛道:“相信什么?相信你这片面之辞?”
我道:“这不是我说的。”
大庭久岛边:“不是你说,又是谁说的?”
我道:“是洛云,惊奇俱乐部的洛会长。”
大庭久岛得住了,他不再说话,但脸上的神情却变得极其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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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在这古老大洋房外面,果然有一辆大型的军用装甲车。
我难以置信地望着洛云:“你是怎样把它弄来的?”
洛云道:“当然是借。”
我道:“向谁借?”
洛云道:“军部的史达上校。”
我道:“你向他提出了什么理由?”
洛云回答道:“借来兜兜风,散散闷气。”
我倒抽一口凉气,道:“史达上校一定说你疯了。”
洛云摇摇头,道:“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立刻批准了我的请求。”
我陡地一呆:“难道是史达上校已疯了?”
洛云道:“若在平时,他这样做必然是神经出了问题,但这一次,却不能怪史达上校。”
我“哦”地叫了一声,恍然大悟:“这又是太空脑玩弄的把戏!”
洛云淡淡道:“这只不过是开开玩笑而已,你不必紧张成这个样子。”
我道:“是札伊尔之星干的?”
洛云道:“当然是扎伊尔之星,他和纽约之星一样,都具有可以改变人类思想的力量,但札伊尔之星是善良的,它绝不会叫别人去做任何坏事。”
我道:“但最少,它现在已令史达上校变成了一个糊涂虫。”
洛云笑道:“这点小事,是无伤大雅的,你又何苦如此执著?”
我不再和他执拗,甚至连心里也不敢骂他,一时之间,我觉得自己也变得古古怪怪起来。
装甲车里已有三个人,其中一个是唇上蓄着胡子、看来很威武的军官。
这军官坐在驾驶位置上,一言不发,脸上木无表情。
我望了洛云一眼,本想开口询问,但后来心念一动,索性不开口,只是在心里暗暗说道:“这军官又是谁?”
本来,我在心里说话,是想再次考验一下洛云那种超然能力的,谁知道这一次洛云没有开口回答,自己却已暗暗道:“他就是史达上校。”
也就在此际,我呆住了。
我怎会忽然知道这军官就是史达上校呢?接着,我又暗道:“这就是脑电波传送出来的效果。”
我更惊呆不已!
因为这一次,我已发觉,这答案根本就不是我自己用脑想出来的。既不是自己所应该知道的事情,何以居然却会想到了?而且,我还知道得那样清楚!
“是扎伊尔之星!一定是扎伊尔之星!”这一次,倒是我亲自用脑想出来的。
接着,另一个意念又在脑海中盘旋起来:“这是不必惊诧的,你只不过是比其他地球人更早一点懂得用这种方法来谈话而已。”这显然又不是我本身所能发出的意念。
这是不必惊诧的!
嘿嘿,说得真是轻松之至!试想一想,倘若在几十万年前的原始人,忽然遇见一个性能优异兼且力大无穷的机械人,你还可以要求原始人镇定如常、一笑置之吗?
现在,我就像个原始人,忽然遇见了机械人一样,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只不过,我此刻难以相信的并不是眼睛,而是自己的脑!
我就算不是个脑筋永远清醒如兔子的人,也绝不是个浑人。
但如今,我脑子里,所想像的一切,却简直混淆得如杂架摊上乱七八糟的烂铜破铁!
幸而,我总算最少明白了一件事:“这都是礼伊尔之星在作祟!”
也幸而,在我脑子里作祟的是扎伊尔之星,而不是凶残恶毒的纽约之星!
但无论如何,这种现像的确是很古怪的,古怪得足以令人毕生难忘。
但更令我毕生难忘的事情,还在继续接踊而来。
因为在这辆坚固无比的装甲车里,还有两个人。
第一个人,年纪和洛云不相上下,我才看清楚他的脸,便已知道他就是井上横志。(当然,这也是扎伊尔之星告诉我的。而渐渐地,我也开始习惯了这种奇异绝伦的谈话方式。)但另外一个人,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这人实在是神秘极了,我甚至不知道应该用什么字句来形容他的形貌。
这人身被白袍,袍很长,袖更长,我根本看不见他的手,甚至连脚也看不见。
至于他的脸,我也看不见,因为了这件白袍的式样很特别,有着高高的衣领。
高高的衣领竖起来,把这人大半截面庞都遮掩着,而且他的头上,还戴着一项老大的墨西哥毡帽。
可以说,除了衣服和帽子之外,我是什么也看不见的。
从身形看来,这人似乎十分矮小,但在另一方面,他戴的帽子虽然阔大之极,但一点也没有头小帽大的感觉。
看来,这人的头真的很大,和他矮小的身材半点也不合称。
我望住他,但却无法看见他的脸。
终于,我憋不住了,便单刀直入地问:“你是谁?”
那人乾笑一声,用低沉的声调说:“我是个游客。”
“游客?”
“不错,你不必问我的名字,只要称呼我一声游客就可以了。”
我思索着,半晌之后才道:“游客来自何方?”
“远方。”
“可算是无穷远吗?”
“游客”沉默了一会,才慢慢地说:“对你们地球人来说,真可以说是无穷远了,就算再迟十万年,你们也无法到达我的家乡……”我长长的吸了口气,整个人好像在眨眼之间就萎缩下来。
装甲车开动了,它本来是战场上的工具,但现在“游客”却把它作玩具了。
还有史达上校,他在军部必然是个威严十足的将领,但如今却贬为驾驶装甲车的司机。
若要形容很贴切一些,史达上校简直已变成了一具木偶。
我不知道这辆装甲车会驶到什么地方,但我也不去问,甚至连想也懒得去想。
我并不惊惶,也不胆怯,而是感到可笑,感到悲哀。可笑的人不单只有我,悲哀的事也并不局限于某一桩、某一件。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去解释,也不想用灰黯悲观的笔法来加以描述,总之,我当时的感觉就是这样。
洛云的神情,倒是最轻松的一个。
反观井上横志,他似乎表现得很沉着,但实际上,他是消极的,我甚至看得出,在他的眼神里正充满着说不出的无奈。
装甲车是十分坚固的,但愈坚固的车辆,也往往会令人坐得更不舒适。
游客却感到很有趣,他忽然说:“这种落后的交通工具,真的还可以用来打仗吗?”
我叹了口气,道:“在你们的星球,当然不可以。”
游客道:“但却可做我们的厕所。”
我道:“这并不好笑。”
游客道:“我也没有要你发笑。”
我道:“阁下此行,有什么目的?”
游客道:“把早些时失落在地球的两个箱子带回家乡去。”
我道:“就是那两个太空脑?”
游客道:“是的。”
我道:“你找到了没有?”
游客回答道:“已找到了好的一个,而坏的一个,也已朝着我们这个方向赶来了。”
我呆了一呆,道:“这两个太空脑怎会出现在地球之上?”
游客道:“若以你们地球的时间计算,大约在一百年前,我们有一艘‘火焰飞船’在阿拉伯一个沙漠上撞毁。”
我道:“就是这样,你们留下了两个箱子在地球上?”
游客道:“不错,那是两个装着太空脑的金属箱子。”
我道:“火焰飞船上的人呢?”
游客道;“全都埋葬在沙漠里。”
我道:“连你们的人都活不下去了,两个独立的脑子又怎能继续生存?”
游客道:“因为这两个脑子有坚固的金属箱子保护着。”
我道:“我还是不懂。”
游客道:“你想知道太空脑是怎样的吗””我点点头,道:“不错。”
游客道:“太空脑,是用两种截然不同的材料做成的。”
我皱了皱眉,忙问道:“是哪两种材料?”
游客道:“第一种材料,是我们星球上两个伟大科学家的脑。”
“真的人脑?”我吃了一惊。
“不错,是真的人脑,”游客缓缓地说:“当然,我们星球上的人类,和你们地球上的人类,是有极大分别的。”
我道:“但终究还是人!”
游客道:“可是,我们的医术和科技却比你们最少先进了十万年!”
我立刻表示不同意:“我们人类的科技发展,是以几何级数飞跃迈进的,在一百年前,我们还是使用马车、牛车、骡车,但现在……”“现在还是差得太远太远!”游客截然道:“就以营养补给的方法来说吧,你们地球人可以在一百岁之内不吃任何食物吗?”
我陡地叫道:“那当然是绝不可能的事。”
洛云笑了笑,道:“在地球上,根本就没有多少人可以活上一百岁。”
我道:“而且,无论是一两岁的小孩,或者是一百岁的老年人,都是必须每天进食几次来维持生命的。”
游客道:“这就是落后!”
我呆住,半晌才道:“难道你们可以长时间不饮不食,而一直生存下去?”
游客道:“不错,在我们的星球上,早已用不着粮食这种东西。”
我更加难以置信:“完全用不着粮食吗?”
游客道:“我们每个人只要在出世的时候吸收一点点能量,便已足够十年使用,而我们星球上一年的时间,大概已等于你们地球年的十倍!”
我吐一口气,道:“那么,若以地球的时间来计算,你们可以一百年不吃任何食物了?”
游客道:“事实确然如此。”
我道:“那么,你们的肠胃还要来何用?”
游客道:“你说得很对,所以,我们的肠胃早已逐渐退化了,不像你们地球人,单是肠胃就已占据着身体内部极广阔的位置。”
我道:“既然吃食物都可以省却了,还要厕所来做什么?”
游客道:“招待邻近星球的朋友。”
我一怔:“在厕所招待朋友?”
游客说道:“这又有什么不对的?反正他们也和地球上的人类一样,既要进食,又要排泄,那又何妨就在厕所里招待他们?”
我苦笑一笑,道:“听来似乎真的很有道理。”
游客道:“我知道,你们是很难理解得清楚的,因为我们根本就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我道:“即使你们可以一百年不进食,但两个单独的脑子,又怎能继续生存下去?”
游客道:“若以你们地球人的医术和科技,想做到这一点,自然是十分困难的了!”
“根本就绝无可能!”我直嗅出来。
游客道:“一个人的脑子能够和身体分开,对你们来说自然是无法可以想像的事情,但我们的科学家,却早已成功做到了这一点。”
他略为停顿片刻,又缓缓地接着道:“横志,让这位先生看看札伊尔之星吧。”
井上横志点点头,从身边取出了一只箱子。
他用一枚会发光的钥匙,把箱子打开来。
我吸一口气,道:“神的钥匙?”
横志没有说什么,只是把箱子小心翼翼的捧在手里。
这箱子并不很大,也并不很深,里面果然放着一到脑,我看得出,它仍然是活的!
但是这副脑并不是孤单地放在箱子里。在它四周,都装设着许多极小巧、看来也极精致的仪器,那情形就像是有另一副细小的电脑,紧紧倚靠着那副“人脑”一样。
这就是扎伊尔之星!
游客的声音又在我耳边响起:“这一个脑,曾经用千年不变的保存剂涂抹过,这种保存剂,也就是营养剂,据我们的专家估计,它可以使扎伊尔之星生存五百年以上。”
我简直惊呆得不知道应该怎么说了。
游客又道:“这类脑,在我们的星球上当然并不叫札伊尔之星,但名字是不重要的,至于生存五百年,我现在也是以你们地球年的时间来计算,这样,总可以使你们更容易了解一些。”
我茫然地点点头.但实际上却是一点也不了解。
也许,我的脑袋己弄得太混乱了,过了片刻,才道:“这么说,札伊尔之星是用生命和科技结合而成的。”
游客道:“这种说法相当贴切,当然,我们的科技,比你们地球人所知的一切,要高出很多很多的。”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忽然道:“那个阿拉伯公主呢?”
这一次,游客默不作声,回答我的是横志:“她已到了西方国家。”
我望住横志:“你怎会卷入这件事情里?开始的时候是怎样的?”
横志苦笑了一下,面上露出了疲倦的笑容:“事情很曲折,我若将之全部讲述出来,大标可以写成一街紧张刺激的小说了。”
洛云笑道:“如此最合龙先生的心意,他本来就是个小说作家。”
横志诧异地望了我一眼,道:“是真的?”
我耸肩一笑,道:“邯郸学步,拾人牙意之流,根本不值方家一晒。”
洛云哈哈大笑,道:“真坦白!够老实!但我却惊疑这些说话,是否故作谦虚,矫情造作!”
我拍了拍他的肩膊,哼声道:“不要太过分了,找是绝对有权可以让你消失掉的。”
洛云道:“这是什么意思?我将会在什么地方消失?”
我道:“在我写的小说里!”
装甲车驶到一个很僻静的地方,才停了下来。
游客走了,他是带着札伊尔之星一起离去的。
札伊尔之星的,忽然又在我脑海中出现。
若以扎伊尔之星作为第一人称,那意念应该是这样的:“我要回到自己的星球了,这个‘游客’,他年纪比我细小得多,但相当精明能干,而且乐于助人,就像我的性格一模一样,遗憾的是,纽约之星太可恶了,他不断运用脑电波干扰法去害人,连我隐居的古老村落也受到他的袭击,使村落里大量年青战士介入决斗,造成极严重的伤亡,哼,他是故意要气一气我,因为在很久很久之前,我们曾经是情敌,而且是我获得了最后的胜利……“现在,我要走了,纽约之星也已答应回家,在你们眼中看来,我们都是异形怪物,但不要紧,因为我和纽约之星,也只是太空旅游线上的游客而已,你们也不必担心有别的星球人来侵犯地球,因为照我看,地球实在一点也不好,而且污染的程度愈来愈甚,若要我来评分,我们的星球可值九十五分,而地球就只值两三分而且……------------------第十一章黄昏,夕阳给魏一禾的背脊挡祝他站在侵台前,手里捧着一杯刚榨出来的鲜橙汁。
洛云在,我也在。
许多莫名其妙的悲剧,都是纽约之星弄出来的。
“一个太空脑!”魏一禾哼着道:“这算是什么玩意?”
“你不相信?”洛云道。
“怎敢不相信?”魏一禾冷冷道:“你好大的本领,私下里查得清清楚楚,反而我却什么也不知道。”
洛云叹了口气,说道:“我不是故意的。”
魏一禾道:“谁知道你心里打着的是什么鬼主意?”
洛云道:“据我想,戴秋斯和雅丁尼都是纽约之星所愚弄的。”
魏一禾道:“这两个人怎会惹上了纽约之星?”
我道:“戴狄斯是个私家侦探,极可能有人想知道纽约之星的秘密,所以惹上了麻烦。”
魏一禾道:“但雅丁尼又怎样?”
我说道:“那却要追溯到普士身上去了。”
魏一禾想了想,道:“不错,曾经有三个阿拉伯人去找雅丁尼交涉,可能就是为了普士。”
我道:“普士夫妇逃亡到美国,多半是为了躲避这三个阿拉伯人。”
魏一禾道:“和阿拉伯公主的事有关吗?”
我道:“阿拉伯那位公主,当年还只不过是小孩子而且。”
魏一禾道:“那就可能跟她的长辈有关了,尤其是那枚神的钥匙。”
我叹了口气,道:“其中原因,只怕一辈子也查不出来了。”
洛云道:“我知道真正原因,因为普士曾经想盗取神的钥匙,他以为那是宝物,但结果事败,还触怒了阿拉伯人!”
魏一禾瞪视着他:“你知道?怎会知道?”
洛云说道:“这是札伊尔之星告诉我的。”
魏一禾道:“他怎么说?”
洛云道:“在许久以前,札伊尔之星运用超自然能力,驱使一个阿拉伯土王,把箱子带到札伊尔河下游的一个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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